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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对莫靖远说吧。”
“我不想离开你,为什么你却巴不得送我走?”她低叫。
“但我希望你走。”他不愿看她,准备离开了。若不找点事做,他一定会控制不住自己想发泄的怒气。
“你准备与我吵架吗?”她不可思议的问。
吵架?唐劲轻柔的口气像从熔炉里掏出:
“不是准备吵架,亲爱的晓晨,我们已经在吵架了。暂时不见。”
“要吵多久?”单晓晨见他已走出门,顾不得震惊,急急问着。
她还敢问?!他真是要钦佩得拍手了。怒气再度加温,让他口不择言:
“直到你长大。在那之前,请自己保重。”
心情从那之后一直在忧郁边缘摆汤。心理影响身体,让晓晨患了小感冒后便没有痊愈,任由兄长替她办了休学,拎到美国与他同住。
没人可以告别,是怎生的辛酸?
唐劲一旦控制不住脾气是吓人的。因此短期间之内他是不会理她的了。原本她不明白他的气怒为何会那么深重,后来从兄长口中才知道与其说他气她粗心大意,不如说他气自己保护不力——不仅没做到外公的委托,甚至连自己的女人也保护不了。
除非他自己想通,不然谁开导他都没用。而他唯一允许自己迁怒的方法就是拚命工作,不让自己休息。那个自虐的男人不想让她看到他无法自制的一面,所以连一声告别也不肯。
手上的疤经过美容手术后已见不到曾受过灼伤的痕迹。只是……唉。
学会了叹气,无非是遗憾于之后带来的困扰。愿意与兄长来美国,最重要的是为了夜茴。
从不知道自已受了伤会对夜茴造成这么大的影响。自小,夜茴总是因为她而存在。学武术,为晓晨;提早入学,为晓晨;以庶出身分而能享受千金小姐待遇,因为晓晨需要一个玩伴。
久而久之,也许夜茴怨怼这种为别人而活的身分,却也将之看成生命的意义和责任。一旦剥离了这种情况,怕也会无所适从吧?
以前她就看出来了,所以才会决定高中毕业后出国,让夜茴活回她自己。只是经过了这一次的意外,她才发现这个庶出的妹妹根本已是到了以她安危为已任的地步,以保镖自居了。
难怪她会这么讨厌唐劲,因为唐劲夺走了她的工作。
受伤那日,夜茴竟一时想不开的拿了剪刀在自己上臂剪出了十字形的伤口……。
晓晨承认这辈子没发过这么大的脾气!这举动与日本人动不动要切腹的愚行有何不同?
直到夜茴的伤口折线,她立刻叫王秀佳打包行李,母女俩到日本去长住一阵子,直到夜茴拿到了硕士学位才许回国。
不善待自己的人就休怪别人迫害。总算让晓晨有了仗势欺人的机会。
她与夜茴……总算划下连体婴的休止符了。
“哈——啾!”
打喷嚏,没人立即送来纸巾;渴了,没人送来最合她口味的茶饮……少了一个理所当然存在的人,才知道以前自己生活得多无能。
来美国已经四个月了。十月的秋风已经悄悄约吹起,催红了树梢第一片绿叶。要不是收到远从日本寄来的纯手工背包,她差点忘了离开台湾已经那么久了。因为感冒一直没好,清醒时总是想着唐劲,或是被兄长四处带着玩。所谓的故乡,说穿了也不过是有亲人待着的地方,所以并不特别想念阳明山的大宅,倒是想着与唐劲去过的地方。
每每吃饭时,他总说她难养。呵……。
思念很深很浓,却没有飞回台湾的欲望。
“又在发呆了。”莫靖远端了桂圆茶进来,伸手揉着恹恹然的小妹。
“哥哥,也许你该让我像表姊她们一样的,独自在异乡求学,然后打工赚零用钱。有工作的人就不会生病。我猜林黛玉就是闷出病的。”
“才不。你只是心情不好,也没有振作起来。至于工作,那是更不必说了。你又不是莫家人,也不进企业工作,何必自找苦吃?”
“发生了一些事,才觉得自己好笨好没用。”她靠入兄长温暖的怀中。
“别担心,唐劲不会气太久的。他现在需要的是让自己更强,并且也一直朝那方向努力。”
“不是。”她摇头。“他有他自己的想法,我尊重他。我想的是我自己。为什么大家要对我这么好?而我却什么也不必付出?发现自己贫乏而空洞真是令人颓丧。”
莫靖远笑骂:
“傻瓜。”
“为什么夜茴不恨我?明明是姊妹,却生来不平等。为什么唐劲会爱上我?我可是很花钱的米虫。为什么司机、佣人都一心向着我?我们给的也不过是小惠以及薪水。”
“对佣人来说,我们是最大方、最没有架子的主人,并且擅长扮演及时雨的角色。要买到下属的忠诚,其实非常简单。再加上我们对『人』有着基本的尊重,绝对不会对人大小声,折辱别人的尊严。这是很基本的礼貌,偏偏许多人有钱了,反而变得极失礼。相形之下,我们是很好的主人,不是吗?”莫靖远知道小妹正在钻牛角尖,不然不会问出这种问题的。
单晓晨点头。这些她不是看不出来,只是在这些合理的人性表现以外,还有更多不可预测的人性偏差,让她升起了疑惑。伸手轻抚左上臂,那上头已见不着疤痕,疼痛也遭到遗忘,但惊悸仍在。
莫靖远看到了她下意识的动作,道:
“做事情不宜太过。关心也是。母亲一向不吝给人关怀帮助,但她为古泰军做太多了,也等量伤害到纪秀双。世间最不能做的,就是插手别人的感情。她可以不要古泰军,却不该因为怜惜纪秀双的痴心与古泰军的形单影只而加以撮合。为什么当媒人会衰三代?因为夫妻相好则把媒人丢过墙;夫妻吵闹时,千怪万怪第一人就是媒人。”
晓晨抬头看兄长。
“我认为妈妈没有真正爱过。”
“她唯一爱过的只有我们。”莫靖远回想着母亲走完这一生时的微笑。“初恋,有时只可能是初动情的意乱情迷,若没有深入交往,是不能叫恋爱的。母亲与古泰军交往时还能想着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若是嫁给他,他会有怎样的心理转折与不平衡……太理智的恋爱,也许并不是恋爱。至少不深刻。”所以,他相信母亲绝对想不到纪秀双会恨到把怒气发泄在晓晨身上。
“我与唐劲也很理智。”晓晨反驳道:“可是我对于嫁他后的生活是乐观的。”
他弹了弹妹妹的鼻尖。
“还久得很呢,现在就请嫁人,不怕哥哥伤心吗?”
她娇笑,找了更舒适的姿势窝着。
“我相信,即使我死了,唐劲也不会在我墓前痛哭失声。娶了我,就不会介意我的钱多到让他被讥笑可以少奋斗三十年。他最大的优点是决定了的事,就不会后悔,也不会有摆不定的情绪让我受罪。”
“对,所以当他正在生气时,你聪明的运电话也不肯打去一道,怕他骂你是不?”莫靖远抬头,微笑的看着门口不知何时站了个高大身影,这才想起自己送茶上来是顺便要告诉妹妹有访客的。而那名访客呢,显然对他们兄妹的亲妮姿态相当不以为然,因为浓眉早已打了数十个死结吓人了。
“你想,唐劲会生气多久呢?”莫靖远轻亲了下妹妹的额头问着,无视门口渐渐逼近的屠杀目光。
“应该不会太久吧,除非他想趁机摆脱我这个千金大小姐。”说到底,还是不确定那个男人准备气多久。
“秋天了,外头的落叶很有意境,恋人在树林下散步的景象一定很美。”莫靖远伸手对高大男子打了个手势。藉着妹妹坐起身喝茶的空档,抽身退开,让另一人递补原先的位置,配合得天衣无缝。
单晓晨背靠回身后舒服的肉垫,觉得有点异样,但因为舒适度更佳,而没有异议。
“哥哥,没有夜茴的美貌补强,任何一个人与我在秋风下散步都不会有美感的。我的鼻子红通通,擤过的面纸提了一包,待用的面纸也放了一手,情况一定很卡通。”
后面的人没有回话,想必是办公累了,只想来这边听她说话。她很能自得其乐。
“与唐劲散步也很卡通。他的步子很大,我却喜欢慢慢走,看花看草看阳光。你们这些工作狂真是不懂得过日子。有一次我们去竹子湖看海芋,我才停下来一会,他却已走了百来公尺,回头才发现我不见了。我在想,清朝的纪晓岚有神行太保的雅称,想必是为了减肥而不得不练就『快步减肥法』。那唐劲走那么快又是为了什么?时间也许很宝贵,但休闲时就要有休闲的举止才算不负光阴不是吗?结果后来他就开始握着我的手散步了。别人的男朋友都是找千百个理由来达到牵手的目的,他却是怕我走丢而想到要牵手。我知道我不算秀色可餐啦,但他也真是没有浪漫的细胞不是吗?”
身后伸来一只手,替她端了杯茶解渴。她啜了一口,终于发现不对劲,这只粗砺长茧的手并不是哥哥的,哥哥的手是修长而尊贵的白,而这黜黑粗糙的手应是来自艰苦的环境养成“唐劲!”她低语,半转身子,终于看到了身后含笑以对的男人。
唐劲懒洋洋道:
“我再不来,你怕不将我们约会的细节全钜细靡遗的抖出来了。即使是靖远也不该知道的。”
“为什么?”她欣喜的面对他,找到舒适的位置,紧紧搂住他脖子。
“让人知道我太多软性的面貌,会让我的威严动摇。”他吻了她好一会,才稍稍补偿了四个多月不见的相思。
“我们不是在吵架吗?”她问。哪有人一来就吻人的,像太平无事似的。
“我们和好了。”他又吻了一下。
“全都是你说的。”她笑,在他唇又印下来前,塞了一颗樱桃到他口中。“我好可怜,没有撒泼的机会。原本是想你再过几个月还不来,我就要学别人家的千金小姐一样,回台湾闹得你鸡犬不宁,并且用公司的权力压制你,让你有志不能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