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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醉眼看金庸-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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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是这样描述游民性格的:“游民与匍匐在角色规定下的‘四民’(注:传统社会中的士、农、工、商)不同,他们脱离了主流社会,失去了自己的角色位置。许多游民无妻无子,没有为人夫、为人父的职责,没有宗亲故旧的监督,也就不必顾及面子,更不会有耻辱的感觉。他们是没有根柢,随着时势浮沉游荡的一群;他们没有地位,失去了社会的尊重。因此,他们是反对现存的社会秩序的,也不必考虑角色位置为人们所作的种种规定……他们极端重视眼前利益,不太顾及离现实较远的后果。他们很少文化教养,也就没有了文饰的习惯。一些社会舆论所不容,被通行道德所鄙视的行为,他们常常不以为非,而且为了达到眼前的目的也很少有固定的是非观念;一些士大夫甚至普通人都要掩饰的观念和性格,在游民看来没有掩饰的必要……而是赤裸裸地表现出中国文化传统的阴暗面。”而流氓在思想意识、性格特征上集中体现了游民群体对社会最具腐蚀性与破坏性的一面。其突出表现为强烈的反叛性、反社会性和无确定的价值尺度,就像鲁迅先生谈到知识分子时的“无特操”。他们以牟取个人和小集团利益为核心,一切理论、口号乃至道德标榜都只是谋利的外衣,小到“揩油”占点小便宜,大到谋权篡位,或以冠冕堂皇的名义欺诈,或赤裸裸以卑劣下流的手段巧取豪夺,只问目的而不择手段,泯灭了一切道德良知和羞耻感。    
    可以说,这些都是很符合韦小宝的流氓品格的。市井文化与游民文化是相辅相成的。而韦小宝就是这种市井文化与游民文化的结合体。作为市井文化追求同等社会政治地位的代表,他对于封建君主是蔑视的。这种市井心理早在元朝邓牧的《伯牙琴·君道》中就有了体现:“彼谓君者,非有四目两喙,鳞头而羽臂也,状貌咸与人同,则夫人故可为也。”韦小宝心里一直都骂皇太后是“老鸨”或“老鸡婆”。对待建宁公主还有小郡主包括追求神龙教教主夫人,都有着这种心理在作祟。或者说,他爱的并不是这些具体的人,而是通过征服这些代表着权势与高贵的人,从而来征服着小市民的自卑感,挑战与征服整个自己原本无法企及的,被神化了的权力与权威的世界。而他对同样是贫贱出身的双儿的态度还是有不同的。当然,尽管,在市井文化中,封建帝王的威严与神圣是一扫而光,但他们毕竟无法完全摆脱封建观念。所以,韦小宝的一些行为准则,包括义气也好,对权力的尊崇和仰慕也好,也就是按照自己从小最喜欢听的说书而来的。这些说书故事要么是草莽英雄的故事,盲目的义气或仇杀,或者是为帝王将相歌功颂德的故事。同时,他的流氓本性使得他并不太在乎别人的死活,关键是自己的利益。他的仅有的几次伤心与落泪,有的是义气的作用,如以为康熙死了,还有是当吴六奇和隆平被害时。其余的基本上都是耍赖,或者说,是慨叹自己的得不到女人或金钱,最不济是被别人欺负实在没办法。他的眼中,是把周围的一切都当成商品一件件地计算的。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泪水在他的脸上划过更多的是虚伪与欺骗的痕迹。    
    在这一点上,孔庆东先生作出过这样的评论:“其实这些女人对于韦小宝来说,只不过是具有一种数量意义。‘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韦小宝在中国市井文化最集中的妓院长大,畸形的早熟使他永远丧失了爱的机能。他混进皇宫当小太监是假的,但是,在爱情的宫殿里,他却是个不幸的天阉。他的处事哲学是妓院哲学,他看女人也永远是‘婊子’的标准。对于漂亮的女人,他想到的是占有,花言巧语,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他从未想到过爱怜、尊重、相知等情感因素。他对这些女子的喜欢实质上是一种中国小市民对私有财物的欣喜。所以,即使他喜欢的女人不喜欢他而爱别人,韦小宝却并不伤心,而只是像蚀本的商人一样绞尽脑汁再骗回来。韦小宝是天下第一不会伤心之人。”    
    关于韦小宝、关于《鹿鼎记》是一个说不尽的话题。半个多世纪以前,王冶秋先生对《阿Q正传》有段著名的评论。在这里,如果把它套用到《鹿鼎记》上的话,就是,“看第一遍,我们会笑得肚子痛;第二遍,才咂出一点不是笑的成分;第三遍,鄙视韦小宝的为人;第四遍,鄙弃化为同情;第五遍,同情化为深思的眼泪;第六遍,韦小宝还是韦小宝;第七遍,韦小宝向自己身上扑来……第八遍,合而为一;第九遍,又化为你的亲戚故旧;第十遍,扩大到你的左邻右舍;十一遍,扩大到全国;十二遍,甚至到洋人的国土;十三遍,你觉得它是一个镜;十四遍,也许是警报器。”    
    不管读多少遍,但都无可否认,这是一部伟大的书。


第三部分 生命·爱情·自由第38节 书生和市民的较量

    《鹿鼎记》也是一部关于书生与市民较量的书。    
    小说的开头写出的是传统文人“一箫一剑平生意”的想象。“船舱门呼的一声,向两旁飞开,一个三十来岁的书生现身舱口,负手背后,脸露微笑。”书生和侠客,在这里相遇了。    
    正如龚自珍的两首诗中写到的:“不是逢人苦誉君,亦狂亦侠亦温文。照人胆似秦时月,送我情如岭上云。”(《乙亥杂诗之二十八》)“绝域从军计惘然,东南幽恨满词笺。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漫感》)和龚自珍一样,当纸无法或者不能满足铺叙家国想象的需要,当沾饱浓墨的笔无法扫出朗朗乾坤时,知识分子或文人,他们渴望着,能用剑向当权者表示反抗,能诉说自己的理想,或者能用它替自己想象中的一群人打出一条坦途。这些被塑造的儒侠形象,即使泰山要崩于前,他们也必须保持他的温文儒雅。这个时候,也就有了陈近南。    
    作者用很大的篇幅,写顾、黄、吕在舟中论略国事,密谋改天换地,言谈之间,处处见凛然侠气,铺展开历史的哀音。然后,这几个在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算是真正的侠的人物,面对统治者的武力时,惟有束手待擒。连自杀的机会都找不到。历史写到这里可谓衰痛至极。然而,这也是历史的真实。    
    陈近南是一个装扮成文人的侠。他武功智技冠天下,手下有天地会会众等一帮死士,还有顾、黄、吕、九难公主、沐王府等文化、政治和军事力量的支持。进行反清复明大业时,更有吴三桂、神龙教等与清廷相牵制的力量,同时还将卧底派到皇帝跟前,并成为皇帝跟前的红人,可谓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但是,他却无法一直微笑下去,甚至连陈家洛那样的幸运也没有。论理,作为一个当家的,陈近南远比陈家洛优秀,前者,永远从大局着想,包括收韦小宝为徒,让他当上青木堂的堂主,容忍郑家少爷的百般猜忌和无理取闹,死于其手还要求徒弟不报仇;他了解天地会的兄弟,懂得容忍他们的短处,紧紧维系他们的团结一致,推进“反清复明”的目标。后者毕竟还是个有理想但乳臭未干的书生。陈近南这么有才能有气度,却没有赢得陈家洛功成身退那样的潇洒,陈家洛带领一干人众威逼乾隆皇帝,最后远走大漠,而陈近南却连笑都不能笑。他死于一场偷袭,一场跟卑鄙小人有关的偷袭。大人物死在小人之手,这就是他的结局。    
    然而,这还不是他悲剧的真正所在,他悲剧的真正所在是,被他视为得力干将的韦小宝,乃是一个只认“有奶便是娘”的市民。市民与书生无高下之别。但我们无法否定的是,这是多么不同的两种人!这两种人走到一起,无疑将充满悲剧性的冲突。    
    故事的结局是陈近南被郑克塽杀了。“平生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陈总舵主虽然英雄卓越,终于不能完成反清复明的大业。他的遗言是:“小宝,天地会……反清复明大业,你好好干,咱们汉人齐心合力,终能恢复江山,只可惜……可惜我见……见不着了……”这样的话对于韦小宝来说,跟耳边风没有任何区别。虽然凭着一点江湖义气,他一直执意不择手段为师傅报仇,但也正是凭着一点江湖义气,他一直执意不肯刺杀康熙,甚至在神拳无敌夫妇和儿子三人入深宫行刺这样的关键时候,不但不遵师命,而且密报康熙。这等于是出卖自己的朋友。但是这样一个人却一生履险如夷、逢凶化吉,而且最后还有—次特别的机遇。    
    这次机遇的发生,金庸先生再次借了顾炎武、查继佐、黄宗羲、吕留良这些当时大儒作为配角。和上次跟陈近南的晤谈相比,这几个大儒与韦小宝之间的谈话内容上升到一个惊人的高度:“韦香主手绾兵符,又得鞑子皇帝信任,只要高举义旗,自立为帝,天下百姓一定望风景从。”    
    知识分子或者说书生可以对政治革命有独特的珍视,甚或某种畸形的爱好与怀恋。但如果将之过渡到那些挣扎在平庸中、为了日常琐碎而蝇营狗苟的市民,或许是一种残酷的、毫无人道的激情。小说把儒侠陈近南的事业完完全全托付给市民韦小宝。而这个逻辑是,刘邦是个大流氓,朱元璋是个混混,唐太宗是靠杀了哥哥和弟弟坐上龙椅的,顺理成章地给韦小宝黄袍加身。从书生救国到儒侠救国再到流氓(流氓是市民的一种)救国,这样的逻辑让人看到了历史的残酷与无奈,或者说顾炎武等人的所作所为,在当时其实是在维护一个虚伪的没有多大意义的传统。正如,天地会的人在争谁是正宗一样。    
    再回到开头见到的那个“负手背后,脸露微笑”的书生,不免让人觉得这是一种辛辣的讽刺。如果说,第一回的铺垫给予陈近南的是惊鸿一瞥般的精彩亮相,那么,整个一部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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