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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爱非常痛 作者:王开林-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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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间曾有过炫目的奇景,你不妨将它视为海市蜃楼,但那虹影之美反而更加真切,仿佛就在昨天,依稀就在眼前。无论你以何种方式“遭遇”林徽因这位小龙女,若想尝试忘记她,都需要特殊的本领。
  1920年秋,在雾都伦敦,24岁的徐志摩邂逅了16岁的林徽因,后者婉约的才情和长于审美的气质深深吸引了前者。这注定是古历每月朔日(初一)方可一见的太阳与月亮各在半天的特殊景象,太阳加快步子,异常炽热地吐放着光华,去温暖那一片纯洁的冰魄,却是枉然,月亮受到太阳的逼射,反而更加惊慌地钻进云层,发足西奔,不肯将自己交付出去。不错,林徽因有双重文化教养的背景,古典气质与现代精神正如一幅名为“梅傲千古”的双面绣,但此时此地她的心智和情感都尚未发育成熟,就算是日后成熟了,她也比徐志摩要保守和务实得多。两人之间,她不是不可以走远,但她不可能走得跟徐志摩一样远;她也不是不可以走近,但她不可能走得像两片相邻的树叶那么近。
  浪漫派作家的祖师爷卢梭曾深有感慨地说:“能够以我爱的方式来爱我的人尚未出世。”这样悲观的口吻早已给他的徒子徒孙们的爱情伟业定下了基调。
  一、不够爱他
  1920年秋、冬的那些日子,徐志摩的激情太猛太烈,他意犹未尽,还不断加添“诗性的浪漫”这号特级燃油,一价火直烧得西天红遍。疯狂的激情,焚山煮海的激情,在世间,很难得到相同强度的回应,将它作用于一位情窦未开的十六岁的中国女孩,则只能盼望奇迹之外的奇迹了。但这样的奇迹并未降临人间。一位东方少女,尤其是一位头脑睿智的大家闺秀,一旦意识到她的初恋将不是玫红色的故事,而将是桃红色的事故时,她就决不会轻易入局,而将全身引退。已为人夫、为人父的徐志摩也就只能自恨情深缘浅了。徐志摩身上并不具有成年男子通备的那种沉稳持重的性情,而“责任”二字反衬得其浪漫的言行多少有点滑稽可笑。大雨之中他在桥头守望彩虹,对英国文学界的“病西施”——女作家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徐志摩昵称她为“曼殊菲尔”)表现出近乎崇拜的爱慕,16岁的林徽因还不能理解这般炽热的浪漫情怀,顶多也只能一知半解。偏偏可惜的是,徐志摩固然能创立一门融贯中西的爱情宗教,他本人却不是一位合格的启蒙牧师。这就注定了以下的事实:他选择了一处正确的地点,却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时间;他选择了一位合适的对象,却选择了一种糟糕的表达。因此,尽管他们有缘相聚,也曾用双楫剪开过剑河的柔波,并肩穿越过海德公园的蹊径,内心的弦索弹拨复弹拨,却始终没有奏响同一支曲调。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一位已经下野的民国政府前司法总长,徐志摩的忘年交,这幕短剧的参与者,他虽一身兼演慈父和好友的双重角色,却根本帮不上任何忙,提不出既合情又合理的忠告,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两个年轻人为一局难以合龙的感情而折磨自己。林长民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做一个有天才的女儿的父亲,不是容易享的福,你得放低你天伦的辈分,先求做到友谊的了解。”他唯一能做的事便是带着女儿归国,让空间和时间来作客观的裁断。林徽因走了,偌大的伦敦空寂下来,徐志摩极目长天,只见永不开缝的阴霾封锁着穹庐,于是他合上厚厚的日记,任由方兴未艾的情愫在里面哔哔剥剥地烧成一寸寸余烬。
  一年之后,1922年10月,徐志摩归心似箭,他在剑桥大学已经打熬两年,却毅然放弃了即将到手的硕士资格,匆匆忙忙赶回国内,只为了与风华绝代的林徽因重续旧缘。他简直不敢相认,这才分别多久?她已出落成美丽的天鹅,其秀润的神采殆非笔墨可以形容。徐志摩头一眼就看出来了,她心里有了光,那是无远弗届的爱情的光明,昔日被云翳雾笼的大片盲区已不复存在。他不禁满怀醋意,要问那个创造奇迹的情敌是谁。原来是他,是自己的恩师梁启超的二公子梁思成,知道了这个答案,他无从发作,只好咽下一口唾沫,再咽下一口唾沫。认了?忍了?在情场上,他的确有一往无前的勇气,不怕任何对手,但在对手的身后,若站着严师梁启超,他还有多少胆色?真不好说,他的功力顶多也只能发挥四成,又如何是梁思成的对手? 
  徐志摩的浪漫情怀大受阻遏,他的情绪难免会有些失控,一有闲暇便跑去接触“伦敦的虹影”——美貌颀颀的林徽因。那对志趣相投(都热爱建筑学)的年轻情侣常结伴到北海公园内的松坡图书馆(为纪念蔡锷而建)“静静地读书”,他也追踪蹑迹而至,稳稳地做着电灯泡,渐渐地不受欢迎,直到有一天他看到梁师弟手书的那张字条——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 (情人要单独相处)——下了一道冷冰冰的逐客令,才茫然若失,怅然而返。
  1924年4月,印度诗人泰戈尔应梁启超、林长民之邀来华访问,徐志摩、林徽因及“新月社”同人为为庆贺泰翁六十四岁生日,特别演出泰翁的诗剧《齐德拉》,林徽因饰演公主齐德拉,扮相之美丽不可方物,一时引起轰动。泰翁在华期间,游览了故宫、颐和园和香山等地,徐、林二人常陪同左右,被人戏称为“金童玉女”;报纸上还将白发苍苍的泰翁、郊寒岛瘦的徐志摩和清丽脱俗的林徽因形容为松、竹、梅“三友图”。对于这两个谑称,林徽因也许有点犯窘,徐志摩则坦然受之。无奈玉女不恋金童,金童自寻烦恼,徐志摩曾向慈祥的泰翁倾吐了内心的积愫和苦痛。诗人最天真,泰戈尔也不例外,他自以为写过《新月集》,做月老该是分内事。泰翁亲自出马,得来的答复却仿佛是法庭上的终审判决:林徽因的心已经百牛莫挽,完完全全归属于梁思成,旁人不得有非分之想。
  山火不烧向这片树林,便会烧向另一片树林。明眼人都不难看出,徐志摩的叛逆性格中含有明显的孩子气。此后,他冒着风险,转而追求师弟王赓的妻子陆小曼,并义无反顾地与之结合,即为明证。他这样做几乎惹恼了整个社会,父亲“只当此儿已死”,恩师骂他个狗血淋头,朋友们劝阻不了,也摇头叹息。正是在这四面楚歌的形势下,爱情的力量,他那股子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执拗劲充分体现出来,徐志摩胜利了,同时也就无可救药地失败了。在他的亲友看来,那位挥霍成性的交际花,用情不专的瘾君子,尽管才貌双全,却带着一身“恶之花”的毒质,故而与徐志摩理想之爱的目标相去甚远。由希望堕于失望的徐志摩精神日益消沉,于是发出哀叹:“在妖魔的脏腑内挣扎/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这魂魄,在恐怖的压迫下/除了消灭更有什么愿望?”(《生活》)此诗作于空难前的半年,真是一语成谶啊。当失望的徐志摩将目光从陆小曼身上游移开去,林徽因纯净而且成熟的美丽又超乎以往地吸引着他。是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他的感情几经挫折,已变得沉着而深化。北京北总布胡同三号成了徐志摩精神的避风港,昔日慎为之防的梁师弟已不再将可怜的徐师哥拒之门外。陆小曼抓牢了徐志摩的身,林徽因则攥紧了徐志摩的心——她将他的这份感情视为“inspiring friendship and love”(富于启迪性的友谊和爱),然而沪、京两地的这场拔河尚未见出分晓,徐志摩搭乘的飞机(正顶着浓雾飞向北京)就轰的一声撞在济南郊外开山村附近的西大山上,骤起的烈焰将那条拔河的长绳拦腰烧断了。
  理智果真能管领一切吗?不能,但它是驾驭烈马的一条缰索,对于一位骑术未精的人来说,总还有些用处吧。林徽因所受的东西合璧的教育便提供这样一种“骑手的理智”。她在徐志摩殉难两个多月后写信给胡适,推心置腹地讲出一篇伤心裂肺的话:
  实说,我也不会以诗人的美谀为荣,也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我永是“我”,被诗人恭维了也不会增美增能,有过一段不幸的曲折的旧历史也没有什么可羞惭。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我只要“对得起”人——爹娘、丈夫(一个爱我的人,待我极好的人)、儿子、家族等等,后来更要对得起另一个爱我的人,我自己有时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为难。前几年不管对得起他不,倒容易——现在结果,也许我谁都没有对得起,您看多冤!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不够爱他”,并不等于不爱他,这是林徽因的一句颇有技巧的大实话。爱在潜滋默长,在两端用力拉拽,也是无须讳言的实情。假若徐志摩不死在1931年11月19日,而死在以后的另一时间,就不难预见,一场爱的新冲突终会冰山露出海面,火山喷出烈焰。空难适时地消除了这种可能,这是天意,天意难违啊!
  有一个细节显然不可忽略。徐志摩飞机失事后,梁思成是亲赴现场参与善后事宜的少数几位朋友之一,他给妻子林徽因带回了一块飞机残骸上烧焦的木片作为纪念品。这块焦黑的木片显然被林徽因当作了徐志摩生命的象征,一直将它悬挂在卧室之中,整整悬挂了24年,直到她告别苍凉的人世。是爱情还是友情?何必非要作出非此即彼的甄别和分辨?它是人间不可多得的真情,一份值得纪念到死的深情,这已经足够了。
  林徽因有一颗诗质的敏感的心灵,控之在手的理智终究难敌荡之于怀的感情,她勇于承认:“我们这一群剧中的角色自身性格与性格矛盾,理智与情感两不相容,理想与现实当面冲突,侧面或反面激成悲哀。”(《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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