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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管不到他。
顾默由着他乱摸乱蹭,突然问:“要是我们不结婚……会怎样?”
叶之星脸色一变:“不结婚?为什么不结婚?”
“我是说啊……现在这样,有点习惯了呢!”虽然……秘密夫人也是夫人,虽然是被藏起来的,但是被藏起来的感觉她也习惯了呢,想到将来她要拉着他的手在大太阳下面走,突然觉得有点害怕,还有点害羞。
“习惯也不行。”叶之星说,“早晚都要嫁给我,同居是犯法的,现在是没办法,但等到有办法的时候,谁愿意犯法呢?我不要提心吊胆,我要光明正大,我们又没有做坏事!我爱你,天经地义!”
顾默突然觉得眼睛要湿了,他说他爱她是天经地义。
“顾小默,那你爱我么?”他又问,表情很严肃。
“爱。”她只说了一个字,但纵然她不说,难道他就不知道了么?
“所以……”他重新露出笑颜,“我们就该在一起,我们就该恋爱,就该结婚,然后才可以生小孩,小孩会有爸爸、妈妈,还有我们的家,那样就完满了。”
家……吗?顾默突然大脑空空了。
他知道她没有家。就当——她爱他时,将他家当成自己家,但那也不是她家,她自小颠沛流离,有奶奶养着却不等于有爸妈,她什么都没有,所以一定比别人还渴望有一个健全的家。他不能给她一个爸和一个妈,但他可以给她一个孩子,同她一起当爸爸妈妈,然后照顾那个孩子好好长大。
第七十一章 在海南
第二天,顾默和叶之星两人换好了泳装去沙滩。
叶之星习惯了遮遮掩掩,虽然说在沙滩上穿泳装很自然,但他总是别别扭扭。但顾默牵着他的手,他于是就觉得浑身舒坦,恨不能大喊:“我是叶之星,这是我的女人顾默……”
顾默不会水,俩人找了个旮旯在浅水区玩,他都事先自己趟过,确定附近没有沙坑。在顾默老家那里的江河,常常有挖泥沙的船将水下挖得东一块西一块,明明才过膝盖的地方,保不准下一脚就踩空,没了胸口。他怕她也掉下去,他的胸口可都快到顾默下巴了,会死人的……
玩了一会儿水,顾默又要拣贝壳,两人手拉着手又沿着水边走,她弯腰去拣,他就望着她,或者伸手捏一把,她于是就蹦起来,红包子脸地对他叫:“你耍流氓,等下给警察叔叔抓。”他就笑。抓就抓,那是他老婆!
“螃蟹!”顾默叫,摇着他手。她捡贝壳他是从不弯腰的,她爱玩就玩,他只要在她身边就觉得心满意足,至于她玩什么,他不关心,也不介意。见她很兴奋似的星星眼望他,他于是也低头看:“哪儿呢?”
顾默搬开一块小石头,蹲下来拽他的手,他也只得蹲下来。一见失笑,竟是个指甲大小的——小螃蟹!这玩意儿……真的算是螃蟹么?“这么小?”
顾默伸手去捉:“我第一次见到海里的活螃蟹也!”
“别捉,会被夹到!”他顺口说,说完自己又觉得好笑,螃蟹那么小的,夹了难道会疼么?
她也嘻嘻一笑,没听话,还是去捉了来:“喏,好小的,很可爱呢!”举起给他看。
他也站起来笑,却没看螃蟹——他家顾小默也很可爱,螃蟹哪能跟顾小默比?“嗯,是,可爱。”
顾默不疑有他,也点头,又瞧了瞧螃蟹蹬腿儿挥钳子,生怕给它弄残了,又再仰头问:“我们放了它,好不好?”
他就爱她乖乖的,什么都征求他的意见,什么都听他的:“好。”他说着,便想搂住她亲一口,却没想那小滑溜一蹲身,又将螃蟹放进水里,顺着海浪飘走了,他搂了个空。
“呐,你说这里会不会有海龟?”顾默问。
“海龟?”他皱眉,“不知道,你要做什么?”
“我听说捉到乌龟再放生是积福的,可以许愿!”她眼睛亮亮的,就在想,如果这里有只大海龟,她捉了,再放,就跟海龟许愿说:“我要永永远远跟小叶在一起,不分开!”
他见她说到许愿,又是那个常见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喏,”他指了一下某个方向,“听说那边是海鲜市场,买一只,我们来放。”他也想对着海龟许愿呢,他也要永永远远——两个人许愿总要比一个人更灵吧?
“那个是买的又不是捉的。”她做了个鬼脸,这次却被抓个正着,叶之星正想得心痒痒呢,就又亲了一回。亲完才放手,见顾默只顾着喘,脸儿也红得厉害,不知道是他想歪还是她真想歪,总之大概就是那么一回事儿,他笑着却又说:“那明天我们租个渔船出海,去捞海龟,然后再放。”
“好呀,好呀!”她拍手大叫,小桶里的贝壳嘎啦嘎啦响。
顾默见别人堆沙雕,就也要学样儿,可是没什么耐心,又不怎么懂技巧,没几下就给水冲塌,而且人越来越多,他们都找不到多少人少的地方待。
“我要去厕所。”顾默说。
“去什么厕所?”叶之星笑,“下水就是了!”
顾默踢他一脚:“你不环保!”说着,往公共厕所那边跑。
叶之星收紧了手,不让她走,“谁说的?这才环保,不是都说,庄稼一枝花,全靠……嗯……当家吗?”
顾默笑:“现在每天吃的都是毒药呢,下了水,周围鱼虾什么的都被污染了,你负责呀!”
叶之星想了想,也是,现在人吃的都是毒药呢:“那好吧,今天你算是为海南渔业做贡献了,我等下给你做个锦旗!”
顾默这才挣开他的手,将小桶小铲都塞给他,自己跑去上厕所。
沙滩上人很多,厕所都要排队,女人上厕所通常还都比男人慢,顾默排了半天才上完。{奇}出来有点迷路,{书}眼前金煌煌一片,{网}看不出哪个是叶之星,不过不远处有很多人围着,她找不到叶之星,就举起手机要拨号,一边朝人多的地方走,如果他找不到她,她就说:“我在人最多的地方呢,好多好多人!”那他就比较容易找到她了。可是最后两个数字还没按,顾默才发现,这团人最多的地方传出恐怖的声音来。
奇“叶之星!叶之星!嗷嗷——”
书顾默的第一反应是退后几步。她个子矮,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忙又退后几步找了附近卖冷饮的大叔问:“大叔,这里人怎么这么多?他们是干嘛的?”
网“大明星呗!叶之星你都不知道?没听到喊吗?”冰淇淋大叔说。
顾默的脑袋“轰”地响了一下。糟糕了,小叶被粉丝发现了。要不了多久新闻就会说发现他现在海南,然后说不定会有记者赶过来……他们的海南之行就彻底泡汤。
正在沮丧,她突然想起来可以手机联络,于是忙给他发短信:“我在附近,看到你被人围起来了,怎么办?”
叶之星正在签名,心头火大着!外面本来就晒,跟顾默在一起他什么都无所谓,但凭什么现在他还要在外面晒着?然后因为只穿了条游泳短裤,所以那帮女的使劲揩油,他觉得之前老婆给他悉心涂过的防晒油都被蹭光了。最可气的是有几个看起来没怎么成年的非主流过来,恐怖的黑色长指甲还在他大腿间摸了几把。每个人都摸了,然后还对他嘻嘻笑着要签名!突然手机铃响,有短信,打开一看,脸色方才好看点儿,急忙回了:“你先别回宾馆,我怕有记者查到登记,会被发现,先找个地方逛逛,等我安排好再通知你。”
顾默只得听话。不然怎样呢?她也没遇到过这种事,本来是可以请教前辈的,比如——沈程,但是现在……
她穿着游泳小衣小裤有些为难,连哪儿有服装店都不知道。东打听,西打听,厚着脸皮随便买了个小连衣裙,穿的还是沙滩拖鞋,反正这地方的人都穿拖鞋和凉鞋。可是叶之星叫她随便逛逛,她就犯了难,平日是宅神来的,别说在家门口都容易迷路,何况是陌生城市,人多的地方她惶恐,人少又怕走丢了回不来,于是就在最宽阔的沿海街道上面来回溜达。
有个环卫工人见她溜达了半天,还以为她是离家出走少女什么的,非得拿出身份证看了不可,不然差点叫警察帮她“回家,找妈妈”。这样不行,只得又往海边溜达,没到沙滩的地方是沿海公园,里面虽然有休息用的椅子,也有树荫,可是都被人占了,她只能找了个有树荫的小花坛在边儿上坐了下来。
顾默的心情荡到谷底,想也知道这次的5天全玩儿完,不过又有点心存侥幸,明明现在连宾馆都没回去,还在想着记者们被别的突发新闻吸引了注意力,她好继续和小叶约会。突然一直站在旁边的一个少年迅速走过来,抓起她挂在手腕上的小包就跑。她一个没注意,腕带就松脱了,下意识地追过去,穿沙滩拖的哪能追得上穿运动鞋的?她方才想起应该大喊“抢劫——”,但是迟疑了一秒,又没喊,她觉得很害羞。
人倒霉了就是如此。顾默瞪眼望着天空——还不到中午呢,她怎么就从甜蜜小情侣之一变街头流浪汉了?
顾默正在伤感,突然面前出现了俩人。两个都穿着夏威夷风的大衬衫大短裤,夹脚凉拖,让人看了觉得好像电影里面的猥琐大叔——不过两个年纪都不大。顾默一见,吃惊异常,她不会惹上什么小混混吧?现在全身上下连保护费都交不起,那……难道要肉偿?可关键的是她也没欠债啊!于是思维一跳跃,又想起沈程来,也不知道师傅将借条烧掉没有。
“顾小姐是吗?”其中一个态度还好,微微点头问。
“呃。”顾默有点呆,但毕竟还是知道自己姓什么的,于是点头。
另一个将她刚才被抢走的小包恭敬地奉上,还……鞠躬。
顾默惊悚,连包也不敢接。据说是小说电视上只有黑帮老大的亲戚才有这种待遇,诸如这两个人会马上说什么“刚才手下小弟不懂规矩,惊扰了您……”什么什么的。但是她不记得她认识哪个人是混**的。
“顾小姐,刚才那小子我们已经抓住了,您想怎么发落?”那个先说话的见顾默不接,于是从另一人手上将包拿过来,放在顾默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