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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少,大都没发展起来,要么化做散户游居森林,要么归附了天齐。
天下局势已渐清明。整个大陆以天齐为主,朔漠与之联盟,岭峤、百越都难以抗衡。林飘云为人严谨,天齐国的法律也是最严格的。倘若有人触犯,就是熟人也难逃责罚。
这年冬天,百越屡屡进犯边境。百越原处湿热之地,盛产药材,却不适合种植。林飘云原本觉得如果他们有需要,也可以用药材交换粮食。但是他们并没有来谈交易,而是组织小队人马劫持天齐商贩,掠夺镇子,得手后迅速逃入山林。临境居民不堪其绕,纷纷搬家。林飘云一怒之下决定亲征。
第五章
大军出发前夕,出了一点小乱子。前锋胡文因为贪杯被林飘云重责,还免去了职务。胡文是他们当初一起建设天齐的人,除了爱喝酒,就是爱打仗。也是经验丰富,能力过人老将。以前林飘云为次斥责过他,但是他转眼就忘了。这次真正行军打仗,林飘云再不手软,按军纪处置了他。挨打他到是不怕,只是免职就不能跟去前线,这让他受不了。可是任胡文怎么哀求认错,林飘云还是没有收回命令,改让兰亦玄做前锋,率军出发。
谁也没有想到,因为这一件小事。引发了那么严重的后果。
胡文受到责罚以后,一方面因为丢了面子,一方面也实在气恼不能上阵。躲在家里闷闷不乐。林飘云越来越不拿我们这些人当回事了,竟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发难。他也不想想,没有我,能有今天的天齐吗?他现在到是大模大样做起天齐王,说一不二了。把我们的功劳都一笔抹杀。怎能让人咽下这口气!
就在他整天在家生闷气的时候,前方捷报连连传来,百越军被打的四散溃逃,躲入有毒障的深山密林。再追击下去代价会太大,林飘云也不想赶尽杀绝,已经决定班师回朝。
整个六合城都是一片欢腾,只有胡文更加气恼。原本这样的战事少不了他一份功劳,可恨林飘云!
这一天,胡文又去酒馆买醉,喝到烦闷时,又是骂人又是摔东西。酒店老板知道他这脾性,也不敢招惹,只有忍气吞声。喝到五六成醉时,非说酒不好,逼老板换好酒来。老板知道他总是赖帐,便跟他推脱。胡文一时性起,就要打人。这时临桌一个年轻人走过来劝住他:“久闻胡大将军的威名,在下仰慕久已。不知大将军可否赏脸到小弟家一叙?”
胡文斜睨了他一眼,打个嗝:“你那有好酒?”
年轻人满脸笑容:“那当然,小弟家中是祖传酿酒秘方,不是夸口,比这酒馆里的粗米酒强上百倍。”
胡文眼睛一亮,二话不说就跟他走了。深夜,从那年轻人家里出来时,胡文却是异常清醒。
从那以后,胡文再没有进过酒馆,他好象一夜之间改邪归正。重新振作办理公务。蕊月王后看他认真办事,也很高兴,恢复了他的兵权。
林飘云得胜归来,一路走过,处处都受到国民的欢呼迎送。想到这是真正打的第一个胜仗,也十分开心。进了六合城发现更是布置的繁华似锦,朝中驻留的人在蕊月的带领下列队相迎,看到大家都安好,尤其知道胡文已经改过自新,林飘云的笑容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多。胡文虽然有劣迹,毕竟是并肩作战多年的朋友,他也真心希望能够胡文改掉恶习,和他一起成就一番大业。
王宫里早已经摆好了庆功宴,这次上阵的将士都受到了嘉奖。道贺声此起彼伏,酒杯频频举起。胡文当真意志坚定,任谁劝诱也一滴不沾,大家不免又是一番赞叹。
夜已深了,大部分人都喝的醉了,林飘云也觉得头有些晕,他站起来准备宣布宴会结束。刚一起身,就觉得浑身一软。他大吃一惊,暗叫不好,只听耳边风声响过,连忙往后一倒,就地滚开。回头一看,竟是胡文!
来不及质问,胡文已经挥剑又刺了过来。他们两人本就相差不远,林飘云中了迷醉药,浑身无力,那还是他的对手。就在这时,只听当当两声,蕊月双手持着短剑挡在林飘云身前。蕊月功夫与胡文也不相上下,两人缠斗起来,一时胜负难分。
林飘云喘了口气,大呼:“快来人!”
“来了!”话音未落,几个穿着侍卫服饰的人冲进来,林飘云更加吃惊,这几个人都是他不认识的!
为首那人冷笑着:“林飘云,你想不到吧?你也有今天!”
林飘云冷冷的说:“你们是百越人?”
“不错!你在前方屠杀我们的人,想不到吧,我们已经在你家里布置好了!”说着,他抽出一把又长又窄,泛着蓝光的刀,向林飘云扑过去!
蕊月大急,右手拼力一挥,迫开胡文;左腕一沉,斜刺那年轻人后心。那年轻人回身一躲,避开蕊月。蕊月刷刷刷三剑将他迫开几步。胡文已经看准这个机会,直取林飘云心口。蕊月待要回身援救,已经迟了。
在外面和侍卫们混在一起的薛慕云,闻声赶来时看到了最惊骇的一幕:胡文挥剑刺向林飘云的时候,许嫩樱恰恰捧着盘子从那旁边的门口出来,她惊呼一声,毫不迟疑的扑上去。薛慕云就那样眼睁睁的看着长剑贯穿她的身体,又刺中林飘云。那一刹那,薛慕云觉得自己也被刺穿一样,剧痛从心口漫开,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当薛慕云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身上被捆的紧紧的,横躺在马车里。身旁横七竖八的躺了好几个人,多是那天宴会上被迷倒的。许嫩樱和林飘云被刺中的那一幕,又浮上眼前,心中的剧痛让他几乎再次昏阙。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说好要守护你一生的,竟然眼看着这一切发生而无能为力。是了,你既然不在了,飘云也不在了,我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痴痴的想着,竟然不再觉得痛苦。若我死了,会不会再见到你们?我和樱,会不会再合成一个人?
马车飞快的跑过两天,薛慕云一直不言不声,也不喝水吃饭,整个人像木头一样。胡文知道他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也不理会。再过两天,薛慕云气息渐弱,几不可闻。
“这个人快不行了。胡大哥看着怎么处置?”
“死了拉倒,扔林子里去吧,别在车上占地方。”
“等等,绳子解下来。这可是上好的乌蚕丝绳,专门捆会武功的人的。”
于是薛慕云被抛在林子里,马车继续往南行去。第二天清晨,薛慕云从昏迷中再次醒来,脸上湿漉漉的,沾了许多露水。身上软的一丝力气也没有。我还没死么?茫然的看着眼前的小草,想死也不容易啊。慢慢合上眼睛,腹内传来阵阵灼烧的感觉,好痛苦。
不远处忽然响起车马声,似乎有人经过。过了一会,车马停住,熟悉的人声传来:“亦玄,你确定小薛被扔在这附近么?”
是游方朗!薛慕云浑身一震,又睁开眼睛,仔细听着。
“我也不是很确定。吃了他们的东西以后人总是昏昏沉沉的。”
“已经两天了,还没找到他,他又一直没吃过东西,恐怕是……”
游方朗叹了口气:“飘云还在昏迷中,不知道情况怎么样。我们这样找下去也不是办法。先回去再说吧。”
飘云还没死!那……那樱呢?薛慕云拼命想挣扎着呼喊:“我在这里!”但是身体一点也不听使唤,干裂的唇张了张,一丝声音也发不出来。就这么眼看着他们离去,薛慕云懊恼的几乎哭出来。真是笨,为什么还没确定消息时就先放弃了生存的希望。现在到成了自己要先死在这里了。
人一清醒,内息渐渐活络。也幸亏薛慕云功底扎实,求生的欲望支撑着他,转动身体去吸吮草叶上的露珠。饥火难耐,索性连那些嫩草也啃食了许多。腹中有了东西,身体渐渐可以活动。太阳升起来,露水干透。薛慕云恢复了些力气,挣扎着爬起来去找些东西吃。他本就习惯于在林子里打猎的,可惜手边没有工具,身上又没力气,只得挖些野生菌子吃下去,感觉好了些。
知道百越是南边,那么要回天齐就要往北了。薛慕云一点也不认识路,这里的天上半颗星星也没有,好在太阳还是东升西落的,他认准了方向就往天齐赶去。走了五六天,还没遇到大的镇子,感觉不太对,但是这里人迹罕至,偶而遇到三两个结伴而行的,也都是百越人打扮,薛慕云一看到他们就躲的远远的,更不敢去问路。
又走了两天,树林渐渐稀少,大片空旷的平原散布着高高矮矮的灌木,气温也冷了下来。感觉差不多应该是天齐的境内了,可仍然没有人烟。手边没有工具,生活实在艰难,薛慕云只能用石子打些小型野兽或是鸟雀充饥,晚上便找个背风处露宿。
半个多月过去了,一路北行,灌木也稀少起来。薛慕云心里焦急,但又辩不出方向,四下望去都是一样的平原,咬咬牙,继续往北行去。想着总会遇到有人的地方,到时候再打听也行,反正离百越远一些才好。
草木稀少,打猎也困难了。他找到一条河流,便沿河而行,捕鱼为食。这一天在河边休息,看着水中倒影,已经须发纠结,邋遢的不成样子了。他本是十分爱洁的,只是这些天忙于奔波,顾不上那些。现在想起来,越发觉得浑身刺痒难受。反正四下无人,索性脱了衣裳跳到河里洗一洗。
清凉的河水流过身上,冲洗掉污垢,果然舒服了很多。把破衣裳也洗净了,滩在岸边晾着,找了块干净石头坐下歇息。
这些天一直有种奇怪的感觉,许嫩樱先前留下的记忆似乎越来越淡薄,薛慕云拼命想抓住它们,但只是徒劳。心里隐隐觉得不安,可又不敢去想。朦胧中生出逃避的念头,如果这样一直走下去,永远也不会到天齐,不用去面对那个结果就好了。
正在胡思乱想,突然看见河里冲过来一团花花绿绿的东西,好象是个人!薛慕云连忙跳过去,捞起来一看,竟是个十分漂亮的女孩。把她拖上岸来,摸摸心口,还在微弱的跳动。薛慕云松了口气,正要为她挤出腹中积水,忽然一楞。
“嗯?”
手上又摸了摸,这是个男孩?!
看看他的模样,实在是美丽无双,薛慕云本就样貌极好,看着他也有几分惊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