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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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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语堂在这个时候回国,并非明智之举,可既来之则安之,这个山野孩子一个猛子扎入了时代的大潮。    
    北大当时是文化的中心,风头一时无二。    
    这得归功于校长蔡元培的“兼容并包”。    
    蔡元培是前清的举人,学贯中西,是语堂生平最佩服的人之一。林语堂还是清华普通教员时,参加集会抗议凡尔赛和约把山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在座的不乏社会名流,大家都慷慨激昂地表示抗议,有些还卷起袖子,大骂政府不是东西。蔡元培站起来,眼光缓缓一扫,不怒自威,说话的人立刻安静下来。他很温和地说:“抗议有什么用?我们应该集体辞职。”隔天,他就一个人离开了北京。这种处事原则,林语堂认为才是真正有硬气的。    
    在北大,新旧文人齐聚一堂。同一个教室里,前一节课,留着辫子的辜鸿铭大谈小脚女人的魅力;下一节课,西装笔挺的海归青年宣讲女权运动的兴起。北大成了中国思想界的剪影。    
    新派的教授们主要分成了两大阵营:一是以奠基中国现代小说的鲁迅和周作人为主;一是以高举“文学革命”大旗的胡适为主。    
    林语堂打从心眼里感激胡适的知遇之恩兼君子之谊,再加上都是留学英美,大家——包括他自己——都以为他会加入胡适一派。    
    然而,他却站到了胡适的对立面,和任意而谈的周氏一派越走越近。    
    说怪也不怪,胡适是比较老派的文人,讲究读书致仕。因为母亲严厉,胡适少年老成,被戏称为“糜先生”。据说有一次,胡适跟伙伴们掷铜钱玩,一位老农见了非常吃惊,说:“糜先生,你也玩这个呀?”胡适一听,羞愧难当,顿觉失了身分。而林语堂在山野间自由自在地长大,活泼好动,对于一本正经地写文章、随时准备着居庙堂之高的传统士大夫那一套,十分反感。    
    1924年底,《语丝》创刊,成了周氏一派发表意见的自由园地。与此同时,胡适一支也创办《现代评论》,主要撰稿人有徐志摩、陈西滢、蒋廷黻、沈从文、丁西林等。两派正式演化成著名的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    
    《语丝》的创办极有趣。首任主编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原是《晨报》副刊的编辑。鲁迅投了首打油诗《我的失恋》。诗是这样写的: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葫芦。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吧。


第三部分在《语丝》的日子(3)

    徐志摩当时以有妇之夫的身分,单恋林徽音,闹得满城风雨。《晨报》主编认为有讽刺桃色新闻之嫌,就从已经排好的清样中把稿子撤下来了。鲁迅开玩笑说:“像我们这样有胡子的老头子,连失恋都不许我失了!”    
    孙伏园很梗直,辞职书一扔,气冲冲地离开了报馆。    
    他找到了钱玄同。两人各随便挑了一本书,任意翻开一页,然后闭上眼睛,用指头任点一字,凑在一起,就有了“语丝”之名。孙伏园在《语丝》创刊号上,愣是把《我的失恋》排在了醒目位置。    
    《语丝》聚集的就是这样一批血气方刚的叛逆青年,敢说敢为,无所顾忌。他们自嘲《语丝》是“一班不伦不类的人,借此发表不伦不类的文章与思想的地方”。《语丝》也没有统一的文学宗旨,他们各自说自己要说的话。从平和冲淡到气势凌厉,各种风格都能在《语丝》上找到。    
    “随意地说话”和语堂的野性子不谋而合,他找到了一块适合自己的平台。    
    他要大展拳脚了。    
    从总统竞选、军阀混战到三河县老妈子的吃饭、如厕问题,或是直抒胸臆,或是明褒暗贬,只要心中有话要说,他就痛痛快快大骂一场,没什么情面可讲,颇有“指点江山,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气势。他仿佛又站在了辩论台上,挺着胸膛,与社会浊流唇枪舌战,只是武器由三寸不烂之舌变成了妙笔生花。    
    其间,他还作了一首讽刺性的歌曲《咏名流》,谱上曲子,到处传唱,一派语丝的“无所顾忌”的作风。歌词如下:    
    他们是谁?    
    三个骑墙的勇士,    
    一个投机的好汉;    
    他们的主义:    
    吃饭!吃饭!    
    他们的精神:    
    不干!不干!    
    他们骑的什么墙?    
    一面对青年泣告,    
    一面对执政联欢;    
    他们的主张:    
    骑墙!骑墙!    
    他们的口号:    
    不忙!不忙!    
    他们的态度镇静,    
    他们的主张和平,    
    拿他来榨油也榨不出    
          什么热血冷汗;    
    他们的目标:    
    消闲!消闲!    
    他们的前提:    
    了然!了然!    
    他们的胡须向上,    
    他们的仪容乐观,    
    南山的寿木也装不下    
          那么肥厚嘴脸;    
    他们的党纲:    
    饭碗!饭碗!    
    他们的方略:    
    不管!不管!    
    1925年3月,孙中山先生故去,留下了“和平、奋斗、救中国!”的遗言。全国上下一片哀恸,北京民众自发地聚在了一起,哭着目送孙先生的灵柩下葬。林语堂也站在人群中,瞻仰这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他还看见宋庆龄身穿孝服,一脸坚毅地跟在灵车的后面,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然而北洋政府连死人都不放过,在报纸上大放厥词,说什么孙先生“蹂躏人民自由十倍于军阀”等等。林语堂“啪”地一拍桌子,一连写了《论性急为中国人所恶》、《一点浩然气》等文,他要为孙先生讨回道义,让亡者入土为安。    
    进而,他和钱玄同、刘半农一起,展开了一场批判复古逆流的大讨论。林语堂语不惊人死不休,说“今日中国人为败类也”,只有“欧化”才是救国的惟一捷径。钱玄同是新文化运动的老前辈了,“骂”起人来显然技高一筹,干脆说要做“卖国贼”,卖给“遗老遗少”。    
    现代评论派看不惯《语丝》叛逆的做派,说他们是一群学匪。林语堂作为《语丝》的“骂人”新秀,干脆写了一篇《祝土匪》,以草莽英雄自居。他扬扬自得:“依中国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来说话不可。”    
    1928年,林语堂出版了散文集子《剪拂集》,因为文风犀利劲捷,有人评价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假令生在美国,不但在文学上可以成功,就是从事事业,也可以睥睨一世,气吞小罗斯福之流。”


第三部分在《语丝》的日子(4)

    林语堂一家三口住在一个普通的四合院里。院子里,种了一棵石榴树,还有一个很大的金鱼缸。当然,照料金鱼是翠凤的工作,林语堂只是负责闲下来的时候观赏罢了。凤如很乖巧,语堂喜欢逗她玩,给她洗澡。看着凤如蹬着小胳膊小腿在水盆里嬉戏,他很满足。    
    每逢星期六的下午,林语堂就去参加《语丝》在中山公园来今雨轩的聚会。来今雨轩是北京著名的茶楼,化自杜甫的名句“旧雨来今雨不来”,取“故交新知欢聚一堂”之意。    
    《语丝》初办时,销量并不好。可激进开放的观念、自由的风格在当时也找不出第二家,《语丝》慢慢地在北大等高校打响了名头,每出一期,总被学生抢购一空。    
    在浓密的松荫下,《语丝》的干将们,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孙伏园等,叫上一碟瓜子,一壶茶,坐在了一起。他们磕着瓜子,随意地聊着,话题变化很快。国家时政是必定要聊的,生活艺术、女子心理也屡有涉及,有时候甚至也会串到节育理论上。有人来得匆忙,肚子饿,就叫上一碗面,或是包子,但东西还没下咽,就急着发言,说到一半停下来,嚼几口,接着又说。    
    林语堂刚加入《语丝》不久,是后生晚辈,聚会时,他说话少听得多,虔诚地看着文学前辈们,一点也不像杂志上“漫骂主义”的愤怒青年。    
    周作人最常出席,但话不多。他声音低缓,和他的文风很像,走的是平和冲淡的那一路。就算激动地争执,他也不会提高嗓音,依然慢条斯理。林语堂在一旁,干着急。    
    鲁迅可不同于弟弟周作人,要活跃得多。他反应很快,诙谐百出,是聚会的中心。每当讲到敌人的丑态,或是新发明一个讽刺的妙语,他会得意地大笑,爽朗极了。鲁迅永远一件玄色长衫,不修边幅,中等身材,两腮瘦得凹下去了,可他的小说,如《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犀利得很,往往一个字,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    
    鲁迅讲一口带着绍兴方言的兰青官话,听起来很费劲,但无论是评论历史,或是分析社会,他都能入木三分,在别的地方很难听到这种高论,所以林语堂听得格外认真。    
    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作怪,兄弟俩闹得很僵,同时在场的机会很少。林语堂认为这是别人的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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