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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作家批判书ii-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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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行,要做个孤独英雄。沈从文呢,沈从文给自己树出的形象:“乡下人”。    
       鲁迅以孤独英雄的形象独立于世,沈从文则以乡下人的形象与时代、人群和文坛保持着距离。沈从文挑起的京派海派之争,在沈从文看来,文学应该是独立与自觉的,它在政治、宗教之外。所以沈从文对作品是很看重的,在《给一个军人》中,他说:“应当具有教育第一流政治家的能力”,他并不是真想去教育政治家,无非是对文学应有的独立与自觉的—一一种品质上的强调。    
       “京派”“海派”,在沈从文是文学争论,到了鲁迅那里,被鲁迅发挥了,成为文化争论。可以这么说,由于鲁迅的介入,这一场争论也就不了了之了。因为在鲁迅看来,京派海派都不是好东西——帮闲的帮闲,帮忙的帮忙。鲁迅在《从帮忙到扯淡》的末尾写道:    
       帮闲的盛世是帮忙,到末代就只剩了这扯淡。    
       帮闲也好帮忙也好,到末代只成了帮派。末代的“京派”“海派”无非是帮派而已。从这点上可以看出,沈从文在使用“京派”“海派”的时候,内心不无“帮派”的情结,一个作家的独立性总是有一个限度的,他总会对某种氛围某些团体产生出亲和力与依附性。沈从文使用“海派”一词——在《论“海派”》这篇文章中——还可以看到沈从文的策略,他是愿意与“京派”结为盟友的,其实他本身就是“京派”。因为“京派”人士心里清楚,这一说法的来路是含褒含贬的。而沈从文即使他自己不认为是“京派”,但在外人看来就是如此:    
       在北京的年轻一代的“京派”代表是沈从文同志,他在当时地位之高,今曰的读者知道的很少(姚雪垠《学习追求五十年》。)    
       我在上面说到,“京派”“海派”是帮派——起码有帮派意识,因为这是传统,在京剧界流传时就是如此。京剧界的“京派”代表梅兰芳,也讲究布景服装,但“京派”圈里的人不但不反对,况且还叫好——文学界不也是这样吗?首先看的不是作品,首先看的是谁写的作品。这一点,就是沈从文也不能免俗。    
      京派海派,现在来看这些争论,觉得算什么呵。但在当时,由于时代与个人的原因,都郑重其事。格外的郑重其事。争论是不能离开时代的,一离开,都无足轻重,甚至是无稽之谈。争论是一段时间里的大汽泡。也不能离开个人,因为个人郑重其事地挑起或介入争论,正说明这争论的休戚相关:说体面了,是为真理;说穿帮了,是为利益。利益总是会起作用。但只针对那个个人,那个时代。那个时代中的那个个人,那个个人所属于的那个时代。应该说这些争论与我们后来者的关系都不大了,但实际情况是离开这些争论,我们竟会无从说起。其中最大的原因——因为文本的匮乏。这是一个不免残酷的事实。我们现在来看这段历史,眼光常常也会非正常。把一切的争论落实到个人头上,比落实到时代头上更难。文学争论往往成为非文学争论,过去如此,现在也如此。有关“京派”“海派”的争论,鲁迅有段话非常著名,我当初读了,真觉得很棒:    
       北京是明清的帝都,上海乃各国之租界,帝都多官,租界多商,所以文人之在京者近官,在海者近商,近官者在使官得名,近商者在使商获利,而自己亦赖以糊口。要而言之:不过“京派”是官的帮闲,“海派”则是商的帮忙而已。……而官之鄙商,固亦中国旧习,就更使“海派”在“京派”眼中跌落了。    
       但放在具体的争论中(虽说“京派”“海派”的争论,也并不见得就很具体,但相比之下),就未免有点大而无当了。鲁迅的文字,我是很着迷的,但不能把它看得太具体,一具体,就不着边际。鲁迅的边际是文化,是国民性,而不是一场争论。这是鲁迅的欠缺处,也是魅力。欠缺处是对我们后人了解那一场争论没多大帮助,魅力是离开这一场争论,他的文字还有力量。魅的力量。鲁迅通过他的文字,建立起他的个人权威,或者说个人崇拜。    
       “京派”“海派”的争论,挑起者是沈从文。这与沈从文的个人境遇有关。沈从文尽管著作等身,在文坛上也有一席之地,但由于他不加入所谓的团体和所谓的流派——他想以独立作家的身份,来保证文学作品的独立性——结果受到文坛有意无意的忽视和冷落。当时文坛的情形大致如此:北平作家寄生于学院,上海作家混迹于书店,而“乡下人”沈从文由于天性,也由于写作理想,是游离于他们的。可以这么说,一直在自觉地反对平庸的文学作品的沈从文,早就憋着口闷气,眼见文坛黑幕日益得寸进尺,沈从文无奈何只得从反对平庸的文学作品直接进行到反对平庸的作家、庸俗的作家。平庸的作家如果散淡一点的话,不一定就沦落庸俗,只是作家越平庸,功利心就越旺盛,必然会庸俗也就是百分之九十的平庸作家的最后一步。    
    


第一章批判沈从文 (3)

    1935年版《沈从文》    
      1935年,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里写道:“……蹇先艾、许钦文、王鲁彦、黎锦明……蹇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许钦文自名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为《故乡》,也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自招为乡土文学的作者……看王鲁彦的一部分的作品的题材和笔致,似乎也是乡土文学的作家。”    
       在这篇序中,鲁迅只字未提沈从文——鲁迅的这篇序是“一九三五年三月二曰写讫”——这时的沈从文,声名颇著,《边城》已经写出,还写出像《从文自传》这样重要的作品(1934年,《人世间》以“一九三四年我爱读的书籍”为名,向国内知名作家征询意见,周作人和老舍都以《从文自传》作答)。在鲁迅提到的作家中,蹇先艾说过这样的话——在《我的作品产量稀少的原因》一文中,他说:“自己最爱读沈从文先生的富有湖南地方色彩的小说,所以我的小说,有好些便喜选取故乡的题材。”足见沈从文在当时,已有了一定影响。鲁迅的只字未提,主要原因是他对沈从文有个误会。当然,还有其他原因。这其他原因可能更重要:鲁迅不喜欢沈从文有关湘西的小说,沈从文的湘西,与鲁迅所了解和所面对的中国乡村的现实,是差距太大了,从《呐喊》中,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些消息。    
       鲁迅对沈从文的误会,事出丁玲:丁玲走投无路之际,曾给鲁迅写过一信求救。那时丁玲的名气还不大,或者说根本没什么名气。鲁迅早已是鲁迅先生了,自然不知道文坛上还有丁玲这个人。鲁迅其实是很谨慎,也很封闭的——为了战斗或守阵,他理所当然要埋伏在掩体里。他对青年,无疑是热情的,但较抽象,并不是具体的个人,而是所寄希望的不无朦胧的未来。但这个未来里必须有他所挺立的影子。同时,也说明了现实与处境的残酷性。鲁迅如果不谨慎的话,完全可以理睬或不理睬丁玲;鲁迅如果对青年没热情的话,早就把丁玲的来信弃之一边。正因为鲁迅既热情又谨慎,鲁迅就让周围人去打听,孙伏园探来个消息,报——周作人那里,也有同样的一封信,周作人认为是沈从文写的。因为沈从文曾寄过稿子请周作人指教,周作人记得他的笔迹。鲁迅一听,来气了:沈从文这家伙,竟然冒充个女人来戏弄老夫,丫丫呸!这实在是个误会,求救信的确是丁玲所写。只是当时丁玲、胡也频和沈从文往来密切,不但笔迹相同,就是行文格式也差不多。但这一场误会,说到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沈从文有什么损失的话,无非只是鲁迅在“小说二集”里不选他的作品,也不在序里提他的姓名。但从这一场误会中,后来的人倒能够明白一些东西——就是文坛从来不是一个公正的地方,即使巨人如鲁迅者,也是因人废言的:既然对沈从文来气,自然他的文本也就不值一提。这个人性中的弱点,常常被我们忽略,但却暴露了一个倾向,就是说当一个知识分子手上一旦握有权势的话,比如编个书,写个序的,他往日里所寻求所标榜的自由和宽容就抛弃到了一边。自由首先是宽容。无可避讳鲁迅身上狭隘的一面,他的狭隘,说到底是对权势的信仰。当然,这权势是知识权势。鲁迅有权势知识分子的色彩,只是由于他对自己剖析的深刻,而没有走上极端。在这同一文章中的第一部分,可以见到鲁迅对自己的评价:“从一九一八年五月起,《狂人日记》,《孔乙己》,《药》等,陆续的出现了……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然而这激动,却是向来怠慢了介绍欧洲大陆文学的缘故。……以后虽然脱离了外国作家的影响,技巧稍为圆熟,刻划也稍加深切,如《肥皂》,《离婚》等,但一面也减少了热情,不为读者们所注意了。”鲁迅对自己向来是很清醒的。我们有几个人是清醒的呢?所以学习鲁迅片面化的话,是一件不幸的事。这从后来的胡风身上,就能看到:与其说是时代的悲剧,不如说是个人的悲剧。一个权势知识分子的悲剧。鲁迅是不能学习的,就像不能学习李白一样,许多诗人学习李白,学到最后只学成了说大话和醉鬼。    
       从鲁迅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我们还能看到这样的情况,一位伟大的作家,他对历史、文化、现实或许有深刻的洞察力,但在自己的本行当中,却是目光短浅的。起码是看不远,因为只会注意身边几个互有往来的人的作品。文坛就是个秘密行会。不同的大大小小的秘密行会组成了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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