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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塔铺》获1987年《人民文学》优秀短篇小说奖
电视剧《塔铺》获1988年全国电视剧飞天奖
中篇小说《新兵连》获第三届(1987——1988年)《小说月报》优秀中篇小说“百花奖”。
中篇小说《新兵连》获第二届(1984——1988年)青年文学创作奖
中篇小说《头人》获第三届(1989——1992年)青年文学创作奖
中篇小说《单位》获1988年——1989年《中篇小说选刊》优秀作品奖
中篇小说《单位》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四十周年优秀文学作品奖
中篇小说《一地鸡毛》获1990年——1991年《中篇小说选刊》优秀作品奖
中篇小说《一地鸡毛》获第五届(1991年——1992年)《小说月报》中篇小说“百花奖”。
个人获1993年度“庄重文文学奖”
个人1995年被国家农业部授予“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
中篇小说《温故一九四二》获得(1992一一1997年)首届中华文学选刊奖
长篇小说《手机》获新浪网2003年度文学奖
第三章批判莫言 (1)
批判莫言:饥饿的挥霍者
作者:格式
古人云,画鬼易,画人难。难就难在现成的实体摆在那里,一比就知道真假;难就难在说他好,别人喘,说他不好,他自己喘——气的。好在莫言与我是山东老乡,但坏也往往坏在我们俩是老乡上。满篇溢美之词,别人准说格式这小子近乡情更怯;可吹着浮尘找裂纹,恐怕莫言那老小子又会责怪——“还老乡呢?啥鸡巴老乡?”。并不是我自诩掌握了他多少不可言传的核心机密,而是揭一个人的老底,确实需要相当的功夫。吹吧,反正莫言也不知道俺究竟是吃哪碗干饭的。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想躲是躲不掉的。唯一的出路就是,听从他的那三把板斧胡乱飞舞,说不定真砍到正经的骨头上,让你痛定思痛。
莫言不是人。自从十几年前冬天里的一个深夜,一个叫川端康城的日本鬼子,用一句“一只黑色而狂逞的秋田狗蹲在那里的一块踏石上,久久地舔着热水”,给他开了苞,让他尝了洋荤,他写作的春情,于是便像汹涌的江水一发而不可收。他连夜产下的《白狗与秋千架》,难辨雄雌:“高密东北乡原产白色温驯的大狗,绵延数代之后,很难再见一匹纯种。”这个混血儿,尽管有些洋里洋气,但由于肤色和性情与国人比较接近,后来还是“混”来了牛逼哄哄的台湾联合文学奖。(由其改编的电影《暖》,之所以在日本夺得大奖,盖因二者的同父异母性。)这是在莫言的小说里第一次出现“高密东北乡”这个字眼,也是第一次在他的小说里出现关于“纯种”的概念。之前的莫言,写小说总是按图索骥,响应号召到农村、工厂去体验生活,体验了半天,最终还是一无所获。眼看着大好的时光匆匆而去,他急得抓耳挠腮,恨不得将桌子上的纸和笔,一块吞尽自己的肚子里,以期生下连环雷似的小说。之后的莫言,不仅找到了快感的源泉,更重要的是找到了优生高产的办法。当他写着一篇小说的时候,新的小说就像急着回家产卵的母鸡一样,在他的身后咕咕乱叫。
那时候的中国文坛流行寻根,有的诗人跑到了半坡以及洛神降临的地方,有的小说家跑到了深山老林,甚至渺无人烟的荒漠。有福之人不用愁。莫言这小子也够省劲的,打回“高密东北乡”没多久,就摸到了小说的经络。那地方,莫言称之为“血地”,既有母亲生他时流出的血,又埋葬着他的祖先。只要银针扎在哪里,就会自然而然地刺痛国人的神经。那地方好比是一个储藏量相当丰富的油气田,只要他用心开采,就够他忙乱一辈子的。那地方神奇,因之成全了莫言的传奇。那地方,怎么这么眼熟。噢,这是我们的老家。每个人都有故乡,只不过,往往因为生活在别处,而把异乡当成了故乡。回到故乡的莫言,酸甜苦辣,一起打着滚儿往上翻。此情此景,让他认识到,一个作家一辈子其实只能干一件事——把自己的血肉,连同自己的灵魂,转移到自己的作品中去。如此以来,莫言成了其小说人物的替死鬼。连他自己也不断地告知写他的人,千万别他当作人来写,最好当成妖怪。有他的公告垫底,我本不想把他当好人写的念头,可以堂而皇之地实现了。
言其妖,绝非人妖。他的长相,也确实够对不住劳苦大众的。一脸的旧社会,不说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单说他的丑给母亲带来的苦难,就足以表明莫言不可能拥有与常人一样的童年。言其怪,是说他的行为举止总是那么邪乎。上小学第一天,他就屙了一裤裆屎,而且是站在校长面前屙的。莫言的好吃更是有名的。六零年饿殍遍野,他们家多亏他有个在供销社做事的小叔,从供销社弄回来一麻袋豆饼。这麻袋豆饼藏到哪里,他就翻到哪儿,经常打着夜里如厕的旗号,偷豆饼吃。有了吃的,就想喝的。其父有半瓶待客的高密老白干藏在后窗上,他掇来木凳子,一次喝一小口,随后便弄点凉水兑进去。这酒越喝越像水,有客人来了,莫言吓得像只老鼠,恨不得立马刨个洞进去。侥幸的是这个客人没酒量,闻着点辣味就以为是好酒,可能尝出来也可能没尝出来,总之,没反应。唉,活到这个份上,只能说活着才有希望,或者说活着就有希望。要不然,我今天怎么会有机会面对他呢?
饥饿性腹泻
看过莫言小说的人,极容易得出一个清晰的判断: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败家子”。要说他不会过日子,他似乎比谁都明白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可让人感觉越来越幽默的是,一旦手下有了点实物,他好像就不知道东西南北了。极尽铺张之才能,大肆挥霍语言,挥霍情景,挥霍感觉。在大吃二喝炒豆芽的同时,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造就他的胃?
“我每天都跟我的肠子对话,他的声音低沉混浊,好像鼻子堵塞的人发出的声音。……我伸手抓过那鳖裙,迅速地掩进嘴里。从口腔到胃这一段,都是腥的、热的。我的肠子在肚子里为我的行动欢呼。”小说《罪过》里的这段描写,让我们看到,消化器官被赋予了独立的生命,成为主体的另一个“自我”。肠子像头脑一样地思考,并与主体对话。是它驱使着主体去“抓取”和“吞食”物质,而主体则成了这种肉体化的欲望的执行者。或者可以说,肉体化的欲望才是真正的“主体”。再仔细看,就会发现,“我”对于食物的态度是贪婪的。谁料想,贪婪竟被莫言发展成其小说感官经验的基本形态之一?再说,少年那种掠夺、饥不择食和吞噬的摄食方式,就让人疑心莫言本人没准是饿死鬼托生的?他的笔下,吃总是如同一场战斗,很少有那种悠闲而体面的用餐。《食草家庭》的第五章,二姑的两个莽儿子就是怀抱着顶上了火的枪在“消灭”食物。《酒国》里所涉及的几次盛宴,食客们也都是“犹如风卷残云”般地扫荡饭菜。就连那些平素优雅风流的服务小姐们,打扫残羹时“吃相都很凶恶”。此类不堪入目的“吃相”,使莫言把贪婪的经验推向了喜剧性高度,与此同时,也充分暴露了人性的另一面本质:本能的动物性。咱们国家古代传说中贪吃的神——饕餮,就是人兽混合的形象,它有一张巨大无比的嘴和惊人的食量。这个形象,就容易就让人觉察到,国人对于自身动物性本能(首先是食欲)的恐惧。咱们看,《酒国》里的高级侦察员丁钩儿,自始至终都在与各种饮食打交道。他所侦察的案发地点——酒国市,整个儿就是一个大吃大喝的国度,说它是一个“饕餮国”,一点也不过分。这里的人,简直是食无禁忌:不光吃各种各样的食物,而且对同一种食物又有各种各样的吃法。加之,吃与喝是联动的,唇亡齿寒,这里的酿酒业也异常发达,甚至还有一所酿造大学。而丁钩儿所要侦察的又是一桩所谓“吃红烧婴儿”的案件。他一俟踏上酒国市的土地,就与可怕的食欲作斗争。这位老牌的高级侦察员,一直试图用自己的强大理智,去克服肉体的欲望,最终还是失败了。与其说是饮食的快感消解了他的意志,不如说是其个人的意志完全被自己的欲望吞噬了。
丁钩儿被自己的本能打垮了,饥肠辘辘的莫言,也难逃此劫。有时候,我甚至以为,丁钩儿是不是莫言写作的自画像?与成熟时期的作品相比,其早期的《透明的红萝卜》,倒显得比较克制。这部作品在文体上是有风度的,甚至是羞涩的,它好像不愿意让人们联想到过度的“匮乏”,不愿意在众人面前暴露出贪婪的欲望。从小说主人公黑孩的头颈与身体的比例来看,他属于典型的“二度营养不良”。小说里,这个孩子总是避免开口说话。开口说话,也会无端地消耗自身本来就匮乏的能量,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面,是他把红萝卜转化为自己梦想的对象。虽然红萝卜并非最好的果腹之物,也算不上是可口之物,但却被莫言赋予了浪漫主义的色彩。这种感觉的迅速迁移,能否起到“望梅止渴”式的暂时性效果,咱们不得而知,但这部作品的确在崇尚浪漫诗意的八十年代中期博得了热烈的喝彩。而后的《欢乐》《爆炸》《红蝗》一类作品,就完全“暴饮暴食化”了。那些馋相毕露的描写,时常搅乱人们脆弱的神经:内心的某种隐忧,油然而生?
放眼整个世界,食物安全问题是最大的焦点。莫言的小说,始终离不开饥饿这个主题。也许他小时候饿怕了,也许是国人的本相使然。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