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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也能看出,他愈走愈激动,因为他的步子愈走愈大,这就说明这一点。他一边走一边说着,终于狂怒起来,于是惨剧就发生了。现在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告诉你了,剩下的只是一些猜测和臆断了。好在咱们已有了着手工作的好基础。咱们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今天下午还要去听阿勒音乐会,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在我们谈话的时候,车子不断地穿过昏暗的大街和气凉的小巷。到了一条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夫突然把车停了下来。“那边就是奥德利大院,〃他指着一漆黑色砖墙之间的狭窄胡同说,“你们回来时到这里找我。”
奥德利大院并不是一个雅观的所在。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小胡同,便来到一个方形大院,院内地面是用石板铺成的,四面有一些肮脏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群衣着肮脏的孩子,钻过一行行晒得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46号。46号的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栾斯〃字样。我们上前一问,才知道这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便走进了前边一间小客厅里等他出来。
这位警察很快就出来了。由于被我们打搅了好梦,他有些不高兴。他说:“我已经在局里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半镑金币,若有所思地在手中玩弄着。他说:“我们想要请你从头到尾再亲口说一遍。”
这位警察两眼望着那个小金币回答说:“我很愿意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奉告。”
“那么让我听一听事情发生的经过吧。你愿意怎样讲都可以。”
栾斯在马毛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他皱起眉头,好象下定决心不使他的叙述中有任何遗漏。
他说:“我把这事从头说起。我当班的时间是从晚上十点起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夜间十一点钟时,曾有人在白哈特街打架,除此以外,我巡逻的地区都很平静。夜里一点钟的时候,开始下起雨来。这时我遇见了亥瑞·摩契,他是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的。我们两个人就站在亨瑞埃塔街转角的地方聊天。不久,大约在两点或两点稍过一点的时候,我想该转一遭了,看看布瑞克斯顿路是不是平静无事。这条路又泥泞又偏僻。一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一两辆马车从我身旁驶过。我慢慢溜跶着,一边寻思要有热酒喝它一盅多美。这时,忽见那座房子的窗口闪闪地射出灯光。我知道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两所房子都是空着的,其中一所的最后一个房客得了伤寒病死了,可是房东还是不愿修理阴沟。所以我一看到那个窗口有灯光,就吓了一大跳,疑心出了什么差错。等我走到屋门口——”
“你就站住了,转身又走回小花园的门口,〃我的同伴突然插嘴说,“你为什么要那样做呢?”
栾斯吓得跳了起来,满脸惊讶,瞪着一双大眼睛瞧着福尔摩斯。
“天哪,确是那样,先生,〃他说,“可是您怎么会知道的,天晓得!你瞧,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觉得太孤单,太冷清了,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怕人世上的什么东西,我当时忽然想起,也许这就是那个得了伤寒病死去的人,正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性命的阴沟吧。这样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重新回到大门口去,看看是不是望得见摩契的提灯;可是连他的影子也瞧不见,也没见到别的人。”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一个人影也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没有。我只好鼓起勇气,又走了回去,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就走进了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去。只见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还是一支红蜡烛,烛光摇摆不定,烛光下只见——”
“好了,你所看见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几圈,并且在死尸旁边跪了下来,以后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后来——”
约翰·栾斯听到这里,突然跳了起来,满脸惊惧,眼中露出怀疑的神色。他大声说道:“当时你躲在什么地方,看得这样一清二楚?我看,这些事都是你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拿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这位警察看。“可别把我当作凶手逮捕起来,〃他说,“我也是一条猎犬而不是狼;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会证明的。那么,请接着讲下去。以后你又作了些什么呢?”
栾斯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脸上狐疑的神气还没消除。〃我走到大门口,吹起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都应声而来。”
“当时街上什么都没有吗?”
“是呀,凡是正经点的人早都回家了。”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笑了一笑,他说:“我这辈子见过的醉汉可多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象那个家伙那样烂醉如泥的。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靠着栏杆,放开嗓门,大声唱着考棱班唱的那①段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子。他简直连脚都站不住了,真没办法。”
①考棱班Columbine为一出喜剧中的女角。——译者注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这样一打岔,约翰·栾斯好象有些不高兴。他说:“他倒是一个少见的醉鬼。如果我们不那么忙的话,他免不了要被送到警察局去呢。”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没有?〃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
“我想当时我确实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契还搀扶过他。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下边一圈长着——”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他又怎么样了?”
“我们当时够忙的啦,哪有工夫去照管他。〃他说。
接着这位警察又颇为不满地说:“我敢打赌,他满认得回家的路呢。”
“他穿的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手里有没有拿着马鞭子?”
“马鞭子?没有。”
“他一定是把它丢下了,〃我的伙伴嘟囔着说,“后来你看见或者听见有辆马车过去吗?”
“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就站起身来,戴上帽子,“栾斯,我恐怕你在警察大队里永远不会高升了。你的那个脑袋不该光是个装饰,也该有点用处才对。昨夜你本来可以捞个警长干干的。昨夜在你手里的那个人,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现在我们正在找他。这会儿再争论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我告诉你,事实就是这么回事。走吧,医生。”
说着我们就一起出来寻找我们的马车,剩下那个警察还在半信半疑,但是显然觉得不安。
我们坐着车子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狠狠地说:“这个大傻瓜!想想看,碰上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把它白白地放过了。”
“我简直还是坠在五里雾中哩。诚然,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的情况正好一样,但是他干吗要去而复返呢?这不象罪犯应有的行径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东西。咱们要是没有别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拿这个戒指当做钓饵,让他上钩。我一定会捉住他的,医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打个赌,我可以逮住他。这一切我倒要感激你啦。要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那么我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叫它作'血字的研究'好吧?咱们何妨使用一些美丽的辞藻呢。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咱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妙极了。她演奏萧邦的那段什么小曲子真是妙极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莱。”
这位非官方侦探家靠在马车上象只云雀似地唱个不停。我在默默沉思着;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五 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上午忙碌了一阵,我的身体实在有点吃不消,因此,下午就感到疲倦已极。在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以后,我就躺在沙发上,尽量想睡它两小时,可是怎么也办不到。由于所发生的种种情况使我的心情过分激动,脑子里充满了许许多多稀 奇古怪的想法和猜测。只要我一合眼,那个被害者的歪扭得象猴子似的面貌就出现在我的眼前。它给我的印象是万分丑恶,对于把这样一个长相的人从世上除掉的那个凶手,我除了对他感激之外,很难有其他的感觉。如果相貌真的可以说明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一定就是象这位克利夫兰城的伊瑙克·锥伯的尊容了。虽然如此,我认为问题还是应当公平处理,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并不能抵消凶手的罪。
我的伙伴推测说,这个人是中毒而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很不平常。我记得福尔摩斯嗅过死者的嘴唇,我确信他一定已经侦查出某种事物,才会使他有这样的想法。况且,尸体上既没有伤痕,又没有勒死的迹象,如果说不是中毒而死,那么致死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地板上大摊的血迹又是谁的?屋里既没有发现扭打的痕迹,也没有找到死者用来击伤对方的凶器。只要这一类的问题得不到解答,我觉得,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要想安睡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的那种镇静而又充满自信的神态,使我深信他对于全部情节,早有见解;虽然他的内容究竟如何,我一时还不能猜测出来。
福尔摩斯回来得非常晚。我相信,他绝不可能听音乐会一直到这么晚。他回来的时候,晚饭早已经摆在桌上了。
“今天的音乐太好了。〃福尔摩斯说着就坐了下来,“你记得达尔文对于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远在人类有了说话的能力以前,人类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也许这就是咱们所以不可思议地易于受到音乐感染的原故。在咱们心灵的深处,对于世界混沌初期的那些朦胧岁月,还遗留着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我说:“这种见解似乎过于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