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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本来我保送台大,那时却一下子起了一种浪漫念头。我在地理书上念到长江三峡水利灌溉计划,Y。V。A。如果筑成可媲美美国的T。V。A。,中国中部农田水利一举而成,造福亿万生民。我那时雄心万丈。我要去长江三峡替中国建一个Y。V。A。。一面建设国家,一面游名川大山,然后又可以写自己的文章。小时游过长江,山川雄伟,印象极深。当时台大没有水利系,我便要求保送成功大学。读了一年水利工程,发觉自己原来对工程完全没有兴趣,亦无才能,Y。V。A。大概轮不到我去建设。同学们做物理实验,非常认真在量球径,我却带了一本《琥珀》去,看得津津有味。一个人的志趣,是勉强不来的,我的“作家梦”却愈来愈强烈了。有一天,在台南一家小书店里,我发觉了两本封面褪色,灰尘满布的杂志《文学杂志》第一、二期,买回去一看,顿时如仑音贯耳,我记得看到王镇国译华顿夫人的《伊丹转罗姆》,浪漫兼写实,美不胜收。虽然我那时看过一些翻译小说:《简·爱》、《飘》、《傲慢与偏见》、《咆哮山庄》,等等,但是都是顺手拈来,并不认真。夏济安先生编的《文学杂志》实是引导我对西洋文学热爱的桥梁。我作了一项我生命中异常重大的决定,重考大学,转攻文学。事先我没有跟父母商量,先斩后奏。我的“作家梦”恐怕那时候父母很难了解。我征求雅韵老师的意见,本来我想考中文系。雅韵老师极力劝阻,她说西洋文学对小说创作的启发要大得多。她本人出身国文系,却能作如此客观的忠告,我对她非常感佩。台大放榜,父母亲免不得埋怨惋惜了一番,台湾学校的风气,男孩子以理工为上,法商次之,文史则属下乘,我在水利系的功课很好,是系里的第一名,但那只是分数高,我对数理的领悟力,并不算强。我解说了半天,父亲看见大势已定,并不坚持,只搬出了古训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我含糊应到:“人各有志。”母亲笑叹道:“随他吧,‘行行出状元’。”她心里倒是高兴的,因为我又回台北家中来了。
进入台大外文系后,最大的奢望就是在《文学杂志》上登文章,因为那时文学杂志也常常登载同学的小说。我们的国文老师经常给文学杂志拉稿。有一次作文,老师要我们写一篇小说,我想这下展才的机会来了,一下子交上去三篇。发下来厚厚一叠,我翻了半天,一句评语也没找到,开头还以为老师看漏了,后来一想不对,三篇总会看到一篇,一定是老师不赏识,懒得下评。顿时脸上热辣辣,赶快把那一大叠稿子塞进书包里,生怕别人看见。“作家梦”惊醒了一半,心却没有死,反而觉得有点怀才不遇,没有碰到知音。于是自己贸贸然便去找夏济安先生,开始还不好意思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籍口去请他修改英文作业。一两次后,才不尴不尬的把自己一篇小说递到他书桌上去。我记得他那天只穿了一件汗衫,一面在翻我的稿子,烟斗吸得呼呼响。那一刻,我的心在跳,好像在等待法官判刑似的。如果夏先生当时宣判我的文章“死刑”,恐怕我的写作生涯要多许多波折,因为那时我对夏先生十分敬仰,而且自己又毫无信心,他的话,对于一个初学写作的人,一褒一贬,天壤之别。夏先生却抬起头对我笑道:“你的文字很老辣,这篇小说,我们要用,登到文学杂志上去。”那便是“金大奶奶”,我第一篇正式发表的小说。
后来又在文学杂志上继续发表《我们看菊花去》(原名《入院》),《闷雷》本来也打算投到文学杂志,还没写完,夏先生只看了一半,便到美国去了。虽然夏先生只教了我一个学期,但他直接间接对我写作的影响是大的。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对我初“登台”时的鼓励,但他对文字风格的分析也使我受益不少。他觉得中国作家最大的毛病是滥用浪漫热情,感伤的文字。他问我看些什么作家,我说了一些他没有出声,后来我提到毛姆和莫泊桑,他却说:“这两个人的文字对你会有好影响,他们用字很冷酷。”我那时看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文字有时也染上感伤色彩,夏先生对于文学作品欣赏非常理智客观,而他为人看起来又那样开朗,我便错以为他早已超脱,不为世俗所扰了,后来看了《夏济安日记》,才知道原来他的心路历程竟是那般崎岖,他自己曾是一个浪漫主义者,所以他才能对浪漫主义的弊端有那样深刻的认识。
大三的时候,我与几位同班同学创办《现代文学》,有了自己的地盘,发表文章自然就容易多了,好的坏的一起上场,第一期我还用两个笔名发表了两篇:《月梦》和《玉卿嫂》。黎烈文教授问我:“玉卿嫂是什么人写的?很圆熟,怕不是你们写的吧?”我一得意,赶快应道:“是我写的。”他微感惊讶,打量了我一下,大概他觉得我那时有点人小鬼大。现在看来,出国前我写的那些小说大部分都稚嫩得很,形式不完整,情感太露,不懂得控制,还在尝试习作阶段。不过主题大致已经定形,也不过是生老病死,一些人生基本永恒的现象。倒是有几篇当时怎么会写成的,事隔多年,现在回忆起来,颇有意思。有一年,智姐回国,我们谈家中旧事,她讲起她从前一个保姆,人长得很俏,喜欢带白耳环,后来出去跟她一个干弟弟同居。我没有见过那位保姆,可是那对白耳环,在我脑子里却变成了一种盅惑,我想带白耳环的那样一个女人,爱起人来,一定死去活来的那便是玉卿嫂。在宪兵学校,有一天我带上地图阅读,我从来没有方向观,不辩东南西北,听了白听,握便把一张地图盖在稿纸上,写起《寂寞的十七岁》来。我有一个亲戚,学校功课不好,家庭没有地位,非常孤独,自己跟自己打假电话,我想那个男孩子一定寂寞得发了昏,才会那样自言自语。有一次我看见一位画家画的一张裸体少年油画,背景是半抽象的,上面是白得熔化了的太阳,下面是亮得燃烧的沙滩,少年跃跃欲飞,充满了生命力,那幅画我觉得简直是“青春”的象征,于是我想人的青春不能永保,大概只有化成艺术才能长存。
民国五十一年,出国前后,是我一生也是我写作生涯的分水岭,那年冬天,家中巨变,母亲逝世了。母亲出身官宦,是外祖父的掌上明珠,自小锦衣玉食,然而胆识过人,不让须眉。十六年北伐,母亲刚跟父亲结婚,随军北上。父亲在龙潭与孙传芳激战,母亲在上海误闻父亲阵亡,连夜冲封锁线,爬战壕,冒枪林弹雨,奔到前方,与父亲会合,那时她才二十。抗日期间,湘桂大撤退,母亲一人率领白马两家八十余口,祖母九十,小弟月余,千山万水,备尝艰辛,终于安抵重庆。我们手足十人,母亲一生操劳,晚年在台,患高血压症常常就医。然而母亲胸怀豁达,热爱生命,环境无论如何艰险,她仍乐观,勇于求存,因为她个性坚强,从不服输。但是最后她卧病在床,与死神交战,却节节退败,无法抗拒。她在医院里住了六个月,有一天,我们一位亲戚嫁女,母亲很喜爱那个女孩,那天她精神较好,便挣扎起来,特意打扮一番,坚持跟我们一同去赴喜筵。她自己照镜,很得意,跟父亲笑道:“‘换珠衫依然是富贵模样。’”虽然她在席间只坐了片刻,然而她却是笑得最开心的一个。人世间的一切,她热烈拥抱,死亡,她是极不甘愿,并且十分不屑的。然而那次不久,她终于病故。母亲下葬后,按回教仪式我走了四十天的坟,第四十一天,便出国飞美了。父亲送别机场,步步相依,竟破例送到飞机梯下。父亲曾领百万雄师,出生入死,又因秉性刚毅,喜怒轻易不形于色。可是暮年丧偶,儿子远行,那天在寒风中,竟也老泪纵横起来,那是我们父子最后一次相聚,等我学成归来,父亲先已归真。月余间,生离死别,一时尝尽,人生忧患,自此开始。
别人出国留学,大概不免满怀兴奋,我却没有,我只感到心慌意乱,四顾茫然。头一年在美国,心境是苍凉的,因为母亲的死亡,使我心灵受到巨大无比的震撼。象母亲那样一个曾经散发过如许光热的生命,转瞬间,竟也烟消云散,至于寂灭,因为母亲一向为白马两家支柱,遽然长逝,两家人同感天崩地裂,栋毁梁摧。出殡那天,入土一刻,我觉得埋葬的不仅是母亲的遗体,也是我自己生命的一部分,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死亡,而深深感到其无可抗拒的威力。由此,我遂逐渐领悟到人生之大限,天命之不可强求。丧母的哀痛,随着时间与了悟,毕竟也慢慢冲淡了。因为国外没有旧历,有时母亲的忌日,也会忽略过去。但有时候,不提防,却突然在梦中见到母亲,而看到的,总是她那一付临终前忧愁无告的面容,与她平日欢颜大不相类。我知道下意识里,我对母亲的死亡,深感内疚,因为我没能从死神手里,将她抢救过来。在死神面前,我竟是那般无能为力。
初来美国,完全不能写作,因为环境遽变,方寸大乱,无从下笔,年度耶诞节,学校宿舍关门,我到芝加哥去过耶诞,一个人住在密西根湖边一家小旅馆里。有一天黄昏,我走到湖边,天上飘着雪,上下苍茫,湖上一片浩瀚,沿岸摩天大楼万家灯火,四周响着耶诞福音,倒处都是残年急景。我立在堤岸上,心里突然起了一阵奇异的感动,那种感觉,似悲似喜,是一种天地悠悠之念,顷刻间,混沌的心景,竟澄明清澈起来,蓦然回首,二十五岁的那个自己,变成了一团模糊,逐渐消隐。我感到脱胎换骨,骤然间,心里增添了许多岁月。黄庭坚的词:“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不必十年,一年已足,尤其是在芝加哥那种地方。回到爱我华,我又开始写作了,第一篇就是《芝加哥之死》。
在爱我华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