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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舞伴是一个高个儿。当他从人流中向我走来时,我正因无聊而玩弄手中的钥匙圈。一旦两人站在一起时,又不便直视其脸,眼睛的余光告诉我:他很黑,戴着一副大眼镜。
是一曲快三,舞伴的舞技特好,带着我飞快地旋转,我亦沉醉在那怡人的节奏和旋律中,感觉到耳畔生风,自己的裙裾正在飘飞。
突然,一个意外发生了。在做旋转时,我的左手因离开了他的肩,挂在我左手中指上的宝贝钥匙圈从手中飞出去不见了踪影。我猛地怔住了。
舞伴感觉到了我的异样,他问我:“怎么了?”很好听的男中音。
“我的钥匙飞了。”我晃了晃我的左手指,又着急又不好意思。
他马上明白了,便和我一齐朝舞场的地上看。只见各式各样的腿、鞋在那儿扫来扫去,宛如千军万马,哪有我的钥匙圈呢?
一圈终了,他先发现了那个小小的钥匙圈,忙奔过去拾了起来。
“谢谢,谢谢,真不好意思。”我连忙致谢。这时,新的舞曲响起,舞潮又一涌而来。于是,他又向我伸出了一双手。
这是一曲慢三,两个人悠然地在音乐里散步,因为刚才的小插曲,觉得彼此熟悉了许多,便随便聊起来。他是物理系马上面临毕业的大四学生。“我刚才就是利用抛物线定律估计你的钥匙会掉在什么地方的。”他风趣地说,亮出一排洁白而整齐的牙齿。
那一天舞会散后,他给我一个建议:“你最好用一根红丝带把你的钥匙圈挂起来,否则,没准哪天跳舞时又会成为飞出去的暗器。”
他真是个大方而热情的人,给人感觉很温暖。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慌乱的毕业分配、期末考试。我们无暇再见。一转眼,我就大四了。
开学第一天,收拾好自己的一切后,便和久别重逢的室友们一起去跳舞。开学时,这也是一门需要重温的功课哟。
在盈盈沸沸的人潮中,我又见到了他。我好惊讶:“你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
他笑着拿出了他的工作证:某电脑公司的护理维修人员。太好了,他留在了北京!
“以后可以常来学校跳舞了。”我说。他的公司离学校只有两站地。
“当然,就找你跳。”他回答,一边上下打量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长长的红丝带,问我:“钥匙呢?”我明白了,我的心中漾起一片幸福的涟漪。直到现在,我才将他的形象看了个清楚:高大、结实,一头浓密的黑发,一口整齐的牙齿,开朗而自信的模样。我的心为之一动,便将自己的钥匙递给他。他灵巧地用那根红丝带将其串好,打了个漂亮的结,递给我。
有了这样的开端,以后的交往更十分轻松自然。我们常在周末一起去跳舞、看电影,或者在冬夜找一个热气腾腾的大排档吃粉丝煲或羊肉串。我是那种不怕自己长胖的不娇气的女孩,他说他最欣赏我这一点。而他是那种诚实而可信赖的阳光男孩,与他交往十分快乐。
但他从不对我说那三个字,我也淡然处之。在一起时,倒常常讲些别人或电影里的爱情故事,评头论足一番,我们在经意不经意中保持着一种距离。
虽然心中有些期待,但却不敢轻易尝试。毕竟,马上又面临“黑色的七月”,这次,离去的将会是我。
求职函递了一家又一家,均杳无音讯。我有些伤心,自认为优秀的自己却不能被这城市接纳。最后,我终于在家乡的一所中学找了一个语文教师的位置。尽管这是我的理想职业,但我却更想留在这座城市里,因为有他。
在我情绪低落到极点时,他请我去了那家熟悉的小餐馆。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给我讲了许许多多他们同班同学毕业时的趣事,我们笑成一团。我明白他是努力让我开心。
突然,我们之间出现了长长的沉默。他不开口,我亦不想开口。只有音乐如潮水般在我们中间回转起伏。他点燃了一支烟,我也要了一杯热茶。于是,他的烟雾与我茶杯上的水汽以相同的姿势飘逸着。我的眼眶一下子就湿了。
“对不起!”他低声说,“我的能力太有限,我帮不上你一点忙。”
“不!”我说,虽然我盼望着完全相反的另外的一句,但我知道,那是不现实的。
他叹了一口气,我亦叹了一口气。
他笑了一下,对我说:“就像一对双胞胎。”
两人又大笑,这才是我们一贯的风格,其实,当时我很想对他说“不”,我们是不一样的,就像我们手中的道具:他的烟是火,燃烧着,而我的茶是苦涩的,亦是沉重的,温漉漉的。但是我什么也没说,青春是一场太匆促的梦,我们不愿从中醒来。
十天后,他将我送到了车站。此时的我已心无微澜,我微笑着看他将我的行李一一塞放在行李架上,双手将一瓶矿泉水和一沓面巾纸递到我手中。
最后,在火车即将启动的刹那,他从背后拿出一个信封来,递给我,说了声“珍重”,挥着手退到了站台边。
我看着他在视野中消失,然后才打开了那个信封,里面是一枚锃亮的铜钥匙,还有一张薄薄的信笺,上面是他遒劲而潦草的字迹:
“麦子,我不能挽留你,但在等待你。我从不言爱,因为那样对你不公平。毕竟,从现在开始,你接触的社会才是与我同样的广阔,也许,你能从中找到你的至爱。我不想过早剥夺你选择的权利,现在,我在等待你的选择,无怨无悔。
这枚钥匙是我宿舍的,它代替我陪伴在你的左右。
每一把钥匙都能打开一座天堂,但不同的钥匙,开启的则是不同的幸福。
珍重,珍重!”
我泪如泉涌。
时隔多年,当我再见到他的时候,忽然发觉,当年那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舞会,对我来说,不过是一个美丽的爱情误会……
麦子
曾经的未名湖雪落此时
北大是一个奇妙的站台。我驰向了终点,而我的终点正是他的起点。
地上还留着刚落下的雪,孤独的白色给世间蒙上了一层奇异的表谧。这是一种介于白天和黑夜之间的情绪,仿佛置身于某个不同寻常的情节里,隐隐地怀着一点失落、一点期盼、一点恍惚、一切都闪闪烁烁,暖昧不清。
我在一家店面很小的香水店里打量那些映着雪花的玲珑的瓶子。然后,我随意地指了一下:“给我看看范思哲那款绿色的吧。”小小的酒瓶形状的香水瓶的盖子被揭开,一股绿花般清新醇厚的香气缭绕开来。我顿时感到一阵眩晕,不知身陷何处,一种震惊的幸福抓住了我的所有感官——我仿佛看到升着袅袅白汽的茶杯,每一片茶叶叶尖上竖展开如花,纤毫毕现,醉人的清气一阵阵将我淹没,同时在记忆里又浮出那张许久都不曾想起过的脸庞。难道这是注定的吗?注定要在这样一个雪天惊起那段回忆吗?
我像烫手般把瓶子搁回柜台,跑了出去。无边无际的雪花从四面八方向我扑来,堵住了我的呼吸。
那时候我刚从南方来到北京,他即将由北京去往美国。北大是一个奇妙的站台。我驰向了终点,而我的终点正是他的起点。在我的来和他的去之间有一段重合,于是我们相识了。这件巧之又巧的事情,充分体现了生活天才般的戏剧性。如果他不是那样一笑,露出明亮和煦的神情,静静地期待着我,正要离开舞会的我不会在一瞬间决定留下来再舞一曲,是一个下雪的日子,他的笑容就像有风的冬夜里无法熄灭的火焰,温暖干燥,也照亮了我的生活。扎着麻花辫,穿着宽宽白毛衣的我,惊慌地嗅着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花香,清爽之中夹着苦涩和执拗,一下将我带回江南水雾蒙蒙的天地,缓缓流动的古运河,濡湿的青石板路。我把手交给他,简洁地说“好”。
在偌大的北大,我们常常不期而遇。有时在图书馆隔着一个架子看书,有时在同一个操场锻炼,我习惯了这种必然的偶然性。如果有一个星期看不到他便会有莫名的失落。那个冬季总在下雪,一下雪我就跑出去乱转,希望可以碰上他,看看他明亮的眼睛。白色的雪沫播散着清凉酸楚的气息,总像一场悲惨电影的布景。我终于找着了倚在河栏边沉思的他。在他抬起手为我掸掉刘海上雪花的时候,我屏住了呼吸。这只手很温暖,它的热气似乎能触及我额头的肌肤。他离我这样近,我和他之间仿佛打通了某种交流,我感到他的一切都是熟悉的,亲近的。我毫无顾忌地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无法在这一片白茫茫的世界里移开我的视线。
我无法摆脱这一种难以名状难以归类的感情。我只是把它若无其事地控制在无害于他也无害于己的范围内。我假定那个既定的日子没有到来的一天,只是醉心于新买的衣服的牌子:Sincethen。自那时起,是啊,只知道开始的时刻,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将发生什么。
它有一种朦胧的暗示,暗示着新的生活,重大或微妙的变化,又带着一点黯然与惆怅。衣服是鹅黄色的,柔软轻薄,并不保暖,却是冬装的式样,真没有道理。可正常轨道之外的东西总是吸引人的,不是吗?
我们之间说过的很多话我都已经忘记了。记得最清楚的是那句:“昨天我拿到了机票,我17号走。”
“是星期几?”
“下星期三”。他谈谈的。然后,我们就开始谈加州阳光,赌城拉斯维加斯。我们谈无关紧要的事,伴以虚假的大笑,来避免暴露自己。
17号那天有很多飞机从头顶飞过,我仰着头,想:“有一架会载着他飞过太平洋呢?”天如此之蓝,好像永远也不会再下雪似的。
有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