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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一改清冯班以降对严羽“诗禅”说之偏见这一方面(45),而忽略了钱钟书借助《沧浪诗话》“阐发”西方浪漫主义及象征主义诗论这一方面。其实,后者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前者。而受论述框架所限,笔者在此仅仅从研究模式也即方法论的层面对后者作了初步解析,从而肯定了其开风气之先的意义、揭示了其“归化”外来理论的功效,但却未能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神韵派”诗论与西方浪漫主义及象征主义诗论的关联性作出全面总结,笔者以为,这是比较诗学领域内一个有待深入挖掘的重要课题。
第四章 “如带风骚道未亡”:钱钟书的古典文学研究第20节 “博证”之法与中西互证(1)
互证”等命题,其中的“中西”二字,作为二元对立的概念,仅指中国与欧美(耶稣之“西”或“泰西”之“西”)。此外,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学术论著中广采“二西之书”,除了需要突破语言这道难关,还须超越传统学术中的夷/夏之辨、儒/释之争,因此,这是看似平常却意义不凡、貌似简单却难度不小的学术举措。
翻阅《谈艺录》,以英、法、德语为主的西文引文固然俯拾皆是,出自传统文献的引文,也同样繁若星辰。据统计,该书援引的中外文学资料多达“1千多种”,其中征引历代各家诗话达“130种”,中国诗话史上的代表作“无一遗漏”(48)。这种博征中西的作法,是钱钟书一贯的治学风格。大到五卷本的《管锥编》,小到单篇论文如《诗可以怨》,都体现了这种风格。据统计,《管锥编》征引了“四千多位”作者的“上万种”著作,其中涉及的西方作家和学者在“千人以上”,西方著作约“1800种”(49)。而在《诗可以怨》这篇被称为“《管锥编》缩影”的不足万言的论文中,引文约有60则之多,涉及中外人名约60个,书名和篇名约40种,其中颇有一些为人们所“不熟悉”的书目或“不屑一顾”的小人物(50)。
具体来看,钱钟书的目收中西,广求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某一观点的论证,或是对某一现象的说明。
例如,《谈艺录》第四则为了论证“以文为诗”乃文章“革故鼎新”之道这一观点,首先征引了唐司空图《诗赋》、南宋刘辰翁《赵仲仁诗序》、金赵闲闲《与李孟英书》及清末黄公度《人境庐诗草•;自序》等文中的论述,又以“西方文学中,此例甚繁”一语为引子,罗列了华茨华斯、T。S。艾略特、雨果、希来格尔(今通译施莱格尔)、许克洛夫斯基(今通译什克洛夫斯基)以及不甚知名的John Bailey等人的看法。
又如,《谈艺录》第三一则为了说明以“圆”论艺这一现象,于“泰西”之书中,引用了蒂克、李浮侬、哥德、缪赛(今通译缪塞)、丁尼生及斯密史等人的诗作或文评,并以“求之汉藉……此类语意数见”为引子,历举了从晋谢眺到清曾国藩等约19人分别见诸诗歌、传记、家书、序言、墓志铭及专论等各类文体中的诗文评语。此外,钱钟书又通过“补订”的形式,于“西书”中,增引了雪莱、柯尔律治等人的作品,于“汉籍”中,则以“珠、弹久成吾国评诗文惯例,复益数例”为引子,又摘引了包括梁刘勰《文心雕龙》、宋梅圣俞《宛陵集》和近人况颐周《蕙风词话》在内的8部著作中的约14个例证。
再如,《管锥编•;毛诗正义》第二十六则为了论证“文词有虚而非伪,诚而非实”这一观点,称引所及,于中国历代学人,则有孟子、王充、刘勰、杨慎、汪中、章学诚、刘师培诸人,于西方古今学者,则有亚里斯多德。锡德尼、勃鲁诺、维果(今通译维科)及瑞恰慈等人。此外,为了与杨慎以还“数有虚实之辨”这一对应于“文词有虚而非伪”的论点相印证,钱钟书又在脚注中引了从古罗马诗句到“近世西语”等六个实例,以为“邻壁余明”。
再看《管锥编•;全上古秦汉三国六朝文》第一八八则。在这一则里,钱钟书为了揭示“景色以无玩赏者而滋生寂寞之怨嗟”这一“意境”,引用了中国文学史上从王勃到蒋春霖等约25人的31首诗词(含一篇序文及汤显祖《牡丹亭》第十出中的名句:“却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残垣”),其中有两首诗出自《太平广记》卷三二六中的一则传奇故事。又于“西方赋咏”中,引了原文分别为英、法、德文的六个片断,并在正文的脚注中,补充了三则。
又如,《管锥编•;太平广记》第一四四则为了说明李贺“漆炬迎新人,幽旷萤扰扰”、“鬼灯如漆点松花”等诗句“非言漆烛之灿明,乃言鬼火之昏昧,微弱如萤,沉黯如墨”,而“漆炬”、“如漆”等语则“非谓烧漆取明,乃谓只如漆之黑而发光”,分别援引了沈德潜《国朝别裁集》卷二五徐兰《磷火》:“别有火光黑比漆,埋伏山坳语啾唧”、王嘉《拾遗记》卷四“此珠色黑如漆”、粱元帝《金楼子•;箴戒》“黑光遍天”、邓汉仪《诗观》所录“平沙落日光如漆”等语作为对照,又列举了西人如高乃依写星光曰“幽明”、密尔敦(通译弥尔顿)写余烬“作光仿效昏黯”复言“地狱中火无光辉,仅吐黑焰”、雨果诗文言“黑太阳放射夜色”、波德莱亚(通译波德莱尔)诗以“黑太阳”喻黑肤美人等例,既“资比勘”,又足见中西诗人之“会心不远”。
笔者以为,以上诸例应当可以具体地说明钱著中的中西互证或中西比较,往往是以“博证”为特征的。换句话说,“博征中西”乃钱著的基本风格之一。而明眼人不难看出,钱钟书的“博征中西”,不但体现出了对中/西界限的超越,还内含着对古/今、 雅/俗及文体界限的突破。从以上四例来看,钱钟书的征引范围,远至亚里斯多德、孟子,近至T•;S•;艾略特、况颐周,“雅”有诗文,“俗”有小说、戏曲,所涉文体,由诗歌而至墓志铭,几乎无所不包。笔者以为,征引中西例证之广、之多,固然是“博征中西”之“博”的体现,而征引范围之不受国界、时代、雅俗、文体等种种藩篱的限制,又何尝不是“博征中西”之“博”的另一种体现,并且是更深一层的体现。钱钟书曾讥嘲刘师培“知博征之多多益善,而不解旁通之头头是道”(51),这是针对刘氏在论证“古籍多虚数”这一命题时,囿于“量沙擢发、海滴山斤”,而未能如汪中、章学诚之论数,一则兼及文学修辞中的“曲”与“形容” ,一则通“古今语、雅俗语之邮”,也就是说,刘氏征引之例证固然繁多,但征引之范围,却未能超越“古/今”、“雅/俗”及文体等限制,因此,刘氏固堪当“博征”之名,却未有“旁通”之识。而从钱钟书自身“博征中西”的风格来看,可谓于“博征”之“多多益善”中,兼有“旁通”之“头头是道”。此外,我们看到,钱钟书一再言及“广大教化”,显然,“博征”而兼“旁通”,才是“广大教化”之博大境界的真正体现。
不过,钱钟书动辄旁征博引的风格,也引来不少质疑。有人以为这是“炫博”、“掉书袋”(52),甚至有所谓“知名人士”对钱钟书的这种作法表示“愤慨”,认为这是“卖弄学问拿书卷子来吓唬人”(53)。笔者以为,对“博征”或“博证”之法的得与失,应在学理层面作客观分析,感情用事地扣以“炫博”或“卖弄学问”的帽子,实属诛心之论,且无补于学术方法论的建设性思考。事实上,钱钟书对其中西比较研究中的“博证”之法,有着明确的理论自觉。譬如,钱钟书曾指出,他所追求的学术境界是:“网罗理董,俾求全征献”(54),也就是说,在阐明某个问题时,力求将有关证据“一网打尽”。这一“俾求全征献”的学术目标与其具体操作中的“博证”之法若合符节,因此,完全可以移作后者的注脚。
进而言之,“博证”之法又可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言必有征;一是证必多例。郑朝宗先生在介绍《管锥编》、《诗可以怨》等钱著时说,“例证多于议论”是钱钟书方法论上的一个显著特点,他接着描述说,钱钟书“不喜欢抽象空洞的文艺理论著作,认为那里面装的‘好多是陈言加空话’,因此他谈艺衡文总是从具体的例子出发,经过仔细的分析和比较,得出结论,……。”(55) 所谓“从具体的例子出发”,所谓“例证多于议论”,正涵盖了“博证”之法所内含的“言必有征”与“证必多例”这两个层面。
2、“博证”之法的学术渊源
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钱钟书以“博证”为特征的中西比较研究,可以说是“朴学”“博证”之法在中西文化相碰撞的历史背景下的合理延伸。这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朴学”“实证”精神的传承(“言必有征”);一是广求证据之法的发扬光大(“证必多例”)。
皮锡瑞总结朴学特点为“说经皆主实证,不空谈义理”(56)。而钱钟书称:“我有兴趣的是具体的文艺鉴赏与批评”(57);又如前所述,他将“抽象”的文艺理论著作老实不客气地讥为“陈言加空话”。可见,在注重具体经验、反对驰鹜于空洞概念这一点上,钱钟书与清代朴学家堪称异代知己,心意相通。但这并不妨碍前者屡屡指摘后者以“经生”身份谈艺说诗时的穿凿附会,“头巾气”十足。
“言必有征”、“言必有据”,向为“主实证”的清代朴学家所标榜。其具体表现是:不以论带证,不移的就矢,重视一手材料的收集,即朴学鼻祖顾炎武所谓“采铜于山”,且强调对证据的审察和别择。以顾氏名著《日知录》为例,全书之“引用语”占去过半篇幅,所下“断语”反占少数,且经“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