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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个人文集-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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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已是一层薄薄的雪花,我也不觉得冻,只想马上要埋到地下的爷爷,会不会寂寞。

  爷爷同辈的一位老人在灵柩经过鲤鱼大丘时,慢慢地说着:“基程哥,买这丘田你吃了好多的苦。现在田又分给你家了,再多活半年多,你就会赶上分田后第一回尝新。”

  爷爷没有赶上分田后的尝新,他已经成了祖宗坟山里的一堆黄土。过完年开春后,分田到户的人们开始插田。几个月后,早稻熟了,新米煮饭是很隆重的“尝新节”。我们家吃饭前,在桌上摆几只碗,几双筷子,爸爸一本正经地说:“爹、娘,各位祖宗,今天尝新,请你们先吃。”也许爷爷的灵魂飘了过来,吃着了新米做的饭,爷爷一定很高兴,会喝许多的酒。

  后来,我离开了山村,去城里谋生了,偶尔回一趟老家。去年回家过年时,特意到爷爷的坟头伫立了许久,他的那个顽皮的孙子长成男子汉了,而当年的新坟已经是墓草萋萋。爷爷去世那个夜晚放电影庆贺出生的婴儿,已经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刚从广东打工回来,看到我,非常礼貌地叫“哥哥”,他兴许不知道庆贺他出生而放电影时,有一个老人恰好死去了。我想告诉他这一段故事,但终于忍住了。

  一转眼,爷爷离开我们已经整整二十年了,不过鲤鱼大丘还是昌文哥在耕种,任凭哪丘田调给别人,这丘田无论如何不会转手。

  (2002年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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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闲书话 1976年记忆:红太阳落山

  (起7T点7T中7T文7T网更新时间:2004…3…21 19:08:00  本章字数:1933)

  我记事很早,毛爹爹(我们那儿小孩对毛主席的称呼)逝世的时候,我5岁多一点,但许多场景像电影片断一样,经常在我的脑中闪回,随着年岁的增长,这些片断背后的事件,一点点被理解和诠释。

  那是一个秋天的黄昏,天气还很热,我们这些小孩还穿着小褂子、短裤在村口玩耍。在公社中学读书的全叔叔回来了,穿一件红色的跨篮背心,挑一担水桶去村外的水井挑水,经过村口时,和村口纳凉的酉爷爷说了一句:“毛主席死了。”

  “你莫乱讲,这样的话能随便讲的?”酉爷爷一阵惊慌,说道。

  “不是乱讲,乡里广播里广播了,我们老师也讲了。”

  “毛主席真的去了吗?他去了,谁来管我们?”酉爷爷提出疑问。

  “全老满,你肯定是乱讲,毛主席怎么能死的?他老人家是万岁,是长生不老的。”一位老奶奶死活不相信。

  但第二天,大队的大广播里面终于证实了,毛主席逝世了,最红最红的太阳落山了。在山村孩子的心里,毛主席就是住在北京金銮殿的大救星,就是慈祥得像爷爷一样的毛爹爹,就是挂在堂屋正中间的那张像,下巴有一颗痣,村里的老人说,毛主席就是这颗痣生得好,是菩萨相。我们小孩最先认识的字就是生产队队部墙上用石灰写的几个大字:“毛主席万岁”,我们会唱的第一首歌就是: “东方红,太阳升”。我们村里一个地主婆,用上面有毛主席语录的报纸剪鞋样,被发现后,大队干部说她想把毛主席的指示踩在脚底下。她被抓住游行,斗了个半死。

  接下来,全村都在办丧事,根据家里的人口,除“四类分子”和没有上学的小孩外,其他人每人一个黑袖章,一朵白花。我和弟弟没有上学,所以没有黑纱带,心里很不高兴,觉得自己是另类,缠着妈妈要黑纱,妈妈没办法,只好从家里拿出黑布,给我们两人做了两个黑袖章,我为自己争得的“国民待遇”而高兴,终于我和读书的哥哥一样,可以戴黑袖章了。

  村里一个会写字的叔叔,在每家堂屋门的上方,用白粉刷白,画一个长方形的黑框,框框里用墨写几个宋体字: “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永垂不朽”。前些年我回老家,许多家门口这些字还在,也算是那段历史的见证了。

  追悼会在大队小学的操场上开的,除“四类分子”外,全大队人都来了,广播架在树上,听着播放来自北京的声音。有一个贫农出生的老太太苦得晕死过去了,被人抬走,这个场面我印象最深。

  有一天晚上,全生产队的大人都被叫醒,说是要接画像。在村口,队长、会计早就起来了,有年轻的后生已经敲锣打鼓,原来大队从公社接来了毛主席、华主席的宝像,每家每户一套,必须起来迎接。

  我们家也接到了两张像,妈妈连夜恭恭敬敬地将两张像并排贴在堂屋正中间,毛主席的像我很熟悉,华主席的像是头一回见着,只是觉得华主席长得怎么那样年轻。我问妈妈,华主席是谁?妈妈告诉我,“毛主席走了后,华主席是接毛主席脚的,是接着毛主席来管我们的。”

  再过两天大队小学不上课了,全部老师和学生都出去游行,说是“打倒四人帮了,大快人心。”

  哥哥姐姐他们出去游行,是我最兴奋的日子,因为我可以跟着看热闹,而不必在家里放牛了。哥哥他们真神气,打着红旗,敲着鼓,喊着口号。我记得有人举着一个牌子,牌子上画着三男一女的画像,真丑。男的不是大板牙突出,就是秃头,女的戴一副眼睛,像个巫婆。一位看热闹的大婶很奇怪地说了一句:“这么丑的婆娘,毛主席老人家他也要?”

  我问哥哥:“为什么要打倒四人帮?”

  “四人帮坏。”

  “哪里坏”

  “坏透了,就是该打倒。”

  不久后大队小学的学生们开始排戏,吸引我们这些没读书的小孩每天都去学校,看他们排演打倒四人帮,牛生叔家最调皮的棋哥哥,被老师挑出来演王洪文,人民群众一说打倒,他就乖乖地走出来,低头认罪。

  姐姐她们女生挑橡皮筋也加进去打倒四人帮的内容,我只记得两句:“我在路边捡了一根针,一举打倒王洪文,我在路边捡到一块钱,一举打倒姚文元。”我当时很纳闷,捡一根针和一块钱和打倒某某有什么关系。

  那年冬天学校开时排演《园丁之歌》,我跟着哥哥姐姐看了一场又一场,觉得学校真好玩,便回家跟妈妈说,我也要上学。

  1977年,6岁的我就上了小学。我记得在正式的第一课前头,还有五页。第一页,是毛主席的彩色画像,第二页是华主席的彩色画像,第三页是“伟大的中国gcd万岁”,第四页是:“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第五页是“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万岁。”最后一篇课文开头就讲:“我的姐姐叫志华,上山下乡戴红花。”这个我理解,因为我家里就住着插队的女知青,但这位插队的大姐姐似乎没有课本上的“志华姐姐”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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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闲书话 物权法与人格权法,民法典草案的两只眼睛

  (起7K点7K中7K文7K网更新时间:2004…3…21 19:11:00  本章字数:1213)

  民法典草案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上周五(12月20日)看到了草案全文。在此以前,民法典草案的基本框架通过各种途径已大致了解。虽然九届人大常委会已经不可能在任期通过此部法典,但是草案一担交付审议,就走上了立法的不归路,交付表决是迟早的事情。

  自立法发颁布实施以来,这部法典草案的审议,应该是三年来立法史上最重要的大事。专门法可以由人大常委会表决,这部法典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因此,在明年三月开始履行职责的十届全国人大五年任期内获得通过,已是相当乐观的估计。

  除已经出台的一些法律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等被囊括在里面外,草案新面孔当属物权法与人格权法。我将着两部法律比作民法典的两只眼睛。

  诚如王怡先生所说的那样:“有人人平等的价值观,才有财产权和契约原则的神圣不可侵犯。有了财产权和契约自由,人类社会才第一次将公共权力的运行空间及其界限,与个人生活的尊严和自由清清楚楚的划开。”这两部法律实际上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私有财产是自由的保证”,不可相像,一个对财产权不能提供法律保障的国家,其国民的人格权利能够得到保证;同样,一个没有人权保障的国家,也不可能奢谈什么财产权的保护。

  物权法从一开始起草,就引起法学界的激烈争论,其中最有名的是同为社科院法学所的大家梁慧星和郑成思,就中国需不需要制定专门的物权法进行相互笔战。

  即使民法典起草小组的九位专家,他们的意见也不尽相同甚至有较大的分歧,这九位专家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社科院的梁慧星、王福家、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北京大学的魏振瀛、清华大学的王保树及几位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资深专家。他们起草了几个文本。

  目前提交审议的基本上是以人民大学起草的文本为基础的,在物权法许多重要方面,这个文本和梁慧星等人主张的文本差别很大,其中最重要的是:

  人民大学的文本主张,因为我国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将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物权分开,有一定的区别,而梁慧星认为不能有所有制的标签,无论是国有、集体所有还是私人所有,都应一视同仁。

  今天梁慧星先生接受采访时说,现在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草案,我还没有看到呢。也许这可以视作梁先生一种委婉的不满。可以预料,在将来的讨论与审议中,物权的所有制形式将是焦点。

  土地承包使用权明确作为物权看待,这也可能成为重点讨论内容。但草案规定是用益物权。承包使用权的转让、处置可能会引起较大争议,这直接关系到中国的土地政策。

  人格权法中除原有的生命健康、姓名、肖像等权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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