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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个人文集-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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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于对抗或者抗争来获得史诗般的解答。可是这个解答如果不是建立在历史起义的抄袭上的话,恐怕就是循环在逻辑悖论中。因为如果这样的体制能够接纳有组织的抗争的话,这个权力机关还不早就是透彻开明和优雅善化的吗?”我认为是曲解于建嵘的意思了,于建嵘正是抱着一种社会的责任感,不愿看到社会在堕入“治—乱——治”的怪圈,才有三年的跟踪和万言的雄文。

  “农村的权恶势态不用于先生细细描述我们就可以想象,农村的贫穷状态也不用于先生介绍我们就可以明了。”这更是中国某些读书人一种自得的感觉,好像没有什么自己洞察不了的,没有什么稀奇的,用得着大惊小怪吗?是呀,古希腊贤哲说:“阳光底下无新事。”我们经历一切,历史上也曾经历过,尤其是农民的困苦,难道因为你知道这些就可以作沉默的大多数?难道因为我们都知道收容遣送之恶,就不必要对孙志刚之死表示出什么愤怒和同情?从而呼吁消除这种恶制度?

  自己选择了沉默,还揶揄那些发声的少数人,这难道是负责任的知识分子应当秉持的态度?

  总结为一句话,只要农民不能一天内进城,于建嵘的论文自有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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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闲书话 家庭到朝廷,无可冲出的罗网——评三个叛逆的回归体制之路

  (起6H点6H中6H文6H网更新时间:2004…3…21 21:56:00  本章字数:1782)

  小时候看连环画,最喜欢中国神话中著名的三个叛逆:孙悟空、哪吒、二郎神杨戬。这三个叛逆的形象暗合了半大小子刚刚步入青春期的躁动、对父母老师们的不满以及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

  大凡叛逆者,总循着这样的造反之路:先是对家庭家族的权威的挑战然后是对政权的挑战。在家国同构的中国,叛逆者第一次造反往往是反抗父母、家族的权威,逆子容易从贼,而求忠臣必入孝子之门,这种“忠孝”的孪生关系反映了几千年王朝权威与家族权威的同质性。

  悟空是石头蹦出来的猴子,据说是日月孕育出来的,也许是朝廷某位大员的私生子,所以他是没家的野孩子,没有家族权威的羁绊,他的童年就是顽劣生事的童年。学得七十二变诸般本领后,那么造反的矛头首先对准的就是更大的家——神仙世界的统治者,他大闹龙宫和天宫,去阎罗殿将自己出名,表明他原本是一个彻底的自由身,无论最高统治者玉帝也罢,还是手握生死的阎王也罢,种种的权威都该打倒。

  而哪吒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父母都是有身份的人,他的叛逆之路更艰难,更不为世所容。他从挑战父权开始,进而挑战王权。直至以剔骨还父、寄身莲藕的决绝,清算和父母最后一点“债务关系”。

  对于二郎神而言,反抗家族和反抗朝廷更是一回事,因为他是玉帝妹妹下凡与民间男子媾合生出来的私生子。他是高贵家族的弃儿,他的母亲因犯了天条被他的玉皇舅舅压在华山下面。二郎神的“劈山救母”其实隐含了他回归体制内的因子,他反抗家族、反抗天庭就是为了救出生他的母亲,为了尽孝,和佛家传说中的目莲一样。

  无论是野孩子悟空,还是私生子二郎神,抑或是主动和高贵门第决裂的哪吒,最后我们都看到了他们的归宿:回归体制内,当年的叛逆少年修成正果,成长为父母和朝廷都倚重的忠臣孝子。当他们被招安后,最大的贡献是去围剿那些和他们当年一样的叛逆者,如哪吒和二郎神奉命去捉拿不听话的孙猴子;猴子被唐僧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后,就以杀他当初的同道者——诸多妖魔鬼怪为第一要务。

  这是中国所有叛逆者的宿命,也是中华文化的悲哀。在中国,社会结构中家族与朝廷这两端巨大,而在家与朝之间,民间社会的空间极小。甚至可以说,中国人只能生活在两大权威的阴影下:家庭和朝廷,二者之外,你无处可逃。而且这两种权威互相强化与维护。父母教儿子,最崇高的使命是“精忠报国”,作朝廷之忠臣,而统治者喜欢“孝治天下”,不肖之子是没有作“忠臣”的资格。朝廷不但默认家族对其成员有处置的“自由裁量权”,甚至不惜动用国家机器来维护这种家族权威。就如哪吒那样,你成功地换了父亲的债,但朝廷出手,依然将你拉回来,让你重新作李天王的儿子,那个比家更大的“家”,你根本挣脱不了;二郎神救出了母亲,和他的舅舅不惜一战,可是最后抗争的结果是:皇族的名分得到了承认,好比台湾的章氏二兄弟被蒋家默认了血统,以后自然是飞黄腾达了;而那个无家可归的孙猴子,为了保证他对玉皇大帝、如来佛的忠诚,给他找了个家,让懦弱无能但朝廷百分之一百放心的唐三藏作他的师父,并给予三藏充分的授权——念“紧箍咒”。

  三个叛逆者最后回归了体制,除了死亡外,在中国这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中国的父母和历代统治者,也一再确认家国的同构同质,以表明自己对子民有着天然的处置权。古语说: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行,论行天下无孝子。也就是说,衡量是否是孝子要看他有没有一颗时时刻刻“孝顺”的心,而不是对父母的回报,你对父母无论做多少回报,都偿不了父母生养你的“债”,而当政者也以这种父母的角色出现,你所有的一切,都是朝廷是政府给你的,你只能尽忠报恩,而且必须时时怀着一颗“忠心”,君可以负臣,当政者可以负老百姓,但臣不能负君,老百姓不能负当政者。雍正皇帝曾经就对臣子们说,关键看你们的心,你们有一颗忠心,无意办了错事,朕也不责怪。

  从古至今,中国的父母、当政者都是这样对待子女和百姓的。当政者也乐于把自己打扮成养育一切的父母,父母虽然打你们,骂你们,那是为你们好。“唱支山歌给某某听,我把某某比母亲”,可这位某某比母亲对你的恩情还要大。“母亲只生我的身”,而“某某的恩情比海深”,对于这比天高、比海深的恩,如何报答得完?只有粉身碎骨、赴汤蹈火都不能辞,做一个没完没了报恩、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王怡先生的文章对此文很有启发,在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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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闲书话 白宫不准再进女实习生?—从四川省不准为领导配备女秘书谈起

  (起4X点4X中4X文4X网更新时间:2004…3…21 21:56:00  本章字数:1850)

  对握有权力者的防范,在任何一种体制下都给予足够的重视,以防止用权力来谋私。用我们的政治流行语来说,则是为了更好的用好人民给予的权力,更好地爱护广大干部。因此必须有一定的制度设计,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

  我们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措施,简直到了无所不包,细致得不能再细致的地步。前些日子四川法院系统出台了“夫人革命”举措,要求夫人知道丈夫收受贿赂时予以举报,最近又是四川,干部管理部门要求各地不得为领导干部配备女性身边工作人员。这种身边工作人员我的理解主要是专职秘书和专职司机。

  我很理解四川省出台这种措施的良苦用心,一些领导干部确实和身边的异姓工作人员不清不白,以至于走上违法乱纪的地步。但是这种规定是否隐含着对女性的歧视?是否陷入了头痛医头的无奈境地?

  “女人祸水论”在我国有着悠久的传统,无论是商纣失天下,还是南陈之亡国,玄宗的“君王不早朝”,史家们总会找出几个女性来顶罪,在许多正人君子的眼中,领导身边的女子,都是“一笑倾国”的褒姒,是该严重防范的。

  为了保持公共权力的纯洁性,保障社会正义,对当权者和司法、行政活动进行一些“回避”性规定是必要的,但这种“回避”不能无限扩大,更不能针对某一人群。如法庭审判时和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法官应当回避,直系亲属不能成为自己的直接下属。这种防范措施是考虑到亲属之间那种因血缘而带来的关系,很容易影响行政、司法的公正。这种回避的对象十分明确,针对的就是领导或法官有限的那些亲属。

  可将这种“回避”扩大到整体女性,是否是一种就业歧视?一个村庄出了许多小偷,警察决不能因此断言村里的村民都是小偷,不准这个村所有人出入商店和人群多的地方;同样,许多女秘书容易和上司产生暧昧关系,那么就能认为所有的女性不能作男上司的秘书?这条规定是不是隐含着对所有异姓秘书道德上的极端不信任?

  领导干部出不出问题,根本原因不是在于谁给他当秘书,谁给他当老婆和儿女。根本原因是我们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所谓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首长大权独揽,那么所有的“防火墙”容易被突破。比如说有关部门也曾作出规定,要求领导干部的子女不能在所辖的行政区内作生意。照此规定,县长的儿女不能在那个县作买卖,省长的儿女不能在那个省做买卖,国家主席的儿女要做买卖只能出国了。如此的防范措施好像并没有遏制住一些高干子女利用父母影响大肆谋利的现象。这样的规定是没有道理的,领导的子女只要守法,为什么要对他们进行职业限制,难道他们就不是公民了吗?

  即使在民主国家,助手、子女因高官上司和高官父母也有比别人多一些的资源可资利用,比如说布什在竞选中,你不能否定他也利用了父亲老布什的影响。可这种利用只要在规则允许范围内,公众也不会太多责难。在民主国家,高官的儿女无论是从政还是经商,你用男性助手还是女性助手,政府和公众根本不需要出台繁多的禁止性规定。因为在民主国家,司法是独立的,新闻是自由的,你的子女经商中利用公共资源,好的,马上有媒体给你曝光,接着司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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