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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城主我的城-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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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指北针就是一个铁盒加指针,麦昆反复研究,也没发现一丁点儿异常,只能归结于皮法大陆不是地球,没有可比性这一点了。

“速度要加快,我们在这耽搁一天,托斯城就多一天的危险,告诉大家,只管给我埋头苦干,吃的喝的本城主给他们安排,只要两天内完成,回去后一人记一个大功,粮饷翻倍,不,翻三倍。”麦昆豪气干云的说道,现在大军还剩一万三千多人,只要加班加点肯下功夫,两天之内拿下一个隧道应该不是问题。

问题是消耗太大,一个人一天的口粮,呼吸的空气,这都是赤果果的赊账,侏儒们可不是来助人为乐的,这些东西都要麦昆掏钱结账的。好在麦昆身价巨万,不差这点钱,差的仅仅是时间。

“放心吧,城主,我班克肯定好好督促大家,保证在两天之内完成任务,城主,您就准备好粮饷吧。”班克高兴的说道,这可是一件大喜事,粮饷翻三倍。现在班克的俸禄是一个月五十个金币,这一翻三倍,就是一百五十个金币了,全家一年开销一个月就赚到了。剩下的,嘿嘿,班克已经开始做美梦了。

班克屁颠屁颠的督促大家挖隧道了,麦昆一个人在隧道里乱逛,大头兵们不时的向他敬礼,这让麦昆感觉良好。有时候人总是在做事的时候才能得到成就感,现在的麦昆就是这样,看着手下们忙忙碌碌,想到今后的发展大计,麦昆就充满了一股子干劲。

“托斯城,我一定要让你发展起来,谁都不敢来欺负。尤其是那个塔克,当初把本城主吓个半死,只要本城主建设好了托斯城,第一个带兵灭了你丫的。”麦昆暗暗想到,丫可是很记仇的,当初就是这塔克害得自己在加西亚面前丢光了脸,虽然这加西亚是自己的老仆人,老管家,但是不知道口风咋样啊,万一漏了风声,岂不是坏了本城主的名声。

算来算去,丫塔克都该死!

“城,城主大人……”忽然面前一个满脸骄傲小痘痘的女兵,支支吾吾的打断了麦昆的意~淫。

“嗯,你是,有什么事吗?”麦昆淡然的看着女兵,对于南北两营竟然有女兵这件事,麦昆表示很大的压力,当兵的这可是苦差事,尤其是这伙子大字大老爷们,整天憋得难受,突然来个女兵面前晃悠,这不是坑爹吗。

对于这件事,麦昆仔细的问过威尔,而威尔的回答让麦昆雷了半天。托斯城都快没人了,不招女兵连两个营的人数都凑不齐,说出去岂不是丢死人了。至于“憋”这个问题,男欢女爱天经地义,只要不使用非法手段,管他干嘛。

这都是神马管理制度啊,这种军队还有神马战斗力啊。麦昆嘴上没说,心里却已经下定决心,要实行军事改革了。兵贵精不贵多,这是老祖宗留下的遗言,额不,名言啊。这女兵充数的问题,必须解决。

“城主大人,我,我可不可以,请你给我签个名?”女兵羞答答的从领口掏出一张纸,一只鹅毛笔,顺着敞开的领口,能见一大片白花花的什么东西。

“罪过啊,怎么就长着这样的脸!”麦昆暗道一声,接过纸笔,刷刷刷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麦昆?托马斯?阿拉希。“这是本城主用高等神文写的名字,你看不懂不要紧,知道是我的名字就行,经常学学怎么写,有助于斗气和魔法的修行。”

那纸上赫然八个歪歪扭扭,就像鬼画符一般的,只有麦昆一个人看得懂的汉字。

“哇,神文?太谢谢城主大人了,城主大人,我爱你。”女兵收了纸笔,捂着脸尖叫着跑开。

“唉,不要搞个人崇拜嘛……”麦昆风骚的甩甩头发,继续视察隧道了。

34。拉斐尔,风云!

莫宜诺斯?察古斯基的心情很好,由他亲手制定,并得到女王肯定的计划,已经布置了好几天,这几天里他是日夜亢奋,睡不着觉,有时候走路走着走着,他就会突然咧起嘴无声的笑起来。一想到即将到来的时刻,他的身体就立刻涌上一股莫名的力气,想要宣泄,想要大吼。

但是莫宜诺斯?察古斯基忍住了,这个计划非常非常重要,重要到女王亲自坐镇,而他也将会因此而青云直上,甚至以前做梦都不敢想象的事情,都极有可能达成。想到这里,A的八只细长腿,走起路来都飘飘然,他有底气这么飘飘然,只要计划一成功,他就立刻要跳到女王的面前,献上自己亲手采摘的,放在口袋里捂了三天半的野菊花。

“我喜欢艾兹卓女王,是的,我喜欢艾兹卓女王。她的美丽让我发疯,那细长挺直多~毛的腿部,那圆滚滚布满黑色花纹的大肚子,那肉呼呼长满小刺的嘴巴,哦,天啊,女王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完美,那么的令人沉醉。不,我快发疯了,我必须冷静,莫宜诺斯,你要冷静,起码在这个计划完成之前,你要保持足够的冷静。是爱情,还是死亡,就看这一次了。”

莫宜诺斯努力地使自己沉稳下来,他顺着洞穴不停地走动,每个岔道里都有一只巨大的虫子,而他,就是来视察这些虫子的。

“打起精神来,笨蚂蚁,不然我会吃掉你的脑袋。”莫宜诺斯头上的人脸,抿着嘴,眼光中透露着淡淡的凶光。瞪着面前这一只,比小牛犊子小不了多少的巨大蚂蚁。

巨大蚂蚁不知道是不会说话,还是不敢回话,只顾着不断的点头,两只触角不停地打在自己的嘴巴上。

“记住,随时随地保持自己的状态,计划一旦发动,就不准有失,知道吗。”莫宜诺斯压低了声音,阴沉的说道。

巨大蚂蚁又是一阵狠命的点头,触角打在嘴上,啪啪直响。

莫宜诺斯摇晃着巨大的腹部,仔仔细细的在岔道顶部敲敲打打,这才满意的转身离开了这个岔道,继续下一段视察。

一路走走停停,不停地训诫视察,遇到的不仅仅是巨大蚂蚁,还有巨型蟑螂,巨型黄蜂,巨型毛毛虫,巨型蟋蟀,甚至还有一只巨型的蛆虫。这些巨型昆虫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额头的顶部有个圆形的凸起,这和莫宜诺斯幻化人脸的部位一样,微微凸出一点。

不知不觉,莫宜诺斯就来到了一段岔道,在这个岔道的顶上,破了一个大洞,能看见外面的光线,透过破洞洒下。看到这有些刺眼的光线,莫宜诺斯的心头突然一跳,嘴巴里下意识的咕咕叫,这个破洞,莫宜诺斯记忆犹新,因为破洞形成的那时,自己刚好在场。

“只是一些脆弱的人类,何况已经去了边魔窟,肯定全部死了,绝对不会影响这个计划的,对,不会影响这个计划,我太多心了。”莫宜诺斯心头舒展,这才迈着八条腿,巍巍然离去。

……

普罗米福尔摩斯德克鲁悠然的飞在天上,他的漆黑色的翅膀伸展开来,足足有十几仗宽,轻轻一拍,带起的气流就能支持他飞上滑翔上老长老长一段距离,然后翅膀再一拍,又飞上老长老长的距离。

是的,普罗米福尔摩斯德克鲁是一头龙,一头黑色的巨龙,这也是他一直骄傲的地方。漆黑的鳞片将他庞大的身躯覆盖,后肢蜷曲在身下,那长长的锋利的爪子,闪烁着寒光,任谁看了都不会觉得那只是好看。他的前肢有些细小,但是那也比人类的大腿粗壮,上面的爪子依然寒光闪烁。

当然,普罗米福尔摩斯德克鲁最欣赏的是自己的身形,充满了流线型的质感,尤其是脖子和后背连接的那一块,简直是完美,是造物主的恩赐。他的头上,还有另一个令他满意的地方,那就是他的两根笔直颀长,漆黑如墨却又亮的发光的长角。有很多黑龙美眉对他的长角,赞叹不已,甚至愿意为了守护这对长角,下嫁与他。

可是,普罗米福尔摩斯德克鲁才不会答应呢,是的,他今年才500岁,按照黑龙的寿命计算,他也不过是刚刚成年,大好的时光还在等待着他的挥霍。他是黑龙王子普罗米福尔摩斯德克鲁,他可不愿意为了一棵树放弃一大片森林。

说起这个森林,他的鼻子便使劲的抽动了几下,仿佛已经嗅到了大马哈鱼鱼卵的香味。每年这个时节都是湛蓝河大马哈鱼产卵的季节,那些没脑子的大马哈鱼,拼命的顺着湛蓝河游到边魔窟这一段,然后成千上万数也数不清的美味鱼卵,几乎将整个河道堵塞。

这是大自然赋予的盛宴,也是普罗米福尔摩斯德克鲁一百年前,四处游历的时候发现的秘密,每年这个时候他都会不远数十万里的路程,飞到边魔窟,大快朵颐的吃上一顿。今年,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开吃了。

呼扇,普罗米福尔摩斯德克鲁用力的拍打着翅膀,加快了飞行的速度,他已经看见前面那个没人居住的小镇了,这是他每年都会飞过的小镇。几十年前这里还有很多的小人儿,看到自己就会大呼小叫的,慌乱的躲进小石头屋里。可是如今,那种令龙愉悦的节目早就没有了。

“好怀念从前啊,大餐之前,还有节目助兴。唉,一看到这些小人儿吓得丢了魂,我就高兴啊,就这些小米虫,还想骑我们高贵的巨龙!真不知红绿蓝青铜那些渣滓怎么想的,被这些小爬虫骑在身上很爽?简直丢我们巨龙的脸!还是父王说得对,龙族应该骑在人类的头顶上,不过,人类这么小,我怎么骑上去呢?唉,真是伤脑筋啊。”

“不想了,反正我还小,这些事情总得等到结婚以后,成家立业了再谈不迟。现在,美味的鱼子酱在等着我呢,哈哈,大马哈鱼,我普罗米福尔摩斯德克鲁来了,你们幸福了,巨龙要来吃你们的BABY(小孩)了。”

……

风轻轻吹拂,野草也舒服的伸个懒腰,而边魔窟和拉斐尔小镇之间的地底下,一群人类光着膀子,带着呼吸器,拿着锄头铁锹,正热火朝天的挖隧道。其中一个三角眼招风耳二分头的家伙,时不时的转上一圈,手里拿着蒸汽电灯,左照照右照照,快活的屁颠屁颠。

拉斐尔佣兵小镇,我麦昆马上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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