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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打工而“户口”留在“家园”的广大南非黑人就会成为“外籍劳工”,他们的“入境”、居留、就业、福利等权利将取决于白人南非“国家”的意愿,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更无从谈起,种族隔离制度将披上“本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区别对待”的合法外衣。这种企图理所当然地受到黑人解放运动的强烈反抗和国际社会的抵制。如果没有这种反抗和抵制,或者这种反抗和抵制如果失败,今天南非的黑人解放将成为不可能。
人类权利平等的“三阶段”和中国与南非的可比性
实际上,权利平等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要标志之一。无论中外东西,基本公民权利的不平等在历史上都曾经是残酷的事实。西方各国经历过主人和附庸身份壁垒森严的野蛮中世纪,中国古代也曾经是“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2'。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权利平等的实现是一种近(现)代化现象。而追求权利平等的过程一般都是三步走:
在第一阶段,权利平等首先是从某个民族(族群)内部开始的。人们首先废除了族群内部的身份壁垒和等级压迫,走出了中世纪,在西方这表现为人权宣言、自由平等、民主共和。接着在第二阶段,人们又实现了国家内部的族群间平等,在欧洲这表现为从近代直至“二战”结束,通过清算纳粹最终消除了对犹太人、吉普赛人和穆斯林各族群的制度性歧视和排斥,在美国则表现为从南北战争解放黑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民权运动,最终消除了制度性种族歧视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的残留痕迹。
而在南非,上世纪一〇年代南非联邦成立,英语白人与布尔人关系正常化,白人内部就基本实现了公民权利平等。但是黑白之间却全无平等可言,从17世纪以来,开始是黑奴制,后来是黑人劳役制和种族隔离制,黑人的地位从类似奴隶、农奴到类似“外籍劳工”,共同的特点都是没有公民权利。而且,由于南非黑人是人口中的多数,不同于占人口少数的欧洲犹太人、吉普赛人,以及美国的印第安人与黑人,南非工业化和原始积累依赖于剥夺和牺牲这一多数群体的压迫性制度安排的程度,是远远高于欧美国家的——要强调的是:这并非马克思所谓自由交换下的“剥削”,所谓“形式平等掩盖的实质不平等”,而是连形式平等也没有的赤裸裸的身份壁垒和强制奴役,是包括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在内的近代文明人类都要谴责的不公正。为了摆脱这种突破近代文明底线的不公正,南非又经历了80年的黑人解放运动,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立民主新南非,终于实现了南非公民中的种族平等。南非的这一进步使其跟上了历史前进的步伐,意义极为重大。
但是超越国籍的权利平等,在至今为止的人类历史上仍然还是有待争取的理想,尽管社会主义者“英特耐雄纳尔一定要实现”的歌曲已经回荡了一个多世纪,自由主义在欧洲联盟尤其是申根国家的实践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总体上看,人类离这一理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可以断言,正如在民族内部没有权利平等可言的中世纪,不可能有什么民族之间的平等那样,超越国籍的权利平等也只有在各国都实现了国内权利平等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争取。无论申根国家之间还是美国与加拿大之间,雏形的跨国公民权,即“超越国籍的权利平等”都是在国内人权标准很高的民主国家之间首先实现的。非洲南部的现状距离这种条件还很远。而人类权利平等的“三阶段”虽然不是什么“历史规律”,却有一定的逻辑依据(即前一阶段平等是后一阶段平等的前提)。因此南非外籍劳工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司法公正诉求当然还有待改善,也完全可能改善,但是他们的入境、居留、就业、福利乃至政治参与等权利要与南非公民(哪怕是南非黑人乃至黑人贫民)平等,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不过,我国的一些媒体要说到“南非排外骚乱埋没‘彩虹之光’”,却有点让人啼笑皆非。毕竟在今天南非这些受到制度性排斥的人是外国穷人,不是本国黑人。南非过去的白人政权要把本国黑人当成外籍劳工来歧视,这个企图已经失败,并且永远不可能再现了。然而“工业化和原始积累依赖于剥夺和牺牲多数群体的压迫性制度安排的程度远远高于欧美国家”这种南非过去的大弊,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奇迹”中不是依然存在(尽管也有改善)吗?这个“多数群体”在南非是本国黑人,在我国则是“农民”——其实大量的是“城居农民”即与当年南非黑人一样的“流动劳工”。不同的是,当年南非歧视黑人属于种族歧视,即前述“人类权利平等三阶段”中的第二阶段所针对的问题。而第一阶段的问题即白人内部的基本公民权利不平等他们早在上世纪一〇年代“南非联邦”成立时就解决了。
可是我们国家过去的户籍身份壁垒和制度性歧视,却恰恰是在中华民族、主要是汉族内部的“基本公民权利不平等”,亦即在第一阶段就应该解决的问题!有人因此反对把中国和南非相提并论,认为这两种歧视“性质不同,是不可比的”。从某种意义上我也同意这个说法:中国歧视“没有本地户口的外来人”确实不应该与南非当年歧视持通行证居留城市的黑人“可比”,而应该与同一种族的南非白人内部歧视“可比”——比如英语白人对“布尔人”的歧视或者“富白人”对“穷白人”的歧视。
问题是这样的歧视在南非有吗?不要说英裔与布尔人虽同为白人其实也是两个民族,而且曾经是英布战争中的征服与被征服关系,和我国的身份壁垒完全属于同一民族不同,而且早在1910年后这种歧视就已不存在,就是“穷白人”,在上世纪二〇年代的“白人社会主义”运动后也早已在白人内部民主制度下“当家作主”,在“白人福利社会”中成了既得利益者,甚至成了种族隔离体制最坚定的维护者!
所以,中国的“农民工”其实最“应该”与南非的“穷白人”构成“可比”——可是这样的比较难道会使我们更舒服?会让我们的农民工兄弟更心安理得?会让我们的“模式”更加好看?旧南非的种族隔离是上述“第二阶段”人类平等的大障碍,而我们的“族内隔离”连“第一阶段”的平等都谈不上,几乎可以说是中世纪的东西。中国“农民工”的权利如果说比旧南非的黑人劳工都不如,还能与过去南非的白人劳工和“穷白人”相比?这不是更令人不平吗?
“彩虹”的启示:新南非十九年评述
二、在什么意义上“南非仍是中国的前车之鉴”?
关于“渐进or激进”的思考
前年我的《从南非看中国》一文被南非的三家华文媒体转载,而且被改了个更吸引人的标题叫《南非——中国的前车之鉴》,据说曾引发一些南非华人的讨论。后来国内发表了侨居南非的青年作家王晓鹏和国内新生代作家王千马两位先生就这篇拙文的对话《南非仍是中国的前车之鉴》,其中既提到南非民主化之后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做法,例如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例如为解决前“流动工人”在城市安家的问题而大量兴建的免费住房(对低收入者只收水电费的真正“福利房”)等等,也提到了一些结果十分负面、他们认为不足为法的教训。其中主要是“从低人权到高人权需要过程”。他们认为:南非1994年民主化以后经济是没有崩溃,但“发展速度相比较白人统治时期已明显放缓,这与突然间完全放开的‘人权’有着很大的关系。1994年之后,白人无法像1994年之前通过奴役的方式强迫黑人工作,而同时黑人又不断要求各种福利,在达不到要求时就通过罢工等方式来加以威胁。目前南非是世界上罢工最频繁的国家,在目前南非高人权的状态下,黑人动不动就要求加薪、不加薪就搞大罢工,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南非也从之前经济上被划分为‘第一世界国家’,很快沦为现在很彻底的‘第三世界国家’。因此,说‘人权状况与经济增长成反比’,虽然不完全正确,但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以低人权换取经济高速发展是不对的,但从低人权到高人权,也应该是一个逐渐开放的过程,不能像南非这样,一夜之间就从一个低人权国家转变成完全民主的高人权国家,这样也会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南非就是一个很好的教训”。'3'
这个说法本身就有些矛盾,例如既批评民主化后“黑人不断要求各种(过分的)福利”,又赞扬民主化后南非给贫困黑人大规模兴建免费住房。但是免费住房这种即便欧洲高福利国家都很少见(那里给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也是廉租房,还不是“只收水电费”的免费住房)的福利如果都不过分,还有什么福利是过分的?
不过总体上看,王晓鹏先生对新南非的经济困难事实讲得很到位,这与我前年和我国南非研究专家杨立华教授对话时,杨教授基于对黑人解放的高度评价而对民主新南非经济发展的乐观判断在事实描述上完全不同。'4'另一方面,这一事实叙述却与以大骂民主化著称的宋鲁郑先生(据说恰恰是个久居民主国家法国而乐不思蜀的华侨或华人)强调的事实有点类似。宋先生曾正式为文批评笔者,他强调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后经济一塌糊涂,连电都不能保证供应,因而很不屑地说南非“这样的民主”还不如不要。'5'但是在价值判断上,两位王先生都和宋先生相反,而和杨教授一样肯定黑人解放,尽管在事实判断上王先生不像杨教授那样乐观,并认为目前新南非的经济景气尚不如旧南非,但他明确指出“以低人权换取经济高速发展是不对的”,只是他们认为最好提高人权能与经济发展兼顾,因此南非“一夜之间就从一个低人权国家转变成完全民主”未免太快了,应该引以为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