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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足以说明为什么我在政府工作报告发表后只能起批判右派的作用。而对1956年建设是跃进的发展的估计并不能起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作用。必须在《人民日报》去年11月13日和12月12日两篇社论根据三中全会主席宣告的精神进行号召,才能起动员舆论、促进运动的作用。从这里可以看出一个真理,单单选词相同,这是形式问题,主要看立的什么旗,破的什么邪。《人民日报》两篇社论立的是多快好省和农业发展纲要40条的大旗,破的是反“冒进”而“促退”的邪气,所以能够提纲挈领、势如破竹地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因此,我认为,《人民日报》这两篇文章有同样的价值和功劳。
周恩来1958年5月26日夜
看来,“功不在禹下”应是周恩来,而不是人民日报社论的作者。为了不埋没周恩来最早使用“跃进”这个词的功劳,毛泽东把周恩来送给他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信件发给到会的人。
小平同志:此件即付印,即刻发给到会各同志
毛泽东 1958年5月27日上午11时
功过已经分明,思想已经统一,总路线已经确定。全国很快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总路线的热潮。5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把总路线的旗帜插遍全国》,其中强调“速度是总路线的灵魂”,要“用最高的速度来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全国所有的报纸按同一口径发表文章。文艺界也开足了马力,全国每一个角落,颂扬总路线的歌声如潮:跃进,跃进,再跃进!
邓小平当时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共中央总书记。周恩来因“反冒进”挨批,陈云那时也不受重用,国务院很多工作就转到书记处。1958年中共中央书记处是当时的权力枢纽。在“三面红旗”方面,邓小平是毛泽东的积极支持者。大跃进时期许多决策,都出处邓小平主持的书记处。不过,“大跃进”的问题暴露以后,邓小平能够比较实事求是地对待,但他还坚持对“三面红旗”的支持。改革开放以后的出版物对邓小平大跃进这一段时间的情况极力回避。
从1956年9月的八大一次会议到1958年5月的八大二次会议,在一年半的时间内,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国内基本矛盾的估计上,对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都从比较实际向错误的方向转变:强调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矛盾,不顾实际条件强调高速度发展。在这个向错误的方向转变中,毛泽东无疑起了主导性作用。但是,从制度层面看,中国共产党内不仅缺乏一种对主要领导人的纠错机制,还有一种把领导人的认识推向更加错误的机制。当时毛泽东的确有点头脑发热,主持经济工作的领导人,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发现了毛泽东的思想偏差,并在实际中进行了纠正(反冒进)。但是一旦毛泽东坚持己见,纠偏的人放弃了纠偏,反而附和毛泽东。其他的人不仅不支持纠偏的人,反而站在毛泽东一边,把毛泽东的错误认识更推向极端。为什么没有纠错机制?这是专制制度固有的缺陷。1958年指导思想的错误,不仅仅是领袖和领导集团的错误,而是制度性错误。
第十七章 人民公社--大饥荒的组织基础
要了解人民公社是怎样出现的,就得了解中国的农业集体化。中国官方一直称农业集体化为农业合作化。因此,很多出版物上把农业合作化和农业集体化混为一谈。其实,合作化和集体化是两个本质不同的东西。前者是在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合作,后者是剥夺个人利益。前者是私有制基础上的互惠互利,后者是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有人用发达国家至今还有合作制的事实来为中国合作化辩护,实际是风马牛不相及。
中国搞的不是合作化,而是集体化。否定私有制,否定个人利益,是实行极权制度的经济基础。没有农业集体化,就没有中国的极权制度。既然农业集体化是对农民的残酷剥夺,集体化过程势必也是残酷的、强制的。人民公社是集体化制度的发展,是对个人利益的进一步否定,是极权制度的基层组织,当然也是大饥荒的组织基础。
一、毛泽东掀起农业集体化高潮
合作社最早产生于19世纪初的西欧。当时,资本主义制度还很不完善,出现了经济危机等一系列社会弊病,当时一些知识分子激烈地批判这个制度,认为这些问题的原因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19世纪初,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沙利·傅立叶(1772-1837)发表了《论家务农业协作社》和《新世界》等著作,提出了未来社会应建立和谐的社会制度和“法郎吉”(来自希腊语“队伍”一词phalanx 的英文phalange,意思为严整的步兵队伍)的设想。
沙利·傅立叶认为,“法郎吉”是和谐的社会组织,有组织的生产和消费合作社。它以农业生产为主,兼营工业,是工农相结合的合作组织。他还设想,每个“法郎吉”占地1平方英里,用招股的办法募集股本组成。 “法郎吉”用股本的形式保存私有制。其收益按劳动、资本、知识进行分配。其分配比例:劳动占5/12;资本占4/12;知识占3/12。不同“法郎吉”之间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但商业由行政垄断,不准私人经营。
继沙利·傅立叶提出合作社思想之后,由法国人毕薛(philippe Buchez,1796-1865)倡导,极力鼓吹劳动者应从资本家的支配中求解放,并应组织劳动者自己的合作社。他还亲自指导了一个木工生产合作社。
英国医生维廉·金(Dr Willian King,1786-1865)认为合作组织是穷人自救的好办法。土地是一切财富之母,劳动是一切财富之父,劳动者必须联合,才能免受剥削。他于1828-1830年间,主办发行了一个名为《合作社》(The Cooperator)的刊物,一共出了28期。
英国人罗伯特·欧文(Robert Owen,1771-1858)是合作社的第一个实践者。欧文设想的合作社,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生产和消费组织。其成员除了个人日用品以外的一切东西都是公有财产。全民从事农业生产,但农业和工业生产相结合,每个合作公社是一个由农、工、商、学结合起来的大家庭。全体成员都分配与其年龄、特点相适应的工作,各尽所能,“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合作公社设立公共仓库,社内成员都可以从公共仓库里领取民需要的东西,按需分配。
1842年,欧文倾其所有,带领他的4个儿子和英国的信徒们,一同到美国的印第安那州进行“合作公社”试验。他购买了3万英亩土地,建立了一个合作示范区,取名为“新和谐公社”(New Harmonig)。在《新和谐公社的组织法》里规定,“我们的原则是,所有的成年人不分性别和地位,权利和义务一律平等……财产公有。” “社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公社管理人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理事会。理事会定期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欧文的搞了4年宣告失败。他为此付出了4万英镑,这几乎是他的全部财产。
马克思主义者对欧文的试验给予很高的评价,但他们认为不采取革命手段,使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是欧文失败的根本原因。 所谓没有采取革命的手段,就是没有掌握政权,不能用政权的力量来推行,不能控制和调动全社会的资源来做这件事。毛泽东等就不同,他们掌握了政权,利用政权的力量可以强制,利用手中控制的舆论工具可以动员,利用手中的物质资源,可以逼农民就范。先驱者的理想无可厚非,但是,用强权来推行一种理想,就会造成灾难。为了推行某种理想而建立的强权制度,就会把更多的人置于这个制度的奴役之中。
中国实行土地改革以后,一些能力强的人买了大型农具,有的置了车马,还有的雇工。比较弱的农户开始出卖或出租土地。因此,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另一部分农民得到更多的土地。1950年,东北局负责人高岗提出,要使多数农民丰衣足食,必须让农民由个体向集体发展。刘少奇认为,不能把新民主主义阶段和社会主义阶段混为一谈。没有机器工具,集体农庄是巩固不了的。毛泽东很赞赏高岗的意见,对刘少奇的看法不满。这是1954年高岗反对刘少奇的一个原因。
土地改革以后,农户出现富裕和贫困现象是有的,但是不是就可以断定两极分化呢?不一定。有研究者认为,中国土地改革以后,农村阶级变化不是向两极分化,而是向中间集中的中农化趋势。据1954年对21省14334户农家的调查,中国农村阶级构成的变化是:土地改革结束时,贫雇农占总户数的57。1%,到1954年末下降为29%,中农由35。8%上升到62。2%,富农由3。6%下降到2。1%。
为了解决农业集体化过程中依靠大多数的问题,中共中央及各地又按富裕程度,将中农划分为上、中、下三等。从中农中划出的下中农,加上贫农,占农村总人口的60%到70%,这个农村的大多数,就当作农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依靠力量。而富裕中农,就被看作农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异己力量了。
1951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为了防止两极分化,曾想试办土地入股的农业合作社,合作社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并把这个意思向华北局写了报告。这个报告由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副书记刘澜涛转给刘少奇。刘少奇认为,现在搞集体化条件不成熟,没有拖拉机、没有化肥,不要急于搞农业合作社。
7月,毛泽东找刘少奇、薄一波和刘澜涛谈话,明确表示不支持他们,而支持中共山西省委。毛泽东还让陈伯达召开互助合作会议。他批评了互助组不能发展为合作社的观点,批评了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制基础的观点。 9月,毛泽东倡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10月17日,毛泽东转发了高岗10月14日的关于东北互助合作的报告,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展农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