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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杜小彬来说,爱一个人意味着完全交出自己,包括羞耻和尊严。
“别害怕,我不会赖上你的。”这是杜小彬在普兰见到李然说的第一句话,杜小彬不是没有幽默感的。不管她这句话是不是真的,李然还是松了口气。
落在杜小彬眼里,扎了根刺那么难受。
杜小彬勉强笑着说:“也许我不该来的,我听人家说我亲妈在普兰住过,我想看看这个地方。”李然更轻松了一点,说:“是吗?你知道她现在住哪儿吗?我可以帮你找找,新闻单位办这些事还比较方便。”
“我来晚了,听说她已经回内地了。其实,我也不一定非要找我亲妈,在西藏这半年多,我倒挺想念我那个养母的,小时候,我老怕她要死了。”
李然抽着烟,听着,不接话。
他们坐在普兰县委招待所的饭厅里,四周昏暗——在西藏,不论什么地方都脱不了这种昏暗的气氛。李然已经领教过杜小彬讲故事的本领,上次她给他讲的是牧区小学那些脏兮兮的藏族孩子们。不知道杜小彬自己知道不知道,在这样昏暗简陋的环境里听她娓娓道来,一个男人要爱上她不是件太困难的事。“我养母有慢性心脏病,兜里总揣着硝酸甘油,人又黄又瘦,可有个好名字,陈栀子,就是栀子花那个栀子。夏天,一大早,洁白的栀子花就开了,很香,香得让人头晕。从我记事起,陈栀子就是那么又黄又瘦的,可是听说,在二十多年前的枞阳镇,陈栀子人如其名,是枞阳镇的一枝花。因为长得美,虽然有病,追陈栀子的小伙子还是排长队。陈栀子后来嫁给了杜有康,我的养父。”
杜小彬停下来,一双弯弯的清水眼瞄呀瞄的来回打量李然。
李然问:“怎么了?怎么不说了?”
“李然,你也算长得好看的男人。”
李然尴尬地皱起眉头,还没听女孩子这么直截了当地夸过他的长相呢。
“不过,我就没有见过哪个男人比我养父长得更好看。不骗你,杜有康是我们枞阳镇远近闻名的美男子。我上小学那会儿,电视还很稀罕,有的乡下女人来镇上赶集,节目之一就是到镇一中看看讲课的杜老师,就像现在的人看明星一样。”
杜小彬眼睛瞄着李然,评价道:“李然,杜有康就像你,是个被女人宠坏了的男人。”
我是吗?李然在心里问自己。
像一切写小说的人,杜小彬自信读得懂人的心理,她点点头。
“我养父并不是坏男人,别看他在外面没断过女人,可他跟我养母两个恩爱着呢。他们是分床的,不过每隔两天,他总要在陈栀子床边坐坐,执手相对软语温存,活像个大情圣。”杜小彬口气调侃地说,“至于陈栀子,李然,你总知道,女人都是心软的,听不得一句两句好话。”
凭什么他就该知道了?李然反驳:“我不知道,我不是女人专家。”
“你不知道?那我告诉你,女人都是心软的。”杜小彬眼里满是嘲笑的意味,“不过,有规律就有例外,我是个例外。我这个人心硬,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为你心碎。”
李然弹了弹烟灰,如果他没看错,杜小彬的眼角微微有点儿抽搐着,而且,她的逻辑根本错误,柔软的东西不易碎,硬的就相反。
计较起来,杜小彬的那颗心要碎也早碎了。
“我不担心。”
“我知道,你担心也只会担心周蒙。”杜小彬的眼角恢复了平静,“喂,不是嫉妒,只是有点儿好奇,真的有山盟海誓的爱情吗?”
杜小彬的潜台词是:你真的爱周蒙吗?
李然觉得他没有义务对杜小彬回答这个问题。
他沉默着,杜小彬可沉不住气了。
“我就不信有什么真正的爱情,爱情像小说,纯属虚构。我最讨厌看女作家写的爱情小说,虚构的虚构,好像——自慰。”
李然夸张地一笑,真是女作家了,什么话都说得出口了。
女作家写爱情小说就是自慰,那看爱情小说呢?
蒙蒙是喜欢看爱情小说的,她推崇的,当然不是琼瑶,好像是个死了一两百年的英国女作家。而杜小彬,虽然是这样愤世嫉俗,虽然是这样侃侃而谈。
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李然总还是知道的,女人说的和她想的,女人想的和她做的,刚好相反。就算杜小彬真的不相信爱情好了,女人对感情的态度从来是出了名的矛盾,即使不相信,并不代表她就不渴望拥有。
所以,杜小彬越这么说李然越觉得前景不妙,还说不会赖上他呢,当他是三岁小孩吗?可是,听一个女孩子这么曲折地表达她的爱意,到底让人觉得与众不同。她,目光闪烁,亮若星辰。
“看到那个小女孩儿吗?”杜小彬探过身子,轻声问道。
杜小彬指的是招待所饭厅里个儿最小的一个女服务员,模样怪伶俐的,还是个没长成的孩子。她的工作大概是服务员里最脏最累的,收碗筷抹桌子拖地。晚上八点多了,饭厅里也没几桌客人了,别的女服务员都在嗑瓜子聊天,只有那个小女孩提着水桶,低着头,来回地拖着油腻腻的水泥地。“我小时候就那样,我养母爱干净,每天都让我把家里的地拖一遍。八岁我就会做饭,十岁洗一家三口的衣服,还得把自己收拾整洁了,按我养父杜有康的话讲,女孩子得有个女孩子样。”杜小彬表情乖张地一笑,“可怜,是吧?我那时老想着,什么时候我才长大呢?长大了就可以离开家了。直到现在,我一听到人家说什么无忧无虑的童年就想笑。”
杜小彬满意地看着李然的反应,她知道,他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
“也不是没有好时候,陈栀子是镇一中图书馆唯一的管理员,书很多她又不能累着,一个人根本管不过来。从上小学一年级,放了学我就去图书馆帮她理书,一边理一边看,一开始看图画书然后是字书。陈栀子别的没给过我,她就给了我书。我记得看了《雾都孤儿》,就老想着等哪天我亲妈把我找回去,我可以有自己的整洁的房间,从此再也不用干活儿了。”
——“李然,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吗?”
“你不是说过吗?你要去西藏,找亲生母亲。”
“也是也不是,直接原因其实是我的养母。我上高中以后,陈栀子的身体越来越差,有一个月接连晕倒三次,次次送医院急救。我当时挺害怕的,从小我就照顾她,我挺怕她死的,她要死了我还去照顾谁呢?”李然不由得握住了杜小彬的手,虽然他完全不能理解杜小彬对她养母的感情。如果她真是怕她的养母死,又为什么要出走,而不是留下来继续照顾她呢?
“我现在想,我是受不了养母随时会死的那种压力,我一走,就一了百了了,人总是很自然地要逃避痛苦。”这个解释也算合理,可是从杜小彬前面的叙述看,她对她的养母不应该有这么深的感情,骨肉才有的深情。李然觉得挺奇怪的。
杜小彬给他接了下去:“人就是这么奇怪,以前我唯一的生活目的就是要离开枞阳镇,离得越远越好。可是如今,人在西藏,远得不能再远了,我最想念的地方却是枞阳,以后,我会写写枞阳的故事,还有陈栀子。”——“我太啰嗦了吧,跟你说了这么多。”
“写完了,拿给我看看。”李然温柔地说。
不是他一定会看,而是他一定会这么说。
从招待所饭厅到前院儿的正厅是个狭窄的走廊,隐约可以看到,两个人影走着走着重叠在一起。“李然,你不讨厌我吧?”
“小彬,我怎么会讨厌你呢?”
杜小彬在普兰待了四天,在这四天里她跟李然没有发生性关系。李然是跟他们报社的采访组一块儿来普兰的,人多嘴杂,客观环境不允许他们有任何越轨的行为,虽然像报社这种文化单位,在男女风化上一向持比较宽容的态度。
李然出去拍片子的时候杜小彬也跟着去。只要有一点儿闲工夫,李然就手把手地教她怎么使用照相机,怎么调焦距怎么换镜头。李然对同事们是这么介绍她的:她是跟他学摄影的徒弟,女徒弟。李然对她的态度?亲切严肃不苟言笑,就是一个师傅对徒弟的态度。除了她来的第一个晚上他对她有略为亲热的举动——抱了她两下。其他时候,李然装得可匀实了,好像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有一次,他失态了。在街头的小店里,他买烟,她在旁边说要一包话梅。他翻开钱包拿钱,两个人的眼睛同时看到了,钱包向外的一侧夹着的一张周蒙的小照。李然的手僵在那里,他头上戴的是一顶藏民常戴的那种宽檐礼帽,脸上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那一天余下的时间他都郁郁不乐。
在他们结婚以后,杜小彬什么都不怕,就最怕他这种郁郁不乐的样子,让人看了什么心思都没了。再后来,离婚,李然去了北京,她和咪咪留在昆明。李然一两年也未必会见咪咪一次,就好像忘了他有个女儿一样,咪咪过生日,不要讲生日礼物了,电话都不会有一个。
忘了?他会不记得咪咪生日?在离婚前,李然可是最疼咪咪的,咪咪一直跟爸爸比跟妈妈亲。做了几年的夫妻,小彬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她知道,他怕见女儿甚至怕听女儿的声音。她知道,他心里最挂念的不过是两个人,而这两个人他偏偏不能与之相守。
他因此选择了一种自我放逐的生活,也是最适合他的生活。
每一次的选择都是李然自己作出的,可是,她不相信他真的能忘记。
就是他忘了她也忘不了,她看见过他们,他和周蒙两个,骑着一辆自行车从那道长长的缓坡上冲下来,周蒙一朵花似的坐在他怀里,他的嘴唇贴在她漆黑的头发上,也许并没有动,可是给人的感觉是轻轻摩擦着。她嫉恨,更懊悔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