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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欢迎县里对民校规范整顿,从办学条件到师资力量进行考核。但整一部分也得留一部分,全部整垮就不行!”申国清表明了态度。
他想不明白的事挺多,每年竞争学校都要向乡教管站缴纳代管费500元,每个学生交30元。怎么到头来还是非法身份的“黑户”呢?走投无路时,他去求乡教管站站长,恳求道:只要能把证办了,咋样都成!
站长犹豫了好一会儿,撂给他一句话:“你们都变成私学了,我这个站长咋当呢?”
申国清一听这是大实话,从此就死了心。
乡村校长的牢狱之灾“租借”闹剧
眼下,竞争学校又走到了一个关口:光去年学生就流失了100多人。除了公校的硬件条件改善外,还另有原因。从今年初开始,为了控制生源的流失,上面给公校老师下达了招生指标,采取的是定员定岗政策,小学是125(即一个老师必须招25个学生),中学是118(即一个老师必须招18个学生)。如果完不成任务,老师的岗位就没了,饭碗也保不住。
在这条政策的导向下,新蔡县出现了教育史上最荒唐的一幕幕。
先是“租借”生源。为啥叫“租借”?临时借用也。谁向谁借?公校向民校借也。原来,实行定员定岗制度后,教委就经常下来检查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情况。这种例行检查自然让公校十分恐慌,假如上面发现学生流失得厉害,数量不保,后果可想而知:老师就得下岗,饭碗说没就没。
于是,上至乡教管站站长下至各公校校长,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平日“老死不相往来”的民校。特殊时期,两者间的关系戏剧性地发生了质变,竟有了“唇齿相依”的“兄弟情谊”。关键时刻,乡教管站积极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上面检查之前必得召开动员会,且“不论公校民校都得到会,不得有误”。站长放出话来:“这几天要配合检查,不配合的话,后果自负!”
“考虑到和他们的关系,怕给小鞋穿,就借吧!”这种心态在民校校长中十分普遍。
会民小学身处四所公校的包围圈内,因此成了“一块肥肉”。有的公校只剩下几十个学生,上面来检查时,会民小学几乎就成了“空壳”,因为学生轮流被这几所学校“租借”。最频繁的时候,该校的一两百学生一天之内被拉到四所公校“装点门面”,4次被“租借”时都有专车来接,中午还管饭,每个环节都设计得很周到。
这幕精心策划的荒唐闹剧因为屡试不爽,时间一长竟然成为众人皆知的公开秘密。综观起来,全县民校的生源几乎没有不被借过。生源数还不充足时,公校就见缝插针,连村里辍学、失学的孩子也不放过,检查那天齐齐网罗进去。那一天,上面看到的公校是书声朗朗,教室里座无虚席,好一派繁荣景象!
黎庙小学因为配合公校检查,学生被借竟持续了十来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民校便婉拒了“租借”的要求,但不言而喻,这种“忤逆”之举无疑令麻烦事接踵而来。
“租借”不过是临时使上的招数,若要使公校长治久安,还须主动出击——拉生源。公校老师积极活动起来,有的甚至带上礼品到学生家里做“思想工作”,联络感情,其“尊生重教”之风令人感叹;村干部也积极配合,从中多方“斡旋”。当然,最厉害的一招是有些公校竟向学生家长承诺,不用交学费就能让娃上学。对于大多数经济拮据的农村家庭来说,无异于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
“谁都明白,公校老师工资是国家发放,没有后顾之忧,所以他们的办法是让老师集资买书,先把学生弄过去,学费以后再加上去。”
这一招果然奏效。今年以来,许多民校都出现了生源流失的现象。竞争学校以前300多学生,今年就走掉了100多人;会民小学今年流失得尤为严重,走了70多名学生。
“这样下去,我们迟早要被拖垮!这种竞争不是从教学质量上下工夫,而是在学费上做文章,长此以往,只能是无序的、低层次的竞争。”民校校长们忧心忡忡。
竞争是激活市场的试金石,但有多少民校能够承受如此竞争带来的风险呢?
记者舒华的报道发表后激起了强烈反响。事隔两个月了,有关部门是否拿出了新的姿态?在离开新蔡前,我们又来到了县地税局。
接待我们的是政策法规股股长郜耕耘股长。他再三申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收税程序一般要求纳税人主动申报自己的收入、赢利状况,但民办学校校长从不主动申报。在这种情况下,税务人员只能根据概算,学校每年收取学费多少,刨掉师资聘用工资,然后根据结余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办学不同于办企业,需要滚动积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是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怎么能把结余部分全部认定为个人消费呢?”我发问。
郜股长一时语塞,既而反复强调《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法规。
在他出示的1994年1月28日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上,有这样一条解释:“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在另一份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上,也有类似的规定。
“你们了解9月1日即将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吗?”我问。
“我们不知道,也不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我们只执行《个人所得税法》。”郜股长声明。
就在新闻媒体对新蔡县向民校征税一事大加鞭伐时,驻马店市税务部门的机关刊物发表了相反的观点,对许多民校不纳税的现象进行了义正词严的批判,标题为《税法不容践踏!》。
应该说,正是法与法的冲突带来了实践中的诸多问题。按《税法》规定,“凡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要向国家缴纳税款”,民办学校就属于应纳税的范围;而《民办教育促进法》又把民办学校列入社会公益事业范畴,两者之间存在非常明显的冲突现象,而且这也与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定位相矛盾。
“对公办学校不收费而对同类别的民办学校收费,这是对民办学校事实上的歧视。针对这种情况,应坚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民办教育促进法》是专门针对民办学校的,应属于特别法。因此,在这一问题上,《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效力应高于《税法》。”有专家就此特别说明。
时逢中考,我多方联系县教育局局长李纪红,均未果。好不容易接通她的手机,电话里传来她匆忙的声音:“我们的民办学校发展还很乱,很不规范,下面我们要加大管理,整顿规范……”
“乱”,或许是一种现实。如恶性竞争、财务虚置无账可查,多多少少总留着草台班子的痕迹。但是,面对这样一个搅活了教育格局的富有生命力的新生事物,如何整顿?如何规范?是给民办教育的发展铺开一个开放的平台,还是假规范之名行打压之实,给民校发展抹上沉重的阴影?
新蔡古称“蔡州”,国家级贫困县。车过乡村公路时,常常能见到路牌和墙体上的标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里是全国毒品重灾区。恍惚又记起媒体上一度报道的新蔡“艾滋病村”,因贫困卖血几乎毁掉了整个村庄,心里不由沉甸甸的。但车窗外不时晃过的“读书兴农,争星夺杯”,“家家读书,户户争星”的标语让人眼前又多了几分亮色。教育,这是一个村庄、一个乡镇乃至一个民族免于恐惧和贫困的希望。
新蔡民校尚在不安中彷徨,在抗争中希冀。但愿他们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附记:就在本书的文字即将面世之时,从遥远的中原传来新的消息:经过整顿,已有70多所新蔡民校陆续拿到了办学许可证。想到那些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亮出旗号和公校叫板的乡村民校,我颇感宽慰。
是接管,还是掠夺?“老字号”
老字号歌
想吃臭豆腐找王致和
想吃烤鸭您去全聚德
想买字画您到荣宝斋
想读高中您得上正则
这首琅琅上口的“老字号歌”;带给京城寻常人家的是轻松、诙谐的妙趣,带给贾维茵的却是不敢轻易触动的痛楚和仰天长叹的憾恨。
灯光下的贾维茵老人面容清矍,须发尽白,但思维清晰,言至激动处铿锵有力,双目烁烁有神,令人动容。但当他起身时,却只能佝偻前行,双腿蹒跚吃力。
来看望他的正则中学老师说,要不是经历了四年前的那场劫难,贾先生的身心状态远远不至于如此,当时已81岁高龄的他依然精神矍铄、风度儒雅,出门还是京城教育界的一介“风云人物”呢。然而如今……
贾维茵说,他的一生经历了两场劫难,给他的后半辈子都留下了难以抚平的伤痕。一场“文革”风暴差点夺去了他的一条腿,之后,一场接管风波让已届高龄的他脑溢血突发。比身心俱损更令他痛苦的是,这场劫难几乎完全粉碎了他毕生的梦想和抱负:穷余生之力孜孜办学,让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教育,让国家因此而甩掉落后的帽子。
是什么使这位热忱的“教育救国论”者梦想折翅?是什么在一夜之间改变了老人命运的航向,留下一个凄凉的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