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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馀的绿营,才能“驱驰中原,渐望澄清”。塔齐布勇猛异常,稍缺谋略;罗泽南勤恳扎实,拙于交际。扩军之举,能够引以为助、且有能力相助的,就只有王錱。所以一到衡阳,他就写信给王錱,告诉他这个想法。王錱则正为罗泽南
援赣部队中四位阵亡同学感到哀愤,发誓要募勇添丁,为之报仇。于是一拍即合,定下了扩军的计划 。
二人计划的初稿,是总共招募六千,办一支复仇的“义师”,其中由王錱统带二千,并自筹饷银万两。可是到省城后,王錱却改变了计划,招募人数扩充到万人,饷银也由自筹变为官拨了。
长沙之变后,省城官吏都成了曾国藩的私敌,谁都想看他的笑话 ,但是一则因为他掌握着二三千人的精锐部队,湖南境内防剿还有赖于他;二则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人物,所以场面上还得予以支持,兵事、饷事、吏事,不得不让他几分。孰料王錱到省城,向行政长官门披露了扩军计划,对于曾国藩的私敌们来说,不啻是一个惊喜。王錱善战,而出身低下,倘若在军饷、军备上予以支持,帮助他办成此军,必然不像曾国藩那么难以控制。同样是公费,给曾、给王,没有区别,那么有此机缘,当然倾全力支持王錱,而把曾国藩晾在一边了。所以,王錱才得以更改招募计划。
资源有限,全力支持了王錱,曾国藩所得必然减少。军饷不再按时发给,领取武器弹药也备受刁难,曾国藩及其所部渐渐被边缘化,眼看就要处于若存若亡的困境。日复一日,土匪越剿越少,曾军在全省防务上的重要性也就越来越低。额外的军饷没有来源,则扩军之说等于空谈。扩军倘不果行,则届时代表湖南出境讨贼,必然是人多钱足的王錱,而不会是兵单饷绌的曾国藩了。曾国藩探知此中关节后,大为恼怒。可是,无名火终归是无名火,只能自己憋着。唯一可行的,无非希望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把王錱从敌对阵营中争取过来。
他给王錱写信,说一贯爱重他“驭士有方”、“忠勇奋发”,就像古代的刘琨、祖逖,自己则到处说项,毫无嫉妒猜疑之情。这是以情动人。然后笔锋一转,说以前说好的是成立“义师”,现在取给于官府,居然变成了“官勇”;既然改为官勇,就应当“通盘筹划”,不该在“官项支绌”的时候,不为公家“省财、省力”,反而“多此一番周折”(言外之意,就是君所新得,即我之旧有,王錱你太不仗义也)。这是想要以理服人。最后,还加上几句危言恐吓:“足下志气满溢,语气夸大,恐持之不固,发之不慎,将来或至偾事”。 这种虚弱无力的言语当然起不到任何作用。王錱也是一心为国,只求效果,能够获得官府的支持,总比东家讨几两、西邻劝几串的自筹资金要好得多。至于是否因此损害曾国藩的利权,他或者没有体会曾国藩的隐衷,不能产生理解之同情;或者觉得交情不够(至少比不上阵亡江西的那几个同学),不必加以维护。所以,对曾国藩的意见,他视若不见,连回信都省掉了。
此路不通。曾国藩无奈之下,分别给巡抚、布政使、长沙知府写信,力辩扩军之议:只是订好让王錱统带两千人,作为先锋,而不是统带万人,全盘负责。并汲汲申言,应该让王錱裁撤超出计划的勇丁 。同时,也在给其他乡绅的信中阐述这层意思,甚至不惜措辞贬低“真可爱也”的王錱,以博取同情 。但是,大多数的官绅并不同情他,反而说他心胸狭窄,妒贤嫉能。事儿看着就要黄了,曾国藩却一筹莫展,只有干瞪眼的份。
这年夏天,郭嵩焘在江西江忠源幕中建议兴办水师,江将此意转达给曾国藩。九月,太平军水陆并进,第二次进攻武汉。靠着水师的威力,数日之间,就到达武昌城下,湖北形势岌岌可危。朝廷急令湖南派兵援助。其时,湖南只有驻扎长沙的王錱新募三千多人和驻扎衡阳的曾国藩所带二千馀人可以一战,骆秉章接令,即调王军。但是北援湖北,光有陆军不行,过了岳阳,就是洞庭、长江,水陆不能并举,别说剿匪,就是太平军的毛都摸不着。操办水师,成了当务之急。
目光如电的曾国藩在郁郁不得志中消磨了两个月的光阴,当此良机,哪能放过,于是,十月二十四日上奏 ,请练水师。咸丰皇帝早以长江之上没有水师抗扼太平军为忧,见奏大喜,立即表扬:“所虑俱是。汝能斟酌缓急,甚属可嘉”。靠着这份敏锐,曾国藩发掘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开始在衡阳、湘潭两处造船募勇,规划未来。此前募集六千人支援江忠源的计划,也因时局而改变。十月后,太平军从湖北撤军,转攻安徽,团练大臣吕贤基(李鸿章当时是他的助手)、安徽巡抚江忠源(刚由江西到任)相继死事。于是,最新的战略演变为:湖北解严,湖南援兵不用北上,留驻省城待命。而长江上游亟待组建一支水陆大军,在加固岳阳、武昌防守的基础上,沿江东下,与驻扎在南京、扬州城外的江南、江北两大营遥相呼应,逐次扫荡江面及沿岸,最终形成对太平军根据地的大包围。计划中,出湖南下长江的水师,其高屋建瓴、改变全局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所以请旨成功、督办水师的曾国藩,一夜之间,反客为主,将资金使用、人事控制等权利握于一手。尤为关键的是获得了绝对优先的经济支持,不但省库有义务供应造船募勇(水师勇丁)的军费;广东解往江南大营、湖北防军的经费也可以截留提取 ;军队的粮食供应则直接提用漕米 ;办起民间捐输来,也更加振振有词 。相形之下,王錱的部队反而成了鸡肋,唯一的任务就是出兵攻剿周边零碎匪徒,再要求添兵加饷,已经不可能了。曾国藩打仗极为讲究主客之辨,每每能反客为主;此次化解人事纷争,落笔极为辽远,得益却在眼前,无疑是反客为主的绝佳案例。
既然重做主人,异日统带水陆出省攻剿,决定权都落在曾国藩一人之手,带谁不带谁,就都凭他一句话了。他如果将王錱列入名单,王錱所部才会有资金、军备方面的支持;他不带王錱出省,王錱就会沦落为一般的团练主管,生活全靠自理了 。一切的关键,在于曾国藩记不记仇。很可惜,咸丰三年,四十三岁的曾国藩,修养还没到这份上。对于王錱中途投靠其私敌的“叛徒”行为,他不能忘怀,而王錱能征善战的本领,他却有意淡忘。
当然,这种泄一己私愤的行为,必将遭受来自官绅各界的质疑,不给出一个合情合理的借口,悍然不顾舆论,一意孤行,那是莽夫手段,曾国藩所不取也。他对王錱约法十条,其中“必不可改者五条”,王錱可以“自为主张者三条”,曾国藩“自办而不以书告者三条”。我们来逐条审议这十条的内容:
“必从鄙意而不可改者五”:
一、汰选勇丁,合格者训练两月以上,方可出征。——粗看问题不大,其实为以下裁减王部,由三千变为两千,埋下了伏笔。
二、王錱三千人应该划分成数营,每营由营官一人、帮办四五人统带,“不必由足下一手经理”。——这条最要命。按照曾国藩刚刚定下的湘军营制,每营定员五百,设营官一名。各营官互不统摄,全都直接听命于曾国藩。曾和各营官之间并不设立统带数营之“分统”职位,行政架构完全扁平化。若依此办理,王錱所部则当分为六营,他不过统领一营而已。从方面大帅降格为偏裨小将,势所必争;昔日帐下属员,居然并肩同事,情何以堪?
三、军备方面,“如有一械未精,不可轻出”。——军械及费用,曾国藩不会按照王錱现有三千人的规模配拨,而只按照二千人的限额制订预算(见“自为主张者”第二条),超出部分,经费自筹。筹集不及,必然出现“一械未精”的情况,那么就“不可轻出”了。
四、需雇用船只,作为随军的后勤中心。——关键还是在于经费预算。人多,要雇的船也多,超出部分,又得自筹。
五、日常消费,“以船为市”。——此条的意思在于推行集团采购制度,降低行军成本,控制现金流动。食品和日用品都先期由粮台采办,储备在随军仓船。兵勇入营,须用饷银兑换“吾船之钱”,然后购买“吾船之货”(颇类似于某些企业之内部银行、内部商店)。如此,则“银钱总不外散,而兵勇无米盐断缺之患,无数倍昂贵之患”。这是“必不可改者”中唯一不针对王錱的一条。
“不必从仆,听足下自为屈伸主张者三”:
一、出征陆军规模限定为十营 ,王錱所部应该缩减为四营。“如足下能设法劝捐,多留一营亦可”。——这条其实是变相的“必不可改者”。劈空落笔,已经汰减了至少五百人,毫无商量馀地。至于大军齐出,五百人自筹薪水,区别于其他四千五百人,岂不是明显的“歧视”?
二、训练兵勇,在衡阳或在长沙,可以自定。
三、每营、每队(一般十人为一队)需要操演阵法。
“自为密办而不遽以书奉告者二”:
一、“有人愿带五百人随同远征,已许之矣”;——故作神秘,无非候补有人,不受要挟之意。
二、询问是否能自办雇船、雇水手事宜 。
综观以上十条,纯乎强硬压制,其中裁额、降职两条,尤为蛮横。裁额与否,自当在全军进行校阅、考评以后,酌情处理,但以数额限制,岂能服人?王錱统带三千人,自定军制在前,曾国藩归并各营、制订营制在后,明里是统一制度,实则无端降职,血性男儿如王璞山者,岂能就范?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