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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猛,过甚的油脂如洪水般倾泄而出。
“哈哈……”
“笑什么?”
摆弄完电池,柏裴铭一起看回放的素材。
“笑那个周先生。”
“不能对他太苛刻,他的水平仅限于此。”
“你觉得我不宽容?”
“凡事不能求完美。”
“世界大同,岂不是人人之梦想。”
“原始社会,群居群猎,也是大同。”
“人往高处走,等他们尝到了各中滋味,未必会舍得放下。”
大概是那两杯酒联络了感情,和柏裴铭、康健渐渐地熟络起来。
“周先生的
那只手,真胖。”
康健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说话一词一顿,像刚刚学会中国话的老外。
“你不觉得他夹菜时,那胖手可与那道红烧猪蹄鱼目混珠了吗?”
“雨烟,你太夸张了吧。”
“你说呢?柏裴铭。”
柏裴铭歪了歪脑袋:
“有点,两杯酒下肚,我差点下错了筷子。”
三人笑作一团。
周先生的那只胖手,彻底摧垮了陌生的距离。
终于可以离开山城,可以离开那个如米粉肉一般,吃上几口即油腻腻糊住了五
脏六腑的周先生,把行李一一装在后备箱里,关上车门,隔着车窗频频挥手时,大
家如释重负地大大吐了一口气。
车子很快驶出市区,道路两边油油的菜地,一片连着一片。久居高楼大厦,看
多了拥挤的街道,繁忙的交通,我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到邻近的郊县,毫无目的地
停留在随意一片田埂边,静静心心地看农夫们耕种,听小鸟们欢唱。陶渊明实在是
会享受人生,这种“采菊东篱下”的日子甚至比神仙天堂更令人留恋。悠悠南山,
青青蓝天,朵朵白云,还理嘈杂的官场商场作甚。
油菜花盛开,黄黄的一大片,与远方的山影相映,美不胜收。
“真美”
柏裴铭感慨地叹了口气。
“如此美景,还要叹气?”
我侧脸看了看身边的柏裴铭。
“面对太过美丽的东西,常常令人不知所措,只留下落泪的冲动,为了避免太
夸张,也就只好叹口气,以表心情。”
“你喜欢黄色?”
“我喜欢所有灿烂的颜色,大块大块的,牵动人的情怀。”
“大色块容易入画,易于表意。”
康健说话不多,难得开口,总带有提纲挈领的总结性。
“喜欢张艺谋的片子?”
“喜欢他对色彩的运用。”
“那一串串红得撩人的辣椒,艳得夺目的染布。”
“颜色的冲击力,有时候甚至可以让人忘乎所以。”
“所以,我喜欢呆在机房里,可以有权力一遍又一遍地独享人间美景。”
“你喜欢什么颜色?”
“我偏爱紫色。”
“有典故?”
“不知道是什么情结,一度迷恋得近乎痴狂,恨不能把周围的一切全变成紫色,
以悦己目。”
“紫色有些怪。”
“有人说,紫色象征浪漫;有人说,象征高贵,也有人认为它代表神秘。”
“你觉得呢?”
“我觉得紫色写尽了女人的一生。”
第一次穿上紫色衣衫,是十二岁那年,全家去上海串亲访友,那一年上海奇热,
大都市司空见惯的狭小空间,把数口人逼迫在几平米的小屋里,呼吸着热辣辣的空
气,近乎苟延残喘。我觉得自己像一只掉进了高温炉里的青蛙,成天仰着头,张着
嘴,发不出一声叫唤。
第二天就是生日,那恶毒的日头早就将盼望一年的心情打消到九宵云外。可是
睁眼时,还是看到了妈妈亲手叠好的生日礼物——一件紫色小洋装,领口、袖口镶
着白色的蕾丝花边。
一连几天,我都不肯脱下身,直到裙背上汗渍点点,在妈妈的怒斥下,方忍痛
脱下。
从此,紫色成了我的生命色,似乎一生,我都走在紫色的轨迹上,当年爱上李
维平,究其原因也许就是他那件紫色体恤。尽管现在,在我身上已找不到紫色的痕
迹,可看到紫色,总能让我或多或少体味到花祭岁月的滋味,体味到少女烂漫的情
怀。
人类的许多情感,并非像几何公式那样,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一个小数点都
相差不得。
聊天可以让人忘记时间,忘记旅途的疲劳,而人类思想的火花也往往在这样只
言片语的碰撞中闪烁着。
三人一路行,一路聊,不觉已近黄昏。
日头无奈地斜挂在天空上,恋恋风尘,不舍离去,对人间这份痴情厚意化作杜
鹃啼血,泼墨般洒落天际。天空蒙上了一层浓淡不匀的洋红色,深深浅浅,层层递
进。
我和柏裴铭不由自主地交换了眼神,沉浸在各自的惊叹和遐想里。
跌跌撞撞的乡村小路,晃走了诗情,摇走了画意,困得我睁不开眼,脑袋控制
不住地碰在车窗玻璃上。
“靠在我肩上吧。”
柏裴铭扶了扶我的脑袋,我身不由己地头一歪,靠在了他的肩上。
一会儿,我又抬起头来,睡眼阇胧地四处张望,康健早就侧头睡得不知所以。
“怎么了?”
“你的肩膀搁痛了我。”
柏裴铭“扑哧”乐了:
“贴二斤猪肉”
“垫一件毛衣即可。”
我有些调笑,柏裴铭果然从旅行包中找出一件绛红色毛衣,叠得四四方方地放
在肩头。
我稳稳当当地靠在他肩上,安心地睡着了。
醒来时,巴仙娜时装公司已来人等候。交接仪式很快完毕,无非是从一辆车换
到了另一辆车,这次是一辆日产“小霸王”,宽敞多了,长胳膊长腿的柏裴铭得以
大大方方地舒展身体。
来接站的是两位小姐,加一位司机,面目和善,心里顿时放松了许多。
安顿停当后,我先给公司去了一个电话,谢荣增细细询问了工作进展情况,并
布置了一些新的任务。
接受谢荣增的命令,从某种意义上讲简直是一种享受,简明、扼要、条目清楚,
俨然是小学语文课归纳段落大意,没有一句废话。况且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
种道理谢荣增早已熟知。
挂下老板的电话,即与云妮和曲颖联络。
曲颖还是一副自由散漫的样子,和杜云鹏边吵边好,边好边吵,标准的欢喜冤
家。
杜云鹏与曲颖是同道中人,曲颖
写言情小说,杜云鹏写先锋小说,一柔一刚,夫唱妇随。
杜云鹏刚刚出来闯荡,已小有名头,曲颖被其刚露尖尖角的才气迷惑,走到了
一起。虽不是我想像那样的长发披肩的艺术青年,但第一次见面时,杜云鹏一句话
就让我认可了他。
当时,杜云鹏得意地对我说:
“第三次约会,我就把她搞定了。”
这般不做作,实属同类作风。
三个月前,杜云鹏租了一套小小的公寓,曲颖搬了过去。
云妮一开口就说要告诉我两大惊人的消息,并提醒我做好心理准备。
云妮的消息确实有些让我吃惊。
“林汉强走了。”
“出差还是旅游,抑或是探亲?”
“他出国了。”
“访问学者还是访问学生?”
“他出国定居了。”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像《红楼梦》里唱得那样?”
“雨烟,你能不能对林汉强认真点。”
云妮的声音里有太多的不满。
“他授意你谴责我”
我仍是一脸的满不在乎,认真须由衷而发,既然无法说服自己,又何必欺人,
欺己。
“临走前,他让我转告你,愿你幸福、美满。”
“他真的走了……”
说无动于衷,还是骗不了自己,寂寞的周末,没有人和我在电话里谈天,“归
云居”的老板娘也失去了一个倾心长谈的好伙伴。
“什么时候走的?”
“昨天。”
“为什么不和我联络?”
“他说三年都没能改变你,他对自己失望之极,选择出国,也是犹豫再三,他
只希望到了新的环境,能尽早忘记你,忘记这三年留给他的痕迹。”
我无语。能忘记当然是幸运,我也期盼。
云妮居然悠悠地叹了一口气。
“你责怪我?”
“也没有,可是想到他离去时那副落寞的神情,我心里说不出的难过。”
我无意让他面对残局,却无法勉强自己的感情。
天道吝啬,有时赋其角,就必须断其齿,绝不让你喜出忘外。
我收拾心情,继续和云妮未尽的话题。
“第二个消息呢?”
云妮开始支吾……
“什么,你和张新元在一起?”
“是的,最近我们走动比较多。”
“你是说……”
“是的,雨烟,你觉得怎样?”
“什么怎么样?”
“哎呀,你别装糊涂,我的心思你肯定明白的。”
他们俩走到一起,确实有些意外。张新元世故而老成,还有些油滑,而云妮却
简单得像几岁孩童。
“你自己开心吗?”
“他对我很好,很照顾我,你知道,我一直想有个家。”
云妮的父母一直不是很恩爱,云妮自小到大,听熟了父母的争吵、谩骂,一待
成人,便逃也似地离开了家。
“你回来后,让新元请你吃饭。”
“算是将功补过”
“向你赔情嘛!”
我无法拒绝云妮的任何请求。
挂上电话,我心里有一丝怅然。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大难临头,同命夫妻尚
各寻活路,闺中挚友,终是有曲终人散之时。
只是情人分手,难免彼此怨恨,友人散伙,双方不落痕迹,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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