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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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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弗纳来自欧洲又怎么样呢?他是个以色列人,一个中东的孩子,第一批从地球的四个角落聚集在这里的流浪汉的宝贵成果。为什么他不能待在巴勒斯坦的家里?尽管他的父母还怀有一点点乡愁,对中东的情趣和口味还有一些不适应,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传统还有一些稍纵即逝的记忆,但为什么阿弗纳也会有这些感觉呢?确实,大多数土生土长的以色列人没有这些感觉。然而,事实证明,阿弗纳与众不同。
  这次度假跟其他假期没什么区别。它是专门为阿弗纳安排的,虽然开始的时候他是最没兴趣的。美国是一回事,可是德国根本唤不起他的任何想象。恰恰相反,德国是一个纳粹分子老是屠杀犹太人的地方,难道不是吗?可是现在,为什么阿弗纳连见都没有见过的外公要他们去那里?
  然而,让他感到吃惊的是,1959年的夏天,阿弗纳发现生活中他喜爱的一切——包括他从没见过的不知道自己会喜欢的那些东西——仿佛由一个魔术师汇集在了一个城市,展现在他面前,让他吃惊不已。后来,他回到以色列以后,想把法兰克福描述给他的一些朋友听,可是描述不出来。它是一个梦,一个奇迹,不可言传。
  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就想象一座比特拉维夫大得多的城市吧。在这座城市里,一切整洁有序,大街上没有摩肩接踵的人群。而且一切都高高大大,忙忙碌碌,街上有最亮的霓虹灯和无数的汽车。阿弗纳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汽车,跟美国差不多。没有半途而废的楼房,没有成堆的砖块,没有一堆堆的泥巴,没有上面搁着木板的排水沟。
  他们刚在法兰克福待了一个星期的时候,外公给了阿弗纳一个包裹。里面是一台晶体管收音机。一台晶体管收音机!并不是阿弗纳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东西存在,他记得自己曾在一本美国杂志上见过它的照片,而是外公把这个东西递给他时就像递个苹果一样。这给他一种全新的感受。在以色列,只有总理本·古里安才能收到这样的礼物!
  然而,法兰克福奇迹一个最重要的部分还是“空气”。
  多少年后阿弗纳仍然用这个词来描述它。不是“气候”,而是“空气”。阿弗纳喜欢的气候还是以色列的——阳光、蓝天。即使他在部队里才学会游泳,他也喜欢地中海阿什杜德的海滩。他的确喜欢温暖的气候,而不喜欢寒冷的气候。所以不是“气候”,而是“空气”。
  对阿弗纳来说,法兰克福的空气里存在着某些东西,如活泼、干净、舒缓和健康。或者说缺乏某些东西,如沉重、潮湿、压抑和险恶。他后来才知道,不仅仅是法兰克福,北欧城市如阿姆斯特丹和巴黎的空气都是这样。伦敦和美国的空气也是这样。
  “我们来这里你高不高兴?”在法兰克福待了大约一个星期以后,他的父亲这样问他。“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我喜欢。”
  父亲只是笑,但母亲听见他的回答之后,心情有些复杂。
  “记住,”有一次,她对阿弗纳非常突兀地说,口气也比平时严厉得多。“你见到的大街上的那些人曾经想把你父亲的家人和我的家人斩尽杀绝。”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父亲说。
  “我只是想提醒一下他。”
  阿弗纳不需要别人提醒。在雷霍沃特的学校里,几乎没有一天、没有一节课不讲“纳粹大屠杀”之类的。但是,阿弗纳仍然喜欢法兰克福——正如他喜欢其他欧洲城市一样。
  在他们计划飞回以色列的那天,命运发生了转折。它向阿弗纳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那就是:大事件是如何取决于小事件的。如果不是浴室里的水垢的话,阿弗纳是不会在法兰克福再待十个月的。他不会在那里上学,不会像一个本地人那样说德语,也不会与一个富家子弟安德雷斯做朋友。他的命运将会发生截然不同的转变。
  当时他们听到呼的一声,然后就看见外公坐在地上,摇着头,像蛇那样发出痛苦惊讶的嘶嘶声。他在水垢上滑倒了。虽然只是脚踝扭断了——但他们不能去机场而撇下老人不管。阿弗纳的父母决定留下来。孩子们这一年可以在法兰克福上学,他们则留下来照看外公,直到他康复。
  奇怪的是,虽然外公是母亲的父亲,但难以做出这个决定的却是母亲。留在法兰克福,父亲似乎非常高兴。阿弗纳呢——当然,他简直欣喜若狂了,他有他想留下来的理由——父亲不介意永远留在法兰克福。
  “我们就这样待下去吧。”一天,阿弗纳偶然听见父亲对母亲这样说。那时他们已经在外公房子外的拐角处租了一套公寓,阿弗纳也已经上了一个多月的学了。
  “你一定是疯了。”
  “为什么?”父亲诧异地问道。“我是无论如何要到处走走的,你和孩子……”
  “我不跟你讨论这个。”
  她过去没有跟他讨论过这个问题,那时也没有,今后也不会。对母亲来说,即使离开以色列去度假都是一种堕落,一种罪过。让她在以色列以外安家,抚养孩子——在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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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里声音的机会。与此同时,阿弗纳和斯蒂夫非常仔细地勘察了巴黎喧嚣拥挤、住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体面人士的十四区。汉姆沙里就住在这个区。他们开着路易斯给他们的“雷诺”汽车,花了两天时间练习接近的方法和逃离的路线。从维克多·巴什广场的皮埃尔·蒙鲁日教堂开始,这里大致是阿雷莎大街的中间点,离一百七十五号大约四个街区。他们随着早晨的车流从卢森堡花园一直到圣约瑟医院,再从蒙巴纳斯车站到科山医院踩点,决定袭击之后最好的逃离路线是沿着维钦托利街到勒菲弗尔大道,经过球馆,过加里利亚诺桥,然后沿着埃格泽尔芒大道,到达右岸他们的安全屋。若走这条路线,他们不需要把车丢掉。
  与此同时,路易斯的监视人员报告了汉姆沙里的日常安排,相当有规律。他很多时间都跟阿拉伯人待在一起。其中一些很可能就是从事“武装斗争”的人员。跟以前的报告不同的是,他没有保镖。尤其是每天早晨的那段时间,几乎是同一个模式。八点刚过,他的妻子和女儿就离开公寓。汉姆沙里夫人把阿米娜放在幼儿园之后,其余的时间通常去做自己的事情,晚上早些时候接上阿米娜之后,才回到阿雷莎大街一百七十五号。
  汉姆沙里会独自在公寓里待到上午九点。这时他会接到一个名叫纳内特的女人的电话,也许是他的情妇。她在右岸更为高尚的十七区有一套公寓,离涅尔大道不远——离一位突击队员在巴黎的安全屋也不远。纳内特会在离一百七十五号几个街区以外的一个邮局给汉姆沙里打一个电话。邮局位于阿雷莎大街和蒲郎茨街拐角处。也许她是想看一看汉姆沙里是否在家或者他的妻子和女儿是否已经离开公寓。得到肯定答复之后,她会回到“雷诺”汽车里,去接汉姆沙里。汉姆沙里这时已经在街上等着她了。在阿雷莎大街附近的消防站和几个被布篷覆盖的摊位旁找一个停车位从来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阿弗纳认为,最好的突袭时间是八点至九点之间。这时,汉姆沙里的妻子和女儿已经离开公寓,而纳内特又还没来。他这时不仅是一个人,而且还由于正在等纳内特的电话,不会让电话一直响着,肯定会拿起来的。突袭的时间取决于罗伯特要多久才能把炸弹设计生产出来,并走私到法国放在汉姆沙里的电话机里。
  做炸弹相对来说简单。安全和选择性都不是问题。炸药是一种相对比较稳定的物质,通常在外面可以买到,比如黄色炸药或可塑炸药。然后在炸药里面放一枚小雷管——就是少量的非常不稳定的炸药,通常是氮或硫酸类物质——雷管可由击发或非常少的弱电流引爆。比如闹钟或沙漏计时器,或者任何无线电信号或干脆就是一个电视遥控器来机械引爆。
  机械引爆有一个问题——比如,点火开关或汽车的变速杆——它会对任何人的操作做出反应,而且,如果目标正好和其他人在一起,无法使它不爆炸。如果有定时器的话,问题更大。不管是目标还是其他人,只要一靠近,都会引爆炸弹。炸弹分不清谁是恐怖分子谁不是。阿弗纳的突击队把使用自动引爆器的可能性排除了。
  由特工操作引爆器,可以看见炸弹炸死目标,只有目标才会被炸死是惟一的解决办法——但在城市里,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从炸弹处牵一根线到埋伏处,这样做也是危险的。无线电信号町以克服这个问题,但是义会引发新的问题,若有人在附近使用同样的频率,可能会随时引爆炸弹。
  随着步话机、民用无线电和其他遥控设施的大量运用,意外爆炸的危险性很大,像罗伯特这样细心的爆破专家都无法安装这样一个接收器。为了避免炸弹在他们手里爆炸,除非有一个分开的开关让炸弹不爆炸。实际上,惟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这样一个分开的开关,它会打开炸弹的保险,通常是由被害人无意识地操作的。这时,也只有这时,使用无线电信号的观察员才能引爆炸弹。
  罗伯特解释道,炸弹将装在汉姆沙里电话机的底部。听筒一从机座上拿起来,就打开了雷管的保险,这时就可以发送无线电信号引爆炸弹了。
  阿弗纳认为,如果真像所描述的那样,那这套装置几乎就没有什么意外了。是几乎没有什么意外。但是,由于炸弹必须在袭击前至少半天内装好,如果汉姆沙里夫人那天晚上决定坐下来跟她的一个朋友长谈一番怎么办?如果附近的一个无线电业余爱好者决定按同样频率传送,而与此同时,装有炸弹的听筒也拿了起来,会发生什么情况?
  罗伯特耸耸肩,很清楚会发生什么情况。没有绝对的零风险。他发明的这套装置会尽量把风险降到零。如果这样阿弗纳还觉得风险太大,他们就只好另想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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