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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论坛精华贴欣赏-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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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障正在色欲中著迷。」(408)換言之,鬼情人其實是金桂內在慾望的投射,她的內在的外在化。而當性在金桂的外在生理上變成不可能時,她的內在也因此而阻絕不通了。於是金桂到達了她最後的一個階段,作了尼姑,而且是不可能受引誘的尼姑。在第六十一回,靠近全書的結尾,所有仍存活的主角都到南海朝拜觀音。在這一場中,懸崖之下「倒垂著一株金色梅花來,足有十丈餘高,幹似黃金,花如白玉,古幹千尋」。這當然是金桂與梅玉的耄в鳌_@時,「香風四起」,花上落下兩片花瓣,遙遙飄落,最後沾在金桂與梅玉的僧衣上(620)。這一幕當然可以解釋為救贖的象徵,暗示兩名女主角終於自淫欲中解脫。但是,想起天女散花的典故,這又何嘗不能解釋成二人終究有「染」,慾望不斷呢?的確,如果慾望已經定義了人的內在,又何能將之驅除?
  我們已經看到丁耀亢確保「正確閱讀」的寫作策略中的兩大重點奏效了。他對因果觀念及色情的表現方式,一方面提醒讀者罪惡的後果,一方面使讀者與作品的愉悅保持距離。然而,作為《金瓶梅》的續書,丁氏的文本無可避免地要與原作的爭議問睿龔膬炔繉虼耍髌肺kU的誘人力量總是不斷回潮,使得絕對「正確」的閱讀成為不可能。《續金瓶梅》本身,正是作者對《金瓶梅》極度自覺的閱讀的呈現,而不論作者如何努力以自己的書寫來導引閱讀,意圖使其後的讀者對原作與己作都有「正確的閱讀」,但事實是,《續金瓶梅》永遠會像《金瓶梅》一樣,受到丁耀亢不能忍受的「錯铡拈喿x」的挑戰。而這豈不正是續書與原作之間關係的具體呈現嗎?
  引用書目
  外文部分
  Bataille; Georges。 Erotism: Death and Sensuality (San Francisco:City Light; 1986)。
  中文部分
  丁耀亢,《續金瓶梅》,引自《金瓶梅續書三種》(山枺糊R魯書社,1988),頁1…656。
  方正耀,《明清人情小說研究》(上海:華枺鼛煷螅1986)。
  朱眉叔,〈論《續金瓶梅》及其刪改本《隔簾花影》和《金屋夢》〉,《明清小說論叢》第一冊(瀋陽:春風文藝,1984),頁250…279。
  林辰,《明末清初小說述錄》(瀋陽:春風文藝,1988)。
  黃霖,《金瓶梅續書三種?前言》(山枺糊R魯書社,1988)。
  原载《中外文學》 23卷 10期,頁84…101。 



潘金莲:到底该爱还是该恨?
 
  潘金莲,这个生活在宋朝时期的女子,大家不会陌生。因为和西门庆的一段风流史而导致杀身之祸,最终得到了她应有的归宿。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对潘金莲这个人物的争论就很是风行,而这场争论的实质其实是人和人之间价值观的碰撞,同时也是现实和历史不同价值观的对抗。
  今天,之所以又把这“潘金莲”唤出来,是因为最近某演出团体排演了一出戏——《潘金莲》(主创人员自称是潘金莲本戏)。戏中是这样的情况:大宋年间,有一贫苦出身的女子潘金莲,从小双亲早亡,此女子为了葬父而自卖自身,到了本地财主张大户家当了丫鬟。当潘金莲出落成如花似玉的少女之时,张大户便萌生占有之心,潘金莲誓死不从。张大户恼羞成怒,就把潘金莲嫁给了长相极为丑陋的武大郎,不过潘金莲夫妇日子过得倒也安然。而随后大郎之弟武松的出现,让潘金莲这颗本不平静的心从新怦然一动,竟对小叔子产生了爱慕之情,并伺机百般引诱,最终遭到武松的断然拒绝,大伤芳心。在潘金莲极度痛苦的时候,与西门庆在有意无意间邂逅,二人终成令人百年唾骂的苟合之事。但好景不长,其奸情被武大郎发现,家庭的裂变迫在眉睫,奸夫淫妇密谋最终将武大郎用药毒死。故事的结局是,武松回到家中查明情况,怒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替兄报仇,潘金莲的一生结束。
  从情节概况上来看,大家也许认为这没什么呀,不就是《水浒传》的武二杀嫂和《金瓶梅》中的一些片段吗?但请注意的是:戏名就是《潘金莲》,是这个为历代人们所不齿的女人,而还没见过哪个人们眼中的“坏人”可以堂而皇之地作为文艺作品的名字(宣传导向的主体有问题);戏中有大段潘金莲的唱腔,极具“煽情”——表示自己是多么命苦,与武大郎过日子是多么的压抑,对武松是多么地一见钟情。据说把台下的老头老太太都唱得流了泪!
  可悲啊!哭什么哭?
  你是同情潘金莲呢?还是嫌武松杀错了她?她做的事不该杀吗?就算武松不该杀她,法律也不会饶过她的,更不用说良知和道德。如果人们同情潘金莲的被杀,那武松就决不能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而是杀人犯,面目可憎。然而事实是什么呢?武松还是英雄,潘金莲还是弑夫的淫妇,无可争议。令人疑义的是所谓《潘金莲》“本戏”的创作者为什么要把戏排得让人“哭”呢?是不是在混淆人的是非观呢?
  据了解,创作者在豪言壮语地极力推崇“人性至上”。说潘金莲她也是人(实际是在帮人们理解她动物性的一面,非人性美的一面),认为她做的事完全可以理解(实际只是现代人可以理解,非古人可理解),并反复强调我们不能用封建的眼光来对待潘金莲(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是现代?!)。
  哈哈,哈……如此之类的创作者同志,你要告诉人们什么?是你在哗众取宠,还是抓某些人内心深处的阴暗和好奇?
  我们不仅不应用封建的眼光看待潘金莲,而且更应用现代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一切。但是,历史毕竟是历史(包括已植根人民群众心灵很深的文学作品),我们让一个穿着宋朝时期衣服的人,长着一颗21世纪现代人的心,做着我们的事,何其滑稽啊!历史有它特定时期的价值评定观和道德观,我们可以与它大不一样,但我们决不能去跨时空地要求古人去怎么样,即我们将它按自己的想法去演绎。如果历史可以改变,那也决不能称之为历史。历史文学作品里,也同样蕴涵着本时期的价值评定观和道德尺度,也就是说,《水浒传》等等古典小说里人们已给了潘金莲等一个定义——这是客观定义;现代人把自己的想法注给潘金莲——这是极主观的表现,而非“具有时代性”。但我们有的现代人,硬是要闯进历史里面,把较有某种卖点的潘金莲拉出来,重新包装一下作个秀……说实话,潘金莲如果在天有灵,她都羞于出来露面!
  所以,对历史我们要站在历史上看历史分析历史,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决不要给历史换一颗现代的心脏,因为这不是在替古人担忧,就是开古人玩笑,而给后人留下的却是错误的信号。
  2005。11。28于河津 



悲剧女性潘金莲
 
  2005…03…28 光明日报   沈宁
  本文讨论的是《水浒传》中的潘金莲;不是《金瓶梅》中的潘金莲。
  《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个有罪的人。但她的罪在于她杀死了人;而并不是她个人品格上的堕落。她不应该承受数百年中国人一直的“淫妇”等道德意义上的唾骂。尤其当我们再深一步追究她为什么会杀人;怎么走上杀人之路;以及其中的道德内容;我们就会发现;潘金莲的生命;实在是一种巨大的不幸;一个巨大的悲剧。
  潘金莲自幼为奴;后被“赏”或“卖”给矮小丑陋的武大郎为妻。这个婚姻根本没有丝毫感情可言。而在封建道德体系的束缚下;潘金莲别无选择;只好忍受。那已经是一个不幸。如果她终生没有遇见第二个男人;守在武大郎的炊屋里;枯萎凋零而终;全如中国世世代代无数平凡女性那样;那仍然是压抑人性的一个巨大悲剧。如果因此中国人民就送给潘金莲一顶道德桂冠;装饰得再美丽;也掩饰不住其下面毁灭青春扼杀人性的罪恶。
  可是生活终于没有让潘金莲沿着这个悲剧走下去;却转向了另一个悲剧。
  潘金莲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毕竟年轻美貌;无论怎样压抑;她毕竟需要感情生活;需要性的慰藉。这一切;武大郎都不能给予她。这情况下;与武二郎的相见;便使潘金莲感情生活的意识觉醒了;而且如久枯干柴遇火;一发而不可收。但是在封建道德体系的罗网里;离婚不可能;要被视为大逆不道。她只好走许多不幸婚姻迫害下的妇女走过的道路:偷情。这是一个非人道社会压迫出来的不“道德”的行为;是一个罪恶道德体系压迫下产生的抢夺生活权力的变态抗争。当我们认同古希腊戏剧里的那些偷情乱伦的女性;赞美她们为伟大悲性女性时;我们为什么偏偏要对潘金莲那么刻薄;辱骂了几百年如果武二郎同意了潘金莲的请求;那么根据逻辑;可能出现多种发展。第一;叔嫂通奸;长期不被发觉;在外道貌岸然;在内男盗女娼;那是中国古今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就算事发;谁也不能说三道四。第二;叔嫂私奔成功;远走高飞;建立新生活。我相信;潘金莲一定也会当垆卖酒;伴武二郎终生;成一段历史佳话。第三;叔嫂偷情一段时间;武二郎厌倦了;拔脚离去;潘金莲要么重归旧日;与武大郎厮守;更残酷地压抑自己的人性;要么还是遇西门大官人;写出与现有《水浒传》相同的一节故事。第四;叔嫂合谋;杀死武大郎;构成同样的谋杀罪。
  可是武二郎偏偏不好女色;不理解潘金莲;不愿与之偷情。于是潘金莲便面临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春情狂泛不可回收;一方面又无渠道可泄;这是一种最容易堕入毁灭的情绪状态。于是有权有势又有钱的西门大官人来捡便宜了;以买卖感情和肉体为业的王婆得以入手了。潘金莲为了挣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堕入另一个更深重的悲剧;把被玩弄当作了爱情。
  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观念体系的特征之一;就是彻底否定个体的人性存在;绝对要求一切个体人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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