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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死去,他们对你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当我死去时,你甚至会观望我脸色的转变。
』
『那是路易斯的版本,』阿曼德耐心地说:『不要再引用那本书的字句好吗?
我宁愿自己死去,也不要你死。』
『天杀的,那就给我吧!不朽就在眼前,近在咫尺。』
『不,丹尼尔。我宁愿死去也不会这麽做。』
即使不是阿曼德造成丹尼尔的疯狂,至少他总是知道他的行踪。血液彼此牵系
对方,他听得见丹尼尔的呼唤。宝贵的超自然之血在他体内焚烧着,只足以发动那
些梦境,以及对於永生的渴念,让壁纸上的花朵唱歌起舞。他绝不怀疑,阿曼德总
是找得到他。
就在早期,尚未交换过血液之前,阿曼德能够以狡 的精确度追踪丹尼尔。世
间之大,竟没有他藏身之所。
就在十二年前的纽奥尔良,震颤而挑动心弦的首次会面:丹尼尔进入花园区一
栋摇摇欲坠的老房子,立刻就知道那地方是吸血鬼黎斯特的密窖。
十天前的晚上,就在访问过路易斯、因为最後的对质场面而魂飞丧胆,他离开
旧金山。路易斯最後的拥抱是发挥他的超自然能力,将丹尼尔吸乾到濒死的地步。
圆孔般的伤口已经愈合,但是这段回忆却让丹尼尔几欲疯狂。由於高烧与不时的晕
迷失神,他一天只能旅行几百哩路。就在路边的汽车旅馆,他强迫自己补充体力,
同时把那一堆录音带备份,将笔录的完稿寄给纽约的某家出版社。就在他踏入黎斯
特的地盘之前,那本书已经在制作中。
然而,和那个黯淡幽冥的遥远世界相较,出版这档子事不过位居其次。
他非得找到吸血鬼黎斯特不可,那个造就路易斯的邪魔,他还深藏於这个潮湿、
颓廉而美丽的古老城市,等待着丹尼尔这样的人来唤醒他,将他带入这个曾经惊吓
他、使得他人士深眠的世纪。
那是路易斯的愿望,千真万确。不然他干嘛给一个人类这麽多线索,好让他挖
掘到黎斯特的藏身之处?不过有些细节却是不正确的,这可能是路易斯内心的天人
交战吗?那终究是不重要的,就在公共记录的资料,丹尼尔找到不动产的所在地,
以及详细的地址,那都是登录於黎斯特·狄·赖柯特的名下。
铁制的大门甚至没有上锁。一旦他闯过杂草丛生的花园,他轻而易举地拆除前
门那道生锈的锁。
当他进门时,手上只拿着一把小巧的手电筒。月光高悬,透过橡木树的叶梢四
处。他清楚地看到成叠的书本堆到天花板上,每一间房间的四西墙壁都是如此。没
有人类能够做到这种疯狂又有效率的事情。就在楼上的卧房,他跪下来,在灰尘布
满的地毯上发现一把金怀表,镶刻着黎斯特的名字。
那个令他悸动发寒的时刻!就在那一刻,钟摆从所知的向度摆荡开来,滑向崭
新的激情。从此以往,他将不惜追猎这些苍白致命的生物,直到世界的死角。
在早期的时候他最想要些什麽?他可是想要拥有生命的终极秘密吗?当然,他
无法从这等知识获取到任何事物,也不想从那个洞察一切的存在体身上得到什麽。
不,他只想要脱离所爱的一切,他渴望路易斯那个狂暴而官能的世界。
这就是邪恶。而他再也无所畏惧。
或许他就是那个失落自我的探险家,穿越遍野丛林,突然看到神殿的门扉在眼
前浮起,连同浮雕上的蛛网与藤蔓。无论他能否生还归去、叙述这个故事,真相已
然彰显於他的眼底。
但是,他多麽盼望那扇门能够更加开启,让他看到更多的美景。只要他们能够
让他进门!也许他只是想要长生不死,但可有任何人能够责怪他?
站在黎斯特屋子的废墟,他感到安全且美好,虽然野玫瑰的枝蔓爬满窗户,四
柱的床铺化为一尊骨架,帷幕与布料早已腐化。
逼近这些幽冥族裔,以及他们美妙的黑陷,那摄人心魂的阴郁。他爱死那绝望
的模样,破败的椅子上残存些许雕饰、天鹅绒的碎片、爬行的虫只蚀去地毯的馀留
部分。
但是,光是那个神圣的遗留物就是一切。那只金表刻镂着不朽者的名号。
过一会儿,他打开了衣橱,里面的黑色外套一经碰触便碎成无数块。老旧蜷曲
的靴子躺在地板瓷砖上。
然而,黎斯特,你就正在此地:他把录音带拿出来,从第一卷开始播放,路易
斯的声音在阴影幢幢的房间柔和地响起。不知道多少小时经过,录音带一迳播放着。
接着,就在日出之前,他看到一个形体出现於门廊,知晓那个人刻意要自己看
到他。他看到月光坠落在那个男孩般的面容与褐色的头发。刹那间,大地摇撼、黑
暗君临一切。他口中念着的最後名字是阿曼德。
当时他早就该死去。难道是一时的恶戏让他活命?
就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他辗转醒来,水积从墙壁间渗出来。独自存留於黑暗,
他发琨一扇砖砌的窗户,以及加上铁条的上锁大门。
足堪告慰的是,在这个隐密的神殿里,他发现了另一个黑暗神只。阿曼德,路
易斯所能找到的最古老不朽者,十九世纪的巴黎『吸血鬼剧场』的魔殿主人。他把
自身的恐怖秘密告知路易斯:关於吾等的起源,一切皆是混沌无明。
日以继夜,丹尼尔只能躺在这间囚房,无法分辨一切。他已经濒临死亡,自己
的尿液气味让他作呕,虫子让他发狂。他的狂热是如此的宗教性,逼临着路易斯所
告知他的真相。徘徊於梦境与现实之间,他梦见路易斯就在旧金山的那个小房间与
他谈话。像我们这样的物种,自始至终都存在着。路易斯抱着他,当他让丹尼尔看
见嘴里的疗牙时,绿色的眼眸乍然变暗。
第四夜,丹尼尔醒过来的时候,知道有个东西就在这里。门被打开,水流从不
知名的地底冒出来。慢慢地,他的眼睛适应了门口的脏污绿色光泽,然後他看到那
个苍白肤色的形体就倚墙而立。
黑色西装与硬挺的白衬衫毫无瑕疵,宛如完美拟仿的二十世纪绅士,褐色的头
发剪短了,即使在黯淡的光色下,玻璃般的指甲闪烁发光。如同棺柩里的尸身:如
此地荒芜,但也装置完美。
他的声音带着某种柔和的尾音,不是欧洲语系,某种同时更尖锐也更柔和的语
音,或许是阿拉伯语或希腊语一般的音乐。他的话语毫无火气。
『滚出去吧,把那些录音带也拿走,都在你的身边。我知道你那本书,不会有
人相信的。现在你可以走了,把东西也都带走。』
所以你不杀我?也不打算迎我入吸血一族?这真是穷途末路的愚蠢想法,但他
就是无法克制。他见识过此等力量,既不是谎言、也不是狡诈。他察觉到自己在哭
泣,被恐惧与饥渴弄得软弱不堪,简直是个孩子。
『将你变成同族?』口音变得更深,为那些话语带来力量。『我干嘛要这样做?!
』他的眼睛眯起:『我不会对那些我所鄙弃的人施加这等法术,他们转眼间就会搞
砸一切。我又何必对你这个纯真的傻瓜这麽做?』
我想要,我要永远活着。丹尼尔坐起来,慢慢地站起身子,挣扎着想看清楚阿
曼德,在远方的大厅有个微弱的灯泡发亮着。我想要和路易斯与你在一起。
轻柔但意味轻蔑的笑声:『我明白他为何挑选你担任他的告解者。你既天真又
可爱,但也许美貌是唯一的理由,你知道。』
他沈默不语。
『你的眼色相当特殊,几乎是紫罗兰的颜色。而且,你既充满顽抗之色、也柔
顺得很。』
让我不朽,赐予我这份赠礼!
又是笑声,不过有些哀伤,在同样的远处水流不断响起。房间变得可见,是一
间污秽的地下室。眼前的形体愈发类似人类,皮肤上甚至现出粉红光晕。
『他告诉你的皆属实情,但不会有人相信你。没多久你就会因为这等知识而发
疯,向来都是如此。但是,现在你还没有失去神智。』
不,这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你是阿曼德,我们正在交谈,而且我没有发疯。
『没错,我觉得很有趣。最有趣的是你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而且还活着。我从
未将名字透露给任何活人。』阿曼德犹疑了一下:『我不想杀你,现在还不想。』
丹尼尔首度有些害怕。如果你仔细观察这些物种,你会知道他们究竟为何物,
就像是与路易斯交手的那一次。他们不是活人,而是拟仿活人的狰狞怪物。眼前的
这一位则是彷效年轻男孩的发亮样本。
『现在我要放你走,』阿曼德轻柔有礼地说:『不过我打算跟踪你到每个地方。
只要我觉得你还算有趣,就会让你继续活命。但是,也许我会失去兴致,就这样做
掉你。每种情况都有可能,你必须自求多福。又或许你可能逃得掉我的追踪,我自
有其局限。你可以到世界的任何一处,而且白天也可行动。现在就走,我要看着你
跑开。我想要看你会做些什麽,你是何等人物。』
赶快,开始跑吧!
首先是里斯本的早班飞机,手中紧握着黎斯特的表。过了两夜他就到马德里,
赫然发现阿曼德就在他搭乘的巴士上,坐在他的旁边不远处。一个星期後在维也纳,
他从咖啡店的窗户往外看去,阿曼德刚好在对街口盯着他看。就在柏林,阿曼德溜
进他乘坐的计程车,坐在那里瞪着他瞧,直到丹尼尔跳出车外,趁着人车杂沓的当
口溜走。
几个月後,这些沈默的面面相龃转变为更激烈的攻势。
半夜时分,他在布拉格的某间旅馆醒来,发现阿曼德就在他的床边,疯狂而暴
躁。『和我谈话!我命令你这麽做。醒来,为我介绍这个城市。为何你要到这个地
方来?』
在行经瑞士的一班火车上,他突然看到阿曼德就在对面看着他,毛皮大衣的领
口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