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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心室,将心脏从中挖出来。
严格说来,这个器官还没有死绝。发亮而滑溜的样子,就像是湿润的葡萄。信
徒们环绕在她身旁,而她将那颗心脏高高举起,温柔地挤压着它,让血汁喷溅到她
的手指与嘴里。没错,就是这等永无止境的滋味。
『女神!女神!』
亚辛看着她,对她微笑着。但是她并没有看回去,只是瞪视着那颤动的心脏,
滴落而下的最後几滴血珠。真是闹剧一场,她让心脏从手中滑落。她的手就像是活
生生的人类,沾满温热的血液。她可以感受到面孔上残留的温暖。回忆的浪潮威胁
着破柙而出,随同一连串不知何物的异象。这一回,她把这些东西逼回去,不让它
们有机会奴役她。
她拿起自己的黑外套,让衣服包围自己。温暖的人类之手将轻柔的毛料覆盖在
她的头发与下半边的脸部。她忽略周遭那些呼喊她名字的狂热叫声,毅然地走向外
固。她的身体无意间碰撞到那些挡住去路的崇拜者,造成另一波的狂乱。
外面的庭院真是冷得动人至极。她微微地弯身,吸进一口吹过门口的风。风势
煽起筹火堆的烟雾,而又带走苦涩的气味。清澈美丽的月光照射着墙外那些被雪笼
罩的山峰。
她站在那里,聆听体内血脉的流动;以某种疯狂而绝望的姿势,她惊叹於血液
仍然足以活化她、增强她的力量。她忧伤而悲痛地凝视着环绕殿堂周围的野地,以
及松软飘浮的云朵。血液竟然给予她如此的勇气,以及暂时性的信念:就在这等狰
狞而不可原谅的行为中,竟然产生出宇宙的纯粹果实。
加入心灵无法找到意义,那未就交托给感官吧!就这样活着吧,你这个可悲的
生物。
她走向最近的篝火堆,小心翼翼地避免沾及衣服,将双手探入火焰,涤清残留
的血迹与脏器。相较於体内的炙烈血液,狂烧漫飞的火焰并不算什麽。最後,当手
掌感应到轻微的痛楚,变化即将产生的时刻,她把完好无瑕的双手缩回来。
但是,她必须离开此地。思绪充斥着新的愤怒与憎恶。马瑞斯需要她,『危险
』的讯号更加鲜明袭来;饮下的血液使得她成为更有力的接收器。那警讯似乎不是
来自於一个单独的个体,而是化为声音的某个集体知识。她相当害怕。
泪水模糊她的视线,她将心灵掏空,优雅地举起双臂、调整姿势。她开始往上
飞行,无声而迅速,不为人类所见,就如同风本身一般。
就在神殿的高空,她的身体划穿一道柔软的薄雾。光亮四射的周遭使她感到诧
异无比,而在高峰与目眩冰河的绝景之下,是森林与洞窟所构成的柔和黑暗。散落
各处的光线图案,由村落与城镇的灯光发散出来。她真想永远注视着这光景,但是
没有多久,一抹流动的云层罩住这一切。现在,只有她与星星独处。
那些坚硬而发亮的星星拥抱着她,仿佛她是它们其中的一员。但是,星星并不
会占有任何东西或任何人。最後是一种类似於欢愉的深沈 伤,再也没有挣扎与懊
悔。
她扫视着壮丽的星图,降低飞行速度,伸出双臂朝着西方前进。
还要九小时,阳光 会追上她。她展开旅程,朝着日出的反方向前进。随着黑
夜,她迎向世界的另一端。
4丹尼尔的故事恶魔的宠儿,或是《夜访吸血鬼》出身的男孩
我们深信不疑,守候许久
在某个黄昏时刻,那些从天堂驾车而来的暗影是何许人物?
虽然玫瑰知晓这些,
它并没有喉咙,
无从诉说起一切。
我那必死的半身笑了,
符码与讯息并不全然等同,
什麽是个天使呢?
不过是扮装的鬼魂罢了!
史丹.莱丝,
他是个高的年轻男子,有着一头灰金色的头发与蓝紫眼眸,穿着一件肮脏的灰
色T 恤与牛仔裤!刺骨的寒风横扫着清晨五点钟的密西根大道。他感到很冷。
他的名字是丹尼尔.莫利,叁十二岁。不过他看上去显得年轻许多,是那种学
生样的青春面孔。当他行走在路上时,一边还喃喃自语着:『阿曼德,我需要你。
阿曼德,明天晚上就是演唱会了。某些恐布无匹的事情将会发生,无比的恐怖……
』
他饿得不得了。已经有叁十六个小时没有进食,在他落脚的那个脏污小旅馆房
间,冰箱里空空如也,何况一大清早他就被踢出门外,因为没钱付房租。一时间,
他无法记起所有的事情。
然後,他记起那个不断侵扰他的梦境。只要他闭上眼睛,梦境便会周而复始地
上演。如此一来,他一点食欲也没有。
他不时看到梦境里的双胞胎,那个被烤熟的女人躯体就在他的眼前,头发焦黑、
皮肤如同脆皮烤鸭。她的心脏如同一颗肿胀的水果,另一个盘子上的脑活像被煮熟
似的。
阿曼德一定知道那是什麽意思。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梦境,而是某个攸关黎斯特的重大讯息。阿曼德很快就会前
来,告诉他这些谜底。
天哪,他既虚弱又失神!至少需要一杯饮料。他的口袋里没有一个子儿,只有
一张陈旧绉折的支票,那是《夜访吸血鬼》那本书的版税。早在十二年前,他以某
个假名写出这本书。
那真是恍若隔世。当时他是个年少气盛的记者,带着录音机游走於各个酒馆,
试着要从夜晚的某些浪民身上榨出些真相。没错,在旧金山的某一夜,他刚好发现
最棒的主角,从此以後,正常生活的光芒已经离他远去。
如今的他是个走动的废墟,在十月芝加哥的夜间天光下快速行走。上个星期日
他人在巴黎,再上个星期五是在爱丁堡,在那之前是在斯德哥尔摩,至於更早先的
时候,他就无从记忆了。在维也纳的时候,他及时收到一张支票,不过那可不知道
是多久以前的事。
在这些地方,他总会吓到那些行经过的人们。在他的自传当中,吸血鬼黎斯特
描述得好:『曾经见过鬼魅的疲惫人类……』那就是我!
那本书,《吸血鬼黎斯特》跑哪里去了?噢,昨天下午当他在公园长椅上睡觉
时,有人把它偷走。无所谓,就让人偷去吧,丹尼尔自己也是偷来的,而且他已经
读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不过,如果现在书还在手边,也许他可以卖掉它,换得一杯暖身的白兰地。他
的网络在此刻又值多少钱?此刻的他是个饥寒交迫的流浪汉,踟局於密西根大道,
憎恨着吹入他破旧衣服底下的寒风。他值得一千万?或者一亿万?他不知道,不过
阿曼德一定知道。
你想要钱,丹尼尔?我会给你的,那真是小事一桩。
就在一千哩远处的南方,阿曼德正在他们专属的岛屿等待着。事实上,那个岛
屿只属於丹尼尔一人。只要他有个二十五分的硬币,就可以立刻打电话告诉阿曼德,
他想要回去。他们会从天而降,迎接他回去。向来都是如此,不是那一架拥有以天
鹅绒装横的房间的大型客机,不然就是比较小的那一架,天花板较为低垂,椅子是
皮制的。在这条街道上,可有人愿意给他一枚硬币,好交换一趟飞到迈阿密的机程?
恐怕没有人肯相信。
阿曼德,现在就过来我这里!当黎斯特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我要安全地与你
一起。
有谁肯汇兑这张支票?别想了!现在是早上七点,密西根大道上的绝大多数商
店都关着门,他也没有任何身分证明,因为他的皮夹在几天前就掉了。这个灰色调
的严寒冬天,天空沈积着金属色的沈默云层,真是令人厌恶。就连那些以大理石为
主调的商店也显得更加面目冷峻,富豪的光华活像是博物馆玻璃映照下的考古遗迹。
他把手插在口袋里取暖,当天气更加严酷、天空开始落雨时,他低垂着头。
其实他一点都不在乎那张支票,也无法想像按下电话钮的滋味。在这里的一切,
即使是严寒的气候,对他而言也是失真的。唯一的真实是那场梦境,不断逼临而来
的灾祸感。也就是说,吸血鬼黎斯特制造出一些连他都难以想的事端。
必要的话,就在垃圾桶搜刮食物,即使是公园也是可以用来入睡。那些都无所
谓。但是,如果他横躺於户外,一定会冻死的。何况,那个梦境也会出现。
只要他闭上眼睛,它就会反覆出现。每一次的再现,都更加地逼真详尽。那对
红发的双胞胎是如许美丽温柔,他不想要听到她们痛苦的尖叫声。
第一次的梦境出现时,在旅馆的他完全忽略不管,认为毫无意义可言。他继续
阅读黎斯特的自传,不时浏览着黑白电视萤幕上出现的黎斯特录影带。
他被黎斯特的外观所眩惑。要扮演成一个人类的摇滚乐手,真是再简单不过的
事。犀利的眼神、强健而纤细的肢体,以及那淘气的笑容。但是你无法确认他,可
能吗?他从未真正见过黎斯特。
不过,他却是研究阿曼德的专家,研读着阿曼德那具年幼身躯与面孔的每一道
细节。噢,在黎斯特的自传中看到关於阿曼德的情节,真是令人晕迷的愉悦哪!他
一边遐想着,是否黎斯特的恶毒口舌与赞颂般的分析让阿曼德震怒不已?
丹尼尔目瞪口呆地看着电视上的录影带,它将阿曼德塑造成一个古老世代的吸
血鬼聚会所主人。就在巴黎坟场的附近,他带领着旗下的吸血鬼实践恶魔崇拜的仪
式,直到黎斯特那个不信奉偶像的异端出现,摧毁古老的信念。
阿曼德一定恨死这些,他私人的历史一举变身为萤幕上张牙舞爪的意象,比起
黎斯特悉心书写的自传更加粗陋。阿曼德的双眼永远会射穿周遭的活人,拒绝谈及
不朽者的种种。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些事迹。
这些都是为了大卖特卖。就像是某个人类学者出卖他做田野的部落,将论文变
成一本平装畅销书,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