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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在高密县,在山东省,在全中国,乃至在全世界,把人变成宠物的狗,舍我其谁也!藏獒在西藏时,与人是平等的,够腕,有尊严,但一到内地,立即堕落,你看看孙龙老婆屁股后边那家伙,空有一副虎狼貌,但娇喘微微,扭扭捏捏,跟林黛玉得了一样的病。可悲也夫!可叹也夫!你儿子就是我的宠物,你老婆也是我的宠物。你那个小情妇庞春苗也是我的宠物。如果咱俩不是多年的老关系,你带着她身体里那股新鲜蛤蚌般的气味回来跟你老婆提出离婚时,我一口就咬死你了。
我们出大门,横过东西向的龙王庙大街,然后北行,穿一条簸箕巷,过百花桥,从农贸市场西头,一直往北,走探花胡同,漫长的探花胡同,然后直插到县府前的人民大街上,左拐,二百米,就到了凤凰小学的大门口。这一段路,即便我们沿途如母鸡下蛋,二十五分钟也足够了。如果快跑,只需十五分钟。我知道你被老婆和儿子赶出家门后,经常站在办公室的窗口,手持一架俄罗斯望远镜,看着我们从探花胡同跑过来。
下午放学后,我们并不急于回家。你儿子总是说:小四,我妈妈这会儿在哪里?我集中精力,找出你老婆那条气味线,一分钟内便可确定她的方位。如果她在油条锅前我就对着北方叫两声,如果她在家的方向我就对着南方叫两声。如果她在家我死活也要把你儿子拽回去,如果她在油条锅那里,乖乖,那我们就撒了欢了。
你儿子真是一个好儿子,他从来不像那些坏孩子一样放学后背着书包在大街上闲逛,从一个小摊到下一个小摊,从一家商店到另一家商店。你儿子唯一的爱好是到新华书店里租看小人书,偶尔他也买几本,但更多的是租看。负责卖小人书和租小人书的就是你那个小情人。不过我们在那儿看书时她还不是你的情人。她对你儿子特好,气味里有感情,并不仅仅因为我们是她的常客。她的容貌我不太注意,我陶醉在她的气味里。我掌握着这县城的二十万种气味,从植物到动物,从矿物到化工产品,从食品到化妆品,但没有一种气味比庞春苗的气味让我更喜欢。平心而论,这县城里气味美好的美人大约有四十个,但都被污染了,不清纯了,有的乍一闻相当不错,但一会儿就发生变化。唯庞春苗的气味如山里流出的清泉如松林问吹来的微风,清新单纯,永不变质。我非常渴望着能被她抚摸几下,当然我不是那种宠物式的渴望,我是……妈的,再伟大的狗也有片刻的软弱。按说,作为一条狗我就不能跟进书店,但庞春苗给了我这个特权。新华书店是县城最冷清的商品交易场所,只有三个女售货员,两个中年妇女,一个庞春苗。那两个中年妇女对庞春苗十分巴结,原因不说自明。莫言那小子是书店少有的几个常客,他把这里当做卖弄的场所。他自我吹嘘,不知是发自内心呢还是胡乱调侃。他喜欢把成语说残,借以产生幽默效果,“两小无猜”他说成“两小无——”,“一见钟情”他说成“一见钟——”:“狗仗人势”他说成“狗仗人——”。他一来庞春苗就乐了。庞春苗一乐那两个中年妇女就乐了。他那丑模样用他的言语方式说那可真叫“惨不忍——”,但就是这样“惨不忍——”的一个人,竞让高密县气味最美好的姑娘喜欢他。究其原因,依然是气味,莫言的气味与那种烟农烘烤烟叶的泥巴屋里的气味相仿,庞春苗是一个潜在的烟草爱好者。莫言看到坐在店堂一角出租书摊前专注看书的蓝开放,上前去揪耳朵。然后对庞春苗介绍,这是县社蓝主任的儿子。庞春苗说我早就猜到了。这时我叫了两声,提醒开放,他妈妈已经下班,气味已经移动到五金交电公司门口,再不走就不能抢在她前头回家了。庞春苗说:蓝开放,快回家吧,你的狗提醒你了。她对莫言说:这狗真灵,有时候开放读书入迷,叫不应,它就会跑进来,拽着他的衣裳把他拖走。莫言探头看看我,说:这家伙,真是“如狼似——”。
“惨不忍——”莫言说我“如狼似——”,“豆蔻年——”庞春苗对我微微笑。“惨不忍——”莫言“发自内——”地赞叹:真是条好狗!对小主人是“赤胆忠——”。二人一齐大笑,哈哈哈哈。
第四十二章 蓝解放做爱办公室 黄合作簸豆东厢房
初吻之后,我想退缩,我想逃避,我既感幸福,又感恐惧,当然还有深深的罪疚。我跟老婆的第二十次也是最后一次性交就是这种矛盾心情下的产物。尽管我努力想做好些,但终究是草草收场。
接下来的六天里,无论是下乡,还是去开会,无论是去剪彩,还是去陪席,无论是车上还是凳上,无论是站着还是走着,无论是醒着还是梦里,脑子里都是庞春苗的模糊形象——我越与她关系亲近她的形象就越模糊——我沉浸在与她在一起时那种惊心动魄的感觉里。我知道无论如何是绕不过去了。尽管还有一个声音在提醒我:到此为止,到此为止,但这声音越来越弱。
周日中午,省里来人,我去县府招待所陪席,在贵宾楼大厅里与庞抗美相遇。她穿着一条深蓝色长裙,脖子上挂一条光芒含蓄的珍珠项链,脸上薄施粉黛,用莫言那小子的话说就是“徐娘半——丰韵犹——”。一看到她我的脑子“嗡”一下就蒙了。来客是省委组织部一位曾在高密工作过的处长,姓沙名武净,与我在省委党校有三个月的同学之谊,本来是组织部门的贵宾,但他指名要见我,于是我前来做陪。这一顿饭我是如坐针毡,嘴笨舌拙,形同白痴。庞抗美稳坐主席,劝酒夹菜,妙语连珠,让那处长,一会儿就舌头发硬,目光迷离了。在席上,我发现庞抗美冷冷地盯过我三次,每一次都像锥子扎我。总算熬到席终,送处长入客房,她笑容满面,与所有的人打着招呼。她的车先来,握手告别时,我从她的手上感到了厌恶,但她却用关切的声音对我说:“蓝副县长啊,你脸色不大好,病了,千万别拖着!”
坐在车上,琢磨着庞抗美的话,我感到不寒而栗。我一遍遍地警告自己:蓝解放,如果你不想身败名裂的话,一定要“悬崖勒——”。但当我站在办公室窗户前,注视东南方向新华书店那油漆斑驳的招牌时,所有的恐惧和担忧都消逝得干干净净,余下的只是对她的思念,一种刻骨铭心的思念,一种活了四十年从未体验过的感情。我拿起托人从满洲里买回来的前苏联军用高倍望远镜,调整焦距,瞄准新华书店的门口。那两扇装有铁把手的棕色大门虚掩着,把手上红锈斑斑,偶有一个人出来,我的心便剧烈跳动,我盼望着她苗条的身影能从那里闪出来,然后轻盈地穿过大街,轻盈地来到我的身边,但出来的总不是她,出来的总是一些面孔陌生的读者,有老有少,有女有男。他们的或是她们的脸被拉到我的眼前,我觉得这些人脸上神情都很相似:神秘而荒凉。这使我不由得胡思乱想,是不是书店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不是她遭到了什么不幸?有好几次我都想以买书为名去看个究竟,但残存的那点理智使我克制住了自己。我看看墙上的电子钟,刚刚一点半,离约定的见面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我放下望远镜,想强迫自己到屏风后面那张行军床上打个盹儿。但我无法平静。我刷牙洗脸。我刮胡须剪鼻毛。我对着镜子研究自己的脸,半红半蓝,实在是丑陋。我轻轻地拍着那半边蓝脸,自己骂自己:丑八怪!自信心顷刻问就要土崩瓦解。油然想起莫言那厮分明是为取悦于我而信口胡编的话:老兄,您这张脸,半边关云长,半边窦尔墩,绝对阳刚,少妇杀手。明知他胡言乱语,但自信慢慢恢复。好几次仿佛听到清脆的脚步声从走廊那头由远而近,慌忙开门相迎,但看到的总是空空的走廊。坐在她坐过的位置上苦苦等待着。翻看着她认真读过的那本《家畜常见病防治手册》,她读书时的神态出现在眼前。书上有她的气味,有她的指纹。猪瘟,此病由病毒传染,发病迅速,死亡率极高……这样的书她竟然读得津津有味,真是个奇怪的姑娘……
我终于听到了确凿的敲门声。我感到极度的寒冷,浑身颤抖,牙齿不由自主地碰撞,“嘚嘚”作响,急忙拉开门,她嫣然一笑,直透我的灵魂。什么都忘了,原先想好的那些话都忘了,庞抗美那阴沉的暗示忘了,如临深渊的恐惧忘了。搂住她,亲她;抱着我,亲我。在云上飘着,在水中沉着。什么都不要了,只要你。什么都不怕了,只要你……
在吻的问隙里,睁开眼,眼睛对眼睛,离得那么近。有泪,舔掉泪,咸而清新。好春苗,为什么?这是不是梦,为什么?蓝大哥,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要了我吧……我极力挣扎着,仿佛一个溺水者想抓住一根稻草,但连稻草也没得抓。又吻在一起。有了这样死去活来的吻,接下来的事情其实无法避免。
我们拥抱着躺在那张狭窄的行军床上,并不感到拥挤。“春苗,好妹妹,我比你大二十岁啊,我是个丑八怪,我只怕是害了你了,我真该死……”我语无伦次地说着。她抚摸着我的胡茬子,抚摸着我的脸。嘴巴紧贴着我的耳朵,痒痒地说:“我爱你……”
“为什么?”
“不知道……”
“我会对你负责的……”
“不要你负责,我愿意的。跟你好一百次,我就离开你。”
就像一头饥饿的老牛面对一百棵鲜嫩的小草一样。
很快就是一百次,但我们已经无法分开了。
第一百次恨不得永不结束。她抚摸着我,流着眼泪说:“好好看看我吧,别忘了我……”
“春苗,我要娶你。”
“我不要。”
“我主意已定,”我说,“等待着我们的大概是万丈深渊,但我别无选择。”
“那就一起跳下去吧。”她说。
当晚,我回家向妻子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