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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作为一头智慧超群的猪,我不会忘记保护自己。当我看到他们抬着刁小三往这边运动时,马上就猜到了他们的意图。我及时地将两条腿从杏树权上拿下来,然后悄悄地趴在墙角那一堆干草和枯叶中装睡。我听到他们把刁小三扔到隔壁时发出的沉重声响,听到刁小三的哼哼声,我也听到了洪泰岳与金龙等人对我的夸奖。我悄悄地睁开一条眼缝,看到墙外那些人。太阳已经升起很高了,他们的脸上都如敷了金粉一样灿烂。
第二十四章 庆喜讯社员燃篝火 偷学问猪王听美文
爷儿们,或者是哥儿们,大头儿蓝千岁用北京痞子般的口吻对我说,接下来让我们共同回忆那个灿烂的深秋,那个灿烂的深秋里最灿烂的日子。那一天,杏园里红叶如丹,天空中万里无云,高密县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大养其猪”现场会在我们西门屯大队杏园养猪场召开。这次会议在当时被誉为创造性的工作,省报发表过长篇通讯,与这次会议有关的几个县、社干部,被提拔到更高一层的位置上,这次会议载入高密史志、更成为我们西门屯历史上的光荣。
为筹备这次会议,西门屯大队的社员,在洪泰岳的带领下,在金龙的指挥下,在驻队干部、公社革委会副主任郭宝虎的指导下,已经没日没夜地准备了一个星期。幸好时当农闲,地里已没有庄稼,全村忙会也不至于误了农时,但即便是三秋大忙季节也没有关系,那年头政治第一,生产第二,养猪就是政治,政治就是一切,一切都为政治让路。
从得到全县养猪现场会要在这里召开的消息那一刻起,整个村庄便沉浸在一种节日的气氛当中。先是大队支部书记洪泰岳在高音喇叭里,用兴奋的腔调宣布了这个喜讯,接着全屯的百姓便自发地走上街头。那时刻已经是晚上的九点多钟,国际歌的旋律已经在喇叭里播放完毕,往常的日子里,社员们即将上炕睡觉,村西头王家那一对新婚夫妇就要开始性交,但喜讯激动了人们的心,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你为什么不质问我:一头猪,在杏园深处的猪圈里,如何能知道村子里的情况?实不相瞒,那时候,我已经开始了夜间跳出猪圈、视察猪舍、与那些沂蒙山来的母猪打情骂俏、然后漫游村庄的冒险生涯,村子里全部秘密,尽在我掌握之中。
社员们点燃灯笼火把走上街头,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意。社员们为什么如此高兴?因为在那个年头里,只要哪个村庄成了典型,就会有巨大的利益滚滚而来。人们先是聚齐在大队部的院子里,等待着支部书记和大队的头面人物出场。洪泰岳身披着夹袄,站在明亮的汽灯光芒里,发自内心的喜悦使他的脸光彩夺目,犹如一面用砂纸打磨过的铜镜。他说:社员同志们,全县“大养其猪”现场会在我们屯召开,是党对我们的关怀,也是党对我们的考验,我们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筹备好这个会议,并借这次会议的东风,把养猪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峰,我们现在只养了一千头猪,我们还要养五千头猪,养一万头猪,等我们养到两万头猪时,我们就进京去向毛主席他老人家报喜!
书记讲话完毕,人群还聚着不散,尤其是那些正当青春佳期、精力无处发泄的青年男女,恨不得上树下井,杀人放火,与帝修反决一死战,这样的夜晚如何入睡?!孙家四个兄弟,没经书记许可就冲进办公室,把那套封存日久的锣鼓家什从柜子里拿出来,从来就不甘寂寞的莫言,虽然处处招人厌,但他脸皮厚,不在乎,事事都掺和,他抢先把鼓背在身上。其余的年轻人又从柜子底下翻出了闹“文革”的彩旗,于是,一支锣鼓喧天、彩旗招展的队伍就上了街,从街东头游行到街西头,又从街西头游行回街东头,吓得槐树上的老鸹狂叫惊飞。最后,游行队伍汇聚到杏园养猪场中央。在我的猪舍西侧、在那二百问沂蒙猪舍北边,在那块曾经醉倒过沂蒙野猪刁小三的空地上,用那些因建猪舍而砍伐的杏树枝权,莫言胆大妄为地点起了一堆篝火。火苗子熊熊,生出猎猎风声,散发着燃烧果枝的特有香气。洪泰岳起初还想训斥莫言,但看到青年人绕着火堆又跳又唱的热烈情景,他自己也忍不住地跳了起来。人们欢天喜地,圈里的猪惊心动魄。莫言不断地往篝火里添加树枝,火光照耀得他的脸光彩夺目,宛如庙里新刷了油彩的小鬼。我虽然还没正式加冕为猪王,但已经在群猪中树立了威信。我用最快的速度,向每排猪舍中的头一间猪舍中的猪传达了消息。我对第一排第一问猪舍中的那五头猪中最聪明的母猪蓝菜花说:“告诉大家,不要害怕,我们的好日子来了!”
我对第二排第一间猪舍中那六头猪中最为阴险的阉猪野狼嗥说:“告诉大家,不要害怕,我们的好日子来啦!”
我对第三排第一间猪舍中那五头猪中最美丽的小母猪蝴蝶迷说:“告诉大家,不要害怕,我们的好日子来啦!”
蝴蝶迷睡眼惺忪,憨态可掬,我情不自禁地吻了一下它的腮帮子,使它发出了一声尖叫。然后我便克制着幸福的心跳,跑到第四排第一间猪舍对着那里边那四头号称“四大金刚”的阉公猪们说:“告诉大家,不要害怕,我们的好日子来了!”
四大金刚迷迷糊糊地问我:“你说什么?”
“大养其猪现场会要在我们这里召开,我们的好日子就要来了!”我大声吼叫着,疾跑归舍,在没有称王之前,不愿意让人们知道我夜晚出游的秘密。尽管他们知道了也拦不住我——我已想好了起码三条自由出入猪舍的妙计——但还是装愚守拙为高。我疾跑,尽量躲避着篝火的光芒,但几乎无处躲避,这一把冲天大火,把整个杏园都照亮了,我看到奔跑中的我——未来的猪王——浑身发亮,如同穿着贴身的绸缎,像一道流光溢彩的闪电,在接近猪王之舍时飞身跃起,用两只灵巧得可以私刻公章、伪造美元的前爪抓住杏树下垂的枝杈,身体线条流畅宛如纺锤,借着树枝的弹性和身体的惯性,超越了墙头、降落在我的窝里。
我听到一声尖叫,感觉到蹄爪戳在了一个富有弹性的东西上。定睛一看,不由怒火中烧。原来,趁着我不在,隔壁那个野杂种——沂蒙山猪刁小三,正舒坦地趴在我的绣榻上睡觉。我的身体顿时痒了起来,我的目光顿时凶了起来。我看到它丑陋、肮脏的身体,卧在我精心布置的窝里。可怜啊,这些金黄的麦秸草!可惜啊,这些鲜红的、散发着清香的杏叶!这个杂种玷污了我的床铺,把身上肮脏的虱子和癞癣皮屑留在我的床铺上,而且我敢断定它这样干绝对不是第一次。怒火在胸中燃烧,力量在头颅上聚集,我听到了自己的牙齿相错发出的刺耳的声响。而那个家伙,竟然厚颜无耻地微笑着,对着我点点头,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杏树下去撒尿。我是一头富有教养、讲究卫生的猪,我撒尿的地点固定在猪舍西南方的墙角上,那里有个洞口,通向舍外,我每次都是准确地瞄准那个洞口,让尿液从洞中流出,几乎不在舍内留下一点痕迹。而杏树下边,是我从事健身运动的地方,那里地面光洁,犹如大理石板,我每次攀着树杈在那里做引体向上的运动时,蹄爪与地面接触,都会发出清脆的响声,可这样一个美妙的地方,竞让这个杂种一泡臊尿给糟蹋了!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是当时流行的一句古语,现在已经很少听人引用,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流行话语。我运足力气,以气功大师头撞石碑的勇气,对准了那杂种的屁股,准确地说是对准了那杂种的两个硕大的睾丸,猛地撞了过去。巨大的反弹力使我倒退两步,后腿一软,屁股坐在地上。与此同时,我看到,那杂种屁股高高翘起,一股稀屎蹿了出来,而它的身体就如一发炮弹,呼啸着撞到墙上,然后又反弹回来。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半似梦幻半似真实。最真实的情景是,这杂种像一具死尸般横卧在墙下,那里正是我排泄粪便的场所,那里才是你这样的臭皮囊躺卧的地方。那杂种浑身抽搐,四肢抱拢,脊梁像发威的野猫一样弓起,眼睛翻着,只见白眼不见青眼,像一个对劳动人民极度蔑视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我感到有些头晕,鼻子有些酸麻,眼睛里沁着泪水,这一下使出了我吃奶的力气,如果不是撞在这杂种身上,我怀疑自己会穿墙而出,在土墙上留下一个圆形的洞口。我冷静之后感到有些惧怕,这杂种不经许可污我香窝的恶行固然可憎可恨,但它犯下的确也不是死罪,教训它一下是可以的,但将它置于死地显然是过分了。当然,即便是西门金龙、洪泰岳等人判断出刁小三系我所杀,也不会把我怎么样,他们还指望着我的小鸡巴为他们繁殖猪娃呢。何况刁小三是死在我的舍里,用上海人的说法是它捞过了界,是它自寻死路。人的领土神圣,需要用热血和生命来保卫,猪的领土难道就不神圣了吗?动物都有自己的边界,老虎、狮子、狗,无一例外。如果是我跳到它的舍里咬死了它,那是我的过错,可是它跑到我的卧榻上来困觉,在我的健身场地撒尿,死了是咎由自取。这样翻来覆去地想想,我心中也就坦然了。唯一让我心感歉疚的是:我是在它小便时,从它的背后发起了突然袭击,尽管这不是有意选择的时机,但毕竟不够光明正大,一旦传播出去会影响我的声誉。我断定这杂种是必死无疑了,说实话我不想它死,因为我感到这个杂种身上有一种蓬蓬勃勃的野精神,这野精神来自山林,来自大地,就像远古的壁画和口头流传的英雄史诗一样,洋溢着一种原始的艺术气息,而这一切,正是那个过分浮夸的时代所缺少的,当然也是目前这个矫揉造作、扮嫩伪酷的时代所缺乏的。我生出惺惺相惜之感,含着眼泪,到它身边,举起蹄爪,在它粗糙的肚皮上挠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