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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娃娃 作者:春树-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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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倒她?她会演好戏的。别忘了她还有一副从小跳舞的身材和一张闭月羞花的脸。

  经常在班里吃方便面而懒得下去打饭。钱当然是按月交的,并不因为不吃而少交。很滑稽吧,你可以不吃饭但你不能不交饭钱。但我宁愿吃方便面。可见这个学校的饭有多难吃。每天中午的排队打饭对我来说就像侮辱。每天的自习课和中午午休时就有同学扎堆玩扑克,当然要是被逮着就得扣分。同学说天天上学来就是为了她老娘,惟一的乐趣就是玩诈金花。可惜我都不会玩诈金花。所以我来学校没有一丝乐趣。

  我知道选择有时还不如别人指给你一条路,惟一一条路,走下去。少些自怨自艾。我丝毫不爱那个专业。

  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吃饭的自由,睡觉的自由,说话的自由,歌唱的自由,赚钱的自由,点灯的自由,自杀的自由,自由的权利一直是自已的,这个自由都没有,还谈什么自由。”毫无疑问的是我再也忍受不了了。

  自由自由自由自由,看书的自由,吃饭的自由,睡觉的自由,听歌的自由,做爱的自由,放弃的自由,回家的自由,退学的自由,逃跑的自由,花钱的自由,哭泣的自由,骂人的自由,出走的自由,说话的自由,选择的自由,看《自由音乐》的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如果你不是一个自由的人,还说什么自由。

  在语文课上让同学上台演讲,我是这样说的。

  各位同学: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所有真正有才华的人都是自杀的。

  有一句话流毒甚广,那句话就是“适者生存”,我要告诉大家,这句话完完全全是个错误。真正有才华的人都死去了,活下来的都是那些平庸抑或已经违背自己原则的人。请让我们看看这些自杀的人吧:

  屈原、老舍、顾城、海子、戈麦、柯特科本、海明威、凡高、太宰治、玛丽莲·梦露、三毛、Lan……无数。

  在这些人中,有受大家尊敬的,也有遭人唾弃的,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骨气,在面对屈辱时,他们宁愿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也不愿苟活于世。也许你们会说自杀是弱者的行为,但我要反驳这一点,当你面对无奈而又无法解决时,你是愿意行尸走肉活在人间还是愿意去以死抗争?这里所说的自杀不是谁逼着你死而是主动选择的结果。质本洁来还洁去,或者是冷酷到底,你们怎么猜都行,反正他们用最后的选择捍卫了为人的尊严。鲁迅说过,自杀也是一种反抗。顾城、海子、戈麦都是中国著名的诗人,顾城是朦胧诗的领头人,而海子是80年代浪漫主义诗歌的终结者,戈麦,来自北大的天才诗人,自沉于万泉河,成为他的诗中“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海子于十五岁时进入北大法律系,1989年5月在山海关卧轨,他曾经在诗里说过“与其死去,不如活着!”但他最终用他的死肯定了诗,否定了平庸冷漠的生活。

  尤其在战争中,有着铮铮铁骨的战士们宁愿自杀也不愿被俘。尊严在他们看来是第一位,生命永远排在尊严之后。

  太宰治,日本著名小说家,其作品着重反映二战后日本社会的幻灭感和绝望感,是一位“破灭型”的作家,《斜阳》为其最重要的小说,其中自杀等场景极似作者自身经历(他曾自杀未遂,最后投河身亡)。

  有才华的人,往往会感到世界的黑暗与丑恶,这缘自他们敏感的心和易幻想的性格。他们往往桀骜不逊,古往今来,许多天才头脑中都会闪出一种迷茫,正如《射雕英雄传》里的欧阳峰,因不停地追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走火入魔而发疯了。到这种境地也就生不如死了。真正的天才最后往往感到是绝望,因为他们可以更容易地看清一切,所以他们知道无路可走,所以他们更不愿浪费时间。当然有人会问:“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有成就的人活着?”我可以回答你们的问题——那就是他们之所以活下来,是他们妥协的结果。他们磨灭了他们的锋芒,变成了大众中的一员,变成了毫无个性没有思想的机器。他们要么已过了辉煌的高峰,要以从未开窍过。

  所以说,真正的人生应该是战斗,真正的活着就应该锋芒毕露。在屈辱和人格中选择,应该选择后者;在活着与自由中选择,应该选择后者;在平庸与死亡中选择,应该选择后者!说白了就是一句话:永不妥协!爱谁谁!

  没了。

  谢谢!谢谢大家!

  尽管我的这篇演讲稿明显地哗众取宠漏洞百出,底下的同学还都听得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匡匡匡”地鼓掌。语文老师在发呆之余还特意问了我一遍:“这稿子是你自己写的吧?”

  “当然是啦!”我自豪地说。

  “林姐!林姐!”几个后排的男生拼命向我招手递眼色:“行啊你林姐,牛逼!”

  “哇噻,我们林姐太帅了!简直是超潇洒。”

  谢思霓向我吐吐舌头。下课后走到我身边来,“你真行啊,还知道那么多名人,好多我都没听说过,你说的那些人里我就听说过一个鲁迅还是因为学过他的文章。”

  我谦虚地笑笑,没说话。


4。坚持退学


  我坚持退学。父母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更多的是为了给老师、学校一个交代。当然下学期还是要上的。如果再让我再在那所学校上下去,我真的要崩溃了。那天下着雪,日期忘了,好像是一月三四号的样子。坐我爸单位叔叔开的车,到很远的一所连队医院。是郊区的一所医院。离我家很远,一个小时或更长时间。像去郊游。雪非常好看,正是我喜欢的样子。

  我们走进了医院的四楼的一间屋子,很可笑的是房间前挂着的牌子竟然是“精神病科”。一位女医生坐在巨大的桌椅旁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靠,不会吧?这位医生也太不“温馨”了,我记得我爸我妈可说过带我来看的是“心理医生”。“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说。

  “那你还来这儿干嘛?快点儿,我问你叫什么名儿呢!”

  “……”

  她看着我,停下手中的笔。“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很有个性?你是觉得很叛逆吗?”

  “……我坐在这里,对你就是一种恭维。”我对她说。

  她吃惊地张大嘴,然后就作出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很体贴地说:“是吗?”我想她可以把我当成疯子了!一个真正的疯子!我笑得流出了眼泪。那么我是到这学期末都不用上学了。

  回去的路上我们在一个店里吃了一顿非常好的涮羊肉。仿佛为了庆祝什么似的。我高兴了一秒钟忽然想起没有什么可以庆祝的,难道父母会庆祝我终于休成学了?我们坐车回去的时候恰是四五点钟学校放学的时间,沿路各大中小学里都涌出无数天真活泼穿校服或不穿校服的学生,他们欢快的人影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显得格外鲜艳。

  就是这样了。第二天早晨我不用6:30起床了,不用担心迟到了,不用做广播操了,不用下楼排队买饭,不用考试,不用开会,不用上机,不用……

  统统结束了。


5。一声不响地狂奔


  所有的美好都跟随着逝去了

  我喜欢冬天的风

  告诉我你需要的是坚强

  现在我走了我要走了

  我已经走了

  留下一群人在痛哭流涕

  就让你们去后悔吧!

  我走了!

  在我休学的这个冬天,我被介绍来到一家杂志社。以前我总是去玩。那个杂志社在五棵松附近的一个军队大院里。有时候我会在下午去,午后的阳光射在院子里的伟人雕像上,有种宽厚温暖的质感。我喜欢那里温暖而慵懒的气氛。当然,每个人都忙,除了我。

  办公室里的灯很亮很柔和,每个人都有一张半隔离的办公桌,我想,什么时候才会有属于我的一格?办公室有时人多,有时人少,我常常坐在左面最后一张桌子上,静静地呆着。在他们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我根本不在乎,反正肯定不会是一个痛苦的人吧。你知道我是有多努力去微笑。事实上我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常常感到悲伤。我喜欢哭,常常从头哭到尾,就像80年代的传奇乐队The Smiths的歌迷一样,把时间用在喝茶、赏花、穿绒线毛衣、参观死去的诗人墓地上,然后他们哭泣着,想要去死。怪不得我喜欢红色和灰色。我常常沉溺于一种消沉的感觉,并在痛苦的冥想中获得了一种奇怪的欢愉感。他们有钱,有阅历,可以请朋友吃饭,身上涂着好闻的香水味,说话的声音很温柔。这就是我迷恋他们的原因。我想,我现在喜欢你们,就会做出喜欢你们的样子。我想我只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但我喜欢这样。

  现在想想我那会儿简直疯了,我会在冬天的棉衣里面穿短袖的衬衣,只为了博得Y和Z的一句称赞:“还是春树年轻啊!”我便作天真状。

  Y和Z是一起去英国留学回来的朋友,Y其实已经不年轻了,他热爱摄影和足球,惟独对女人的兴趣不大,他留着长发,只有眼睛还像一匹马一样年轻。Z比他小几岁,我在办公室里经常看到他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给女人打电话用英语窃窃私语。

  办公室里还有一个女的,长头发。可能也是某个版的编辑,不过不知为什么她老看我不顺眼,跟我说话也爱搭不理的,可能觉得我幼稚吧,我也不喜欢她冬天还穿着“自由马”的长裙,还背一个小皮包。老气横秋。

  Y给他们拍照,每当我靠近他的时候,我都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道。但我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牌子。

  骑车在无人的大街上,风已经不很凉了。我想念冬天。特别特别冷的冬天。我这个人怎么回事,冬天那么冷,我怕冷,我的长裤很瘦,根本套不下秋裤,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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