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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家所说的识自体变生相分者,其为修瑜珈者静中发见的事实,而非同哲学家的那种思想议论,其不明白矣乎?事理如此,既然明白,那么,何谓出世间便不难明白。出世间者:从乎佛家逆着生机体向外逐物之势的瑜珈功夫,断离二取,不再〃探问〃便不再变生相分,万象归还一体(宇宙本体、空无一切相),生命卒得其解放,不复沉沦在生死中之谓也。
生死从何来?从最简单的生命存在方式如蛋白体者,便见有新陈代谢之自我更新过程来也。──请回看第十二章前文所引恩格斯《反杜林论》中讲说生命四点特征等等那些话。一切生物总在息息不断地有所吸取于外,消化于内,又排泄于外,从而有其生长,有其生殖焉。新陈代谢既见于其个体之内,又且见(陈)个体(新)个体之间者是已。
这里最根本重要的是自我更新之自我,生命之为生命在此。吾书开首便讲自动性、能动性,其动是有主体地动,不同于风之动、水之动。佛家以人生为迷妄;其所以为迷妄者,即在〃我执〃上。我执于何见?如佛家说,本来清静圆满,无所不足者(宇宙本体),乃妄尔向外取足;即在此向外取足见出了外与内,亦即〃物〃与〃我〃相对的两方面,而于内执我,向外取物,活动不已焉。从原生物一直发展到人类出现,要无非从〃我〃这里发展去的。──就发展出万象纷纭偌大世界来。
生命从最低级升达最高级如人类生命者,其我执乃最活跃,最顽强。活跃者,其显露于第六意识上的分别我执也;顽强者其隐伏恒转无已之俱生我执则在第七识缘第八识上,人虽沉睡若死,或大脑震伤闷绝,而其体内生理活动不停息者,为此俱生我执在也。如佛家所说,由我执有〃烦恼障〃,由法(物)执有〃所知障〃。二障原于二执,于是而有变生万象的能取,所取那二取。破二执,除二障,断二取,便从生死无休中超脱出来。
八识是论在妄情中的;佛家瑜珈功夫要在消除妄情,转识而成〃智〃。此所以前引《成唯识论》云〃此智远离所取、能取……是出世间无分别知;断世间故,名出世间。二取随眠是世间本,唯此能断,独得出名〃也。
依次进行第二小段;假如承认世间的真实性,那么出世间就列真实。
对人生持否定态度厌离生死,曾是印度突出的古风,表见在倾向出世的许多宗教之流行,从而都把世间看成不真实的。乃至佛教出现,多方适应群机,既包有各不相等的教乘(如大乘、小乘、人天乘等)在内,又且渐渐发展出许多派别分岐,其间争讼纷纭总集中在空有问题上。空有问题,盖即从世间真实不真实问题递衍下来者。
平情论事,世间的真实性又何妨予以承认,却是出世间就更真实耳。《瑜伽师地论》中有四真实之义,既一面认许世间真实,更一面显示出世间的真实,最值得称述。试以浅近易晓言词述之如次。
一者世间极成真实。──此即肯定现在通称的感性知识是有其一面真实性。原论文云:
(四略)谓地唯是地,非是火等。如地如是,水、火、风、色、声、香、味、触、饮、食、衣、乘、诸庄严具、资产什物、涂香华曼、歌舞会乐、种种光明、男女承事、田园、邸店、宅舍等事,当知亦尔。苦唯是苦,非是乐等;乐唯是乐,非是苦等。以要言之:此即如此非不如此;是即如是非不如是;决定胜解所行境事。一切世间从其本际展转传来想自分别共所成立,不由思维筹量观察然后方取,是名世间极成真实。
世间生活首先是建立在分别对立中的事物上,亦即在人们常识中那些观念、概念上;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内说到开而上学的思维时所说:〃是则是,否则否,除此以外即是鬼话;那样;然而它却为当初科学所由分门别类来研究,大踏步前进的基础者。这些感性常识虽未深入事物本质,自有其真实性之一面。
二者道理极成真实。──此即肯定现在通称的理性知识有其真实性。它较之感性知识盖为透过现象深入事物本质而通达其内部联系者。一切科学家实事求是地研究之所得(包涵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认识)应属在此中,虽每或违远一般常识,却较近达乎真际。在古佛家自非如近今科学家那样向外致力观测实验之所为,而是从生命自反的方向寂默觉照中见得一些事实,遂亦同样地于一般常识俗见多所纠正(或增益)⑺。虽然一则是顺着生命发展趋势,而一则是逆着的,但一本于实事求是却彼此无二致;从而各自所识得就每能互相发明印证。这些极成道理均属生命内事,非属出世间,顾可为修出世间法者之所发见耳。
上列两项皆属世俗真实性,盖在俱生我执之妄情的生活中,各有其效用而不虚,便且以起初许之也。但异世人多从第六意识所起分别法执、分别我执的作用上惯常地加重了执着之势,违远事物真际,使得贪、嗔、痴的烦恼转陷益深,以致造作出许多愚蠢、罪恶来。所以佛先从小乘教就开喻人们之所谓〃我〃者,不过是来从〃色、受、想、行、识〃五蕴上的一种误认,以解破其我执。后在大乘《般若经》最善说空说幻,进而解其相缚。相缚者,谓不了这六尘境相之空幻,重为相分见分之所拘,不得轻舒自在也。果然破执解缚,则真自显;古人云:不用求真,只须息妄。
三者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此及第四〃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之所说便均属于出世间了。
前曾说。烦恼障从我执来,主要是在末那(第七)识俱生我执上的四根本烦恼:1.我痴(冥顽无明),2.我见(于非我上计我),3.我慢(傲慢),4.我爱(耽爱)。在末那我执上相应不离地具有此四心所。心所者,心所有法之简称,乃指其相应的情趣或意向而言。〃我〃之为义,原是常一主宰之意;而其实党一又何可得,亦不可能说什么主宰。具此情趣意向更是迷妄,障蔽着真理,陷于烦扰昏乱,故曰烦恼障。净除此障,染识转成净知,真理斯见。──第三真实大意如此。
上一项只破我执,在破除迷妄上犹未彻底。世人从自家身心上计执有常一主宰之我,其实不外因缘凑集所生之色、受、想、行、识(解析一人的身心不外此五者),五蕴而已,既非常一之体,更难起主宰之用。〃我〃归于空矣。而法(五蕴)犹在。〃法〃为佛家用于一切事物之通名。认为事物实有其事,是谓法执。法执不除,妄云何澈?
四者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此即佛家所说〃真如〃、〃法性〃,如我领会即是宇宙本体。净除法执之为障蔽,乃臻斯境。法执亦曰〃法我执〃;如上文之我执亦曰〃人我执〃。人我执依法我执而起,通是我执,法我先于人我。喻如夜间迷杌为人,人之误认起于杌。晓司是杌非人较易,必且进而晓悟杌之非真。兹摘取《瑜伽师地论》原文一小段,以见大旨:
(上略)又安立此真实义相,当知即是无二所显。所言二者,谓有、非有。此中有者,谓所安立假说自性,即是世间长时所执,亦是世间一切分别戏论根本,或谓为色、受、想、行、识,或谓眼、耳、鼻、舌、身,或谓为地、水、火、风,或谓色、声、香、味、触法,或谓为善、不善无记,或谓生灭,或谓缘生,或谓他世,或谓日月,或复谓为所见、所闻、所觉、所知、所求、所得意随寻伺,最后乃至或谓涅磐,如是等类是诸世间共了诸法假说自性无事无相假说所依一切都无,假立言说依彼转皆无所有,是名非有。先所说有,今说非有,有及非有二俱远离,法相所摄,真实性事是名无二。(下略)
这里极须注意两点:小乘佛教亦列入〃是名为有〃之中而加否定;乃至说到〃有及非有,二俱远离〃,信非思议所及。这是一点。再一点,这全然不是哲学思辨的极致──那是被斥为戏论的──而是实践出世,出世的实践。
末后进行第三段:略说次第深入的人生三大问题。
此所云人生次第深入的三大问题者,在前第十三章讲〃东西学术分途〃时,既经提出说过:(一)人对物的问题,(二)人对人的问题,(三)人对自身生命问题。
如前所说,真的学术皆为解决真的问题而产生的,要解决问题都要通过行动实践才得解决,殊非徒在头脑、口、耳之间象西洋哲学家那样想一想、说一说(只解释世界而非改造世界)而止。所谓问题,就是生活中遇到的障碍或困难之类;解决了困难障碍,就获得了(某种)自由、自在。不断夺这样争取前进,将是有其浅、深、先、后次第的。一问题的解决,恒即引入其进一层的问题。人生不外如是无穷无尽地走着,人类历史不外如是逐步地发展着。请试审思之,难道不是吗?
距今六十年前的我,志切出世,便发觉一般人所要解决的问题总是生活上的问题,而相反在我却不是要生活下去,我要从生命中解放出来。这里显然是两个在性质上不相同的问题:前一是顺着走,后一则是逆着行的;前一障碍在外物,后一则障碍即自身。那么,还有没有性质上为第三问题的存在呢?多番审思,四顾观察,乃知确有介乎此二者之间的一个问题,这就是:人对人的问题。
人和人之相处始于亲(父母)子、兄弟、夫妇、一家人之间,其彼此将顺照顾、自属常事;但彼此相忤,大成问题者夫岂少见?面对这样问题,能否象因外物为碍的那样来对待,譬如排除之、消灭之来解决呢?首先主观感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