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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不以为然。
他说,乡村自治的路向不错,只是路数不对。大一统的国家法律秩序肯定会是费力不讨好。可是,这不意味着,小而全的“准法治国”,可以散布开来。散布开来的结果就是破坏了中国文化的老根──乡村。几十年来,“先从沿江沿海通都大邑破坏起,才渐渐地延及到内地乡村。……先从叶梢焦枯起,才渐渐地焦枯到身干老根” 。因为,那路数,终究是西化的“缩小”输入,它自然会断送中国人的老道理。而老道理又是国人过活的根本。拆开来讲,老道理正是一套套犹如陈年老酒一般的依然有效的规矩、制度和道道儿 。“我们相信,中国的老道理是站得住的。从粗处看自然是有许多要改变的地方,但根本深处细处是变不得的”。
二、写字村学乡学(2 )
二为什么变不得?
两方面说。一是我们村民乡民的习性情感。二是自然而然的理由。
梁漱溟以为,就拿多数议决来讲,它就和咱们古往今来的尚贤尊师的风气不合。贤人师长,总是明理知故,经验斗量。多数议决自然会无形地抹煞那类“地方性”的智慧。之外,这多数议决还会助长个人权利意识的膨胀。权利想的多了,人们就爱分争。可内忧外患的“此刻中国所最需要者为结团体” 。权利意识还有更大的毛病。这便是,你讲人人自有自由权,那么,许多陋习就割除不掉。比如妇女缠足,一准是个陋习。但鼓吹个人自由权,缠足妇女就会扔给你一句:“脚长在我腿上,怎么折腾是我自己的事儿,没碍着他人。所以,关你什么?!”这话显然会着实令人里外不适。
再拿乡民有权罢免乡长来说,有人可以当上乡长,自是因为原本就有体面,乡民村民个个信他服他。但是,来个内部及外部制约,在他出些毛病的时候,由监委会一捅戳穿,再由乡民一掳到底,摘掉乡长之冠,太叫人难堪了。乡下人讲情义,讲面子,那样一种方式让乡长无法活下去,而且,叫乡民村民越来越减少温情,大家之间的向心力,随之飘散。还有,不留情义面子,乡长就不会时常扪心自问、良心发现,惟恐做出对不住乡民的事情,倒会暗自诋诂:“管他那么多!反正稍有不是,没人同情。倒不如聪明地能捞就捞!”
反过来,乡长对乡民说拿办就拿办,也是太无情义。乡长与乡民,都是生于斯长于斯,低头不见抬头见。乡长有体面,有份量,这体面份量可以帮助乡民弃恶从善。非要扭送官办,也就没有了师长的温情尊严以及号召力。“本来一乡一村即等于一家,一家之中彼此应当有情有义,乡党邻里之间也是一样,不能用强硬的法律解决的办法;一用法律则有伤情义了。中国人尤其是乡下人情义特别重,对这种有伤情义的办法如何能受得了”?
调解委员会也有问题。这调解,要手续,要程序。所以,它“与法庭仍是一气,不啻为法庭的下一级;但中国乡村的事却断不能用法律解决的办法,必须准情夺理,以情义为主,方能和众息争;若强用法律解决,则不但不能够调解纠纷,反更让纠纷易起” 。村里乡里通常不见人口的迁移,终老是一块土地,打这更多出现了熟人社会。熟人之间,恰是需要看到纠纷之后怎样继续相处,而不是非要究个是非上的子丑寅卯。和谐的生活,是要连续下去的,即便对错含糊不清。
说到习性情感和自然而然的理由,更为重要的是后者。
在梁漱溟的眼中,恰是缘于后者,那会儿的西洋风气也在转变着,不纯是清一色的“法治自治”。
梁漱溟断定,诸如多数议决的规矩,在西洋也是打中世纪以后才浮出的。启蒙理性的催发,使洋人倍感“自我”的第一性。这类第一性,也使个人理直气壮地参与社群事务。可个人有权发言,便容易因意见不同而争论。相持不决,又使事情没法子行进。于是,洋人琢磨,“要想大家不致老是争论不已,不得决定,那就得多数表决。多数表决了,大家一致遵行,便可以省却了多少争论麻烦,这实在是一个最省事的办法” 。但是,人们需要知道另一面的理儿:“多数表决固然是省事,而多数所表决的不一定就算是对” 。故而转来转去,洋人还是明白了多数议决的双刃性。末了,他(她)们依然给“知识科层”留出一块权力的地盘,由其定夺作数 。“在这里我们就可以找到一个中西的沟通调和点了。……尊师,尊尚贤智,实在是人类社会中的一个必要”。
如此讲来,中国老道理的深处细处,不应变。
二、写字村学乡学(3 )
三当年的“地方自治”,不足夸耀。像惯常流传所说的,新鲜的洋鬼子规矩,不仅没有给乡村带来生气,反而使原有的礼制田园秩序崩溃了,村民乡民不知所措。它毁掉了中国文化的老根,那老根又在于中国的老道理。老道理有自然而然的一面。就连洋鬼子,也是回过味儿来了。梁漱溟抓住了此处要害。
接下去怎么办?老道理深处细处变不得,但是,有些浅处粗处还是要变。
这样,一种新的乡村制度──村学乡学,凸现了。
村学乡学是个组织。里面有学众、学长、学董和教员。学众,当是村中乡中男女老少一切人。学长,品德高尚,操守数一数二,可以替代原有监委会的位置。学董则是八面玲珑,办事麻利,大体是个村长乡长的意思。教员,专门跑腿,将外边的知识传送到村里乡里,并将本村乡的难题递交到有学问的人手中。
这“村学乡学”语汇中的“学”字,蛮重要。它嫁接于老根,又是老根里挤出的嫩芽。“学”字表征着“向上求进步”,同时,表征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有秩序地向前走” 。其细致意思有三。头一个,大字不识的人,要向满腹经纶的人聆教。第二,聆教不意味着凡事“自上而下”,有时要相互取经,甚至相互妥协。三是,出了问题,对谁都要诲人不倦。串起来概括,则是“交往对话中的说教”。
梁漱溟自然不绝对反对自治。在他那里,自治只是应该有些折扣。因为,凡事彻底自治,就没了向上求进步的大方向。乡下人有时要妇女缠足,要男孩12来岁娶妻,自己时有吸毒、赌博、懒脏,等等。完全自治,这些东西不知何年何月才能丢弃。倒过来,完全他治,保不齐有人以势压人,谋取私利。所以,要将“学”的细致意思引进来。
若从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对比的角度瞧去,另外要说:……问题的解决,固然要靠有学问有眼光有新知识方法的人;可是我们要知道新的知识新的方法,不经过一番切磋陶炼是没有用的。虽然乡下人头脑简单,没有办法,自己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而单有我们的新知识方法,也同样的不能解决问题。我们所有的新知识新方法都从外边学来的,拿到乡村去很多用不上。所以必须两相磋商研究,如此得来的知识方法,才真有用,才真能解决问题。
这是基本路向和基本路数的辩证关系。
于是,村里乡里要议事,和气商量着办。一方面,尊重多数,舍己从人。另方面,顾全少数,彼此迁就。脑筋转动不快的人,要听听灵气十足的人的言语。可前者终究惦记自己的利益,因而,后者反之不能以“先知”的神气偷运自己的私利。少数也有可理解的利益,将其撇在一旁,少数终久不会甘服。两相对照,都要顾及。如果实在无法以“说通”解决,便应像讨价还价一般,各自谦让。“死板的定下服从少数固然说不通;死板的定下服从多数亦不合适”。
学董犯毛病了,学众犯事了,要婆心苦口。现在有学长,可以撇开内部外部的硬性制约和自上而下的无情“放逐”。学长站在一边,时时提醒村乡头头,常常“敲打”底下小民。对头头,“看他有骄横之处就背地忠告他;看他有阴私之处就赶紧规戒他。……众人要说的话,先都由学长代为说到,自不致激出众人的话来。如果有人反对他,要设法替他解释”。“总不要众人与他发生正面冲突。到必不可调停之时,即劝……辞职,或速谒县长报告,以便撤换”。对群众,“应本爱惜他之心而训饬他,或背地里规劝他,不令人知,以给他留面子。不要等他小恶养成大恶” 。调解委员会的角色,也退让给学长。村里乡里难免蹦出纠纷不和。要紧的是,学长准情夺理,不死扣法律或者其他规矩的白纸黑字。因为,“这才是乡村和众息争之道” 。至于学长为何不兼事学董,因为,要使“他站在超然地位,自己不致与人争执,自己与人没有不和,好来调和众人”。
当然,学长的操守和明理是相对的。学长的自我培养,也是日积月累。“不够十成,就是八九成,甚而至于五成也行。现在没有,将来村学的风气开了,慢慢地就会有啦!……人的好或不好都是活动的,不是死定的,今天他不成,明天也许就成啦!士别三日,便当刮目相待呀”!
……
二、写字村学乡学(4 )
四民国的历史语境,使人深感西来强势文化的挤压。国人与洋人过了招儿,因为抵挡不住,遂羡慕其文明,试图改变自己以学他。废科举,兴学堂,练新军,建船厂,修铁路,念洋书,穿洋服,说洋文……等等,处处试图“以夷治夷”。舶来的制度话语随之日渐昌盛。
然而,村学乡学的叙说,在三个深度层面上彰显了另一话语理路。
其一,制度是需要老根子的。老根子本身又是语境化的。洋人的一些制度由其本土培育、滋生、扩张,和那里的风土人情相互包容。单说那阵儿的英国,七成人口在城市,三成人口在乡村。中国则是与这全拧,几乎八成人口在乡村。英国以城为本,中国以乡为本,这是明眼可以瞧见的。城里人流动往返,“躁动不安”,乡村人倒是安详、宁静。在前者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