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第3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我先前还过你几回啦。”
  “哦不错,你是还过——大概六口吧。可是你借的是铺子里的货。你还的是黑奴嚼的。”
  铺子里的烟是又扁又黑的板烟,不过这些家伙嚼的大多是把生叶子拧起来嚼。他们借到一口烟的时候,往往并非是用小刀切开,而是放在上下的牙齿中间,一边用手撕扯,撕成了两片——有时候这块烟叶的本主,在人家还给他的时候,不免哭丧着脸,带着挖苦的口气说:“好啊,把你嚼的一口还给我,把这片叶子给你吧。”大街小巷全是稀泥,除了稀泥什么都没有——稀泥黑得象漆,有些地方几乎有一英尺深,其它的地方全都有两三英寸深。猪到处走动,嘴里咕噜咕噜叫唤着。有时你会看见一头泥糊糊的母猪带着一群猪崽子懒洋洋地沿街逛荡,一歪身就当着街上躺了下来,害得人们经过时必须绕过它走,它却摊着四肢,闭上眼睛,摇摇耳朵,喂着小猪崽子,那神态的舒坦,仿佛它也是领薪水过活的。不用多久,你就会听到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在叫:“叱,过去,咬它,小虎。”老母猪便一边发出可怕的尖叫声,一边逃走,因为它左右两旁都有一两只狗咬着它的耳朵打秋千。这时还可见到那些无赖一个个站了起来,乐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不见踪影才算了事。他们那个模样仿佛在说,亏得有了这场热闹。然后他们又恢复了原状,一直要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再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能象一场狗打架那样能叫他们精神陡然振作起来,叫他们全身欢快起来——除非是在一条野狗身上浇些松节油,点上一把火,或是把一只白铁锅拴在狗尾巴上,眼看着这条狗不停地奔跑,到死为止。
  在河边,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料斜的,快塌到河里去了。住家的都已经迁了出来。沿河房子的有些角落,下边的土已经塌了,房子还悬在那里,住家的人也没有搬出,可这是多么危险。因为有时候会有一大段土,有一所房子那么大,突然塌了下来。有时候,整整一片共有四分之一英里那么深,会一天天往下塌,后来到一个夏天,便整个儿塌到水里去了。象这样一个镇子,得经常往后缩、缩、缩,因为大河在不停地啃它。
  每天越是快到中午,街上大篷车啦,马啦,就越发挤,越是不断地涌来。一家人往往从乡下带着中饭来,就在大篷车里吃。威士忌也喝得不少。我看到过三回打架的事。后来有人叫起来了:“老博格斯来啦①。——是从乡下来,照老规矩,每个月来小醉一回——他来啦,伙计们。”
----------
  ①诺顿版注:以下的插曲,是根据马克·吐温十岁时在故乡汉尼拔亲眼见到的惨事写成的。此案的法官即是马克·吐温的父亲。
  那些二流子一个个兴高采烈,——我看他们惯于拿博格斯开开心。其中一个人说:“不知道这一回他要搞死谁。要是能把二十年来他说要搞死的人都搞死了,那他如今早就大大出名了。”
  别一个人说:“但愿老博格斯也能来吓唬吓唬我,那我就会知道,我一千年也死不了。”
  博格斯骑着马飞奔而来,一边大喊大叫,就象印第安人那个架势,他吼道:“快让开,快让开,我是来打仗的,棺材的价钱要看涨啦。”
  他喝醉了,在马鞍上摇摇晃晃的。已经五十开外的人了,一脸通通红。大家朝他吼叫,笑他,对他说些下流话,他也用同样的话回敬人家。他还说,他要按计划收拾他们,一个个要他们的命,只是现在还没有工夫,因为他到镇上来,是要杀死歇朋上校这个老东西的,并且他的信条是:“先吃肉,临完了再来几勺果子汤。”
  他看到了我,他一边骑着马往前走,一边说:“你从哪里来的啊,孩子?你想找死么?”
  说着就骑着马往前去了。我吓得什么似的。可有一个人说:“他是说得玩玩的,他喝醉了,便是这么个调调儿。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和气的老傻瓜了——从未伤害过人,不论是喝醉的时候,还是醒的时候。”
  博格斯骑着马来到镇上最大的一家铺子的前面。他把脑袋低了下去,好从篷布帘子底下朝里张望。他大叫:“歇朋,有种的站出来!站出来,会一会你骗过钱的人。我就是要找你这条恶狗,老子要找的就是你,就是要你的命!”
  接着,他又骂下去,凡是他想得起来的骂人字眼,他都用上了。这时满街都是人,一边听,一边嘻嘻哈哈笑。他就这样骂下去。隔了一会儿,一个神气高傲、五十五岁左右的男子——他还是全镇衣着最讲究的人——从铺里走了出来,大伙儿从两旁纷纷后退,给他让道。他神态慎静自若,一板一眼地说起话来——他说:“这一套叫我烦死了,不过,我只能忍到下午一点钟。到一点钟,好好注意啊,——决不延长。在这个时间以后,要是你再开口骂我,哪怕光只一回,那不论你飞到天涯海角,我一定会找你算账的。”
  说过,他一转身,就走了进去。围观的大伙儿仿佛都清醒了,没有人动一动,笑声也停了下来。博格斯骑着马走了,沿了大街,一路之上,不断用种种脏话,倒在歇朋头上,不停地高声叫骂。过不多久,他又转了回来,在铺子前面停下,还是不停地骂。有些人围在他四周,试图劝他就此收场别骂了,可他就是不听。这些人对他说,离一点钟只有十五分钟了,因此他务必回家去——而且马上就走。不过,说也无用,他使足了全身的劲骂个不停。他还把他自己的帽子扔到了泥塘里,然后骑着马,在他那顶帽子上踩过去。一会儿,他走开了,沿着大街,又一路漫骂起来,只见他一头白发,随风飘扬。凡是有机会跟他说话的,都好言相劝,劝他跨下马来,这样好让他们把他关在屋里,让他酒醉醒过来。可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他会又一次在街上飞奔起来,再一次大骂歇朋。隔了一会儿,有人说:“去把他的女儿找来!——快,快去找他的女儿。他有的时候还能听她的。要是别的人不行,她能行。”
  因此就有人奔去找了。我在街上走了一会儿,然后停了下来。在五分钟到十分钟之内,博格斯又回来了——不过倒不是骑着马来的。他光着脑袋,歪歪倒倒朝着我走过街,两旁有他的朋友搀扶着,催他快走。这时候,他一声不响,神色不安,并没有赖着不走。倒是自个儿也有点儿快走的模样。
  有人喊了一声:“博格斯!”
  我往那边张望,看是谁喊的,一看正是歇朋上校。他一动不动站在大街中央,右手举起了一支手枪,枪口朝外——并非瞄准着什么人,不过是向前伸着,枪筒对着天空。就在这一刹那间,我只见一位年轻姑娘正在奔过来,边上有两个男子同她在一起。博格斯和搀他的人一转身,看看是谁在叫他。他们一看到手枪,搀他的人便往边上一跳。只见枪筒慢慢地往下放,放平了——两个枪筒都上了板机。博格斯举起双手说,“天啊,别开枪!”砰!第一枪响了,他脚步踉踉跄跄往后倒,两手在空中乱抓——砰!第二枪响了,他摊开双手,扑通一声,仰面朝天,倒在了地上。那位年轻姑娘尖声大叫,猛冲过来,扑在她父亲身上,一边哭泣,一边说着,“哦,他杀了他啦,他杀了他啦!”围观的群众推推搡搡,紧紧围着他们,伸长了脖子,想看个究竟。已经在里边的人使劲推开他们,叫道,“往后退,往后退!让他好喘气!让他好喘气!”
  歇朋上校呢,把手枪往地上一扔,脚后跟一转身,走了开去。
  大伙儿把博格斯抬到了一家小杂货店,四周围的群众还象原来那样围得紧紧的,全镇的人都来了。我赶紧冲上前去,在窗下占了个好位置,离他近,能看得清。他们把他平躺在地板上,拿一本大开本的《圣经》放在他的头下,并且还拿了另一本《圣经》,把《圣经》打了开来,放在他的胸上——不过他们先把他的衬衫扯开。我看到两颗子弹中有一颗就打进了他的胸膛。他长长地喘着粗气。这样有十来回。他吸气时,《圣经》随着胸膛往上升,呼气时,《圣经》随着胸膛往下坠——这样十来回以后,他就躺着不动了,他死了。大伙儿把他女儿从他身上拉开。女儿一边尖声叫唤,一边哭泣,他们把她拉走了。她不过十六岁左右,又甜,又长得文静,不过面色很苍白,一脸惊慌、害怕的样子。
  啊,没有多久,全镇的人都赶来了,大伙儿推推搡搡扭着身子往前边挤,想挤到窗下,看个清楚。不过,已经占了好位置的人不肯让,后边的人便不停地说,“喂,好啦,你们各位也算看得够了嘛,你们老占着地方,不给别人一个机会,那就不仗义、不公道了嘛。别的人跟你们一样有那个权利嘛。”
  前边的人就纷纷还嘴,我就溜了出来,生怕闹出乱子来。凡是看到了怎样开枪的人,一个个都在跟别的人讲述当初事情的经过。在这样的人四周,就各个围着一批人,伸长了脖子,认真听着。一个长头发的瘦高个子,一顶白毛皮烟筒帽子推向脑门后边,正用一根弯柄手杖在地上画出博格斯站在哪个位置上,歇朋又站在哪个位置上。大伙儿就跟着他从这一处转到另一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一边点点头,表示他们听明白了,还稍稍弯下了身子,手撑着大腿,看着他用手杖在地上标出有关的位置。接着,他在歇朋站的位置上,挺直了自己的身子,瞪起眼睛,把帽檐拉到齐眼的地方,喊一声“博格斯!”然后把手杖举了起来,慢慢放平;接着喊一声“砰!”踉踉跄跄往后退,又喊一声“砰!”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凡是目击过了的人都说,他表演得十分完满,当初全部经过,就正是这个样子。接着有十来个人拿出酒瓶来,招待了他一番。
  啊,隔了一会儿,就有人说,歇朋这个家伙,该用私刑杀了他。没有多久,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