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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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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男人爱我,必因为我的好处,他的爱里,有宠溺也有尊重。当我不过是他的附属,家里的另一件家具,他的爱,还能剩下多少?而我若仰仗他的爱,此刻便是我的悬崖了。

  他的真心

  这故事不是我编的。
  在常去的论坛上看到一个帖子:“年前被GF敲诈——五百元的圣诞礼物。”帖主的女朋友看上一双五百多块钱的鞋,要他送她。他不肯,因为“五百块钱够一个农村孩子上完初中的三年学费”。他义正辞严地说:虽然他非常珍惜这段感情,还是决定分手,他不是缺钱,也不是吝啬,但“如果感情要靠金钱来维持,我不会珍惜”。最有趣的是,他的ID叫做:真心总是会受伤,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真心,连一双鞋也承不起。
  离乱尚没有发生,红颜也不曾早逝,不关国恨家仇,盛世之爱却软弱如豆腐渣,经不起人事的轻轻调戏。
  她真的那么想要这双鞋吗?这物质泛滥的时代,难有什么能令人魂牵梦萦,矢志得之。也许她只是要他慷慨付账的姿态,那种“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的爱宠,把他送的鞋欢喜地套在脚上,皮的柔软与暖,便是他心室的温度。从此她生命的每一步,都踏在春天里。
  他真的是顶级小气鬼吗?五百元不过是三朋四友的一顿饭钱。他不见得给不起,但拒绝被索取,他不欠她什么。忽然间心生警惕,她会不会是个拜金女郎?一个男人,不因为自己而因为钱被爱,是莫大的羞耻。
  一切拿捏不准,像京剧《三岔口》里,两人黑暗中的摸索斗争,偶有触碰,都心惊肉跳。但这惊怕与猜测,足够杀死一段稚嫩的爱。
  我说人家,是站着说话不腰痛,轮到自己,照样看不开。有男人自称暗恋我良久,从美国回来看我,却双手空空。我立时觉得该人无味得很,干脆懒得搭理他——哪怕在机场随便买一瓶免税的香水呢。
  你说你爱我,这不过是一句甜言蜜语,也就是英文所说“SWEETNOTHING”——甜而一无所有。怎么才能让男人知道?对女人来说,礼物是男人甘愿的付出,是他仔细地揣测女子的心思,是他在柜台上与服务员词不达意地表达,是他送出去那一刻的惴惴不安,手心微湿……礼物至少是实物,即使爱情去了,它还遵循物质不灭的原理,是确凿的凭据。
  而打动女人的,常常是那些愿意为她们花钱的男人。民国时代,有个热血女青年,以色为诱饵杀某权奸,行刺地点在珠宝行。男人浑然不知,只笑道:“我们不是要买个戒指作纪念吗?就是钻戒好不好?要好点儿的。”装在深蓝丝绒小盒子里,是粉红钻石,有豌豆大。她把那粉红钻戒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地看,与她玫瑰红的指甲油一比,其实不过微红,也不太大,但是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值十一根金条。“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一念之差,她放过他,白白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这是张爱玲的小说《色·戒》。
  她是爱上钻石吗?不,她是爱上她自以为的爱情。而这一切,仍然是误会。

  别让我看见你的衣柜

  一对小恋人,都是我的熟人,吵过架纷纷前来哭诉。我就当口述实录来听。这一次,是女孩儿把男孩儿手机的短信息查个遍,立马逼他交代都是谁与谁与谁,上言啥意思,下句又从何说起。男孩儿抵死不从,向我说起还愤愤不休:她为什么这样幼稚?爱人之间,应该有一个锁着的衣柜。
  他说的没错。年华至此,人人都是老房子,不见得五条人命在身,至少心底有一个隐约的、叫不出口的名字吧?生命里太多用不着却也扔不得的事物。收在衣柜里倒也干净。敢说“事无不可告人者”,多半人生极乏味,追着告人,人还不愿意听。
  只是,既然要上锁,何不将衣柜一并藏好?
  爱情的空间极其狭窄,情人眼里容不下一粒沙,更何况衣柜这种大家具。我知道这是你的隐私,并且你不准备与我分享,我不能不猜测:是很多钱?旧爱的痕迹?护照机票?你有两个娃在乡下……秘密就是诱惑,黯黑的,淡血红的,难推难挡。猜测是人之常情,不疑不问,毫无醋意,像《金瓶梅》里的月娘,那是因为她对西门庆毫无爱意。有爱,就必定有疑虑,这是爱的折磨人处。
  也许可以矜持地小心绕行,假装视而不见,是视野里一块盲区,然而从此所有你的行径,都在盲区里了。你不曾与我交心,让我如何坦诚相待?故而绝口不提,沉默如黑屏,想象力却肆意如传奇,这是一种暗刑。每一抱一吻即想起:衣柜、秘密与疏离,相亲相爱的心,三鼓而绝。
  而如果我无法抗拒,誓要打开衣柜,恐怕我就得面对真相的伤害。有些错,是小疵还是大碍,实在要因情而异。而你,像正在卫生间方便的人,门被突地打开,那一刻尊严扫地的感受,会否成为终身伤害?你最不可窥见处,被人擅闯。
  河东女史柳如是这样骂老公的:“娶过门去就得离了我的眼,别让我再看见,看见一根头发影子,你马上给我滚出去。”多爽利明白,旧式女子的智慧,真不可小觑。
  因此我对男孩儿说:可以和MM交往,但事后最好连痕迹都坚壁清野。如老僧背美女过河,上岸之后随即放手。本来无一物,留一个上锁的衣柜干嘛?总读过《新概念英语》,听说过一句英谚:衣柜里的骷髅——家家户户都有见不得光之处。夜半无人,屋里有一个锁死的衣柜,再说是空的,也架不住浮想联翩:呀,里头说不定有……你怕也不怕?何况她。
  没本事把衣柜藏好,还聒噪抱怨女人幼稚,啊呸,笨。

  相亲这样庸俗的事

  这段日子,相熟的小美眉不太开心,问她,说是被逼婚。我倒吃一惊。原来她母亲的同事给她介绍男朋友,她一听这么老土的事情居然找上她,当即回绝,那位阿姨不气馁,又打了一次电话给她,把男人说得天上有地下无,小美眉一动心——随即把自己斥回去,回绝得更干脆。
  我听后简直是捶胸顿足,比她还着急:这是一个机会呀,怎么可以放弃。阿姨替你做媒,当然是觉得你宜室宜家,才隆重推出,难道你没有被猎头公司看中的惊喜?猎头铁律,一定是撬到待遇更好的地方,一样的,从小看你长大的阿姨,难道会给你挑差男人?你在外面自己遇到的,还不见得如这个呢。
  说着说着,我自己都觉得有张媒婆或者李妈妈之风。钱钟书说:做媒和做母亲是女人的两个基本欲望,看来不差。
  男女相悦,为性为钱,另当别论。若为婚姻……人人的生活圈子都有限,自己认识异性的途径屈指可数:同学、同事、邂逅而已,再加一个新起之秀——网恋。
  理论上来说,读书时代男女朝夕相处,梁祝之遇应该比比皆是,事实上人人回想自己的高中大学时代——初中以下还蒙昧未开,不消提起——觉得青蛙恐龙比比皆是,《流星花园》里一校园满满的帅哥美女我从来没遇到过。
  同事更不消说。公司里照例会有整天讨论老公小孩儿的八婆,到处吃女孩儿豆腐的中年帅哥,偶尔遇到几个适龄未婚的,可是这么个竞争社会,凤辣子说得好:谁不是乌眼鸡似的。乌眼鸡没有性别,当然更不能恋爱。
  在街角与谁一撞,当然撞得电光石火,一部长篇都市言情剧开麦拉……但我只被自行车撞过,并且撞了我的人,迅速逃逸,我追他不上,徒呼奈何。
  网恋呢?最糟糕的情况,就是那和你谈情说爱的,不是人,只是一只坏脾气的狐狸——还没来得及变成人样。
  这样看来,相亲好处千百般:相亲双方都很清楚自己来做什么,已经保证了是有效交流;相亲既然是人介绍的,不见得都知根知底,多少也知道一点儿,信用门槛已经被人为提高,当事人设防度数可以降低一点儿;介绍人也不会失心疯,把条件极不般配的男女扯到一起,交易平台相当,交易成功率提高;约会强暴的危险仍然有,但绝对降到最低,他不给你面子,难道不给张姨王姐一个面子……
  咦,我在做什么?我在谈论相亲,像讨论银行最新推出的一款信用卡。但其实有什么不同?婚姻,也无非是我们人生的一桩投资项目,而相亲,绝对是低成本高效率。
  庸俗吧?但那没有人生质地的浪漫,不过是轻浮。

  我的俊冤家

  当你冷静地说:他很成熟,可以包容我;他收入不错,我不用承担供房的压力了;他是金老公,我是女白领,我们会成为超白金组合……这没什么不好。你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任何事业,哪怕仅仅是男女相悦,都需要这样清醒的头脑、明晰的理智和决断力。
  但,如果我们在讨论爱,我必得承认,爱是一桩情不自禁的事。
  我的爱,常常从肉身开始。我一向爱美丽的脸孔,爱他在烈日下挥汗如雨如黄金珠链坠地,爱他在游泳池浮沉的后背是鱼强健的鳍,爱他年轻的、永不疲惫的身体。
  我也爱性感的头脑。学识非常打动我,我自己喜欢闲来抛书三千卷,也乐于聆听有趣的、有见地的谈话。哪怕无知,哪怕非常幼稚,但里面藏着智慧的火,如钻石睡在煤脉里。我会温柔地伏下身去,以我单薄的双手来发掘,不介意指甲会裂开。
  而更多的爱,以基因的神秘驱使。生命中有些注定的人,蓦然遇见,忽然嗅到灵魂深处海的气息,那是醚的香。荷尔蒙替我作出了决定,而我无能为力。
  像所有人一样,我试图爱得理智不悔,年纪、金钱或者地位,对我都是吸引,我承认我不是所谓的性情中人,我也永远在衡量比较。但说到爱,爱是另一件事。而我也从来没遇到过大富或者大儒,他某一方面的所有,已经敌过他一切的所无。
  这样,我就想起了潘金莲。她不过是一个有口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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