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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飞专挑辞典里好听的词汇,一古脑地抛给程军。程军听得心花怒放。于是,他决定将承兑煤窑的事交给吴晓飞去办,让吴晓飞的中介所再办一项业务。
吴晓飞没有辜负程军的期望,他采用了轮番压价法。他派出三路人马,携带现金,在一个礼拜之内,先后分头与煤窑主人谈判。这走马灯似的购物者,均以压低原价一万元的价格盘进。而且,现金兑现。
这第一路人马,煤窑主人的态度是强硬得毫不动摇的。第二路到来后,主人开始犹豫、开始思考。而第三路人马,使主人彻底丧失了信心,心里认定客人提出的价格是合理的了。这种给主人造成错觉之后再进行真正的谈判的方法,是吴晓飞屡试不爽的。他成功了,他用比程军原议价格低八千元的价格,盘进了该煤窑。
当程军的这座煤窑择吉开张时,吴晓飞是他当然的座上宾。后来,又做了该煤窑的经理。就这样,他跟上了程军程老大,成了他的“师爷”,成了他的左右手。
他这次趁程军投身北线,无力旁顾之际,拉出吴庆兰,用她钱袋中的资源,用这市场销售中突然出现的良机,大捞一把。对于吴庆兰,吴晓飞有些欣赏。她那么钟情,天生的一个情种。有时他也想,我要也有这么一个情人就好了。因为她除了情之外还有钱。钱是什么?钱是事业的基础,追求成功的台阶。
正在想着这个俏丽而富有的女人,吴庆兰已走了过来。今天她穿着一套藕荷色的西装,雪白的衬衣上系着一条黑色的领带。长发披肩,像高山流泻的瀑布。柳眉杏眼,像戏中的花木兰。
这次和程军相聚在异乡,她还是感谢吴晓飞的。她感谢吴晓飞的良苦用心,感谢他的十分得体的做法。所以,她对这位相貌英俊、举止潇洒的吴鬼,还是满有好感的。她称呼他也是很亲切的:“晓飞,在想什么呢?”
“我在想,大哥的事业如日中天,嫂嫂什么时候即位正宫?”吴晓飞半是戏谑,半是玩笑地答道。
一语切中吴庆兰下怀。自从搬进程公馆,了却了她一直缠绕在心头的一缕情丝之后,她的失落感却越来越重。首先是孟梅的冷脸,其次是她这没名没份的地位,使很多人和她都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因此,她长叹一声:“我还想搬出那个地方呢!”
吴晓飞一怔,随即他又模模糊糊地发现,机会来了!虽然,这机会是什么,他也一时说不清楚。但潜意识中他的确感到了这种机会。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潜意识中这个模模糊糊的发现,在以后不长的时间里给他以及程军带来了灭顶之灾。
可当时,吴晓飞只是得体地答道:“大姐,不顺心吗?”
吴庆兰说:“大哥好做,小嫂子难当呵。”她的脸色布满阴霾。
吴庆兰,从不讳言她和程军的感情,她也不惧世俗的流言。因为阴差阳错,她和程军有缘无分,到今天,能做他的小妾也就认了。可是感情是一回事,实实在在的生活又是一回事。她吴庆兰也是百万富婆,也是拳头上跑起马的人。凭什么要去看别人的冷脸?她很烦恼,也无处发泄,她原本充实的心灵变得越来越空虚落寞。
她经常跟吴晓飞出来跑东跑西,觉得这个人倒挺干练,也很机警,而且还善解人意。她对吴晓飞的好感是与日俱增,出自内心的。
吴晓飞看到吴庆兰抑郁的情绪,好像是宽慰她似的,自然地将一只手放到她的肩上:“大姐,人生难哪,朋友千千万万,知己能几人?”
吴晓飞一句话,将吴庆兰难过的心绪拉近了许多。
吴庆兰千里迢迢返回她的故乡,这里已少有亲人。她惟一的精神支柱就是程军,就是和程军那不变的恋情。可岁月沧桑,不变的恋情,抵御不了春夏秋冬千变万化的人生现实。程军已有了孟梅,孟梅像一座难以攀越的山峰耸立于她和程军的感情路上。她感到十分压抑。
吴晓飞适时关心的语言和他的人,就如在她那充满压抑、布满阴云的心灵上空裂开了一道云隙,常有温暖的阳光射进。特别是吴晓飞那高耸的前额下那一对有些发蓝的、淡淡的却又深邃的眼睛,常常使吴庆兰的心头滚过一丝慌乱。在长山市,在程公馆,在程军团伙,吴庆兰觉得吴晓飞是惟一可以作为朋友的人。
“晓飞,等有机会,大姐出钱和你到南方去做生意挣点大钱,也好早一点出人头地。”吴庆兰发自内心地说道。
听到这句话,吴晓飞心中像灌了蜜般舒服。他千方百计接近吴庆兰,要的就是这句话,等的就是这一天。
吴晓飞回头喊马龙:“马龙,你照管好这里的场子,我和大嫂去去就来。”
在卡车上监督发奖的马龙挥挥手说:“你去吧,这里有我。”
吴晓飞一只手推着吴庆兰的肩头,半拥着她推出三角广场。吴晓飞知道这小城的一端有个阿里郎酒楼,不但菜肴风味别致,而且在它的二楼雅座里,可以隔岸观赏鸭绿江边的异国情调。他领着吴庆兰登上这座酒楼,在靠窗的一侧,找了一个火车座。几盘精致的小菜,一瓶临江小烧,自然地拉近了两人本已很近的情感。吴庆兰豪饮,半斤白干下肚,脸上飞起了红晕。两个黑宝石般的瞳仁,仿佛浸在了水里。
吴晓飞也是个“高阳酒徒”,喝干了瓶中酒,又高叫一声:“来酒!”
异国他乡、酒酣耳热、孤男寡女,哪有贞节可守?且在程军一伙眼里哪有道德可言?眼看着,吴晓飞的手已将吴庆兰温热柔嫩的小手紧紧攥住。
突然,马龙的一个手下气喘吁吁跑到楼上:“吴哥,出事了,有人要砸我们的场子!”
第二章 北线工程风尘里的女人
董倩是个歌女,是个普通的歌女,也是个普通的女人。
在歌厅里,在白杨歌厅那昏黄而黯淡的灯火下,她结识了吴晓飞。结识了这个风流倜傥、举止潇洒的吴哥之后,她感觉靠上了真正的男人。因此,在天龙宾馆里,她用尽了她在风尘中学到的一切手段,侍候得吴晓飞五体通泰。
她甚至幻想有一天能嫁给他,因此,她从不拒绝吴晓飞的一切要求。哪怕是吴晓飞把她当做礼物,送给任何人。董倩能认识程军,纯粹是吴晓飞的一厢情愿。他想将董倩送给程军的同时,让程军领他一个大大的人情。
他在天龙宾馆里和董倩云雨之后,煞有介事地告诉董倩:“我给你介绍一位大哥,他一句话就能改变你的现状。”
“什么大哥?能比你还厉害?”在董倩眼里,吴晓飞能抬手之间甩出888元,能在天龙宾馆喊一嗓子就开一个房间,这就是神通够大的人物啦。
“我和他不能比,他是我的大哥,我是他的老弟。他可以呼风唤雨,我只能为他摇旗呐喊。”
实质上她也认识程老大,她是在特殊情况下,偶然的机会,认识的程老大。
白杨歌舞厅永远是笙歌漫舞,永远是七彩缤纷的灯火,永远是醉生梦死的情调,永远是欲仙欲痴的氛围。
可有一天,这情调、这氛围荡然无存。其原因,就是程老大出现在这个歌舞厅。
他醉了,他很少喝醉。但那一天他的确喝醉了。他狐狸般的狡猾,狼般的凶残全没了,只剩下狮子般的狂妄。
他是闯进歌舞厅的,带着王星海和苟连君还有犬组的部分人马。一色的平头,一色的黑衫,一色的气势汹汹。
闯进歌舞厅的程军,一屁股坐在雅座上。王星海、苟连君一左一右坐在他的身边,而其余的人环绕而立。其阵势使所有的客人屏住了呼吸。只有乐队还在头不抬眼不睁不间断地向空间散发着悠扬的乐曲。
“住!”一声怒喝从程军的喉咙里发出。王星海立刻冲上前去,一拳将架子鼓捣了个窟窿。一刹那间,戛然而止的乐曲使剩余的空间顿时凝固起来,变得十分压抑。有人承受不了这压抑,已经开始向门外溜走。一切不幸就要开始的时刻,老板出现了。经验丰富的白杨歌厅的老板,他脸上挤满笑容,急步走到程军面前,微微鞠躬的同时,开口说道:“老大来了,小弟该死,没有看到,真是对不起,对不起!”随即,他挥手向后喊道:“咖啡,咖啡,给程哥上咖啡。”
老板的谦恭,使程军被酒精烧得乱蹦的心脏得到了缓解。他将小姐端来的咖啡一胳膊扫到了地上,手指着把门的保安说:“明天,我不希望在这里再看到他!”
老板点头回答:“好说,好说,明天就换。”
听到这样的回答,程军二话不说,站起来扬长而去。王星海、苟连君和犬组的人马也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走出歌舞厅。歌厅老板立马追出老远,将两条三五烟塞到苟连君手里,口中连说:“再来,再来。”
这一切,董倩都看在眼里。她看到平时对她们飞扬拔扈的老板,今天变得如此恭谨,而程军又如此骄横。她心中对程军是又畏惧又羡慕。
第二天,那个保安员被辞掉了。一个忠于职守的保安员,被一群流氓砸掉了饭碗。
董倩在社会底层混,倒是朝思暮想有这么一个靠山。有程老大撑腰,她在白杨歌厅就会坐头把交椅。哪一个歌女敢比她走红,她马上就可以让她滚蛋。即使老板也得对她另眼相看。
吴晓飞从董倩眼中看出了她的欲望,他心中暗骂,到底是个人皆可骑的婊子!
可连吴晓飞也没想到的是,程军对董倩根本就不屑一顾。在蓝月亮酒吧,吴晓飞携着董倩,附在程军的耳边说:“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