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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WHO派出了多名科学家,这些科研人员除分析标本、寻找病因外,还在CDC网站上公布以上措施及相关信息。美国《科学》杂志2003年5月1日刊登了两份“非典”的病毒基因组序列研究论文,这是首批经过同行评议的“非典”病毒基因组序列研究结果,其中一份是以CDC的科学家为主完成的。
从2003年3月中旬开始,政府卫生主管官员每隔三四天就举行全国性的电话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公众通报SARS在全球和美国的流行情况以及最新防治进展。为了控制传染来源,CDC的工作人员还在一些主要机场向准备前往疫情的国家的乘客发放紧急健康通知卡,该卡以多种文字告知施行者他们有接触SARS的可能。CDC的应急行动中心主任格尔伯西博士早些时候在美国国会作证时曾表示,美国对传染病暴发的监测和反应能力近年来确实有很大的提高,但SARS的出现再次表明,传染病仍然是全球性威胁,美国必须继续巩固其公共卫生体系。她说:“不论什么疾病,强有力和灵活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都是最佳的防御。”
城市减灾忠告他山之石,可以攻玉(3)
俄罗斯应急防御对策
1。俄罗斯公共卫生应急机制
俄罗斯紧急状态下的卫生防疫由卫生部统一领导,各州市等行政区的紧急防疫工作由当地卫生防疫委员会组织实施。该委员会由地方政府行政首长担任主席,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领导担任副主席。委员会组成中还包括内务部、国防部、安全部等强力部门代表,以及交通、民航、农业等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
该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对限制病毒传播、消除病源地区致病根源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保障各项措施得到全面及时的落实;针对疾病流行状况进行人员检疫;制定防治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定期听取防治单位和专家的情况报告;向上级机关提供信息;对落实防治计划给予行政组织保障;动员一切必要的力量和手段用于防治工作等。为及时有效地对高危传染病流行进行控制,在紧急状态预警和防范框架内,还成立有一系列专门机构,其中包括防疫行动大队、应急预防援助大队、传染病应急预防援助大队、特种防疫大队和防疫调查小组等。俄罗斯的卫生防疫机构是前苏联时代留下来的各种功能比较健全的卫生部门,它由一系列垂直性的权力机构所组成。其主要防疫部门有卫生防疫监控中心、传染病防疫站和鼠疫防疫站。俄罗斯全国共有2500个此类机构,从业医护人员有13万。
俄卫生防疫机构为三级管理模式:第一级为国家卫生防疫中心。从1996年开始,卫生防疫工作由卫生部卫生防疫司承担。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全国性的卫生防疫工作;管理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协调各有关部委之间及与各地区之间在卫生防疫方面的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卫生科研等。
第二级为州卫生防疫中心。其主要职能是监督管理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卫生防疫工作;汇总并分析居民卫生状况信息;对公共卫生状况进行监测等。
第三级为基层防疫中心。主要分布在城区、农村等居民区内,其主要职能是:收集、整理、分析居民卫生状况的有关信息;监督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卫生防疫措施的执行。
对公共卫生状况进行监测是各级各类卫生防疫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国家卫生防疫中心建有多级自动化信息系统,主要职能是收集、整理、分析居民卫生防疫状况,对有关疫情进行预测并编制疫情发展图表,收集、整理、分析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情况。
俄卫生防疫部门的资金来源为同级预算和预算外基金。但现行法律规定,卫生防疫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下级单位的人事权由上一级卫生防疫部门掌管,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卫生防疫部门独立开展工作。
1998年俄国家杜马制定了《关于国家卫生防疫形势的决定》,并据此提高了联邦预算用于防疫的专项拨款制定和颁布了《传染病免疫预防法》。
1999年颁布的《居民卫生防疫法》,更是对有关卫生防疫措施的组织与实施,对俄罗斯领土的卫生防护、限制措施(检疫),对传染病人应采取的措施、预防疫苗接种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同年还制定并颁布了《高危传染病预防工作及强制预防接种清单》。
2000年制定并颁布了《国家卫生防疫部门条例和国家卫生防疫标准条例》、《公共卫生监测条例》等法律文件,对卫生防疫部门落实《居民卫生防疫法》的职责及防疫形势监测办法做出了具体规定。
这一年还制定和颁布了《食品质量与安全法》、《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法》、《饮用水法》,为保障公共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2。防治传染病的主要原则及措施
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的组织与实施,以保障居民生命安全与健康为基本原则;对高危传染病的预防、预警和防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确定病源及主要发病地区的程序:(1)根据流行病征兆,分析疾病发病状况和病毒结构,确定传染类型和传播渠道;(2)详细了解发病地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和感染情况;(3)对病毒进行实验室研究,并考察病源地区社会经济及自然状况,最终确定发病原因。
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对传染性疾病和大面积发病地区的情况进行预警;对输入性传染病输入状况进行预警;对传染病输出状况进行预警。
发现、收治高危病人;对病人进行初始隔离、后续确诊;紧急发布有关病症及病人信息。对发病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观察,采取检疫或必要的限制措施,发现、观察、隔离与病人有过接触的人员;限制一切交通工具出入或通过疫区,对致病外部环境进行无害处理,在发病地区进行消毒和杀鼠灭虫等清洁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紧急预防措施。
对食品和饮用水进行卫生监测;对牲畜和畜牧业产品进行卫生检疫;对所有疑似患病人员进行隔离及医学观察;对因病死亡人员进行尸检并妥善埋葬;做好卫生宣传工作。
对传染病人进行医疗疏散的原则。如病人在疫区,应就地治疗,不疏散到其他地区;传染病病人应送到传染病医院治疗,传染病医院应在疫区附近修建。对传染病人进行分类诊治。在门诊阶段即应将传染病患者作如下分类:第一类,呼吸道和肺部病患者;第二类,肠胃道及消化器官病患者;第三类,中枢神经病患者;第四类,皮肤及黏膜病患者;第五类,综合症患者。应将不同的病人分配到相应的传染病医院,包括军队传染病野战医院、军队高危传染病野战医院。对第一类病人需采取最严格的防范措施。
3。俄近期防范SARS的举措
自2003年3月以来,随着SARS在越来越多的国家肆虐,为了防止SARS在俄罗斯出现,俄联邦和莫斯科市政府均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防范措施。除先后成立了预防SARS的指挥机构,并由政府首脑亲自挂帅外,还出台了多项防范措施。
到2003年6月份,俄已关闭了与中国、蒙古边境60%的关卡;严格控制疫区人员来俄的签证;对来自所有国家的入境人员进行必要的医疗检查,并由俄军方的医疗机构参与此项工作;要求俄医学界的专家学者积极从事有关科研,并扩充专门的实验室体系,研制疫苗和药品;建议本国居民尽可能取消前往SARS疫区的计划,实施旅游限制;俄民航当局暂停往来中国包括香港和台湾的定期客运、货运和邮政航班;加强对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人群聚集的地方进行专门消毒和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为此,俄交通部在卫生部及各地卫生机构的协同下,一个月之内花费了2亿卢布实施一整套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