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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可以从他所有的作品中分离出三种价值,也就是乔伊斯其人的三个特点:他的骄傲,他对别人的藐视,他的抱负。在《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将近结束时,这三个特点表现得极为明显。主人公斯蒂芬·德迪勒斯性格骄傲,因而孤独、自负;他看不起那一群比他富裕的同学,因为他们在感情上和智力上比他低下;他给自己定下的雄心大志不是当主教、法官或将军,而是要紧抱住“世界上尚未有过的美好的东西”。他将成为独特的精神领袖;他将离开爱尔兰“去在我灵魂的冶炼场里锻造尚未产生的我们民族的良心”。斯蒂芬·德迪勒斯或多或少是乔伊斯本人的准确写照;但作者在生活中选择了更为孤独的抱负。当浪迹于意大利、奥地利、瑞士和法国之际,他继续写他青年时代的都柏林并回忆爱尔兰人的声音,但是他差不多忘记了正在革命的冶炼场里锻造良心的爱尔兰民族。他选择了另一种命运。就像来自科西嘉的拿破仑登陆,就像科尔特斯或皮萨罗进军高地,乔伊斯给自己提出了自我扩展的任务:他将成为一位天才!——他将创建一个帝国,他将创造出一部天才的作品。
他并无超人的智力资源可供他支配,而物质资源则几乎一无所有。他出身于一个随着爱尔兰一同败落的家庭;他在整个青年时期都很穷,可说是极端贫困,而且不受欢迎。他异常敏感,但也并不比其他五六位爱尔兰诗人更敏感;他思想敏捷,但他的某些耶稣会教师也堪与比拟;他很有学问,但这种学问也并不是任何勤奋的学生所不可能获得的。但是他耐心、固执—— 一经选定了目标之后,他愿意把一切困难置之度外;他是个异邦人,身无分文,身体虚弱;欧洲正在他身旁崩溃,一千三百万人死在战壕里,一些帝国倒塌了;他关上窗户,继续工作,每天十六小时,每周七天,他写作、润饰、发挥。在我们看来,他所取得的成就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事。他骄傲,藐视别人,雄心勃勃——这些特点继续在《尤利西斯》中明显地表现出来。在这里斯蒂芬·德迪勒斯的骄傲又一次超越于都柏林的公众之上,特别是超越于巴克·马利根所代表的都柏林知识界之上;在这里作者对世界和他的读者表示轻蔑——就像故意粗鲁待客的主人一样,他不考虑读者要求关心的心情,不迁就读者的理解能力;在这里有着雄心,不是和同时代的任何小说家相较量的雄心,不是和某一民族的现代文学的任何作家相较量的雄心,而是和一切西方文学之父、欧洲民族的首席诗人相较量的雄心。
现在,这个二十世纪的穷苦少年征服了他的秘鲁,写出了他的天才之作。我们不属于那种把他和荷马相提并论的热衷者,但是有一点至少是可以肯定的:可能除了马塞尔·普鲁斯特之外,活着的作家中没有人能在深刻、丰富、复杂或广博方面和乔伊斯相比。他的成就促使我们前进;他的雄心使我们较小的雄心也沾上了尊严的色彩。但很明显,他写成《尤利西斯》是付出了代价的——他少吃了多少顿饭,放弃了多少欢乐?写出了一部杰作的人是怎样生活的?
我们把他作品中的段落和从关于他的杂志文章中收集来的错误资料、咖啡馆里的零碎闲谈,以及获准同他会见的人的谈论拼凑在一起,结果所得出的画像,即1923年的乔伊斯画像,并不完全令人愉快。这位伟大人物住在一家廉价的旅馆里,这旅馆虽非肮脏破旧得可以入画,却也拥挤杂乱、使人感到沉闷压抑。他面临像荷马一样双目失明的危险,而且由于忧郁症加剧了他的病情,他那微薄的收入大半用于医药。他没有智力上与他相同的人可以做伴,与他交往的人是些家庭好友,要不就是崇拜他的弟子。除了与文学和歌剧有关的事情之外,他的见解都是第四五流人士的见解。他似乎放弃了生活中的其他一切来满足他的雄心。他似乎达成与浮士德相反的交易,出卖他的青春、财富和一部分普通人性以求增长他心灵的骄傲。
经他同意和我会面之后,我到他的旅馆里去。他在一间房间里等候我,这间房间看上去阴郁发霉,红色厚绒的家具在关闭的百叶窗后面的昏暗中好像已经发酵。我看见一位身材颀长、形容消瘦的人,苍白的额头高耸,戴着一副黑眼镜。薄薄的嘴唇上,皱纹累累的眼角处明显地表现出一种痛苦的神情,使我忘记了我来时准备好的问题。我只是来会见一位需要帮助的比我年长的人。
“有什么我可以替你做的事吗,乔伊斯先生?”我说道。
是的,有些事我可以做:他没有邮票,他身体不好不能出门,又没有人可以替他跑腿。我出去买邮票,走到街上时我感到松了一口气。我想,他成了天才,可是这种天才有些冷冰冰的,冷得就像告别时所触碰到的他那细长、光滑、冰冷、像潮湿的大理石似的手指一样。
埃兹拉·庞德的画像比较不那么使人害怕,因为与其说他是以自己的作品而著称,不如说他以引荐其他作家并向愚蠢的公众出击而著称。他所起的作用似乎是个教师(就这个词的双重意义而言)的作用。他责骂公众,从而教育了公众;他经常向公众介绍新的作家以供赞赏,介绍新的古典读物和新的、更严格的规则来评价诗歌。格特鲁德·斯泰因说他是个“乡村解说员,如果你是个乡村,他就是个极好的解说员,但如果你不是个乡村,他就不是个好的解说员”。斯泰因小姐本人很少费心作什么解说,虽然她喜欢有年轻人坐在她的脚边,而庞德对年轻作家的影响不免使她妒忌。庞德的影响广泛而且是他应得的。他不仅向作家们提出极有帮助的忠告,而且经常试图把他们组成具有各自的宣言和各自的刊物的小组或流派。这就是他可能被称为教师的第二层意义。
他在伦敦开创了意象派,在他把这名称让给艾米·洛威尔之后(洛威尔丢掉了“意象”这个词里的一个字母“e” ①,连同这个字母他也丢掉了这个小组据以创建的大部分原则),他又集合了一批旋涡派分子,形成了一个小组,直到大部分成员应征服兵役为止。除了这些受庞德的鼓励而组成的正式小组之外,他还有一批朋友,其中包括我们时代一些最伟大的诗人。他们尊重庞德,因为他们觉得他表现出对文学的无私献身精神。他为使其他作家的作品得到承认而奋斗,而就在这时他自己的许多作品却没有机会发表。他还为别人弄到经济资助,这些经济资助他本不难作为己用。在他创作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他赚的钱几乎不比英国做散工的人多。他经常说,“如果我接受的钱比我所需要的多,不啻是个寄生虫。”
1921年,当他离开伦敦到巴黎去时,他的经济情况有些好转。在随后的两年中我去看过他好几次,但我能回忆起来的是最后一次访问,那是在1923年的夏季。那时庞德住在卢森堡花园附近的田园圣母街70号甲的庭院里的pavillon①或消夏小屋里。我到达时,他那里有个目光执着、留着牙刷小胡子的大个子年轻人,庞德介绍说他是欧内斯特·海明威;我说我听说过他。海明威像中西部的人那样缓慢地露齿而笑。他那时为国际新闻处工作,可是谣传他的一些短篇小说已写成了手稿,而且庞德把这些小说说成是美国文学中的新鲜事物。那天下午,海明威没有谈起那些小说;当庞德对文学界发表议论时,他似乎用眼睛听着。不久,他站起身来,和庞德约好下一天去打网球就走出门外,他像拳击家似的用脚掌走路。庞德继续发表长篇大论。
《流放者归来》 第三部分《流放者归来》 圣徒传选读(3)
“我发现了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戏剧的真相,”他一面说一面翘着胡子走进凉亭后间不见了;他总是在发现真相、内幕消息和简单的道理。过了一会儿,他拿着一本虫蛀的皮面装订的对开本走了回来。“都在这里面,”他一面拍拍这卷书一面说,“全部是从这些意大利国家文件里剽窃去的。”
这番话似乎过于语无伦次,我出于礼貌只好让它过去不提出异议。“你自己的作品怎么样了?”我问道。
庞德把书放在堆满其他书籍的桌上。“我设法不重复自己写过的东西,”他说道。他开始走来走去,身上穿着红色晨衣,突着红胡子就像古希腊战士的胡子一样(或者说像狐狸的嘴一样),我后来这么想。他没有大文豪的架子。迷人的是,他不故作尊严,而是信口畅谈起他的写作生涯来了。
他二十二岁时写了一首题为《好伙伴之歌》的诗,这首诗为人广泛讨论,并且甚至在《国际主日学校》转载。这是那种男子气概的歌谣中的第一首,梅斯菲尔德后来开拓的就是这种风格的诗,而庞德自己本可以对此作一番发掘的——他说道,“写了这首关于基督的歌谣之后,我只要写关于詹姆斯、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同样的歌谣就可以发财致富。”如果他没有跌进标准化的深渊,部分原因是他没有看见这个深渊。相反,他在1908年到英国去开创新的生涯。
他仍然相信他离开美国是正确的。美国就是三十年前的英国。美国就是去掉了五十位最有才智的人的英国。美国在庞德的诗在英国结集成书之后,才在杂志上发表他的诗。也许他在英国受到的过早的赏识把他引入了歧途;也许过早的赏识在一段时间里使他情愿写那种友好的评论家期望他写的诗。他费了三年时间研究牛津英语之后,才知道他是在浪费精力;才知道英语不是拉丁文,你写的英语应该是你所说的英语。
他1912年发表《回击》之后,失去了不少英国读者。公众不愿意感到惊异,而这些新诗却使人惊异,甚至有点使人震惊;这些诗证明庞德并不仅仅是一位男子气概歌谣的作者,或仅仅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