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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作者:易中天-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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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夫很强霸,那么,不管妻同意不同意,也不管妻有否子嗣,他都可以照样纳妾;同样,如果妻很强硬,那么,夫想纳妾,也就永远只是梦想而已。 

  

抗拒丈夫纳妾而最为有力者,大约在汉魏六朝。比如东晋的谢安,喜欢歌舞音乐,每以妓女相随,后来竟动念要纳妾,无奈其妻刘夫人立场十分坚定,坚决不予同意。岂但不同意,实际上谢安连口都不敢开。谢安的侄子外甥们知道了,便到刘夫人那里去做工作。做工作的办法,是谈诗,说《诗经》写得真是好呀,关雎、螽斯,都有“不嫉之德”。刘夫人当然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便问:这诗是谁写的?众人答,是周公写的。刘夫人便点头说,这就是了!周公是男人,当然这样写。如果是周婆做诗,你看她怎么说! 

  

智哉刘夫人也!真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什么“不嫉之德”,全是为男人着想的,何曾想到过女人的权益和情感?诸侄碰了这个钉子,再也无可奈何。而谢安虽然位高权重,居太保职,赠太傅衔,但也同样无可奈何。 

  

由于汉魏六朝时,妻们的妒性都很强烈,夫们不少都夫可奈何,刘宋的明帝没有办法,只好叫虞通之撰写了一本《妒妇记》,希望能做点教育工作。 

  

虞通之所撰《妒妇记》一书,记载了不少类似刘夫人拒绝同意谢安纳妾的故事。不过,最出名的“妒妇”,还是段成式《酉阳杂俎》中的刘伯玉妻。 

  

刘伯玉妻姓段,字明光,是西晋太始年间人。刘伯玉这人,看来有点莫名其妙,很喜欢在妻子面前朗诵曹植的《洛神赋》,朗诵完了,还要大发感慨,说是“娶妇得如此,吾无憾焉”!终于有一天,段明光女士忍不住了,说夫君为什么要如此抬举水神而轻视我呢?我要是死了,还怕不会变成水神?当天晚上,段女士便投河自尽。死后七天,托梦于刘伯玉,说夫君不是爱水神吗?我现在就是水神了。梦醒后,刘伯玉幡然觉悟,从此终身不敢过河,而段女士自沉之水,也就被当地人称为“妒妇津”。据说,年轻漂亮的女子一过“妒妇津”,河上便会骤起风波,而衣陋貌丑者过河,河上便风平浪静。所以,当地有一句民谚,说:“欲求好妇,立在津口;妇立水旁,好丑自彰。” 

  

段女士是妒及死人,荀太太则是妒及男人。据南朝沈约《俗说》云,荀介子为荆州刺史,而荀太太为了监视丈夫,竟整天呆在丈夫书房里,来了客人便躲到屏风后面去。有一次,一位年轻貌美的桓参军来访,公事说完了,又多说了几句闲话,不料荀太太竟在屏风后面叫起来:桓参军呀,你会做人不?公事都谈完了,怎么还不走?弄得桓参军好生狼狈,只好拔腿就走。 

  

有时,老婆醋性太大,还会惊动皇上。比如刘宋明帝朝尚书右丞荣彦远的妻因为吃醋,大打出手,伤了尚书大人的脸。明帝问:“我为治之,如何?”荣彦远随口答道:“听圣旨。”结果,皇帝当晚就赐药,把他妻子杀了。另外一位大臣刘休的妻子也是酸性颇大的人,明帝便亲自赐妾与刘休,并打了刘休正妻王氏二十板子,又命令刘休在宅子后面开一间小店,让王氏到店里去扫地。明帝如此处置,不但因为他本人极其憎恶嫉妒,也因为妻们的嫉妒,已对“男尊女卑”的封建伦常造成了冲击,所以非治理整顿不可。 

  

其实,嫉妒在两性关系中,是一种很常见的心理。然而,中国人却把嫉妒全归于女性(这两个字皆从“女”,就是证明),甚至认为是女性不应有的心理,便不能不说是男性的霸道了。 

  

纳妾一事,既然为封建礼教所容许,则妻之妒夫纳妾,成功率也就不会很高。于是,妻们只好退而求其次,在妾进门后,极力进行排挤、压迫、摧残甚至谋杀。 

  

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贾琏之妾尤二姐,实际上便是为王熙凤所谋杀,其案情本身就可以单独成为一篇小说。历史上,正妻迫害、谋杀姬妾的事例也很不少。例如,汉武帝之后陈阿娇无子,便千方百计诅咒、残害那些生子的嫔妃。晋惠帝之后贾南风更为残忍,她一旦得知某位嫔妃怀胎,就用刀剖开孕妇肚子,把孕妇和胎儿一并处死,这就简直是骇人听闻。 

  

当然,明火执仗杀人者毕竟不多,更多的还是搞阴谋。比如战国时楚怀王夫人郑袖见怀王宠幸魏国送来的美女,便对该女说,大王不喜欢你的鼻子。于是,该女每次见到怀王,便以袖掩鼻,希图得到怀王宠爱。谁知郑袖早向怀王进谗,说魏女嫌恶您身上的气味。结果怀王大怒,下令割去魏女之鼻,而魏女也就从此失宠。 

  

如此看来,妻妾之间的矛盾,真可谓你死我活。惹事生非、挑拨离间、装神弄鬼、以假乱真、落井下石、借刀杀人……,但凡政客间用得着、朝廷里用得上的手段,在这里也都有用武之地。实际上,中国古代的宫廷斗争和家庭斗争,原本就有极为相似之处,即都是争夺一个男人的斗争,只不过将相们争的是国君,妻妾们争的是夫君罢了。但是,目的却都一样,即排挤他人,独享其宠。 

  

这是一场旷日持久而又劳神费力的斗争。不过,有条件纳妾者,大多家庭殷实,妻也好,妾也好,都用不着下地干活、纺织谋生。她们有的是时间,有的是精力,原本发愁日子没法打发,便正好用来倒闲话、惹是非、捅漏子、搞阴谋。弄好了,可以拔去眼中钉、肉中刺,弄不好,也可以出出所、泄泄恨,至少也能开开心、解解闷。在那些人丁兴旺、妻妾成群的大家族里,除地位太低不敢参与、性格懦弱不愿参与者外,其他人对这种内部斗争,大都十分地热衷。 

  

不过,在这场斗争中,妻与妾的态度和手法又往往是不同的。一般地说,妻的态度和手法是“以攻为守”,即通过打击、排挤妾来保住自己的地位;妾的态度和手法则是“以守为攻”,即通过不断巩固自己的荣宠来实现打击妻的目的。因此,如果说“泼醋”是妻的常规武器的话,那么,“争宠”便几乎是妾的基本方略。 

  

“宠”这个词,本意是尊崇、荣耀、恩惠等。《说文》说:“宠,尊居也。”《字汇》说:“宠,恩也。”不过,“宠爱”这个词,只用于尊者对卑者的爱。比如,君爱臣,则臣为“宠臣”;夫爱妾,则妾为“宠妾”。臣妾受宠,当然难免引起嫉妒。所以一来二去,宠字便带有贬义,而宠妾或宠姬也就难免和宠臣一样,成为众矢之的。 

  

其实,无论臣,还是妾,“争宠”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臣之于君、妾之于夫,有如奴之于主,都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这种关系,既不能解除,又不能颠倒,而臣与妾的生死荣辱,又全系于君与夫一身,不争宠,又有什么别的办法?更何况,妾与妻不同。妻的地位,受礼的保护。妻失宠,一般至多只是受到冷落而已,一个虚架子和假体面,大致上还是保得住的。如果她自甘寂寞,别人也就无可奈何。丈夫升了官,封诰命的还是她:儿子结了婚,受跪拜的也还是她。这些大场面,妾就上不了台盘。妾是没有一点身份地位的人。一旦失宠,就“一无所有”,甚至有可能被妻扫地出门,所以妾非争宠不可。 

  

然而,“宠”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宠是尊、是荣、是恩惠、是疼爱,怎么不好呢?因为尊、荣、恩、爱,都是相对于卑、辱、怨、恨。如果是“男尊女卑”,或许没有什么话说。但如果同是女人,甚至同是姬妾,却有的尊荣有的卑辱,有的得宠有的失宠,这口气,就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这还了得?那失宠的三千佳丽,哪一个在心里不恨得咬牙切齿? 

  

但是,宠虽害人,却又不可不争。争得了宠,尚有一日之尊荣;争不到宠,就什么也没有。所以,争得一天是一天。而聪明的姬妾,也都会在最得宠的时候,趁机向丈夫捞些好处,比如要一幢房子啦,多攒些私房啦,或者为自己的儿子讨个封号,要块地盘,谋个职事,留点遗产什么的,以为自己的退路。没有儿子和退路的,便在得宠时大肆挥霍,尽情享受,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固宠”。除了揣摩丈夫心理,尽可能地利用自己的容颜风姿、巧言令色,投其所好地去讨好丈夫外,严防丈夫再纳新妾,也极为重要。因为纳妾者多喜新厌旧,要他们爱情专一是决不可能的,而新纳之妾,肯定会“后来居上”。所以,一到这时,宠妾往往便会与失宠的妻妾们捐弃前嫌,握手言欢,结成新的“统一战线”,共同来对付那一时半会还摸不着头脑的“小娼妇”,而一场新的斗争便又会揭开帷幕。 

  

由此可见,姬妾制度是一种非常残酷、腐败、肮脏和不人道的制度。说到底,它只有两个内容,即男性对女性的欺侮玩弄和女性对女性的残杀迫害。无论哪个内容,都是罪恶。所以,姬妾制度是人类两性关系从野蛮走向文明过程中最不文明的东西之一。 

  

姬妾制度不但是对人性尤其是对女性的毁坏和摧残,而且即便对于封建统治秩序,也不是完全有利的。妻妾相妒、嫡庶相争,不但会破坏宗法礼教所崇尚的和睦安宁的生活秩序,弄得家无宁日,而且弄不好还会动摇国本。因为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是“家天下”制,皇族的“家务”就是“国务”,而帝位的继承又绕不过妻妾嫡庶这类问题。所以,历朝历代,都有因皇帝闹家务而弄得国无宁日的。最有名的,是明代万历朝的“立储”风波。万历帝的正宫姓王。据说十分地知书达礼,淑静端庄,深得万历生母李太后的喜爱,但与万历却不投缘,一直受到冷遇,也一直没有生育。皇后无出,皇帝也就没有嫡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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