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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专制帝王才能代表社会、国家和集体。正是因为儒家文化这种“社会”主义的性质和“集体”主义的性质,它才终于获得了中国政治统治集团的赏识和认可,孔子也才被历代帝王承认为圣人,并以自己的政治权力维持着它的至高无上的文化权威。中国古代法家文化和儒家文化的知识分子也就在这个统一的至高无上的文化权威的大下,可以到帝王这里来当官,来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不论儒家的知识分子自己有多少自私的考虑和多么狭窄的心灵,但他们的话语形式却都是极其“整体”的。每一个人说的都是“平天下”的事情,是帝王才需要考虑、需要处理的事情。
但是,到了鲁迅这里,到了中国现代知识分子这里,法家文化和儒家文化的神圣性质才开始受到有力地质疑。鲁迅说:“我出世的时候是清朝的末年,孔夫子已经有了‘大成至圣文宣王’这一个阔得可怕的头衔,不消说,正是圣道支配了全国的时代。政府对于读书的人们,使读一定的书,即四书和五经,使遵守一定的注释;使写一定的文章,即所谓‘八股文’,并且使发一定的议论。然而这些千篇一律的儒者们,倘是四方的大地,那是很知道的,但一到圆形的地球,却什么也不知道。”鲁迅又说:“孔孟的书我读得最早,最熟,然而倒似乎和我不相干。”这个“不相干”,绝不是鲁迅为攻击传统儒家文化造作出来的理由,而是鲁迅这代知识分子的实际人生体验。在这时,不仅儒家文化已经无法满足现代青年的求知欲望,而且也与他们实际的人生经历没有了多大关系。他们不但已经离开了儒家后裔读书做官的人生阶梯,甚至也离开了儒家文化的奠基者孔子、孟子的思想道路和人生道路。如前所述,孔子和孟子的时代,是知识分子刚刚产生而恰遇诸侯争霸的政治纷争的时代,政治为中国最早的知识分子提供了发挥自己才能的最大的空间,知识分子也为政治统治者提供了政治治理的经验和方案,从而构成了知识分子与政治统治的一而二、二而一的合作关系。这决定了中国后来的知识分子的基本人生道路和思想道路。为现实政权服务成了中国知识分子几乎惟一一项神圣的社会使命,它体现在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模式中。他们是以成为社会的领导者和思想导师(圣人)为己任的,是为作为专制帝王的谋士和助手设计自己的。但作为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知识”,已经不是维护现实政权的知识,甚至也不是当导师(圣人)的知识,而是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知识,是一个人在社会上求生存、求发展的知识。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必须有一定的知识技能,而这知识技能则是服务于社会的。在这里,个人和社会融合在一起,与政治只有曲折的关系而没有直接的关系。这样的知识不需要政治统治者的赏识和认可,甚至可以脱离开国家政权机关而直接与社会发生联系。鲁迅的《狂人日记》不是写给政治帝王看的,胡适的《中国哲学史》也不是为政治统治者提供的哲学思想。他们的文化是社会的文化,是在社会上传播也在社会上独立发挥作用的文化。他们不是作为社会的领导者、社会的导师或政治帝王的幕僚被培养出来的,而是作为社会的改造者和建设者培养出来的。这样的知识分子不需要个人的政治权力,也不是为现实的政治权力服务的。在他们的心目中,政治的权力已经不是一个被服务的对象,而是为社会服务的一种手段。独立的是社会,而不是政治。政治是可以变的,政权是可以变的,掌握政权的人也是可以变的,惟有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前途,是这个社会的成员不能轻视、不能抹煞的。他们不是作为社会的整体而存在的,而是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而存在、而发展的。他们不能代表社会。社会没有一个代表,社会是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组成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在这个社会上求生存、求发展,他们要在这个社会上获得生存和发展,就要有自己的义务和权利。这个权利和义务对于每一个公民都是相同的,他们所需要的权利就是社会上的一个“公民”所需要的权利。他们是站在一个社会“公民”的立场上感受、体验和思考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的。也就是说,鲁迅和他同时代的知识分子的人生道路与传统儒家法家知识分子的人生道路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们对于社会的理解和认识也与传统儒家法家的社会观念有了根本的不同。当他们带着这样的观念重新感受和理解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时,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残酷性才赤裸裸地展现在他们的面前。
迄今为止的中国知识分子,都还乐意从儒家文化那种大而无当的“整体”视角上感受人生和思考人生,乐意作为社会的导师为中国社会设计一个整体的发展方案,所以,他们对中国传统儒家文化还抱有多量的好感。岂不知任何一个整体的方案,都是以漠视大量个体公民的利益以及他们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做出的挣扎和努力为前提的。中国现代大量的知识分子已经落在没有政治权力直接保护的普通社会“公民”的地位上,而他们津津乐道的还是治国的方略、社会“整体”的需要,而他们却常常牺牲在自己为社会设计的整体发展方案中,正像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常常牺牲在自己为政治帝王设计的治国方略中一样。(文字狱里杀掉的并不都是反对政治专制和文化专制的知识分子,他们把统治整个社会的绝对权力交给了帝王,帝王则用这种权力把他们送上了断头台。)现代社会的发展不是按照知识分子为社会设计的整体方案进行的,而是在社会各个领域的社会成员的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合力中发展的。康有为、梁启超的出现整个地打乱了张之洞为中国社会设计的文化方案,孙中山的出现整个地打乱了康有为为中国社会设计的社会发展方案,陈独秀、胡适、鲁迅的出现整个地打乱了孙中山为中国社会设计的建国方略,毛泽东的出现也整个地打乱了蒋介石为中国设计的发展方向和政治前途……现代社会是一个没有固定的导师、没有固定的领袖、也没有固定不变的发展方案的时代。整个社会的发展有赖于社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精神追求和实践追求。对于一个已经落在了普通社会公民地位上的中国现代知识分子,首先需要关心的是一个普通社会“公民”在社会上应享有的合法权利。这是他们自己的“命根子”,也是整个中国现代社会的“命根子”。而只要从这样一个“公民”的立场上感受、体验和认识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我们就不能不感到,中国传统的儒法合流后的儒家文化实际是一个吃人的文化。它的吃人性不是孔子开创儒家文化的动机和企图,但却是它成为政治统治文化之后的必然结果。它的吃人性是建立在不承认人的个体性、不承认人的独立性、不承认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的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权利之上的。它不是把人视为社会的“公民”,而是要求人必须成为社会的“顺民”,而这种“顺民”则是甘愿放弃自己的自由、顺从权力的人。所有臣民都必须绝对地顺从政治帝王的意志,所有的儿子都必须绝对地顺从父亲的意志,所有的女性都必须绝对地顺从男性的意志。反抗这种意志就是犯法,社会就有予以惩罚的权力,以致剥夺其财产、折磨其灵魂、残害其肉体、消灭其生命。在这种专制主义的社会体制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中,不但历代都有被非人道地杀害了的社会群众和知识分子,而且以其威吓力量窒息着全社会的精神活力和创造精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鲁迅猛烈地抨击了儒家文化的残酷性和虚伪性,揭露了它的吃人的性质。鲁迅说“中国人向来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中国历史只有两种时代:“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筵宴的厨房。不知道而赞颂者是可恕的,否则,此辈当得永远的诅咒。”
鲁迅与中国文化(二)第24节
时至今日,中国的知识分子大都还把鲁迅对儒家文化的批判视为过激的批判。实际上,这些知识分子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与法家专制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儒家文化对一般社会群众和社会改革者的“过激”行为。慈禧太后对维新派的镇压,清王朝对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的镇压,张勋、袁世凯对民主革命的反攻倒算,段祺瑞执政府对徒手请愿学生的枪杀,1927年国民党政权对共产党人及无辜青年的屠杀,都是比鲁迅的“过激”言词“过激”千万倍的行为。所有这一切在中国都是受到儒家文化价值观念的保护的。即使林纾对新文化运动倡导者的攻击,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站在政治立场上对“胡风反革命集团”、“右派分子”的批判,都带有实际的“吃人”性质,为什么偏偏觉得鲁迅对儒法合流的政治专制主义和文化专制主义的批判反倒是“过激”的呢?在中国现代社会上,儒家的政治观念和思想观念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政治力量和思想力量。鲁迅对儒家文化的批判反映着中国社会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中国知识分子社会意识的加强,是在“人”的基点上重建中国文化的需要。其意义是不能低估的。
辛亥革命之后,政治家有了自己的政治观念和文化学说,政治的权威同时具有了文化的权威的性质,儒家知识分子又一次被排斥在政治体制之外,回归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孔子和孟子的社会地位上。现代新儒家知识分子重新把儒家文化从政治专制体制中剥离出来,强化了它作为社会伦理道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