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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持付了账,陪她走到酒吧门外。酒吧沉重的木门在我们身后关上时,所有的音响和喧闹顿时离我们而去了,我发现只剩下我和她站在夜晚空寂的街道上。街灯灿烂,不时有车驶过,风扬起她的长发。
今天真是谢谢你了。她笑笑说。
没什么,我也玩得很开心。我也微笑。我其实也很久没有这么愉快了。看到她的泪水和笑容,让人有种鲜活的生存之感。
那么,再见。
再见。我说。她转身走开,没有问我是不是和她同一个方向。
因为她的转身过于决绝的缘故,我条件反射地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走了几步才想起,我应该走和她同样的方向。我转身朝正确的方向走去,没有预期地,看到了她。
她并没有走远,正蹲在路旁的一棵树下,瑟缩成一团。
我跑过去,蹲下身来看她。她在哭,浑身颤抖不止。
我后来曾经反复想过,当时是否有别的可能性,似乎没有。总之,我别无选择,在那个炎热的夏夜里,我的面前是痛哭不止的女孩。她的黑发缠绕,散发泪水的气息。那是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最后,我伸出手,轻轻环住了她的肩。
那一夜,我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家。她在我的床上睡了一夜。我睡在她身旁,或许是因为她汹涌的泪水,那一夜我毫无欲念。直到半夜里,她轻轻抚摸我的手指,说,可以抱抱我吗。
那不是她的第一次,当然也不是我的第一次。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背负着自己的过去。但我确实是很久没有拥抱女孩子了,以至于几乎忘记了,那是怎样一种温熙的心情。
当她的长发缠绕我的肩。
就这样,她成了我的睡鸟情人。这个名字,是在很久以后,我在心里为她取的。自始至终,她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所以我始终没有问过她的名字。我们以你我相称,我们不谈论爱情,我们相温以湿,相濡以沫,我们是暂时的伴侣。没有什么是天长地久的,这我在很久以前就知道了。
而她,怀着她对另一个人的强烈爱情,睡在我的怀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向往的往往不是你得到的,而你得到的,往往不是你预期的。最后当你失去时,你才发现,原来那其实正是你想要的。我们似乎总在错过。
我没有再去上英语课。因为她说,你可以不去吗,我会觉得尴尬。
为什么,我倒不觉得。我一本正经地说。
她笑起来,声音如鸟儿穿越云霄。我当时想,很久以后我都会记得这笑声,一定。
不要。她笑着说。于是我同意了,因为我已经有了更好的替代,她比英语课更能让我感觉到活着的意味。
她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朝九晚五。每周上两次英语课。星期天,她回父母的家。其余的时候,她大多和我在一起。也有时她会出去,那是去见她的爱人。回来时,她的眼神闪亮又落寞。她这时会特别渴望拥抱和抚慰。
某个夜里,她问我,她这样是不是不对。
有什么不对。我反问她。
因为太喜欢一个人是不对的。她说,太喜欢太喜欢,一定是不好的。
既然你这么喜欢他,为什么还要住在我这里。我本来想这样对她说,又觉得过于残忍,于是我什么也没有说。
仿佛是过了许久,她轻声说,我是不是不应该这么说。
不,没关系。我说,我们不爱,这是所有非童话的前提。否则我们就会变成王子和公主,不得不永远一起生活下去。
她在夜里笑,笑声如不断上升的气泡。我真爱听你胡说八道,她笑着说。
我喜欢你的笑。我在心里说。惟独这笑声,我不想与别人分享。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有什么值得她爱。正如我不知道为什么有的人能走狗屎运而有的人就要一直背下去。上个星期,大学时代的一个朋友死了,从二十八层的高楼跳下来,砸成血肉横飞的惨状。没有遗书,也没有可以推测的理由。那只能说他是活腻了。
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爱那个人。虽然她每次见过那个人就会不开心很久。我想他们在一起时她应该还是开心的,她还会发出动听的笑声,就像我第一次注意到她时那样。我对他们的事知道得不多,我只知道他们认识了很久,她也爱了他很久。这件事似乎该有个头,却老也看不到结局。目前惟一可以看到的,就是我和她在同居,而他对此也很清楚。就像她知道他的那些女朋友,他们之间似乎没有什么隐瞒,这种坦诚有时可以变成一把很锋利的刀,割在她的心上。而他则无动于衷。
我也无动于衷。我二十四岁,有一个同居女友。她有好听的笑声,尽管她不爱我,但这并不重要。
有一天,她买了一对陶制的睡鸟。据说是尼泊尔的手工艺品,做得相当精致。奇怪的是,两只鸟不是以相互依偎的姿势入睡的,我在书架上放了半天都觉得不对。
傻瓜,是这样放的。她笑起来,声音沙哑,一如树叶在风中低吟。她把两只鸟放好,我才发现,它们是以同样的角度睡着,所以只能将它们面对面放在一起,两只鸟似乎是各自沉浸在自己的梦里,但又离得很近,如同梦境的两面。
这是我,这是你。她说。
那么他呢。我随意地问。
他在这里。她指了一下自己的心口。所以我这里才会疼。
把他赶走,就不会疼了。我笑道。
她认真地看了我一会儿,说,人的心上如果扎了一根刺,会很疼,但如果把这根刺拔出来,会流血而死,你不明白吗。
我不是不明白,不明白的是你。我说,其实也不一定会死,刺拔出来后,不过是一个疤。
我们常在风里散步于外滩的建筑间。我喜欢这里那种空旷荒凉的气氛,时光仿佛交错不休,而现实在这里一路淡化下去,接近虚无。她则喜欢看着黄浦江发呆,江水滔滔,实在是没什么可看的。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于是我们各得其所。
就像我们在生活中的其它许多事,我喜欢吃炖得酥烂的牛肉,而她几乎是素食的。但她终于学会了做煮牛肉,而我也渐渐爱上了她常做的蔬菜沙拉。我常听接近尖叫的摇滚,她却偏爱飘忽的苏格兰风笛。家里的唱片变成了两种口味的大杂烩。
2001年,我继续着我的同居生活。既非幸福,也非不幸。我的睡鸟情人,她的笑声逐日减少,眼神日渐飘忽。因为她的爱,已经筋疲力尽。我不动声色地旁观这一切,几近冷酷。因为我不爱,因为她的爱,毕竟与我无关。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在一起了,你会想念我吗。她说。
我不知道。或许会,或许不会。
为什么你就不会说点动听的话呢。
因为我只会说实话。
她叹息了一声,把手放在我的手里睡着了。这是她的习惯,睡觉时一定要拉着我的手。这是极端缺乏安全感的女子才会有的习惯。
一天,我去上英语课。她在公司里加班。我只是出于无聊,也许,还有别的什么理由。
我不费劲地认出了那个人。课间休息的时候,我走过去对他说,你好,我们可以聊聊吗。
他显然知道我是谁。
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个红茶坊坐下来聊天。到处都是打牌的人,空气里充斥着烟味。他说,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不,我只是想和你随便聊聊。你知道,我现在和她住在一起。我对你没有好奇心,其实。
于是我们开始聊天,漫无目的地。他是个谨慎的人,看得出来,而且他把自己隐藏得很好。我其实也一直在猜想,为什么她始终得不到她想要的,我曾经以为那是因为他已经有爱人。但我现在看得出来,不是这个原因。他只是无法给她那么多的爱。我黯然,我想我或许能爱她,可她却不需要。我的睡鸟情人,她的伤情是注定的,无法改变。
他是个有趣的人,并不像我想像中那般乏味。但这其实也没什么。我想起她的笑声,我已经许久没有听到她的笑声了。
我回到家时,她已经在家里面了。她开着电视,做好了饭菜等我回来。这个场景像一个家,但其实这个家里是空的,只有短暂的依靠,没有承诺,也没有未来。我忽然觉得疲倦,那是我一直以来都没有意识到的深重的疲倦。
你不要走好不好,我问她。
我现在还没有走啊。她仰脸微笑地看着我。
一直不要走。我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感觉到她模糊的肌肤的气味,他们说,这是最容易消失的。
我也不知道。我其实是想一直住在你这里的。但是,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这是对的,我曾经相信过爱和永远,后来不信了,这跟爱和永远是不是真的存在没什么关系,只是因为我改变了。很难说这改变是好是坏。总之,按照一般人的说法,我成熟了,从此不会再受伤害,因为已经磨练出一身茧来,心已经变得冷硬。
但是毕竟还是有温柔的瞬间。在阳光下看到她的笑容,和她相对而坐吃简单的饭菜,在夜里靠在一起看VCD,喝从超市买来的普通的红酒,碰杯微笑。人很容易在细节中沉沦,即使没有爱。
有一天,她走了。走的时候没有说再见,只是突然消失了。英语课早已结束,我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她。关于她,我其实是一无所知。我甚至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是因为终于失去了爱,或是得到了爱。
我已经不太记得她的面容了。但仍能听到她的笑声,清脆地消散在我的记忆里。
三年以前那个夏天的傍晚,我站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等待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她的名字是琼,是我最好的朋友赵的网友。我来这里是为了出差,来之前,赵给我一个包裹,让我联系这个女孩并亲手交给她。我没有问过包裹里有些什么。
给叫做琼的女孩打过电话之后,我依约站在商厦门口等她。彼时正是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