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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五个字留给女人
跟男人分手和跟女人分手是有分别的。女人跟男人分手,最紧要留一些尊严给他。男人跟女人分手,要把五个字留给她来说。
“我们分手吧!”——这五个字该由女人来说。即使是你首先不爱她,你也该有风度的让她提出分手。男人惯常做的,就是对她愈来愈冷淡,让她自己觉得没趣,然后说:“我们分手吧!”女人会感激男人把这五个字留给她来说。她会永远记得是她首先不要你。这样的话,她也不会那么恨你。
“我不爱你了。”——这五个字更应该留给女人来说。男人说这五个字太残忍。这么残忍的事也做得出来。不是太没风度吗?况且,男人说出这五个字,是很危险的,愤怒的女人会给他一巴掌。为人为己,男人还是应该礼让一下,把这五个字让给女人来说。
“我永远恨你。”——这五个字也该留给女人来说。堂堂男子汉,哭哭啼啼的对着女朋友说:“我永远恨你。”多么难看?男人只能够说:“我永远爱你。”
“你忘记我吧!”——这五个字,男人常常抢着说。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你以为我无法忘记你吗?你沾沾自喜得令人讨厌。这五个字,该留给女人说,让她赢回一点尊严。
男人也有五个字可以说——“都是我的错。”
思念里的流浪狗 正文 第八章
章节字数:5768 更新时间:07…03…01 14:06
书和人的回甘
有些书很奇怪,看第一次的时候,不觉得好看。当你在脑海里一次、两次、三次的回味,却会发现这本书很好看,你迫不及待把书拿出来再看一遍。
一些我们吃过的食物也是这样。吃的时候,你不觉得特别好吃,过了一些时日,你却愈来愈回味,愈想愈好吃,好想再吃一次。
有些人也是这样。跟他一起的时候,你不觉得他好,离开他之后,往事在你脑海一次又一次的重演,每当你寂寞或失意的时候,往昔的记忆又再浮现。经过那么多的时日,你才知道原来他很好。当你再回味、再咀嚼,原来只有他,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从前所做的事,都是为了你好,怎么你现在才明白?
你从前不明白的,现在终于也明白了。
你从前天天跟他吵,现在才发觉即使在吵架的时候,他也是可爱的。
一个人一起的时候,我们不会回味他的好处。只有在吵架之后、在分开之后、在遇到比不上他的人之后,我们才愈来愈回味。可惜,也只能回味。
喝红酒的人有所谓“回甘”,那一口酒,经过口腔,滑过喉咙之后,犹有芬芳,令人回味。有些书、有些人,也有回甘。
你还记得那支歌吗?
你还记得中学时的校歌怎样唱吗?
离开学校许多年了,那天跟旧同学见面,忽然有人提出:
“记不记得我们的校歌怎么唱?”
很惭愧,我只记得其中一部分。大家哼着哼着,终于能够哼出整首校歌。
每个人一定都唱过几支校歌:幼儿园的、小学的、中学的、大学的。每逢学校庆典。大家高唱校歌,那时并没有人会去研究校歌的意思,也没有努力去记着歌词,我们早就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了。
许多年后的一天,我们静下来的时候,忽然想起在青涩岁月里唱过的校歌,好想再唱一遍,可是已经忘记了歌词,只依稀记得旋律。
离开学校,长大成人之后?失意的时候,我们心中忽然响起熟悉的老调,和平的诗意,那不是校歌吗?在年少无忧的岁月里,我们曾经天天唱咏。独个儿把校歌再唱一遍,心里竟然平静多了。
我们一生唱过无数的歌,也喜欢过不同的歌,有些牢牢记住了;有些忘记了;也有一些歌之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然而,校歌却是永恒的。一支校歌能够永恒,因为它治疗了成长的创伤。
永远不会实现的
年少时候,几个朋友坐在一起聊天,每个人少不免会谈到自己的梦想。其中一个人说:
“十年后,我会放下一切再去念书。念哪一科?念哪一科都没关系。那个时候,我不用为了前途而选科。”
许多年后,大家又走在一起聊天,同一个人依旧说:“十年后,我会放下一切去念书。”
原来,永远不会实现的,才是梦想。
我们不敢取笑这个人,因为我们也像他一样,有许多永远不会实现的梦想。
不是我不去实现,但现实往往是另一回事。我们怀抱着一个梦想,每天继续营营役役的生活。疲倦的时候,沮丧的时候,想起自己还有一些梦想,我们才可以重新挣作起来。
有人说,要实现梦想,首先要赚许多许多的钱。
有人说,要实现梦想,首先要做许多许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有人说,要实现梦想,该寻找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也有人说,要实现梦想,就要舍得放弃自己拥有的东西。
如果地球即将要毁灭,你会先去实现梦想,还是去找你的情人?
楼梯是长还是短?
我小时念的那所幼儿园在一道很长很长的楼梯尽头。记忆中,那道楼梯好像永远也走不完。那时跟同学赛跑,斗快跑上楼梯,跑到上去。脸也涨红了,好像一下子跑了几百级楼梯。
很多年后,旧地重游,我记忆中的那道楼梯原来是很短很短的。为什么从前会觉得它是很长的?也许当时年纪小,觉得每个大人都是很高的,每条斜路都是很长的,楼梯也是永远走不完的。
人大了,楼梯也变短了,只消走几步便可以走到尽头。从前觉得一望无尽的世界,原来很渺小。
小时候,祖母常常送我上学,她总是走在前面。当她走到楼梯顶,我还背着书包慢慢走。她站在上面催我:
“快点!快点!”
我念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又再踏在那道楼梯上。这一次,我走在前面,祖母走在后面。她每走几级,便要停下来休息一下。她一边喘气一边埋怨:
“这道楼梯为什么变长了?以前没有这么长的。”
楼梯没有变长,是她变老了。
同一道楼梯,到底是长还是短?楼梯没变,变的是岁月。
故乡的味道
八十四岁的舅母从美国回来,她是上海人,一直很怀念年轻时在上海常常吃到的马兰头。这种菜是野生的,近年在本地的上海馆子也可以吃到,不过都是人手栽种的。野生的马兰头也许已经绝迹。上次舅母回来的时候,我带她去一家上海素菜馆吃马兰头,她硬说人家那一碟不是马兰头,跟她以前吃的不一样。这次她回来。我带她去一家上海馆子,这里做的凉拌马兰头是我吃过最好的。我满以为她会满意,可是她说:
“很好吃,但比不上我以前在上海吃到的马兰头好吃,那些是野生的呀!”
我只好跟她说:“即使你现在吃到的马兰头比以前在上海吃到的好吃,你也会认为以前吃的马兰头味道更好。”
一个人年纪大了,总觉得以前吃的东西好吃,那是美化了的回忆。几十年后,有机会再吃回忆里的一道菜,怎也比不上从前。他们吃的是岁月,是年轻的日子。那道菜真正的味道,我几乎可以肯定她已经忘记了。留在她记忆里的,不是马兰头的味道,而是故乡的味道。离故乡愈远,故乡的一切愈美好。
人大了,总觉得以前的东西比较好,我们常常怀念以前吃过的零食,总觉得现在吃不到了。经过岁月的洗礼,旧时许多东西都是美好的!只有旧情人比较糟糕。
妈妈做的东西好吃?
许多人爱夸耀自己妈妈做的东西好吃,我很怀疑其中多少人说的是真话。
有位朋友常常说他妈妈做的小菜好吃,终于等到他邀请我们回家吃饭。他妈妈做的小菜只是很普通,没他说得那么精采。
认为妈妈弄的食物是全世界最好的,那是一厢情愿罢了。这方面,我非常清醒,我妈妈做的东西很难吃。每逢节日,我们都宁愿上馆子吃饭,那么就不用吃妈妈做的菜。妈妈一说要亲自下厨,我们都吓得作鸟兽散。
十多年前,舅父病重,在医院住了很多天,医生说他快不行了。一天,他在病榻上忽然说好想吃红烧元蹄,要我妈妈做一只元蹄带去医院给他吃。虽然明知道不应该让他吃肥猪肉,妈妈还是亲自做了一只红烧元蹄带去给他。
这件事还是前几天舅母告诉我的。我暗暗佩服舅父的品味,我妈妈做的菜都不好吃,唯独那一道红烧元蹄比较好。舅父病得模模糊糊,这方面倒十分清醒;况且,病人吃药吃得多了,味觉早就失去,已经分不出各种味道。临终前忽然好想吃一种食物,吃的不是味道,而是对尘世的眷恋。
爸爸的味道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独特的气味,日子久了,那种气味就代表他。
F说,他爸爸是一家海鲜酒家的厨师。小时候,每晚爸爸下班回来,他都嗅到他身上有一股浓烈的腥味。他们住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爸爸身上的腥味令他很难受。他和爸爸的关系很差,考上大学之后。他立刻搬出去跟朋友住。两父子每年只见几次面。
后来,他爸爸病危,躺在医院里。临终的时候,他站在爸爸的病榻旁边,老人家身上挂满各种点滴,加上医院里浓烈的消毒药水味道,他再嗅不到小时候他常常嗅到的爸爸身上的那股腥味——那股为了养活一家人而换来的腥味。他把爸爸的手指放到自己鼻子前面,可是,那记忆里的腥味已经永远消失。那一刻,他才知道,那股他曾经十分讨厌的腥味原来是那么芳香的。
爸爸走了,他身上的腥味却永存在儿子的脑海中,变成了悔疚。F说,他不能原谅自己小时候曾经跟同学说:“我讨厌爸爸的味道。”
他记得他有一位同学的爸爸是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