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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希金短篇小说选-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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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动!斯波迦!到这儿来……”①灌木丛后面走出来一个年轻的猎人。“别怕!亲爱的!”他向莉莎说,“我的狗不咬人。”

  ①原文为法文。

  莉莎已经从惊慌中清醒过来,便立即见机行事。

  “不!少爷!”她说,假装又害怕又害臊,“我害怕!您瞧它那副凶相,又要扑过来了!”

  亚历克赛(读者已经认出是他了)这时对年轻的农家姑娘用心上下打量一番。

  “你真害怕,那我就送你走。”他对她说,“请允许我挨着你走,行吗?”

  “谁说不行?”莉莎回答,“随你怎么走,反正路是公共的。”

  “你从哪儿来?”

  “从普里鲁琴诺村来。我是铁匹华西里的女儿,来采蘑菇。”(莉莎提着一只绳子吊的小篮子。)“少爷!你可是杜吉诺沃村的,是吗?”

  “一点也不错。”亚历克赛回答,“我是少爷的跟班。”

  亚历克赛想把他们的关系拉到平等的地位。可是,莉莎望着他笑了起来。

  “你撒谎,”她说,“别把我当傻瓜。看得出来,你就是少爷。”

  “你根据什么这样想?”

  “根据一切方面。”

  “怎见得?”

  “连少爷跟仆人还分辨不出来吗?穿得也不一样,说话也不一样,连叫狗也不用我们的语言。”

  亚历克赛越来越喜欢莉莎了。他跟好看的农家姑娘们厮混惯了,他想来拥抱她,但莉莎从他身旁一跳就躲闪开了,立刻做出庄重冷淡的模样。这一来,虽然把亚历克赛逗乐了,但却止住了他进一步动手动脚的企图。

  “如果您想要咱们日后做朋友,”她郑重其事地说,“那么,请您放老实点。”

  “是谁教你这么伶牙俐齿的?”亚历克赛哈哈大笑,“莫不是我的朋友、你小姐的侍女纳斯琴嘉教你的吗?文化却原来是这么传播的!”

  莉莎觉得,她已经超过了她应扮演的角色,便立即改过来。

  “看你想到哪里去了?”她说,“难道我从来没有去过老爷的宅子吗?你别吃惊:我什么都见过,什么都听过。不过嘛!”她接着说:“尽跟你唠叨,忘了采蘑菇了。好了!少爷,你走那边,我走这边,请你原谅……”

  莉莎想走开去,亚历克赛抓住她的手。

  “你叫什么名字,我的小心肝?”

  “我叫阿库琳娜,”莉莎回答,手指头使劲从他手里挣脱出来,“放我走,少爷!我该回家了。”

  “哦?我的好朋友阿库琳娜!我一定要去找你爸爸铁匠华西里,到你家去做客。”

  “你怎么啦?”莉莎慌忙挡驾,“别去!看在基督的分上,千万别去!万一家里知道了我一个人在林子里跟你少爷说过话,那我就会遭殃了!我父亲铁匠华西里不把我打死才怪!”

  “可我一定得跟你再见面。”

  “好吧!我抽空再来采蘑菇。”

  “什么时候?”

  “明天也行。”

  “亲爱的阿库琳娜,我真想吻你一下,可我不敢。那么明天,就在这个时候,是不是?”

  “是,是。”

  “你该不会骗我吧?”

  “不会的。”

  “那你发个誓。”

  “好吧!我凭神圣的礼拜五发誓,我一定来。”

  一对年轻人分手了。莉莎走出林子,穿过田野,溜进花园,慌慌张张跑进了牲口棚,纳斯嘉正在那儿等她。在那里,她换了衣裳,漫不经心地回答那性急的使女的问题,随后便到客厅去了。客厅里餐桌已经摆好,早餐已经开上来了。密斯冉克逊扑过了粉,腰束得象只高脚杯,正拿刀子把夹肉面包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父亲表扬女儿起得早散步好。

  “没有什么比天亮就起床更有益于健康的事情了。”他说。

  接着他便举出几个长寿的例子,那是从英国杂志上读来的。他说,凡是活了一百岁的人都不喝酒并且无论冬夏一天亮就起床。莉莎没有听他说。她思想开了小差,想起了今晨相会的一切情景,想起阿库琳娜跟年轻猎人的整个谈话过程,良心开始折磨她了。她徒然想说服自己:他们的谈话并非有失体统,这次顽皮行为决不会带来任何恶果,可是良心胜过理智,冒出来说话了。她答应明天再去,这件事尤其使她心里不安。她本可以完全不信守自己庄严的誓言。不过,亚历克赛如果等她不到,会到村子里来找铁匠华西里的女儿——那个真正的阿库琳娜,胖乎乎的麻子姑娘,那样一来,就会识破她轻浮的诡计。想到这里,莉莎害怕了,她只得下决心,明天早上再扮阿库琳娜到林子里去。

  从亚历克赛方面看,他真如获至宝,整日价想着那新相识的姑娘,夜里睡了,那个黑黑的美人儿的倩影也追随在他的左右。天刚亮,他就穿好了衣服。来不及给猎枪上好子弹,他就到了田野上,身旁跟着那只忠实的斯波迦,随后便飞跑到了约定的地点。他急不可耐地等了她半个钟头左右。终于,灌木丛中有蓝色的长马甲一闪,他看见了,拔腿就朝阿库琳娜奔过去。她微微一笑,以回报他感激的狂喜。但亚历克赛当即看出她脸上忧愁与不安的迹象。

  他想知道原因。莉莎承认,她以为她的行为是轻浮的,她后悔了,今天她不想失信,而这次相会是最后一次了,她请求他断绝这种对他们绝无任何好处的往来。这一切,当然是用农民的土话说出来的。但那思想感情,对于一个农家姑娘,实在是太不平凡了,使得亚历克赛大吃一惊。他鼓动如簧巧舌,一心想使阿库琳娜回心转意,说她的愿望是无可指责的,答应她永不让她因他而后悔,保证一切都服从她,千万请求她不要剥夺他的唯一的快乐:单独会见她,退一步说,即使隔天一次,一周两次,也罢。他说这话,着实动了真情,这时他确实爱上她了。莉莎听他说,不吭声。

  “答应我一句话,”她终于开口说了,“你可得永远不到村里去找我,或者去打听我。

  除了我指定的时间外答应我不找其他机会跟我见面。”

  亚历克赛用神圣的礼拜五发誓,但她笑着止住他。

  “我不要你发誓,”莉莎说,“你答应一句话就够了。”

  这以后他们便友好地交谈,一边在森林里漫步,最后莉莎说:时候到了,他们才分手。

  亚历克赛一个人留下来,他弄不明白,为什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姑娘只见面两次就拥有了操纵他的力量。跟阿库琳娜的交往对他来说具体一种新奇的魔力,虽然这个古怪的乡下姑娘的指示他感到是个重负,但他脑子里从没闪现过不履行诺言的想法。亚历克赛虽然手上戴了迷信的戒指,虽然跟人有过秘密通信,虽然有过阴郁的绝望情绪,但他实际上倒是个热心肠的好青年,有一颗纯洁的、能感受纯贞喜悦的心。

  倘若放纵我的笔听它写下去,那我一定要不厌其详地描绘一对年轻人如何相会,他俩互相倾慕之情和信赖之感如何与日俱增,他们做了些什么事,谈了什么话,等等;可是我心里明白,我的大多数读者绝不会分享我的这一番乐趣。一般说来,那类不厌其烦的描绘难免甜得腻人。因此,我就从略了。要言不烦,只说两个月还不到,我的亚历克赛就已经爱得神魂颠倒了,而莉莎也不亚于他,只是比他沉静点儿罢了。他俩只贪图眼前的快活,很少考虑将来。

  从此永不分离的念头在他俩脑子里出现得够频繁了,但他们从不互相说破。理由很显然:亚历克赛不论如何钟情于可爱的阿库琳娜,但他总不会忘记自己跟这贫家闺女之间存在的距离;而莉莎呢,她看到两家父亲之间存在的宿怨,不敢指望他们有朝一日能够和解。此外,她的自尊心还暗中支使她存着模糊的浪漫的希望,但愿见到杜吉洛沃村的少东家跪在普里鲁琴诺村铁匠女儿的脚底下。突然,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差点把他俩的关系彻底改变了。

  一个晴朗寒冷的早晨(我们俄国的秋天这种日子很多),伊凡·彼得洛维奇·别列斯托夫骑马出门去溜达,在这种场合他总是带着三条猎狗、一名马伕和几个手执响板的小厮。正当此时,格利高里·伊凡诺维奇·穆罗姆斯基也受到好天气的诱惑,吩咐套上那匹秃尾的牝马,骑上它在自己英国化的田野上驰骋。跑到森林边,他看到自己的邻人身穿狐皮里子的高加索外套,高傲地骑在马上,那人正等着打兔子,小厮们大喊大叫,敲打响板,把野兔从灌木丛中轰出来。如果格利高里·伊凡诺维奇能预见到这个不期而遇的情况,那他肯定会掉转马头走另一条道。完全出乎意料之外,他正碰上了别列斯托夫,发觉自己跟对方相距不过手枪射程那么远了。毫无办法。穆罗姆斯基本是个有教养的欧洲人,他骑马走近自己的宿仇跟前,彬彬有礼地向他表示欢迎。别列斯托夫回礼,同样热忱,仿佛被拴上链子的一头狗熊按照驯兽人的命令向先生们行礼一样。

  正在这时,一只兔子从林子里蹦出来,在田里飞跑。别列斯托夫和马伕放开嗓门大叫,放出几条狗,自己则骑马全速跟踪追击。穆罗姆斯基的马从来没有上过猎场,受惊了,便狂奔起来。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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