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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一时冲动……我不管,但我必须为她的病负责,不能因为我而延误她治疗的时间。”
“我究竟是该骂你无情无义呢……还是该赞你情操伟大?”猫猫叹着气说。
“你觉得Lizzy会信我们‘相爱’了吗?你的这个办法实在够烂够俗够老套,任何一部三流言情小说都把这一招用滥了!”
这就是我苦思冥想出来的计策:假装我爱上了别人,从而让奴奴心死,然后没有任何留恋地离开这个伤心地。
以前倒也曾参加过校内的一些舞台剧的演出,演过诸如罗密欧——的随从,或是白马王子——胯下的白马等等,那些都算纯情的角色,却没有演过这种的负心汉类型的人物,因此对于我现在所要扮演的形像的心理揣摩还不算深刻。为此,我特意找来猫猫,并强迫她跟我约会N次以体会爱上别人是何种感受。这个N嘛,大致等于我欠下的请猫猫上肯德基的次数。
“正因为被人用烂了,所以才要靠我们精湛的演技化腐朽为神奇嘛。而且奴奴就像猪一样单纯,像猪一样天真,往往最笨的方法反而是最有效的。”
“你做什么骂人家是猪?!”
我该怎么解释呢?毕竟外人是不会懂得我和奴奴之间的赞美方式的。
“咦,阿天,真的是你?”
惊喜的声音穿过人群传来,我用肚脐眼也猜到是谁。
“是奴奴啊,在这里碰到你,好巧。”
为了符合负心汉的形像,我故意用冰冷的口气说话。
其实我知道她今天会和同学来逛玄武湖,所以才专挑显然的地方走,以创造“巧遇”的机会。
“我刚才就在想那边的高个子男孩会不会是你呢,呵呵,居然被我猜对了。”
她习惯性地走上前想帮我把领口弄整齐,却被我让开了。
她愣了一步,很奇怪地望着我。
“Lizzy,你一个人来玩吗?”猫猫明知故问道。
“不,我的同学在那边,”她随口答道,只是定定地看我,好像我很陌生似的。
“阿天,最近怎么没来找我呢?”她轻轻地问,脸上挂着淡淡的笑。
“我很忙。”
天知道我都快闲得生锈了,不过电视剧上的负心汉总是这样回答前任情人的问题的,所以我只好照搬台词来用。
她呆了一下,然后似乎很轻松地说:“你知不知道最近阿朱他们告诉我一个笑话……”她灿烂地笑笑,接着说,“他们说……说你在和猫猫……谈恋爱耶!哈……是不是很好笑?”
我的心好像被什么尖利的东西扎了一下,脸上却不动声色。
“他们说的没有错……我和猫猫的确在……恋爱……”
我不敢再看奴奴的眼睛,将视线移开,却看到了一脸沉重的猫猫。
“真是笑死我了……你和猫猫……怎么会……”她大笑着,笑声坚硬得好像风干的腊肉。
“有什么不可能?你也知道我和猫猫曾是十二年的同学。‘日久生虫’的道理你懂不懂?”
“真的?”她小心翼翼地问。
“真的!”我郑重地点点头,为了加强效果,还一手去揽猫猫的肩。猫猫企图挣扎,我加大了力道,她才不情不愿地被我拥着,顺便给我的背上添了一处淤青。
但在外人眼中,我和猫猫的小动作无异于情侣间的打情骂俏。
“哦。”她似乎又变成了一个很乖的小孩子,轻轻地答应着。
没有预期的嚎啕大哭、愤而离去或是歇斯底里,甚至连泪眼婆娑也没有。难道是电视演错了?
“我的同学在等我。我先走了。”她平静地说。
“再见。”
她突然又冲我鞠了个躬。90°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让我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再见。”我礼貌性地说,猫猫依然是一脸假笑。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看着她穿过人群走到她的同学那里,然后两人有说有笑,慢慢消失在人海中。
我开始怀疑我类似机器人读台词般的生硬演技,能否骗得过这只小狐狸?
“傻瓜。”猫猫轻轻地说,不知在骂谁。
晚上接到悠扬的电话,说奴奴愿意去德国了。
为了庆祝计划成功,我特意翻出一大箱啤酒,独自坐在屋中央喝着。
可惜由于喝得太多,又错过了第二天上午的课。
而且还连着头痛了三天。
真是乐极生悲啊。
红茶被水泡了好几遍,已经淡得尝不出味道。
就好像是我现在的生活一般,平平淡淡,完全没有任何可以让人振奋的效力。
一晚上不知喝了多少杯茶,胃里满满的全是水,甚至还能听到“哐哐”的声音。
再来一杯吧。就算再淡,茶始终是茶呀。
同样的。无论怎么试着去遗忘,思念永远是思念。
那天送别的情景又慢慢从脑海中浮现出来……
※ ※ ※ ※
十月七日。晴。
中午接到YY猫猫的电话,要我下午陪她逛街。
我本来不想去的,但她说如果我肯陪她的话,那么我欠她的六次肯德基的帐就一笔勾销。
孟子曾告诫大丈夫要“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可惜我这人总喜欢离经叛道,所以我很没骨气地答应了。
只是有些奇怪,她为什么不找“项羽”陪她呢?
两点半钟出门,在约好的地方等,却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到我面前。
车窗摇下,露出YY猫猫的脸。
“上车吧。”她招手。
“你不是要逛街吗?逛街的话还是用走的来得有意境……”
“你少无聊,我知道你怕花打的的钱。放心,今天我请客。”
我笑着开了车门坐进去:“汽车这东西实在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四只轮子转得比两条腿快多了,而且还非常省力气……”
她朝我翻白眼:“真受不了你!”
车子逐渐驶上大路,但方向感不佳的我还是觉察到不对劲。
“你不是要去新街口吗?这条路似乎是去机场的耶。”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去新街口?”她反问一句,“闭上你的嘴,总之是我付钱,哪怕开到喜马拉雅山去也不用你管!”
我一直怀疑气盖世的项羽是怎么能受得了她的火爆脾气的。无怪乎当年项羽要自刎乌江,身边有这种虞姬陪伴,男人是一点地位也没有的。
而自杀,作为一种抗议方式,一直流传至今。
很诧异为什么历史上有许多古人都喜欢通过自杀来表示不满,却又发明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之类的谚语。
中国人有时候实在很矛盾。
我向来认为有两件事最适合修炼耐性。
一是学习高僧打坐。
还有一个就是在南京城内坐车。
和大多数的大都市一样,敢在南京城内坐车就意味着首先得具备极好的修养,因为对于南京的街道容量来说,塞车是常有的事,尤其在一些繁忙地段。
我碰到的塞车的最高记录是在长江大桥上,一共塞了整整三个小时。
不知道这次会不会破记录呢?我透过车窗瞧了瞧,前后形成一条长龙,并且丝毫没有移动的迹象。
我倒还没什么,反而是猫猫有些焦急地看着表。
“希望能赶得上。”
我没敢问她要赶什么,因为我知道她一定不会回答。
对面停的同样是一辆出租车。
我望过去,发现靠窗坐着的是一个女孩子。
她的头发乌黑亮丽,几乎可以去为飘柔拍广告。只是她是侧着身坐着的,所以看不见的脸。
直觉告诉我,那应该是位漂亮的女孩子。我顿时来了精神,脸贴在车窗上努力想看到她的长相。
那个女孩子似乎也感觉到有人在注视她,便好奇地转过头。我一时来不及收回视线,猛地被她逮个正着。
我呆住了。她也呆住了。
不只是震撼于她的美……她竟然是奴奴……
奴奴痴痴地看着我,一动也不动。
我很想狠下心转过头不理她,可是身体却不肯听大脑的指示。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缘份”?我倒宁愿拿它去换一瓶啤酒。
奴奴依然是美丽的,尽管她的眉头轻轻锁着,脸庞也白得有些虚,但只要她肯笑,照样会有大雁从天上掉下来。
不过等了很久也不见天上有什么动静,因为她一直咬着下嘴唇。
咬着嘴唇的牙齿很白,但为什么嘴唇同样发白?
可能是她马上要去一个全是白种人的国家,所以现在正在努力增白吧?
我注意到她的旁边还坐着一个男孩,和她很亲密的样子,可惜看不清他的脸。
心头泛起一股怪怪的感觉,酸酸的,比那次吃的“心照不宣”更酸上十倍。
于是我一言不发,连车窗也不打开。
她同样没开窗,默默地和我对视着。
或许是车窗有些脏了,导致我错以为她的眼睛有些发红。
所以我掏出手帕努力擦着车窗。
她的运气似乎总是很好。我这边的车队伍仍然纹丝不动,她那头倒开始缓缓向前爬了。
她突然将脸贴到车窗上,用力地呵出一口气,将玻璃弄得模模糊糊的。
然后伸出她的纤纤玉指,一笔一划地在玻璃上写字。
我看不到了她的脸,但能看到她写的字。
那是一个“不”字。
我想我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一定是想起了彭佳慧的《不一定》。
“我隔着两扇车窗的距离,
看见你久违的表情。
身边都坐着彼此的伴侣,
你我只能偷偷回忆。
想想当初那一场的决离,
你我都已了然于心。
至少你我不曾人云亦云,
为了爱将一切舍弃。
对你并不是没有了牵挂,
也想你现在过的好吗?
只是人越是成熟,
想法就越来越多,
我们都已不能再回头。
不一定 最爱的人
就能相伴一生,
只要能知足,
只要能吃苦,
少了爱也能幸福。
不一定 失去的人,
就能不想不问,
只要你很快乐,
对我就足够了,
再见面又能怎样呢?”
录音机里也恰好传来这首歌的旋律。
我却像逃难似的躲到厨房里,远离彭佳慧那有点哀伤的歌声。
顺便给自己冲第十三杯红茶。
※ ※ ※ ※
车果然是开住机场的,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