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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变化。随着中王国时期奴隶制的发展,埃及的阶级关系有了新变化。奴隶的来源,除战俘奴隶外,还有因债务而卖身为奴隶的,也有因犯罪而被罚为奴的。如果他们逃跑了,他们的家属则将被作为人质。奴隶主拥有大量奴隶,奴隶劳动应用于农业、手工业等生产部门及奴隶主家内服役。奴隶作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可以被继承、转让和赠送。中王国时期的奴隶主阶级,除贵族奴隶主外,还有一个新兴的奴隶主阶层,即“强有力的涅杰斯”。“涅杰斯”(原意为小人)起源于古王国末期的下层自由民,在争取统一的斗争中,他们是军队的核心力量,曾起过重要作用,并从此发展起来,进入了奴隶主阶层。但是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涅杰斯这个阶层也开始分化,一部分人不仅在经济上富有,而且成了高官显贵,他们成为中王国时期王权的重要支柱;也有相当多的涅杰斯变得贫困不堪,不得不亲自耕种田地,甚至乞讨、靠人施舍为生。古王国之末,中央政权瓦解,州长及地方奴隶主集团乘机而起,后虽统一,但各州势力仍很强大,因此中王国初期政治上的主要特点就是以州长为代表的地方奴隶主集团势力的嚣张,这些强有力的州长,有自己的一套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军队,用自己的名字纪年形同独立王国。从前,他们将墓修在国王金字塔附近,现在却建在自己州里,而且特别豪华,从前他们在墓碑上为国王歌功颂德,现在却夸耀自己的政绩。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国王一度整顿各州秩序,削弱地方势力,制止各州间的争夺,使其置于王权掌握之中。虽然取得了暂时的成效,但当中王国末王权削弱时,各州又乘机抬头,使埃及陷于混乱。另一方面,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矛盾在中王国时一直十分尖锐,终于爆发了一次大规模的奴隶贫民大起义。
二、奴隶贫民大起义。关于结束中王国的大规模贫民和奴隶起义,主要资料是《伊浦味陈辞》。伊浦味是个奴隶主贵族,他对起义进行了攻击和咒骂,但从文章中可以看出起义的一些情况。从这篇陈辞来看,起义的规模很大,参加起义的有农民、手工业者、奴隶等,起义席卷全国各地和城市,起义者推翻了以国王为代表的奴隶主的统治,不仅打击了地方贵族奴隶主,而且打击了追随王权的涅杰斯奴隶主。起义者夺回了自己的劳动果实,使奴隶主威风扫地,起义显示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三、希克索斯人的统治。希克索斯(异方山国之酋)人来自亚洲,主要是塞姆人,他们进入埃及,开始时并未采取大规模的武装入侵的方式,而是逐步地渗透,定居在三角洲一带,当他们逐渐站稳脚跟后,便脱离埃及人的统治,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定都于阿瓦里斯,占领了埃及北部大部分地区,而陷于四分五裂的埃及根本无力抵抗外族的入侵。这是埃及历史上第一次遭受外族统治。希克索斯人侵入埃及建立政权后,自立为王,称为“太阳之子”,他们统治埃及一百多年,在一段时期里,南部埃及曾臣服于它。希克索斯人的统治给埃及人民带来双重苦难:一方面要受本国奴隶主的剥削压迫,另一方面又要受希克索斯奴隶主的掠夺。希克索斯人向埃及人民征收很重的税,并焚毁城市,夷平神庙,甚至侮辱埃及人的民族感情,命令南部埃及停止崇拜阿蒙神及其它埃及神。埃及人民首先从南方起了反希克索斯人的斗争,卡美斯法老及其兄弟雅赫摩斯先后领导了这一斗争,埃及人很快占领了阿瓦利斯,将希克索斯人赶出了埃及,追至巴勒斯坦境内,埃及从此重新走向了统一,开始了新王国时期。 第三节 ? 新王国与外族统治时期
一、新王国时期 1、新王国的兴起和图特摩斯三世的扩张。赶走希克索斯人后,卡美斯的弟弟雅赫摩斯建立了第18王朝,定都底比斯,从此埃及历史进入了新王国时期。当时埃及国内局势还不稳定,不仅北方三角洲地区尚未稳定,就是南方也曾爆发过几次起义和爆动。雅赫摩斯在稳定内部的同时,开始了对外侵略战争。雅赫摩斯及其继承者都曾进军努比亚,图特摩斯一世时期不仅再次掠夺了努比亚,而且北进到了幼发拉底河和北部叙利亚。图特摩斯三世时开始了大规模的对外侵略战争,他的《年代记》里详细记载了他历次侵略的“战果”。特别记述了对西亚的战争情况,他多次进兵西亚,不仅征服了叙利亚、巴勒斯坦,而且迫使米坦尼等国与埃及交好,送来礼物。经过多年侵略战争,埃及在公元前两千年代下半叶形成为一个地跨北非西亚的奴隶制帝国,为了统治这个帝国,国王任命两个宰相,分别管理南、北方、努比亚地区尚设有总督,往往由王太子担任,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则任命原各小王国的统治者继续统治。不过他们要将自己的儿子送到埃及作为人质,埃及还派驻军控制这些地方。2、奴隶制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王国时期埃及奴隶制经济有了较大发展,这时,青铜器已普遍使用,品种、质量远超过前代。铁器开始出现,不过还未广泛使用,也不是自己冶炼的,而是从赫梯进口的。希克索斯人曾将马和战车带入了埃及,农业生产中开始使用梯形犁,冶金业中已采用脚踏风箱吹火以提高炉温。奴隶主手中占有了大量财富和劳动力,神庙不仅占有土地数量多,而且多是能灌溉的好地,因此,神庙是奴隶主经济中经济实力最雄厚的一个集团。新王国时期的奴隶主包括贵族奴隶主和中小奴隶主(涅木虎)两个阶层,贵族奴隶主中,主要是神庙祭司奴隶主。地方贵族奴隶主已不再像中王国时那样肆虐,在埃及奴隶制发展了两千年之后,已濒于灭亡边缘。“涅木虎”这个中小奴隶主阶层则完全是奴隶制经济发展的产物,他们起源于中王国时期,本是些非贵族的普通人,在新王国时期,逐渐在奴隶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展壮大起来,他们占有财产,拥有奴隶,成为与贵族奴隶主相抗衡的一个阶层,是王权的重要阶级基础。新王国时期,奴隶不仅在神庙及其他奴隶主家中从事农业、手工业及服务性劳动,而且还可领取份地,与自由民一样进行耕种,到时缴纳地租,死后其子孙还可继续耕种交租,这是奴隶制发展到新王国时期的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这说明奴隶制此时已发到了极限,新的生产关系已经萌芽。
3、蒙霍特普四世的改革。 (1)改革的原因:埃及庞大的军事帝国主要靠行政官吏来管理和统治,因此有一支人数众多的官吏队伍。同时,长期战争中兴起了一支久经战阵的军队、这两支队伍都为法老的君主专制统治所需要,因而获得很多赏赐。法老又要利用神庙作为其统治的精神支柱对其赠与颇多,从而大大加强了神庙祭司集团政治经济实力,一段时期内他们插手王位继承之争,甚至兼任宰相等高级世俗职务,大有排挤一般世俗军事行政奴隶主之势,这既引起军事行政奴隶主的忌恨,也对法老的专制王权形成严重威胁。中小奴隶主阶层(涅木虎)同神庙祭司奴隶主有财产与权力再分配的矛盾,因而支持王权同祭司奴隶主斗争,当法老国同神庙祭司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和表面化时,法老们就不仅从贵族中,而且从中小奴隶主中选拔官吏,这是改革的支持者。 (2)改革的内容:阿蒙霍特普四世提出用阿吞神(太阳神)来代替对阿蒙神的崇拜,并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埃赫那吞,意为“对阿吞有益的人”,并将首都迁出底比斯,新都取名埃赫塔吞,意为“阿吞的视野”。他把属于阿蒙神庙的财产全部没收转交给了阿吞神庙。为了颂扬阿吞神和威力和功德,创作了一首著名的《阿吞颂诗》,热情讴歌阿吞神。这次改革只维持了十八年,他死后,其继承者恢复了对阿蒙神的崇拜,土地、财产归还给了阿蒙神庙,首都迁回了底比斯。 (3)失败的原因:①阿蒙神庙祭司集团及其势力根深蒂固。②改革所依靠的力量太弱小,且容易发生分化,如军队。③没有为广大人民带来利益,得不到他们的支持。(4)意义:改革虽然失败了,但它对当时在埃及占统治地位的宗教神权势力给予一定打击,对于艺术的发展也起过推动作用。
二、外族统治。埃赫那吞去世300年后,埃及国势衰落,被征服地区纷纷摆脱了它的统治,外族势力乘机侵入埃及。
1、波斯统治时期。公元前525年,埃及被东方兴起的波斯强国所灭。公元前404年埃及又争得独立,前后一百余年。波斯人把埃及作为一个行省,每年要埃及向它缴纳大量贡赋,波斯贵族还把大批肥沃的土地据为己有,于是在埃及形成了许多属于波斯奴隶主,由奴隶劳动的大地产,这些奴隶主贵族住在埃及的城市里,或住在两河流域的大城市里,剥削压榨埃及人民。波斯人的野蛮统治引起了埃及人民一次又一次的反抗斗争。波斯刚征服埃及继而向利比亚进军时,埃及人民便起而反抗。公元前五世纪,波斯在同希腊的战争中遭到惨败,埃及人乘机反抗但未成功。公元前404年终于获得独立,但公元前343年埃及被波斯再度征服,不过此时波斯已是朝不保夕了。
2、希腊人统治时期(BC332-30年)。亚历山大东侵灭亡了波斯帝国后,建立了庞大的亚历山大帝国。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死去,托勒密统治了埃及,史称托勒密埃及。托勒密王朝主要依靠希腊――马其顿的殖民者,他们不仅控制了整个国家的中央政权,而且控制了各州的政权,各地还有由希腊人组成的驻防军。同时,也极力笼络埃及的上层奴隶主贵族和神庙祭司贵族。托勒密王朝时期,全埃及的土地虽属于王有,实际上土地占有情况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王田”,即直接由王室支配的土地,另一类是“赐田”,包括授与神庙的田地、授与文武官员作俸禄的田地、授与希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