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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同时代的爱情故事:就这么嫁给了他-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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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只是她的身体。和她空洞的眼神一样,她的心不在这儿,不属于我。
  那它在哪儿?属于谁呢?
  高中毕业那年,我和小玲都没有参加高考,但没去考的原因却截然不同。
  我是那种偏科的人,数学特别好,语文和英语一塌糊涂。正如我们班主任曾老师说的:数学再好又有什么用,我宁愿你每门都平均一点儿,上大学只要你的分数,不会考虑你这方面的特长。曾姓,一个历史悠久、显贵而又深含文化底蕴的令人尊敬的姓氏。像他的姓氏一样令人尊敬的老师的话我当然在意,并且还一字不差地传达给对我寄予厚望的父母。父母在得到我明确拒绝复读的前提下,让我报考厂技校。我对这个决定并不反对,两年以后我成了新华电机厂的一名维修钳工。
  小玲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具备上大学所需的一切素质。她要做的就是考试之后在家长和老师的指导下填好志愿。曾老师说得好,这个班里,最不要我操心的只有方小玲同学。他做过一个乐观的预测,小玲是我们班上最有前途的学生,她将会为我们这个社会做出不平凡的贡献。他说这些的时候班里一片笑声,不是说不相信曾老师的话,而是对他最后一句陈腐的话不以为然。我们已经越来越实际了。
  那个流火的七月,快考试的前几天,小玲突然不来学校了。令人不解的是她最后居然连考试都没有参加。她的家人和她自己异口同声地解释,她那时有病,病得不能参加考试了。曾老师搓手长叹。天妒英才,他说,复习一年,明年再考吧。小玲苍白的脸上浮出一片漠然,她说:我不上了,我不想上学。曾老师很是吃惊,连声问,为什么为什么?小玲没回答,冷淡地转身进里屋去了。几天不见,她换了一个人似的。小玲的父母赔着笑说,曾老师,你别怪她,她不上也就算了。曾老师生气地拂袖走出小玲家,说,哪儿有这样的父母,护着不懂事的儿女,这年月,不读书不学习,有啥前途。
  曾老师刚走出小玲家,街口巨大的法国梧桐树下正在纳凉的邻里们突然都默不作声了,不约而同地停止喧闹把目光投向他。尽管他做老师已有些年月了,接受这么多目光巡视也没什么好怕的,可他还是感到浑身不自在。那些眼光似乎在寻求什么,渴望发现什么似的,集体心照不宣地窥探着他这个中年男子,使他像做了亏心事的人一样灰溜溜地逃掉了。曾老师拐出巷道走到大街上,擦着头顶的虚汗,说:莫名其妙,莫名其妙。
  小玲在家歇了半年,第二年春天,如日中天的亚细亚公司扩张到我们南阳,招聘营业员,她去应聘。亚细亚,一个令人注目的商业巨头,省会郑州的商战经过各种媒体的推波助澜,更使它为全国人民所津津乐道。报名的人挤破了头,有的还是拥有正式职业的国营工人,大家就图亚细亚这个响当当的招牌。经过几轮筛选,小玲有惊无险地顺利入围。她和几百名同时入选的男女穿着军装,英姿飒爽地正步走在人民体育场,进行军训。经电视一播,每天都有好多闲人专门大老远地跑来看热闹。这帮少男少女们又是害羞又是骄傲地走来走去,煞有介事。春天暖洋洋的光线中,他们的脸都红得像熟透的苹果。
  军训一结束,小玲分到化妆品部——一个美女云集的部门,除迎宾小姐外就是这个部美人多了。在化妆品部,小玲认识了南召来的同事苏叶。我是和一帮技校同学逛亚细亚时偶然遇上小玲的。她喊,刘小军。我循声东张西望,富丽堂皇的营业大厅里,顾客众多,一时找不到喊我的人。小玲忍不住让我的左顾右盼给逗笑了,不顾禁令隔着柜台用手指捅我一下。我这才发现眼前打扮得空姐一样的营业员竟是我的高中同学方小玲。你啊。我不好意思地说。略施粉黛的她显得成熟大方,光彩照人,让一身实习工作装的我自惭形秽,局促不安。
  小玲一点儿也不见外,寒暄几句后说,你等我下班,我请你吃饭,咱俩聊聊。高中同学好像都上了大学,到各地的大都市去了,铁了心不回来。这次意外相遇把我们彼此拉得很近。我想都没想就点点头。我那帮技校同学妒忌死我了,他们流里流气地说,正点正点,你要是搞不定就把机会让给我们。我装作很生气地说,别他妈玷污我的名声,我们可是正经八百的同学。
  下班的时候,小玲和一个女孩在员工专用通道处说了很长时间的话,才向我这边走过来。我问她那女孩是谁。她说,苏叶,一个关系很要好的同事。她推着自行车,问我,我们去哪儿?我说,你说去哪儿就去哪儿。她想了想说,去白河吧。我说中,中(编者注:中就是行的意思)。她说要先去拿本书,和摊主预订好的。于是我们就先到对面沿街摆放的夜市书摊上,刚到那儿,热情的摊主就把一本安徽出版的张爱玲小说精选递给她,并且向她抱怨找这本书还真花了他不少时间。小玲笑着付钱时,他大方地打了八折,俩人很熟的模样。
  小玲还是爱看书。她不仅爱看书,而且还喜欢写诗。上学时她个人情调很浓的诗作不止一次地登过校报。我至今记得她有一首诗的最后两句是这样:无雨的伞下,还是你一个人独撑?听听,忧伤得令人心碎。我就是从那个时候暗恋上不仅仅是漂亮而且还很有才气的小玲的。
  我骑车,小玲要我带她。她坐到后座上,为了坐得稳,右手很自然地半搂着我的腰。透过薄薄的衣服,我感到了她手的温度和柔和的力,我受宠若惊,想入非非。
  和小玲坐到白河边的小吃摊上时,夜幕已经降临,远处桥面上的点点灯光,像河的眼睛。一股股潮润的空气,无声无息却源源不断地从宽阔水面上涌过来,夹着春夏交接的温暖,让人生出沉沉欲醉的颓废感觉。小玲要了两盘炒拉条、一碗清汤和两瓶啤酒。喝着啤酒,我抱怨道:同学们一个也见不到,就把我们俩扔在南阳。小玲什么也没说,她似乎对同学们的去向不太感兴趣。我想她大概是出于自卑的心理,想想吧,同学们都神采奕奕地去上大学了,而曾经最被看好的她现在却只是个站柜台的。她请我吃饭也许是为了满足她那点儿虚荣心,因为看见我,她才觉得还有混得不如她的,她心里才会有一点儿平衡吧。这一切能怨谁呢,还不是她自己不愿参加考试造成的?小玲下意识地把我当做怜悯的对象,奇怪的是我一点儿都不生气,我甚至愿意更落魄,来迎合她心里的那一点儿虚荣。
  后来我才知道她当时并没有这些想法,我之所以如此妄加推断,实际上是我自己的自卑心理在作祟。小玲不是个心很高的人,她只是个安静又有着自己想法的女孩,她只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
  就在我们快吃完饭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尴尬的事。有个卖花的小姑娘突然走到我身边,把一枝玫瑰塞到我手里,说,先生,给你女朋友买朵花吧。我手足无措地嘟囔着;她,她……小玲笑着对小姑娘说,我们是同学。小姑娘坚持说,同学也可以送一朵啊,姐姐这么漂亮。伶牙俐齿的小姑娘让我出了一头虚汗,该死,我的口袋里没有装一分钱。小玲说,哥哥是有女朋友的人,他给我买了他女朋友会不高兴的。小姑娘将信将疑地结束了纠缠。卖花姑娘走很远了,小玲还说:她可真逗。我附和着,可真逗啊。心里却把自己扇了几百遍嘴巴。如果有钱的话,我愿意假戏真做地给她买一束。我还真的想给小玲买一束玫瑰花。和女孩上街,居然不带钱,我想要么是白痴要么是超级情圣才有这个胆。我的长相会是情圣吗?
  以后的一段日子里,我经常穿上那件印有“一直发”三个字、正火爆流行的文化衫,在黄昏时分故意跑到亚细亚金碧辉煌的门口,向里边的化妆品专柜张望,等小玲下班。我还会逼真地做出不期而遇的惊讶表情。次数多了,连我也觉得这种做法实在不高明,所幸她对我并不反感,没有揭穿我的小把戏,维护着我脆弱的自尊。有时候她兴致高了我们就一起走走,还像一对恋人一样在白河边散过步,但很多时候苏叶那个叫人头疼的女孩都跟着。
  苏叶说她爱上了一个诗人。那个诗人在她的家乡南召,是她的初中同学。苏叶谈起诗人的时候一脸的幸福和崇拜。我喜欢他写诗,我喜欢他写诗时专注的表情。她说。苏叶就是为了这个诗人才花五块钱买车票来了南阳。她要挣钱,她一辈子唯一的愿望就是挣钱帮这位诗人出诗集。我要他随心所欲地写,从来不考虑经济上的压力。我要把他所有写的全部出书。苏叶认真地对我和小玲说。
  小玲说:叶子,你背一首他的诗吧。苏叶就带着情感背了一首:有一次/一只狗/咬了我一口/忍着痛/给了它一块/骨头/到了白发苍苍的时候/越来越感到/当年丢掉的/是自己的/骨头。《骨头》。听完诗,小玲一怔,说,真的是诗人嘛。我不懂诗,小玲说好肯定就是好了。小玲问他的诗发表过没有,苏叶激愤地说,现在有谁还读诗?汪国真是中国最后一个诗人。
  我曾好奇地问,你那诗人呢?既然你们彼此相爱,你咋不要他和你一起来南阳?苏叶说,他不喜欢繁华的都市,只喜欢山,连绵不绝的大山,再个,他简直就像是个小孩,不会照顾自己,又没出过远门,在南阳丢了咋办。苏叶的幼稚让我哑然失笑,我说,你让他一个人留在南召你就放心?这么优秀的人,要是被谁抢走了,你咋办?是啊,他会被别人抢走的,苏叶突然担忧起来,是啊,我咋就没想到呢?小玲说,你应该让他来南阳看看,在这儿总比乡下的机会多,闭门造车并不好。
  苏叶决定利用休息日回南召,用爱召唤诗人来南阳。诗人对来南阳不屑一顾,他宁愿守着清贫与艰苦的耕种生活,用超重的体力劳作折磨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以求得到诗的灵感和对诗的感悟。苏叶泪眼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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