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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同时代的爱情故事:就这么嫁给了他-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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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她正在厨房里做饭,不时抬头从小窗口望望对面。不久,他果然回来了,但带了个女的回来。她的心不由得一沉,赶紧将百叶窗放下来。那天傍晚,她没有领大卫到后院去玩,一直待在屋里放儿童录像片恐龙巴尼给大卫看。大卫看得津津有味的,她自己抱个小枕头,闷闷不乐地痴想了半天。唉,她长叹一声,终于对自己说,有什么好多想的呢?赶快打消这念头,人家当然本来就有女朋友的。人家毕竟对自己很不错的,常主动帮点儿忙,对大卫尤其热情,这么好的邻居,自己该为人家的好事高兴才对。再碰上陈文时,她就以大姐的口吻问起他的女朋友来。陈文说,他们交往已有些时日了,她也做计算机这一行,也从台湾来,有二十六岁。芳璎赶紧热心地说,你一个人也挺可怜的,应该赶快结婚安个家,生个小孩,将来和我们大卫一起玩。他不置可否,只微笑作答。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安然而过。虽然,她明知道不应当,却仍忍不住时时偷眼看他在做什么。见他有时看电视,或坐在阳台上看杂志,喝啤酒,或有时拿个话筒唱卡拉OK。女友一般每星期来一到两次。开始总留下过夜,但后来渐渐到晚就走了。陈文爱运动,常夜间跑步、打太极拳。芳璎哄大卫睡下时,总默默地透过窗帘看他运动,仿佛也算有个人陪陪自己。
  一个星期六的晚上,陈文直到夜深还没回来。她平常总要等他回来才安心睡去的,怎么今晚过了午夜,他还没回来呢?是去他女友处过夜吗?她无情无绪地盥洗完毕,换好睡袍,怅然倒在床上。正要朦睡去,忽听见沙沙的水声,在夜深人静中显得格外清晰。下雨了吗?不,一片月牙儿正在天上眨着眼呢。她猛想起今天给后院的草坪浇水,竟忘了关水了。忙起身出门去,也没穿鞋,赤脚踩在草坪上。刚转过墙角,猛看见水龙头那边有个黑影子蹲着,把她吓了一大跳,几乎尖叫出来。水忽地一下关了。那黑影站直了身,她这才看清原来正是陈文。他已经回来了。他也看见了她,便缓缓走过来。她闻见他身上有股酒味,外出的衣服分明还没来得及换。他一边打量她,一边轻声说:“我刚回来,看见你忘关水了,过来帮你关的。吓着你了吗?”
  “噢,没、没,谢谢你,我忘记了,刚刚想起来。”她结结巴巴的。
  他又向前迈了一步,更加轻声地说:“我把水管都卷好了。”
  他们在黑暗中相互呆望着。
  天上原本就只有一抹小小月牙,这会儿仿佛也给云遮去了。夜色显得浓浓的,混合着青草的气味。她想往回走,脚却不听使唤,像给钉子钉住了。忽然,他呢喃地说:“睡袍很美。”她这才醒过来,忙含羞转身,却被他拽住。她急切地在他眼中搜寻:是什么意思?他缓缓抱紧了她,吻她披散的长发。她只觉得全身的血凝住了。他们在黑暗中拥抱着,直到她忽然有了勇气,抽身跑了。
  她不能肯定他究竟是什么意思。是在轻薄她吗?或是欺她孤身一人软弱无依?她不敢再开通向后院的玻璃门,几次大卫吵嚷要到后院去玩,她都不答应。她开车带大卫到夜商场的玩具店去逛。她实在羞于再见他。她把所有朝向后院的百叶窗都垂放下来,命令自己再不许偷看。
  到了下个周末,星期五的晚上,陈文来访了。他是从正门按门铃进来的,手里捧了玫瑰,拎一盒苹果派。她不能拒他于门外。他进门就抱了大卫一起看恐龙巴尼的载歌载舞。看了一阵儿,就对大卫亲昵地说:“大卫,你乖乖一人看巴尼,UNCLE要和妈妈说话。明天UNCLE带你到动物园玩。”大卫欢呼一声,顺从地从他身上爬下来。陈文便如这家里的主人似的,示意芳璎一同到她放着计算机的书房去。陈文说:“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她一怔,回说:“你原来的女朋友比我条件好,又没小孩,又年轻。我不如她。”
  陈文答道:“有小孩很不好吗?我就顶喜欢大卫。太年轻的女孩和我有代沟的。我已经和她断了。”
  “你不要因为可怜我们。我和大卫就两个人还算过得很好的,不缺什么。”她傲气地昂着头。
  “其实,要说可怜你们,我看大卫在家没个男子汉做榜样,对他的成长不利,是有那么一点儿。”陈文调皮地一笑,“不过,更多地,我是可怜我自己。你不也说我一个人挺可怜的?算我们同病相怜吧。我觉得你这人好实在,好本分,又有自尊心,我喜欢。”
  他边说边伸手拉住了她的手,放低声音说:“还有,那天晚上,你难道没感觉?”
  她的脸霎时红了,目光柔柔地看定他诚恳的脸,仿佛想判定他是不是在说实话。良久,她才低了头,笑着咬了咬嘴唇。陈文就势欠身过去吻她。
  芳璎就这样在三五个月内说结婚就结婚了。

  迟到的玫瑰(1)

  迟到的玫瑰
  认识林哲是在灰狗长途车上。在纽约上学的老同学一再地请她去玩,暑假里她就决定乘车去观光一回算了,也好沿途看看美国的大小城镇和田野风光。自从来了美国,两年多就总缩在这乡下小镇里,天天神经过敏地应付功课,必得“A”而后罢,以确保奖学金的供给,闷得都快病了。她早早坐稳在一张靠窗位子上,戴上耳机静听摇滚乐。来美国后,别的没太大变化,就只变得最爱听硬摇滚,而且,要将音量提到最高度,让鼓点直直地敲在中枢神经上,好像在给绷得太紧的神经按摩一样。也算有那么点儿反叛吧!出国之前,她可是那种最老实巴交的学生,样样都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的。
  林哲上车来,很瘦很高,颧骨和眉骨都挺突出,长臂长腿的。他一眼瞥见她,便毫不犹豫地走过来,用北方口音的普通话问:“我坐这儿行吗?”
  她只得摘下耳机,略笑了笑,点点头。毕竟,车上全是外国人。或者说,车上只他们两个外国人。
  一坐下来,林哲就详尽地作了自我介绍,然后便开始“侃大山”。她得知他乃是青岛人,上学期刚从德州转学来的,在物理系。他俩一问一答,细水长流地谈着,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傍晚,窗外变得迷蒙起来。灯光时有时无地出现在远处,一闪一烁。车厢里,人人都昏沉沉的。她觉得很累,很想好好休息一下,可不知怎么,总也坐不到个舒适的姿势。林哲却仿佛毫无睡意,一直就坚持着,和她时不时地聊上几句。她总尽量朝别处无目的地看,有意避开他那双热情燃烧的眼睛。忽然,有好一阵儿他都没言语,她不由自主地回过头去望他一眼,看他是怎么了。却见他正自深深地凝望着自己呢。
  林哲很快、很沉着地向她伸出他的长手臂,像早就认识她一样,很轻松自如地轻搂住她,对她耳语说:“想睡了吧,就靠在我肩上睡一会儿好了。”
  她怔住了。
  这家伙,可太放肆了!这怎么行?当然不行。
  可她却找不到力量推开他伸着的手。骤然之间,她只觉得她全身疲乏极了,仿佛每一块骨头都在向她抗议:你已经一个人支撑多久了?不该靠一靠岸,休息一下吗?为什么不能就在这一堵肩膀上靠一靠呢?为什么不能就接受这个显然和自己一样也在异国漂泊的学生呢?犹犹豫豫地,她像被催眠了似的,默默地顺势轻靠上他的肩。林哲显然是受了莫大的鼓励,一把用力把她搂紧了。
  一时间,两人都悄悄地舒了口气。
  他俩去纽约本都没什么特别的计划。林哲便劝她和他一道去观光,别去找她的老同学了。说人家还不一定有时间奉陪呢!听他说了几遍,明知理由站不住脚,她还是给说动了心。到了纽约,她就打电话向老同学道歉,谎说临时改变计划,不能来见面了。她头一次做这样的事,心里颤颤巍巍的,却被一种特殊的兴奋鼓舞着,下意识地不断排斥着心里一切正义的干扰。
  他俩便找旅馆住下来,白天相拥相偎着四处胡逛,晚上便在一起。两人都觉得像有一阵狂风推着他们,把他们卷入了一片刮着风暴的汪洋大海,带给他们一种近似于疯狂的沉迷。
  本该待两星期的,但住旅馆,钱不够用了,便得提前回校去。一踏进自己的宿舍门,她便对自己的纽约之行后悔莫及,想:简直是疯了!她恨恨地不断咒骂自己和林哲。林哲刚回了他宿舍还没半小时,就打电话来约她。她冷冰冰的声音立刻传了过去:“以后,我不想再见你!我现在简直后悔得要死!我恨我自己,也恨你!”
  没等林哲答话,她便挂了电话。
  到了晚上,林哲却还是来了,在门外不依不饶地敲门。她下决心不开门,也不应话。林哲只好下楼去,在她窗外的楼下站到夜深。以后他就时常这样,来敲一回门,问一声,然后便在窗外等她一阵。她对他的自信十分恼恨,用力守着关口,不理他。除去上课和去图书馆,她什么地方也不去,和谁也不多话,仿佛在罚自己,关自己禁闭。只是,林哲的影子难以一下子完全抹去。他还算懂事,不来影响她上课和学习,只在晚上来,并且只轻轻敲一下门,问一声,随后便悄没声地下楼去等她。每当她从窗帘的缝隙里看到他瘦长的身影和阴郁的表情,就难免有那么一点儿动摇。
  他俩就这样僵着,有一个多月。她从开头的铁定不理逐渐变成了左右矛盾。她真想找谁谈谈,看别人怎么看她。可在这校园里,和别的中国留学生谈实在不能放心。只怕一下就会在小小的中国留学生圈子里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料,更为可怕的,当然是被通过越洋电话传回国内去。
  这天,房东罗恩来修电线。他是个老美,并且是个老人,曾经送给她一本《圣经》,劝她信基督。面对这位老父亲一样的“老外”,她的防线放松了。她一边看他工作,一边欲言又止。罗恩很快看出她有话想说,忙放下手上的活计,问:“要不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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