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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怀念有限悲伤-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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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

  我推门就冲了进去,大步流星。芳华喝得面若桃李,目光迷离。没想到,她居然在唱F4的歌——流星花园——“带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而且还唱 

得那么百婉千啭,催人泪下。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6

  出乎我的意料,芳华根本没有任何坚持就跟着我回家了。好像她就是在这儿坐着等我把她领回去似的。到了家,她也没有再和我有任何对峙摩擦,一头栽倒在枕头上就睡着了。倒是我,进退两难。是留下?是走?是给胡高打电话?他一定还在桑拿房,手机根本没有人接。后来我决定像一个正人君子似的,抱一个枕头去沙发上睡。枕头拿起来的时候,我看见了信封。信封里有一套钥匙,这是我当初给芳华的;还有一封短信,这是她临走前留给我的。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7

  “我想也许老天是爱我的,让我早早的离开人世,我永远也不会老态龙钟。你曾经说过,要爱我的每一根皱纹,你食言了。我恨你,我不原谅你,无论是我生前还是死后。”

  这封信既没有抬头也没有落款,寥寥数语。想到芳华写这几行字时的绝望,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心像被针扎了似的,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泪盈于睫,心如刀割。

  她睡着了吗?我猜她一定没有睡着,或者她在哭着睡、睡着哭。芳华,你要我怎么办?要我重新爱上你吗?你为什么要做一件难度这么大的事?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只剩下半年,这个人是不是会神经错乱,以至做出正常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做的事情?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8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一男一女,同撑着一把伞,他们沿着校园的跑道,并肩而行。跑道400米一圈,他们从黄昏走到半夜。天上下着雨,那是幸福的毛毛雨,自天而降。滋润着他们心中的爱,那爱像春雨中的草,芳草萋萋郁郁葱葱。

  那个男的是我,19岁;那个女的是朱芳华,17岁。我们说过的那些话,在风中,在雨中,在黄昏的校园,在空无一人的操场,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我们都说过什么?我记得我们是谈过理想的,也是谈过人生的,虽然那些傻话大部分都被我忘记了,但是我记住了她曾经跟我说过的她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两个梦想——第一个梦想是做一个黑帮大姐大那样的人物;第二个梦想是成为黑帮老大的“马子”。她的第二个梦想给了我很大的压力,为了接近她的“梦中情人”,我在那一年特意选修了摔交,而她,则令人难以置信地选修了跆拳道。她瘦瘦小小,杨柳细腰,身上常常青一块紫一块,气势汹汹,杀气腾腾,以为自己是红颜杀手,其实最多就是一卡通射雕。

  我们是有过快乐时光的。

  学校离圆明园不远,曾经有一阵,我们常常到那儿去,找一块空地切磋“武艺”。冬天,圆明园没什么人。我们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像两只大企鹅。比赛规则是朱芳华定的,她可以使用任何方式进攻,因为她的专业是跆拳道,所以拳打脚踢怎么都可以,但我因为学的是摔交,所以除了抱住她把她摔倒以外,其他一切动作都是犯规。

  尽管没有观众,但是朱芳华善于把气氛搞得极其热烈,她首先用树枝在地上画一个圈,当做场地,然后我们双双退到场外15米处,排成一字纵队,她在前面我在后面,接着,她嘴上喊一声“现在请运动员入场”,之后立刻举起双臂,跑进场地,仿佛有成千上百人欢呼她似的,特像回事的向所有方向招手致意,精神饱满神采奕奕;我这个时候依然站在场外,担任现场解说的任务——我得说:“刚才出场的是索命鸳鸯朱十三娘,这是她的第十场卫冕冠军赛”。等她风光够了,站到一边,我略为羞涩地举起一侧手臂,跑进场内,做场外解说的朱芳华这个时候往往会信口胡驺几句:“现在出场的是螳臂挡车许大麻子,观众在喝倒彩,‘下去波’的呼声不绝于耳。”再然后,往往是我还没站稳,她就穷凶极恶地扑过来,还真别说,有模有样,有点侠女十三妹的范儿。左一个饿虎扑食,右一个黑虎掏心,两只胳臂跟吒咤脚上踩的风火轮似的,呼啦啦的,嘴上还不闲着,不停的说“不许用拳头,你犯规了,扣十分”;“好,踢中对手膝盖,加十分”;“打中对方肘关节,得分!”反正得分加分都是她,眼看她越战越勇手脚并用,我瞅准工夫,一把将她凌空托起,就地旋转,这个时候,四周就会响起她的大呼小叫,好象毛片中的高潮,方圆十公里的乌鸦都被惊得振翅高飞,空气中到处是翅膀的声音和“呱呱呱”的老鸦叫。

  “说,服不服?要不给你扔出去了!”我高度亢奋,仿佛自己是一个力大无边的圣斗士。

  “不要啊,不要啊!”朱芳华叫得像头发情的小野猫,声情并茂天衣无缝。

  我听了她的求饶,更要多转几圈,以寻求更大的刺激。现在回忆起来,好奇怪,为什么冬季的圆明园没有一个人?我想朱芳华那种掺杂着高度兴奋、无比夸张的求饶声至少能传出好几十里,怎么没有人跑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任凭我们在那些冬季的午后尽情挥洒我们的青葱岁月?

  我们是有过快乐时光的。

  夏天的傍晚,朱芳华喜欢拉我到图书馆前的长椅上坐着。那里环境幽雅,草长莺飞,四周树木环绕,蚊虫飞舞。几张有限的长椅,一到夏季就供不应求。为了满足朱芳华对浪漫的需要,我往往要在同学们都拥挤到食堂吃饭的时候,揣上两个干馒头就屁颠屁颠地跑去占那些空出来的椅子。我一个星期总要有几个晚上这么做,只要那几个下午朱芳华去洗澡。我们学校的澡堂在一座两层楼上,男生在一层,女生在二层。夏天的时候,女生洗澡的队伍常常从楼上排到楼下再沿着一层转好几个圈,有的时候,甚至会转到门外。所以,一般女生洗一次澡光排队就要30分钟。夏天洗澡对于女生来说是一项大工程,朱芳华每次去洗澡,我也会去,可是每次都是我完事出来了,她还在排队。我们学校好些男生给自己女朋友献殷勤的重要一项内容就是伺候女朋友吃饭,尤其是女朋友因为洗澡耽误了去食堂,身为她们的男朋友就要早早地到食堂排队,再把饭菜端到宿舍里等女朋友出浴之后共进晚餐。我不这样,朱芳华也不喜欢这一套,她宁肯我在别人都蜂拥到食堂吃饭的时候,一个人早早地去占图书馆前的那些长椅。

  那些寂寞的青春时光,我独自坐在夏季黄昏的校园,等待我青春的恋人。

  大多数时候我一边等一边看武侠故事,当字迹渐渐模糊,我就会抬头,当我抬头,我就能远远地看见朱芳华,她瘦瘦小小的,胸前抱着一摞书,白衣飘飘,在夕阳的余辉中,向我款款走来。我喜欢她走过来的样子,至今想起来依然砰然心动。她走到我身边,长椅足够两个人保持距离地坐下,但是我们往往会拥挤在椅子的一端,而将另一端完全空出来,很奢侈的任一些书本散落其上。朱芳华有的时候会依偎着坐在我的怀里,有的时候则平躺着头枕在我的膝盖上,她梳着长长的头发,刚刚洗过的头发,像丝一样垂着。她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是让我给她打理那些头发,有一次,我正缠缠绵绵的摆弄她的那些头发,恰巧她的班主任骑车路过,当即,那家伙一声断喝从车上跳下,吓得我七荤八素魂飞魄散。但朱芳华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依然将身子伏在我的双膝上,以手支颐,偏过脑袋,镇定地看着她的班主任,眼睛骨碌碌地转着,像白水银里养着两丸黑水银——“宿昔不梳头,丝发垂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当她的班主任厉声质问她干什么呢,她平静地背诵了四句乐府。她真是顽皮,那是她天性中的顽皮,略带几分叛逆,我喜欢并且欣赏,我不乏幽默感,但是我更喜欢她的那种顽皮——有一种“天然去雕饰”的味道。我那个时候迷恋这种味道,并为此付出巨大代价。因为她把我的这种迷恋当做一种“理所当然”,一旦有一天我稍微怠慢了一点,或者没有注意到她的可爱,她就要不高兴生闷气认为我不爱她了,凡此种种,不可理喻。不过,我们是有过快乐时光的,图书馆的黄昏,黄昏中的长椅,我们有无数的亲吻和缠绵。

  朱芳华爱吃东西,无论是什么,只要是吃,她就会双眼炯炯,兴趣盎然。我们两个公开出双入对以后,就很少再参加“集体活动”。我退出了文学社,我参加这个社团原意是打发寂寞的大学时光,并且暗中盼望能邂逅一个才貌双全的美才女,就像徐志摩早年所喜欢的林徽因一样,但是我很快就失望了。也许因为我不是徐志摩吧?所以我没有在文学社发现什么让我心仪的“林徽因”;当然我后来知道,如今有钱有教养人家的女孩子已经不像民国时期的那些女学生,会喜欢诗与文学,这些东西已经留给了出身寒门而野心勃勃的年轻姑娘,她们掀起了一轮又一轮身体写作的新高潮,我太没必要用自己的身体丰富她们的性经验。朱芳华原本报名参加了“学生剧社”,但只去过一两次,就没了兴趣。她讨厌扮演别人,尤其是讨厌按照别人的要求来扮演别人。我们原本是因为寂寞,所以热爱;但热爱使我们更加寂寞。我们远离人群,只盼望着两个人在一起。开始的时候,在一起不是问题,慢慢的我们就发现我们总得做点什么,否则在一起就会吵架。我们尝试过80年代所有的校园恋人能做的一切事情,除了上床。关于这一点,如果你愿意听我想多说几句——我们,主要是朱芳华受的教育使她谈性色变,视“婚前性行为”为洪水猛兽,我们为此争论过,但是每当我说服她放弃她的想法时,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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