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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辈子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夜晚就是这个夜晚——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与一个走路动摇西晃如风摆杨柳的姑娘并肩而行——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我的心中无限畅快。在离开酒吧的最后几步,朱芳华几乎完全靠在我的身上,我担心她会随时瘫软在地,像一滩烂泥,为了对得起现场的全体观众,我在一片欢呼声中,一把将身边的女人抱在胸前,感谢上帝,朱芳华真是一样完美绝伦的道具,刹那间,青丝委地,玉体横陈,嘴上喃喃的说:“老公,带我回家!”
午夜两点,吕西安的酒吧,高潮迭起。起哄的,喝彩的,鼓掌的,热泪盈眶的。
几天以后,青青告诉我,她真希望那天醉倒在我怀里的女人是她!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0
我把朱芳华塞进汽车,她已经人事不省。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1
车开到半道儿,车门忽然开了。幸亏是深夜,后面没有车。我一脚踩死刹车,朱芳华一骨碌就从车里滚到了马路中间。我赶紧打开双蹦儿,下车去拉她。她像一头盛装的死猪一样,倒在地上,嘴里哼哼唧唧的。任凭我怎么鼓捣,她就是不上车,弄上去又掉下来,弄上去又掉下来。我跟她说:“这是午夜两点四十分的四环路,小姐。一会儿警察来了,我说都说不清楚。拜托你了,合作一点。”
“你别管我,老公,你就让我在这儿睡,我难受!”
“那哪儿成啊,我让你在这儿睡,一会儿过来车把你压死了,我不是成了谋杀犯。”
“你别管我,我就要躺在这儿。”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朱芳华弄到后座上,两边的门我都上了儿童锁,就是那种里面打不开,只能从外面开的车锁。谁他妈发明的?真牛逼。要没这种锁,我他妈的死定了。说老实话,我不说“他妈的”已经很多年了,自从我接受了洋教育,我早把“他妈的”改成“FUCK”和“SHIT”了。妈的,我是这么了,我好像又退步了!我一沾朱芳华就退步。
朱芳华吐了一路,我的车啊!我心疼得要命。妈的,真他妈的!
到了家门口,电梯关了。妈的,我们家可在11层。我把朱芳华鼓捣下来,开始我打算把她背上去,可是她总是像一根泥鳅似的滑落,如果抱在胸前,我走不了一层,胳臂就全酸了。最后我只好把她扛在肩上,反正她也吐得差不多了,不至于再吐了。
这只盛装的猪,丢人显眼的东西。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2
一进家门,手机就不停的响。是青青。
她问我怎么样,我说挺好的,没事儿。她说她挺抱歉的,没有招待好我。我们客气了几句,挂了电话。
接着是王小西的电话,他好像也有点喝高了,说话舌头不太利落。他问我:“你把朱芳 华带哪儿去了?他老公可到处找她呢!”
“我告诉你啊,朱芳华这样的女人你少招,一身的病,别的人躲还来不及呢。她没告诉你她是什么毛病吧?”
“你怎么不说话啊?你想找姑娘,哥们儿这儿多的是,给你发一打儿过去,两天一个,保证你一个月不重样。”
我一声不吭,等丫王小西说累了,自己挂了电话我才关了手机。
这么一个乱七八糟的晚上!我对自己说,许一军啊许一军,你都多大了,还为女人打架!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3
活到35岁,我只为女人打过两次架,这两次还都是为了同一个女人——朱芳华。
我记得温秀玉曾经揶揄过我,说朱芳华就是那种喜欢男人为她打得头破血流的女人,而我在这方面不擅长,该出手时不出手,所以我们不可能地久天长。
我还记得温秀玉跟我说过——那个时候,我的朱芳华时代已近尾声,一直伺机而动的温
秀玉胆大心细四两千斤,一举成功终结朱芳华时代,并顺手开启了自己的新纪元——温秀玉当时跟我说:我要是真爱一个男人,我就不会让他为我打架,我不会让他为我冒任何风险。男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做武力炫耀的。
温秀玉是一个有城府的姑娘,她是一个天生的胸有城府的女人。她早就把朱芳华盯死了,从图书馆那个该死的座位开始,她就下定决心。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女人,但不急于求成。可怜的芳华,居然随随便便地就在一个夏天的早晨给自己树了一个强大的敌人,更糟糕的是,她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一点,而我也是很多年很多年后,才晓得。有一段时间,我常常从梦中惊醒,每次我都在噩梦中听到温秀玉对我说:“我之所以要和你上床,是因为我恨芳华,而这,是最解恨的方法。”
时光流转,我仿佛回到从前。
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腼腆的大学二年级学生,我暗恋芳华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束手无策。我每天都一早起来,睁开眼端起脸盆就到水房洗脸,我一般会洗很长时间,我可不愿意拉里邋遢地碰见朱芳华,我猜想她那样一个文静瘦弱的小样儿,应该喜欢斯斯文文的男人。事实证明,我猜错了。她喜欢高大英俊的。有一次,我在厕所站着小便,无意中扭头往窗外看了一眼,正看着朱芳华抱着一大摞书沿着楼下的那条林荫道走过来,我激动地扑到窗前,结果,不但自己裤子湿了,还殃及了站在旁边的一个兄弟,我们二话没说,扑做一团。这个兄弟就是王小西,这是我为朱芳华打的一架,我生命里的第一次打架,在此之前,我一直是一个斯文人,我从幼儿园开始就是一个斯文的孩子,我比一般斯文的女孩子还要斯文很多,以至我奶奶经常唉声叹气,担心我长大了会娶个厉害媳妇,从此饱受娘们儿的欺负。
我为什么会想起那么久远的事情?那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我并没有喝很多酒啊。也许是到了该回忆的岁数?这些个念头一闪而过,马上打住。多年以来,我一直拒绝回忆。我认为回忆对于一个人是危险的——幸亏这么多年,生孩子、留学、上外企、升职、买房、换车、打高尔夫球、结识达观显贵,忙得没有功夫去想过去的事情,这样也好——“想过去干嘛?那不等于是瞎耽误工夫?过去再好,也不能时光倒转;过去不好,更应该放眼未来”。这是我老婆温秀玉的名言,她常常挂在嘴边,以此激励我也激励她自己。说句心里话,我应该感激温秀玉,没有她就没有今天的我,她简直是我的贴身“激励大师”,她改变了我,不停地为我设计人生的目标,我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她的一项投资,几年来,她持之不懈的做着的一件事情就是使我“增值”,她从来不让我停下来,我像她玩的一个大富豪游戏中的一枚棋子。当然,我不能抱怨她,人们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她的女人,但是你知道为什么男人成功以后,他们大多数会倾向于换掉那个一直在他背后默默支持他的女人?不是男人没有良心,是他不再愿意做一枚棋子或者一个提线木偶,没有几个男人会真心喜欢做女人手中的“有价证券”,替她赚取人生的红利。
假设我和朱芳华没有离婚?这个假设对我来说太奢侈了,就像法国人假设拿破仑没有兵败滑铁卢。我摇摇头,点上一枝烟。
上面所有这些想法都是在我把朱芳华移到床上之后冒出来的,它们像精灵一样一个一个地往外冒,而朱芳华则一直浑然不省人事。不过,她始终用手紧紧的抓着我。我几次想抽身离开,都没有成功,她拼命地抓着我,不让我走。
忽然,我的心软了——刹那间泪盈于睫——我们那四年情史一年婚史!那五年,是我生命中最色彩斑斓的五年,是我的爱与哀愁的五年,我全部的忧伤全部的喜悦所开始的五年,那五年,我的情感世界炮火纷飞,悲喜交集。我和朱芳华时而如阵前相遇的对手,双双使出浑身解数,欲置对方于死地;时而又如同一条战壕的战友,并肩作战同仇敌忾,即使为对方牺牲生命也再所不惜。我的朱芳华时代,我和她就像生活在春秋战国的各路诸侯,我们激烈而真实的活着,她希望将我统一,我希望将她收编,我们一会儿修边和好,一会儿又干戈相向,无休无止,豪情万丈,如三国开篇所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如果那个时候我能明白,世界上有一种女人,她们越爱一个男人,就越要与之计较——那么朱芳华就是这样一种女人——我至今依然相信,至少在我们那五年的相处中,无论我们发生过什么,她从内心深处是喜欢我的,她爱我,只是她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男人,如何让所爱的男人幸福。
我的伤痕累累的朱芳华时代!我误了她,她也伤了我。我们两败俱伤,就此学会永不言败。
“年轻没有失败”,是哪个浪子的歌?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4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昏昏沉沉的刚睡着,就听见朱芳华哼哼唧唧的喊渴。我摇她,她似醒非醒地看了我一眼。我说你喝多了。她居然嘿嘿嘿地傻乐起来,整个一没心没肺没皮没脸。再问她好点了吗?她说头痛,口渴,要喝水。我弄了水来,她一饮而尽;我又弄了一杯,她一仰脖,又干了。
“还喝吗?”
“不了。”
朱芳华摇摇头,挣扎着下地。
我说:“祖宗,您别再摔着,您老要什么,您说话,我给您办。”
“我上厕所。”
“哦,这事儿得亲自。”
她扑哧一声笑了。
摇摇晃晃的下了地,摇摇晃晃的进了卫生间,过了一会儿,“扑通”一声闷响,我想都没想就冲了进去——她倒在地上,衣冠不整。我过去扶她,她不肯起来,眼泪流了一脸。我把她抱在怀里,像哄一个小孩儿似的哄她。
“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你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