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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随笔-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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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不同。奥尔夫大半辈子就干了两件事,不是疯狂地作曲就是在疯人院里折腾。说到疯人院,斯蒂文森年轻时曾捐资盖了一座,结果晚年时自己住了进去。本身也患有抑郁症的克尔凯格尔将此事概括为:“青年时期的工作,老年得到收获。” 
  不过,了解这些并不意味着我一定要用感伤的眼光看待我周围的这结疯子。我知道我并不真正了解疯子的内心,而且能被允许在大街上活动的还不是真正“地道”的疯子。在这种缺乏交流的状态下,吹嘘自己曾善待了某个疯子其实很无聊。除此以外,我不愿意另眼看待这些疯子还有一个更隐秘的原因。尼采晚年看到有人鞭打一匹马时曾不顾一切地冲上去阻止,而且抱着马头哭了。人们由此判断他疯了。我所做的惟一与尼采不同的是我曾经这样保护过一只猫而不是一匹马。
  
  吃饭
  2000/04/13 作者:杜比
  
  选择的无奈和生活的无趣在吃饭这件事情上能得到最好的体验。
  每天下班,同事们就商量,今天要去哪儿吃饭,附近的几十个餐馆已被吃遍,其中能经常去的不过10家,看起来可以选择的余地很大,可实际上当你选定了一家,你能吃到什么味道的菜已了然于胸,吃饭已等同于填满肚子的过程。
  尝试些新菜?可饭桌上点菜是件最无聊的事,吃得惯的就那么十来种,所以点来点去也不过如此,你吃烦了水煮肉,吃腻了豆花,就点个麻辣豆花牛肉吧,吃烦了麻辣豆花牛肉呢,再点水煮肉吧。
  当然,你可以尝试去远一点儿的店找点儿新鲜的东西,比如北京有数十家饭馆号称涮羊肉相当了得,你如果有兴趣一一尝遍,品评到底谁家的涮羊肉最棒——但这不是吃饭的问题,这是美食的问题。
  美食有时候显得更无聊,比如一家特色饭馆,号称“鞭馆”拿手菜自然是猪鞭、牛鞭乃至鹿鞭之类,恐怕还有全鞭席,可我一想到一晚上要吃几种十几根动物的生殖器就恶心得要命。我在电视上还看过一个名叫《八方食圣》的节目,其中一期让厨师用西瓜做菜,四菜一汤,主料是西瓜,我看他们折腾半天弄出来的菜,还不如一块西瓜开胃,这让我对美食主义颇为怀疑。再说,我讨论的是吃饭问题,而不是鱼翅鲍鱼法国大餐的问题。我要说的核心并不是什么菜都不好吃了,而是觉得每天都要吃饭是件无聊的事。
  曾经看过报纸介绍,说国外科学家正在研究用药片代替饮食,每天吃两片药,就不用再为去哪家菜馆点什么菜操心了,这样的药片越早问世越好。
  其实,一个人对待吃饭的态度很可能就是对待生活的态度,早些年,我曾经为炒出正宗的鱼香肉丝专门泡了一坛子辣椒,为弄好一份烧茄子用去几十斤色拉油,而今早没兴致下厨,甚至连去饭馆都感到厌倦了,这可能是因为我洞悉了一个灰色的真理:生活本身没什么趣味,你可以选择的机会看起来很多,但每一个选择都会让你感到无可奈何。如果哪一天我不这么想了,我一定会胃口大开。
  
  名言
  000/04/14 作者:赵小帅
  
  小时候我总爱在一个小本子上记下我听到或看到的“名人名言”比如罗素说什么什么,林肯说什么什么,这样做没什么目的。后来,有位语文老师教我们怎么写,他说:“字数不够,名言来凑”,我一下子茅塞顿开,再不为写作文写不够字数发愁了。现在,我记录下什么名言、在作文中引用过什么名言都忘了,倒是都是老师那句“字数不够,名言来凑”至今未忘。
  还有些名言是我爸教给我的,我小时候吃饭总是边吃边出汗,我爸就说:“吃饭出汗,一辈子白干。”我那时雄心壮志,不愿意一辈子白干,就在吃饭时格外小心,独要,就先停下来。我还有个毛病是吃完饭就要上厕所。我爸又说了:“乡下佬儿不存财,吃完饭屎就来”,他这么一说,我又害怕我像个乡下佬儿似的存不住财,所以吃完饭不敢立刻去上厕所。多年来,终于修炼成早上空腹排便的习惯。
  我上大学时老去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饭馆吃东西,那儿的老板叫“三哥”。有一次,我要了一碗酸辣汤,只喝了三分之一,要结账时,“三哥”不干,他说你得把这碗汤全喝下,我说我喝不了,“三哥”说那你也得喝,不许剩。我在他的逼迫之下喝那碗辣汤,“三哥”在旁边又教了我一句名言,他说:“钱难挣,屎难吃”,不许浪费粮食,不许浪费钱,我喝完汤,肚子胀得很鼓,但记住了”钱难挣,屎难吃”这句话,而且一想起这句名言,就能回想起喝下那一大碗酸辣激发的感觉。
  后来我还学会了一些名言,比如“别拿窝头不当粮食”等等,这些东西远比我当年记在本子上的名言印象深刻。
  当然,我学到的名言并不总是如此粗鄙。有一次我对一位朋友感慨生活不容易生活很痛苦,他说“痛苦好啊!痛苦使人思索,思索使人理智,而理智使人长寿。”我问他这句话是哪儿来的,他告诉我这是“火星叔叔马丁”说的。
  从现实生活中,从电视剧和小说里,我学到的名言都不大记得住,别的就难说了。比如我曾经读过《论语》,想看看孔老哪九思哪三畏我看过就忘,当然,学而时习之亦乐乎、一日当三省吾身这几句我是知道的,可总觉得“钱难挣、屎难吃”等来得痛快。
  
  情书
  2000/04/14 作者:劳乐
  
  我第一次对情书感兴趣是因为从一本名叫《多情客游记》的小怪书中看到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不安分的教士。有一次他绞尽了脑汗也赶制不出一封写给某贵族夫人的情书,于是他的随从谦恭的提议:他身上正带有一封他们兵团的鼓手托他带给一个下士老婆的情书,或许能够参考一下。这封信的全文如下:夫人:我感到很痛苦,又陷入了绝望,因为下士回来,我们今晚绝不可能见面了。
  愿快乐万岁!全身心思念你。
  没有感情,爱情就毫无意义。
  没有爱情,感情就更少。
  人们说,人绝不要绝望。
  人们又说,下士先生星期三上岗,那么,该轮到我了。
  大家都会轮到。
  等到那时——爱情万岁!肉体爱万岁!
  这情书的确写得精彩,因此那位教士只是把其中的“下士”改成了“伯爵”,没有提星期三上岗的事就原样照抄下来了。也正是这封情书使我开始注意其他的情书尤其是那些产生于据说当年也曾轰轰烈烈地恋爱过一把的名人笔下的。我倒不是有什么窥私癖,我只是很单纯地想从“技术”角度了解那些名人是怎么处理诸如“下士”这类尴尬事的。
  但结果和我想像的并不一样。肖伯纳不惑之年和那位“兰心剧院”的女演员也算闹得满城风雨,可是他们的情书和看《汉堡剧评》差不多。柴科夫斯基与梅克夫人也只是在没完没了地谈“我们的交响曲”。在缪塞与乔治。桑的情书中倒是提到了一个颇令为之一振的细节:上岗,但除此以外还是不着边际的话——如果当年塞的恋情真的如此“柏拉图”,他也不必假充“世纪儿”写什么忏悔。其实我也没想从这些情书中找什么隐私,让我厌烦的是这些信的作者好像都已经清楚自己将以何种身份名垂青史,于是在一封普通的情书里剧作家不忘谈戏剧,作曲家不忘谈音乐,作家不忘谈文学。
  后来我把这解释为“职业病”,但不久后我又有幸被允许看了我认识的一个人大学时期写的一封情书。信中除感情外还谈到了绘画、音乐、诗歌、哲学、伦理学乃至历史学。据我所知,那个人到现在为止既不是画家、作曲家、诗人,也不是哲学家、伦理学家、历史学家。我又被搞糊涂了。
  丢脸的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写过或收到过一封情书。不知道以后经我手的情书会是什么样子。不过,如果真的谁都不能免俗的话,我倒希望至少能看到一点爱因斯坦式的气度——以“相对论”出名的名人曾在他的一封同样无聊的情书结尾处写道:“写信是件蠢事。”
  
  速度
  2000/04/14 作者:田七
  
  小时候我是一个神童。别人这样叫我的原因是我的反应很快。首先我的数学不错,在课堂上成绩很好;而更招名的是拿扑克牌玩算24的游戏,我总是大获全胜。再一个,我很机灵。机灵的意思就是能领会大人的精神,经常做对事情。比如某阿姨让我帮她图书馆借书,我问借什么书好呢?要不借一本《飘》(因为我看见别的阿姨的书杲上有摆着这本书的,也许好看)?阿姨拍着我的脑袋说,真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所以大人们谈起我的前途总说这孩子以后要做科学家,有不然就太委屈了。我知道这其中的窍门:要得到大人们的赞赏,好的成绩是一回事,在此之外一个好小孩还应该额外知道一些大人们的规则。作为一个好小孩,我的童年就这样大功告成。
  我知道科学家是个好东西,但我没有当成,原因也很简单:我的反应越来越慢。就像我现在的体力和高中比已经差了一大截,跑步的速度已不可同日而语。我的人生也不像原来那么有进步了。
  越活越差劲了,我应该这么说。就是那幅漫画:“我记得我穿了衬衣,我记得我打领带,我记得我穿了袜子,我记得我穿了鞋子,可是,我忘记了什么呢”
  关键就是如今总是忘记自己是否穿了裤子。这种尴尬境地让我不敢肯定什么是对的。我已经失去神童的信心。为了保持一个成年人的自尊,我只好降低自己行事的速度,以掩盖自己的无知。
  我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一眨眼,我已忘记自己堕落的过程了。
  “万岁!我他妈的只喊了一声,胡子就长出来了。“于是我每天拼命刮胡子,以免它再糟蹋我道貌岸然的脸。
  
  外地人
  20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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