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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把骨头扔出洞,铺张兽皮躺下,心里就踏实了。现代男女却有千百件物会等待安置,物理的物在屋子里,观念的物在脑子里。绝大多数时候人们如自动化机器一般无意识就完成了拿起放下的动作,比如早上叠床,我们顺手就在做,并不硬生生告诉自己这个动作是在叠床。妙就妙在无意识,它使做家务像是在与物共舞,随扫帚和抹布轻扬起落,人的意愿无声表达,万物去向它们的归属,快乐也油然而生。
当然这种舞蹈不可以速成。每天几撂脏碗碟真是令人烦恼,爱玩爱俏的年轻夫妇终归会发现自己不知从哪天起每顿饭后都在洗碗,而且觉得原本就该是这样——当干家务活儿变得不由自主,舞蹈也就进入了生活。
家庭就是一个物和人的世界。有的妻子做家务时,情愿让丈夫和孩子呆到一边,自己来体会“与物共舞”,舞蹈中的每一个动作又都是爱的表达。还有一些家庭里,物有时会让人产生另外一种不由自主。考夫曼书到一个女人连续8年使用抹布后要用熨斗烫过,知道这样做没道理,偏偏就是管不住自己。
按考夫曼的理论,对于不能再舞蹈的舞者,家务才真正成为烦恼。可惜,考夫曼不知道,有多少人不愿意当这种舞蹈家。
高尚音乐
2000/04/29 作者:布丁
我对电台广播最初印象是1976年天安门事件的报道,那煞是热闹,一会儿说“歹徒”如何,一会儿说“工人民兵”又怎样,我反复收听了许多次,完全是当故事听。后来,我听刘兰芳女士讲《岳飞传》,就更加痴迷。
再后来,我可以听到邓丽君的歌曲,听她唱“我每天都在祈祷,快赶走爱的寂寞”,我从小听歌儿就听得少,所以听歌词费劲,上述歌词在我听来总是“我每天都在洗澡,快赶走爱的寂寞”。
时光荏苒。忽一日,我买了一套音响,准备好好听听音乐,这时候当然不好意思再整天听林忆莲什么的,就雄心勃勃地准备听古典音乐。这自然有附庸风雅的意思,但内心向往些高尚的玩艺儿并不是过错,何况如今让我再听“跟我走吧,天亮就出发”或“今夜你会不会来”,我也不感兴趣,早上醒不了你爱来不来。
借了一堆莫扎特回家听,觉得挺好,但因为常年没有听音乐的习惯,总免不了听着听着就不耐烦。于是我向专家请教,专家告诉我应该从一些小品听起,不要上来就听莫扎特,音乐也是一种语言,你要了解一些音乐语言后再去听复杂的作品。
我找了一些杂拌儿的古典音乐小品回家听,成效仍不显著,而且老隐隐觉得是在听“托福听力”,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
又有一天,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则消息,说英国有个孩子做了个实验,他养了3堆豆子,给一堆听古典音乐,一堆听流行音乐,一堆什么都不给听,结果显示,不听音乐的豆子长得最好,听古典音乐的豆子长得其次,听流行音乐的豆子长得最糟。这消息真让我高兴,不由得想到《射雕英雄传》里谭处端的一句话:“心开天籁不吹箫。”
但如今让我卖了音响心开天籁,我可不愿意。我倒羡慕那英国孩子,年纪轻轻就有丰富的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听,自己听不过来还给豆子听,不像我,小时候就爱听个“天安门事件”之类,还是个“四人帮”弄的“假新闻”。
继续上课
作者:吴宏
这几年,自学考试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教我们《法语》的是一位40岁左右的女教师。有一次,讲一篇介绍巴黎的文章。中有一些巴黎的名胜古迹的名字,有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卢浮宫、先贤祠等等。对于一些大家较为熟悉的地方,都是没多作介绍,而对于比较陌生的,都要稍微介绍的详细一点。“红磨坊”(MoulinRouge)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比较陌生的,但我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说实话,一本中国人编的、大学生用的教材中把这个地方作为旅游景点介绍,已经有点出乎我的意料。都是说这里是人们唱歌、跳舞的地方。正好我坐在第一排,老师介绍完之后,我以探讨的语气补充了一句:“是妓院吧!”这时我身后传来一阵笑声。老师还没说话,与我隔着两个座位的一位女同学义正辞严而又莫名其妙地冒出几个字:“根本不是!很有名的!”如果此时我沉默了,那会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我从容地回答了一句:J“我看过一本书,说这个地方就是妓院。”这时老师说话了:“可能是有这个成分。”她说话的口气显得有点勉强,显然她是被迫作出这个解释的。
二次上课,我带了一些关于红磨坊的资料给老师看。一篇是一本旧杂志上的文章《“红磨坊”春秋》,文章详细地介绍了红磨坊的历史。还有一篇是余光中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余光中批评台湾的一些恶俗的翻译时,举了一个例子,一部电影名直译《红磨坊》而译者非要译为《青楼情孽》。我之所以要这么做,是想告诉那位与我隔着两个座位的女同学:有知的庸俗胜过无知的高雅。
教我们《高级英语》的是一位40岁左右的男老师。有一次在讲课时,他向我们发了一番感慨。他说:“我是很喜欢给你们成人上课的。我在大学里给学生上课,有些东西不能讲。而你们都是成年人,都已走上社会了,所以给你们讲课,我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觉得比较自由。原来他晚上出来讲课,并不只为了赚外快,还为了寻找一个有言论自由的地方。接着,他给我们讲了一件事:有一次,他给一个”自“补习班上课。讲的课一篇由中文小说翻译成英语的。由于同一个动物名词在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含义,他觉得这篇文章中的一个动物名词的翻译措辞是极为不妥的。由于考虑到学生们都是成人,他作了进一步的诠释。在中文中,这个词并没什么,而在英文中,这个词还有人体器官的意思。如果让美国人看到这种句子是要闹笑话的。过了几天,他收到一个电话,是一位学生家长打来的。在电话中,他的过度诠释被指责为毒害学生的流氓行为。
听老师讲完这件事后,我们都笑了,老师也笑了。他无可奈何地说道:“有些事,真难办。我们还是继续上课吧!”
马的故事
2000/05/04 作者:劳乐
我很喜欢马。最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马很漂亮。其次可能是因为我知道不少马的故事。我印象最深的马的故事叫《野马“飞毛腿”》,讲的是美国西部一群猎人如何围捕一匹跑得奇快、名叫“飞毛腿”的野马:猎人们想尽各种办法、没完没了地追来追,但每次都被“飞毛腿”像对付傻瓜一样戏弄了一番。后来,一个老猎人用陷阱加一匹漂亮的小母马终于逮住了“飞毛腿”。但是,“飞毛腿”在被带回家场的途中挣脱了绳索,一路狂奔着跃下了悬崖。
从各种动物故事中我了解到:动物比人类还容易中美人计。不过,在《黑美人》中也有一个有头有尾的马的爱情故事。一匹绰号为“黑美人”的黑色公马与它心爱的白牝马在贩马集市上分分合合了好几回,最后一次相遇时,它在运死马的大车上发现了白马。这个马的爱情故事虽然比不上人的那么错综复杂,也足以使小说中的另一条线索:“黑美人”和它主人的感情显得无足轻重。
我是在一部名为《马》的话剧中发现人和马之间更为复杂的关系的。剧中的小男孩从小真诚地相信马是基督的化身。不过,他的马的故事是在精神病院里讲述的,因为他在一个风雨之夜戳瞎了附近好几匹马的眼睛。全剧结束时,包括给男孩治病的精神病医生在内的所有人都精神失常了,那些马倒是除了瞎了几只眼睛之外什么大问题。
最好看的马的故事是我亲眼看到的。北戴河的沿海公路的一侧是草坪,有一个老在那里招揽骑马照相生意。通常情况下,老头会勒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两匹马站到离公路最近的草坪边沿,摆出一副妓女拉客的架式。两匹马每当老头不注意的时候就会躲到后面的小树林里,但老头一旦发现就会用鞭子抽或朝马身上扔石块。有一次老头在椅上打了个盹,两匹马趁机躲到了林子中很深的地方。老头发现后当然是怒不可遏地骂了一大篇脏话,扔了好几把石子。两匹马都乖乖地回来了:不仅回到了“拉客”的原地点,而且很努力地又往公路上凑近了一点。很长一段时间它们没有再动过。
在阿拉伯有一个传说,说马是一阵南风变的。我不知道在我见过的这些马中有哪些是南风的化身。
电视餐厅
2000/05/04 作者:劳乐
我在日常饮食方面并不讲究,几乎什么都能吃,也几乎什么都吃不出好坏。但在吃饭以外的时间我还有一个癖好:看电视上的烹饪节目。
我喜欢看厨师如何把土豆大葱变成一盘盘漂亮的菜,也喜欢听他们介绍应该用什么佐料、多少火候、尝起来味道如何,以及是不是有什么典故,怎么吃才最正宗。不过,我从来不想真的去尝这些菜,更不用说学会做它们。
电影《饮食男女》的开头就是在做菜:一个老头在手法极为娴熟地烹制各种我原来只是在菜谱上见过的广东名菜。具体菜名我认不清楚,反正是甲鱼鱼翅干贝用了不少。最后我发现他实际上是在准备小孙子上学时中午吃的盒饭。我很难设想我能消受这样的“盒饭”。
如果好看,我不会在乎那道菜是不是真的。所以,当有人说《满汉全席》中有一些菜根本不会在真正的满汉全席上出现时我并不在乎。我感兴趣的倒是从一个同事那里听说的一件事。有一家电视台在播放《满汉全席》时,把里面的感情戏剪去了不少,最后搞成了一部粤菜大荟萃。前不久我去山西的途中,长途汽车上正好放这部影片。他们放的当然是全本,但我想试一试那种“剪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