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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本来就是部落年青一辈中的第一勇士,只靠一股蛮力和乱砍,就能与吕梁三杰手下的小喽罗打个平手,现在学了正统的刀法,战斗力飙升得极快。如果现在将他扔进黑木崖,起码能直接入读小学三年级。
见苏普练出了一身汗水,阿曼心疼地跑上去,帮他擦了擦汗,笑着道:“苏普,练累了就休息一会儿吧,你们已经很厉害啦,我看别说年青一辈,就算整个部落里,都没有人是你的对手了。”
苏普腼腆地笑道:“我还差得远呢,师父大人的武艺才是真的高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练到他这样。”
李岩心中暗想:你虽然学得很快,但比我还差得远呢,你在学的时候我也在学,这辈子你也别想追上我。
原来,在哈萨克部落这两个月,李岩没别的东西可练,还是加紧练着内功,他的全真内功已经到了第六重的巅峰境界,只差一步,就要突破到第七重去了。
但是这样的程度显然不能让李岩满意,全真内功一共有十二重境界才算圆满,他才仅仅到第六重巅峰,还差得远呢。而且……全真内功是越到后面进境越慢,后面的六重会越来越难,到最后一重,其修炼难度足足比得上前面十一重加起来。
而且就算将这十二重全部练成,依然不可能是东方姑娘和邀月姑娘的对手,那他还是无法返回中原去。
他心中不禁有些沮丧,暗想:我若一直在塞外练这个不咋样的内功心法,只怕一辈子回不去了,关外虽然很安全,却缺少一种叫做“机缘”的东西,无法得到神兵利器,也无法得到神功秘籍,更不可能得到能使功力大进的药品,在这里枯练是不行的。还是得冒着被抓住的风险,返回中原去才行,看来得出动一张新的人皮面具了。
李岩从巡城兵大叔那里得来的人皮面具很多,但他最喜欢用的还是李启明那张面具,因为只有那张面具是个年轻公子,别的都是些歪瓜裂枣,什么老头啊,大叔啊,粗豪壮汉一类的,他一直不想动用那些歪瓜裂枣的面具,但事到如今,不用也不成了。
李岩突然对着身边的李文秀道:“文秀妹子,你有没有想过……重回中原去看看?”
李文秀楞了楞,摇头道:“没有想过。”
李岩指了指苏普道:“是因为他吗?”
李文秀长叹了一声,清纯的脸上满是痛苦:“是的……”
李岩摇了摇头道:“你留在这里又有什么用呢?看着他与阿曼成亲,你只会更加痛苦。”
李文秀咬着下唇,不说话,娇艳的红唇被牙齿咬得发白,让人一看就心疼无比。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道:“我在中原一个人都不认识,去中原做什么?”
李岩叹道:“毕竟是生你的故乡,回去看一眼就当散个心也是好的。你倒是不用担心没有认识的人,因为我在考虑回中原去了,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与我同行。”
李文秀听了这话,用复杂的眼光看着李岩,轻叹道:“大哥说得对,回去看一眼,散个心也是好的……不过……大哥你为什么要邀我同行呢?你可千万莫对我有什么想法哦,虽然你是一个好人,但我偏偏不喜欢。”
我晕,又给我发好人卡。李岩大汗道:“没这回事啦,我有妻子了。”
李文秀听他这么说,小嘴一扁,苦笑道:“原来天下的好男人都已经有了妻子了,像我这样的女人,根本就不会有人要吧,我居然自从多情地以为你喜欢上了我,真是无知。”
李岩又汗:天啊,你可是李文秀啊,《白马啸西风》中让所有男读者心痛心疼,恨不得把你含在嘴里,捧在手心里,都怕你化了的女主角,你要是穿到后世,追你的男人叠在一起,绝对比喜玛拉雅山还高。你每天晚上翻牌子叫一个男人来伺候你,翻上一辈子都见不到一个重复的。
李文秀的眨巴眨巴泪眼,看了一眼苏普和阿曼,正巧又看到他们亲亲热热地说着贴心话儿,她心头一疼,叹道:“你什么时候回中原?我想早些跟你走!”
李岩道:“我这个人要么不想,想到了就立即去做,既然动了回中原的念头,我打算明天就动身。”
“明天?这么快?”李文秀又看了一眼苏普,突然觉得好生不舍,但是不舍又能如何?终究……那个男人也不属于她,只好叹道:“好,明天就明天,今晚我会向计老丈道别。”——
第二天大清早,李岩收拾好了行李,跨上了自己的骏马。李文秀也收拾了一个小小的包裹,里面只有一些换洗衣服,除此之外身无长物。她没有钱,但她并没有考虑钱的问题,在哈萨克部落里生活得久了,她从没有担心过生存问题,因为哈萨克部落里的族人都是互相照顾着生活,她既然选择了和李岩同行,那么中原的事自然有李岩帮她解决。
除了那几件衣服,她仅有的财产就是一匹十几岁的纯白的老马,那是她的父亲“白马”李三当年的坐骑,十年前,这匹白马可以说是天下一等一的宝马,放蹄跑起来没有任何马可以追得上,但现在白马已经老了,再也跑不快。中原那花花世界,她也快要忘光了。
两人一起踏上了归途,看着来送别的苏普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李文秀不禁泪洒长草,但她却非走不可,留下来只会更加伤心而已。
两人离了哈萨克部落,向东走,没几天就到了戈壁滩的边上,准备好了充足的水和食物之后,两人正准备踏入隔壁滩,突然听到的儿的儿的马蹄声,一匹快马,从戈壁里穿了出来,向着二人迎头过来,马上一名青年,看样子大约二十岁年龄,穿着一身文士服,眉清目秀,看起来就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好青年。
这名好青年向着李岩抱了抱拳,大声道:“小生名叫陈家洛,想向兄台问个路,不知可否?”
☆、第三五五萌、我是在阻止他偷看你洗澡
一匹快马,从戈壁里穿了出来,向着二人迎头过来,马上一名青年,看样子大约二十岁年龄,穿着一身文士服,眉清目秀,看起来就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好青年。
这名好青年向着李岩抱了抱拳,大声道:“小生名叫陈家洛,想向兄台问个路,不知可否?”
李岩一听这话,差点就从马背上摔了下去,心中惨叫:我晕,陈家洛,这货怎么是个男人?
话说回来,《书剑恩仇录》中的陈家洛本来就是个男人,从理论上来说,李岩看到陈家洛是个男人,应该一点也不吃惊,完全不惊讶才对。但是,李岩在这个没节操的位面里呆久了,早就习惯了看到原著中的主角们以女人的形态出现,现在突然看到男版陈家洛,一口气差点没接上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本来有节操的人,被无节操的大环境浸染得太久,也会变得无节操,所以后世的父母不愿意自家的孩子跟成绩不好的坏孩子一起玩耍。
李岩忍不住满头大汗地道:“你……你居然是陈家洛。”
大帅哥陈家洛也吃了一惊,奇道:“咦?看你的样子,你好像对我的名字很熟悉,但是我却没见过你啊。”
李岩干咳一声:“嘛,我是听说过红花会的事,所以才知道你的名字。”他打了个马虎眼糊弄过去,心中暗暗吐槽道:讨厌的陈家洛,你没有变成妹子也好,这样才方便我鄙视你。
前世李岩看武侠小说时,最讨厌的男主角的就是陈家洛,这货是一个没担当的蠢材,他劝说深爱自己的香香公主去跟了乾隆,直接导致香香公主惨死,害李岩看到香香公主死的那段情节,难过了好多天。《书剑恩仇录》的读者,十有八九都对这货不感冒,甚至有许多宅男恨不得把陈家洛大卸八块,才能一消心头之气。
李岩忍不住在心底里对着陈家洛竖了竖中指,骂道:去死,你这讨厌的家伙,连位面都唾弃你,没把你变成妹子,就是唾弃你的表现。
陈家洛哪知道李岩心里已经把他砍成了十七八截,露出风度翩翩,彬彬有礼的样子道:“兄台居然听说过红花会和我的名字,看来兄台到满青的地盘游历过,这可真是好啊,在下在回疆人生地不熟,能碰上一个熟悉满清的朋友,真是心怀大畅。”
李岩暗骂:畅你个头,我看你严重不爽,要不要把你杀掉,免得你去祸害香香公主呢?
李岩不怀好意地瞪了他几眼,但是最终放弃了杀他的想法,毕竟位面不同,李岩不能没摸清楚情况就乱杀人,那可不是有节操的好青年做的事。于是抱拳道:“陈兄,不知道你来回疆有何贵干?刚才向我问路,这是要去哪里么?”
陈家洛道:“在下来回疆,是想找一个回族部落,族长叫做木卓伦,如果两位知道这个部落在哪里,不妨赐教,在下必有重谢。”
李岩听了这话,心里咔嚓一声响,暗叫:完蛋了,这不就是《书剑恩仇录》里,陈家洛入回疆的情节吗?他来回疆是想给回部通风报信,告知关东三魔来对付“翠羽黄彬”霍青桐,让霍青桐小心不要中了坏人的暗算。正是因为这次入回疆,陈家洛在半路上遇见了美丽的香香公主,莫名其妙做了一些事之后,让香香公主爱上了他……这是香香公主走进悲剧宿命的导火索。
李岩顿时大急:我擦,还是一刀把他杀了算了,不然这货一进回疆,香香公主的宿命就……
李岩忍不住就把手搭到了腰间的剑柄上,想着要不要抽满分剑出来干掉陈家洛。
这时旁边的李文秀却突然插话道:“这位大哥,你说的那个回族部落,我知道在哪里……他们的部落与我所在的哈萨克部落时常会有交流,偶尔还一起围猎呢。”
听她开口,李岩栗然一惊:不行,我不能杀这货,一来,这货终究是正派中人,乱杀他颇为不该,他即将要做的坏事我尽力去补救即可,不必用杀他这种极端的手段来解决。二来,在善良的李文秀面前拔剑乱杀人也不好,她见我杀坏人倒是没事,若是见我拔剑乱杀“路人甲”,会把我当成强盗的。
陈家洛听说李文秀知道回部在哪里,立即大喜道:“原来姑娘知道木卓伦老英雄的部落在哪里,这真是太好了,还请姑娘指点一下要怎么走。”
李文秀笑盈盈地问道:“请问你找他们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