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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少奇 作者: 王光美-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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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1996年、1997年、1999年的书面发言和1998年的记者招待会上都谈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这是我这几年来从事的一项社会扶贫工程。

  “幸福工程”已创立5年,它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国家“八七”扶贫攻坚战略目标的逐步实现而由小到大发展起来的。

  到1999年底,“幸福工程”已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7个县(区、市)建立了项目点,投入资金9587万元,救助贫困母亲65万人,惠及30余万人。“幸福工程”还向各项目点免费发放了价值280万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帮助贫困母亲治疗常见妇科病。受助贫困母亲依靠1000…3000元的小额资助以及各项配套服务,经过1…2年的辛勤劳动,绝大多数家庭的人均收入水平能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她们还积极参加“幸福工程”的培训、义诊活动,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转变,许多人成为当地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有的被选为村、乡、县级干部或人民代表。看到她们的变化,我深感欣慰!

  “幸福工程”取得了这些成绩,主要因为:

  一、同国家的扶贫开发战略相结合

  “幸福工程”始终以贫困地区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创立之初,我国有8000万贫困人口。本世纪的最后一年,我国还要解决1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配合国家扶贫计划,“幸福工程”逐渐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救助模式,即“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实践证明,这种做法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小额信贷的扶贫模式,符合国家扶贫的大思路,有利于资金直接进村、到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门下发通知推广这种做法,对“幸福工程”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支持。

  今年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第一年,“幸福工程”要把中西部的贫困母亲作为重点救助对象,继续为国家的大政方针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

  二、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幸福工程”把每年5月的母亲节定为全国“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开展系列宣传、募捐活动。在宣传“幸福工程”的同时,弘扬了扶贫济困、回报母爱的传统美德,使得人们更加关爱自己母亲、帮助贫困母亲,从而报效祖国母亲。这对于纯洁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风气,都产生了正面的作用。中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把“幸福工程”列入今年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广工程。

  三、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相结合

  “幸福工程”优先救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把利益导向机制引入计划生育工作中。通过调查发现,凡是开展“幸福工程”的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大都有明显进步,群众中“早生、多生、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被勤劳致富的热情所取代,许多年轻夫妇推迟生育,许多受助母亲主动放弃第二胎的生育指标。计划生育战线的同志反映,在开展“幸福工程”的地区,计划生育这个“天下第一难”的工作不再难了。

  四、同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在“幸福工程”的项目工作中,贫困母亲作为签约人,直接同管理机构签订帮扶协议,提高了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通过对贫困母亲进行科技实用技术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培训,帮助她们直接参加社会活动和生产活动,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由于母亲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她们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后代的素质,也影响着民族的未来。由于母亲素质及经济、社会地位全面提高,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许多辍学儿童重新走进课堂,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区环境都有了改善。

  “幸福工程”正在为我国的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微薄的但又是积极的贡献,但也面临着许多困难。

  “幸福工程”是在国家不投入资金的情况下,依靠海内外各界的捐赠来实施救助的。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募捐和筹资环境并不好。这些年,“幸福工程”把所募资金的85%以上都投入到项目救助工作中,而自身却因管理经费不足,难以培训、引进人才和进行有力度的宣传;管理力量和水平跟不上迅速扩展规模的要求,管理人员待遇低,大家是凭着觉悟和事业心在忘我工作。总之,“幸福工程”发展后劲不足,尚未形成良性循环。

  我们正在努力调整我们的一些做法,力争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幸福工程”进入可持续发展的健康轨道。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幸福工程,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把这件利国利民的事办得更好。

  (2000年3月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的发言)(五)

  “幸福工程”是以户年均收入低于国家或省级贫困线的母亲为救助对象,以开发其劳动能力和解决温饱为目标的扶贫工程。它的运作方式是通过小额资助,帮助一位贫困母亲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项目,制定还款期限,完成脱贫计划。然后将她的还款贷给下一位贫困母亲。其资金来源依靠社会募捐和吸纳部分国家扶贫贷款。工作机构是在国家计生委领导下,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具体承办,依托计生协的成熟网络开展工作。实施8年来,“幸福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18亿元,救助贫困母亲125万人,惠及家庭人口近60万。向受助母亲们提供了价值1300多万元的药品、医疗器械和科技文化用品。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建立了全国——省——项目县三级管理网络,在管理上比较规范了。

  在我国贫困人口中,母亲是最贫困的群体之一。她们缺乏经济来源、文盲率高、健康状况差、社会地位低。“幸福工程”正是在国家大扶贫的行动中,为这一特殊群体做些事。我们在为贫困母亲提供一定生产资金、帮助她们脱贫的同时,还会为她们做些最基本的健康检查,并安排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只有母亲脱贫了,才谈得上提高全家生活质量,也才有条件供孩子上学。具有一定卫生常识的母亲,才会培养出更健康的孩子。小到家庭大到国家,帮助贫困母亲关系到提高我们整个民族的素质。

  “幸福工程”帮助过的贫困母亲,总体脱贫率在85%以上(按还款率统计),少部分达到富裕。1995年4月,“幸福工程”在第一批项目点贵州普定县投入资金10万元(加上配套资金,共20万元),到2000年5月,资金到期全部收回(扣除1万元治病、培训和当地工作经费)。所救助的619名贫困母亲,其中248户脱贫,占40%;19户达到小康水平,占3%;290户解决温饱,占47%;62户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占10%。受助母亲的人均收入由被救助前的200多元增加到1160元。四川省“幸福工程”组委会在实施“幸福工程”的过程中积极争取国家扶贫资金,7年来累计投入1635万元,在53个县对1万多名贫困母亲实行救助,惠及家庭人口4万多人。该省通江县陈河乡的贫困母亲谭家珍,救助前欠债400元,人均年纯收入只有412元。“幸福工程”资助她1500元,养羊两年后,人均年纯收入达1950元,不仅还清了债,还存款500元,按时归还了“幸福工程”资助款,提前交了当年农业税。江西上犹县的赖平香,在“幸福工程”的资助下,从1997年开始养猪,几年来,她家从一个欠债几千元的家庭,变为当地的养猪大户,建起了庄园式养猪场,年出栏猪数百头。赖平香也被县、乡评为“养猪状元”、“种养能手”。

  因为我们优先救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对改变贫困地区的生育观念,推动当地的计划生育工作都发挥了作用。在计划生育系统被誉为民心工程、形象工程。

  以小额资助、直接到人的办法扶贫,效果好,资金落实,但做起来很辛苦。从选生产项目,审核救助对象,与受助母亲签协议,培训、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直到其脱贫还款,每一步都要到位。“幸福工程”这几年的工作,有些成绩,被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列为扶贫开发、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等方面的推广工程,但问题还是很多,主要是筹资困难。今后,我们将把有限的资金集中使用,形成规模,降低成本。比如我们在已完成考察的河北承德县和甘肃古浪县各投入50万元,分别实施大棚蔬菜种植和肉鸡养殖项目。这样的项目很多地方都在向我们申请。为此,我们还要努力筹款,争取早日落实。同时视筹资情况,在以往搞得好的项目点增加投入,扩大救助面。另外,就城市失业特困母亲问题,我们在天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也搞了一些试点,通过就业培训、兴办社区便民服务项目等,帮助城区失业特困母亲解决生活困难。但这方面工作还不够成熟,我们将更加关注这一问题,争取有所作为。

  总之,“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规模不大,但8年来踏踏实实在做些好事,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这是我们得以为继的基础,非常感谢,并期待着大家更多的帮助。

  (200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的发言)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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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美小传


  王光美1921年9月26日出生于北京旧刑部街32号。当时,其父亲王治昌正在美国出席华盛顿九国会议,得知女儿出生的消息,高兴地为爱女起名“光美”。

  王治昌,号槐青,清光绪二年(1876年)生于直隶(今河北省)天津县。他自幼熟读经史,初考入天津北洋大学堂,专修法律,毕业后东渡日本,入早稻田大学,改读商业专科。著名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廖仲恺既是他留日的同学,又与他结为金兰之交,对他日后的人生道路,产生过重大影响。

  王治昌回国后,曾先后在天津高等师范学堂、商业专门学校和北京政法学校、天津直隶北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任教。在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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